1.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条例细则

2.年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

3.戴纳斯帝壁挂炉怎么样 价格表

浙江天然气价格查询一览表最新一览表最新版_浙江省发改委天然气价格

从过去两年年均6%左右的增速,到今年上半年超过15%的高速增长,我国天然气消费实现华丽转身。专家认为,随着环保意识提升,煤改气、天然气分布式利用等应用不断深入,我国天然气消费正加速步入广阔蓝海。

 天然气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

中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势必导致能源需求的继续扩大。在此背景下,天然气作为一种高效、低碳的能源,将是解决中国能源问题最合适的选择。

作为低碳能源,与煤、油等化石能源相比,天然气更加清洁高效;与可再生能源相比,天然气作为能源供应更加稳定,模式更加成熟。“十二五”期间,我国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速为12.4%。天然气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年产量跃居世界第六位,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由3%提升至6%。预计到“十三五”末,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提升至8.3%到10%。

可是在过去两年间,我国天然气消费市场发展遭遇波折。受到低油价、低煤价等替代效应冲击,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一度跌至十年低点,同比增长5.7%,2016年同比增长6.6%。

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114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2%。

政策的发布也对未来天然气的使用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日前对外公布《关于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

意见明确,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

同时将深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在天然气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领域,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和民用“煤改气”、天然气调峰发电、天然气分布式、天然气车船作为重点。重视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协调,构建从气田开发、国际贸易、接收站接转、管道输配、储气调峰、现期货交易到终端利用各环节协调发展产业链,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和调峰应急。各环节均要努力降低成本,确保终端用户获得实惠,增强天然气竞争力。

  “煤改气”效果逐渐显现

专家认为,今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高速增长,一方面得益于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另一方面说明各地“煤改气”效果逐渐显现。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付少华说,经济增长对整体天然气供需形势的影响是首位的。今年以来,经济平稳回升带动用气需求整体回升。同时,国家调控煤电政策落地,部分地区发电用气需求加快增长。另外,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使得低碳清洁的天然气应用更加广泛。

为加快大气污染治理,近年来我国多地大力推进煤改气项目。“气代煤的项目正在全国大面积铺开,已经落实的项目正在发挥作用。”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说,煤改气项目从启动实施到落地需要一段时间周期,如今效果已初步显现。受煤改气需求推动,今年以来,河北天然气需求同比增长超过20%。

天然气需求大幅升温,销售企业感受贴切。我国东部地区一直是天然气需求高地。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公司市场区域覆盖山东、河南、江苏、安徽、上海、浙江等地五省一市,市场占有率约65.4%,天然气年销量在中石油占比超过1/4。今年上半年,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公司累计销售天然气198.65亿立方米,同比增加20.4%,完成了全年销售目标的56.3%。

目前,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大约7%,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按照发展目标,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到2030年,力争提高到15%左右。

近年来,我国节能和能效技术不断进步,天然气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依靠传统方式,天然气综合利用率仅有35%,上海迪士尼乐园和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使用的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可将天然气综合利用效率分别提高至85.9%和88.42%。

“随着各种创新型应用模式涌现,天然气消费的春天已经到来。”王多宏说,煤改气、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等应用模式不断深入,将推动我国天然气消费市场进一步升级。公司市场覆盖范围内的“五省一市”提出天然气发展规划,2020年天然气消费总量将达到1110亿立方米,比2016年增长114%,可见未来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确立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

国际能源署最新发布的报告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长90%来自发展中国家,其中中国占到40%。“目前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仅为7%左右,有的地方甚至不足2%至3%。数据显示,中国天然气市场空间还很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

从经济性角度考虑,我国天然气价格依然偏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尹海涛说,天然气消费长期稳定的增长仍需要价格信号来引导。随着未来我国碳排放正式上线运行,燃煤、燃油的环保成本将大幅提升,清洁的天然气将更有市场。

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条例细则

法律分析: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当前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其中压减高耗能行业产量、调整生产结构是主要的实现方式,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认为“碳中和”将带动周期行业展开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

作为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行业,钢铁产量的压降成为今年“碳中和”行动中的较明确目标。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部长表示,“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2月8日,工信部发表文章《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开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进一步强调要“确保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在全国的号召下,重点地区迅速跟上脚步。唐山在3月初发布了《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提出3月10日前要“关停燕山钢铁、唐钢不锈钢、华西钢铁、荣信钢铁共7座450立方米高炉”、“关停新宝泰钢铁全部生产设备”等。此后,唐山进一步出台《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7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限产50%的减排措施;7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其余16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直接对全年钢铁行业排放情况作出约束。

除钢铁之外,各地对电解铝、烧碱、水泥、甲醇等高耗能产业的监管和限制措施也正提上日程。例如,内蒙古表示若非必要,2021年起不再审批20种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山东在2月22日新闻发布会上则提出,将对高耗能行业分类划定加严“标准线”,对达不到标准的产能限期关停,加速落后产能市场出清。

除了直接压降、禁止新增产能外,差别电价改革也是多个省份进一步收紧碳排放的重要措施。比如,江苏直接对钢铁企业进行电价调整。20年10月,江苏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

再比如,内蒙古2月4日发布《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继续对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 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甘肃省2月24日发布《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通知》,要求2021 年3 月31 日前完成本地区首次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确认工作。对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水泥等八个高耗能企业,按照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执行差别化电价。

除了对制造业部门碳排放提出要求外,建筑业也是重要的压降对象。根据2020年7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在住建部行动方案的框架下,各地也均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目标,比如山东在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0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00万平方米。”;河北省要求,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将达90%以上”。

能源替代

站在当前的时点看,要加快减少碳排放,去除周期行业过剩产能是短期可行高效的选择。但新能源行业目前仍处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随着行业走向成熟和扩张,能源替代将有望在中长期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第一驱动力。

首先,对于减少煤炭消费的重要难题,不少省份立下了“军令状”。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推进煤碳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碳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浙江提出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山东直接要求“2021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上海则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研究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

而新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各省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在各省披露的2021年工作报告中有超过10个省市把发展新能源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内容。比如辽宁指出要“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广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吉林“加快风电、光伏制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群。”等等,海南更是直接要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而在最高行动纲领的指导下,多地的清洁能源细化工作方案也陆续出台,尤其是禀赋天然具有优势的地区。山西省早在20年11月和12月就先后发布《山西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年)》和《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年)》;辽宁也已制定出到2025年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方案。

与消费端更为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也是各地十四五、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比如上海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产值占汽车行业比重达到35%以上。”;北京的“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目标为“推动存量燃油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氢能源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江西省两会报告中提出“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海南要求“推广清洁能源汽车2.5万辆,启动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等。

部分发达地区先行一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具体发展。上海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浙江的目标则是,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5%左右;北京更是率先制定推广更为清洁、高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

技术升级

要实现碳中和,除了节能减排、能源替代等降低碳排放的做法外,还需要增加碳吸收,也就是增加碳汇、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等,最终实现碳排放和吸收量的平衡。事实上,短期来看,依靠减少碳排放能够更快实现“碳达峰”,而中长期来看,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强碳吸收能力才是关键。因而地方更需要提前布局,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通过科技赋能向最终目标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能源局在今年1月召开协同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双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议。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提出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前沿技术攻关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海南则直接在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施碳捕集应用重点工程”。部分企业,如国家电网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也指出,要“推动氢能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

此外,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也能够有效提升减排效率。山西已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2月2日,山西省朔州市就原则同意《朔州市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方案(草案)》。天津更是先行一步,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在去年底已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而除了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科技企业也陆续做出了气候承诺。比如,腾讯在今年1月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腾讯也已加快推进碳中和规划。我们还将加大探索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在应对地球重大挑战上的潜力,大步推进科技在产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应用。”

生态碳汇

另外,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也可以增加碳吸收。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碳固碳能力。对此,部分省份也已提出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目标,比如北京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要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2%“;辽宁在《工作报告》中称要”营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等。

健全配套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在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要更好地实现“碳中和”目标,搭牢碳中和配套设施,推动并完善碳交易市场、输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

全国碳交易将于6月底前启动。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9省市签署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由上海市牵头承担全国碳交易系统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过程中,于2021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交易。

多地明确将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宣告了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中,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在2021年报告中均提及要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广东则强调深化碳交易试点。同时天津在2020年新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严格对于碳交易市场的管理。

国家电网发布行动方案,将完善输电设备建设以适应能源结构的优化。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到将加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推动建立跨省区输电长效机制,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国网规划,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

2、我国碳中和推进路线特点

总结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来看,碳中和在我国的推进将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首先,碳中和作为全国性的中长期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推进上必然存在节奏的前后。从各地政策重心看,近两年为实现“碳达峰”,节能减排领域的政策力度明显更大,比如工信部今年要求压降钢铁产量,多地严禁新增高耗能产能,可以说对于传统周期行业的影响类似一轮供给侧改革。而能源替代也在同步推进,风电、光伏等有望在未来五年迎来加速发展期,但由于目前新能源产业仍在成长期,能源替代或将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发挥作用。新能源汽车的加速发展则主要从几个较发达省份开始,逐步拓展到更多地区。相比之下,技术升级才是长期能不能实现目标的关键,但从政策上看,布局仍在初期,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和力度。

其次,由于各地区的碳排放现状差异较大,各省乃至各城区预计将分批次、分行业实现目标。比如上海、海南、江苏等地宣布,要在全国表前率先实现碳达峰;而北京的十四五目标已提前定位为“碳排放稳中有降”;天津则提出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还有部分省份,如福建已经开始探索试点先行,要求部分城市率先实现碳达峰。

再者,受禀赋以及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差异的影响,各省当前的政策重心也各有不同。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大量笔墨着色在煤炭行业,抓好煤炭消费是其当前的“碳达峰”行动重心;东北地区则拥有一定优势,也较早地为风电光伏行业发展定下具体发展目标;汽车消费大省北京、上海等均制定了更细化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实践方案,甚至开始推广氢燃料汽车;浙江则是首个提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的省份等等。

法律依据

《欧洲气候法》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标;到2021年6月,评估并在必要时建议修订所有相关政策,以实现2030年的额外减排量;从2023年9月开始,此后每5年评估欧盟和各成员国取的措施是否与气候中性目标和2030年—2050年行动路线保持一致。此外,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向行动不符合气候中性目标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适当考虑这些建议或提出解释;各成员国也应制定和实施适应战略,增强气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年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

通过修改

(1998年8月22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4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13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次修正;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修订,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沼气、秸秆气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气体燃料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存充装站、门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交通运输、价格、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上一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等。

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气源以及与省天然气供气系统衔接、天然气高中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和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县(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内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

第八条 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 天然气管道供应项目应当以区域化、规模化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确定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燃气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启用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检测、预测和预警。

因气源短缺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气,造成燃气供求状况重大失衡的,市、县(市)人民应当根据优先保证民用原则启动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燃气经营者因执行燃气应急储备预案所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市)人民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与上游价格适时联动调整。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第十五条 燃气用户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燃气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维修保养的,双方应当签订维修保养协议。

以下管道燃气设施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不含)后的燃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支线阀门后的燃气设施(不含支线阀门,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者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者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和擅自移动、拆除、覆盖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会同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并在施工中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

第十七条 对途经各区、县(市)的各类燃气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当地人民应当对沿线单位、村(居)民进行管线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线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 燃气计量表具及其附属配件由燃气经营者按国家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具由用户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送检。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应当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达成供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管道燃气用户变更用户名称、用气量、燃气用途或者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办理变更、停用手续。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用量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定期抄表计量,燃气用户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

一方对计量表具的计量有异议的,可申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的,由申请方缴纳检测费;检定不合格的,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缴纳检测费并由表具产权所有者维修或者更换计量表具,管道燃气用量按照供气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接管安装燃气器具或者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

(二)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遮挡、覆盖管道燃气设施或者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

(三)将燃气设施作为负重支架堆放、悬挂物品或者将燃气管道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四)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燃烧器具;

(五)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器;

(七)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八)火烤、摔砸、倒卧液化气钢瓶,违反规定倒灌、分装液化气和排放液化气残液,改换钢瓶检验标记或者瓶体漆色,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

(九)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者上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继续使用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用气安全的行为。

燃气用户出现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燃气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协助用户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按照供气合同约定停止供气。申请的管道燃气用户存在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拒绝开通燃气,直至上述行为消除。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建立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参加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按燃气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人民应当建立市行政区域内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统一协调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包含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事故分类、处置程序、事故分析及上报等内容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对燃气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燃气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使用燃气指导,并每两年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预约上门免费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在燃气储配站、门站、调压站、计量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阀室、桥管、市政燃气管网等场所和设施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第二十七条 瓶装燃气充装应当在储灌站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灌装液化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液化气。

第二十八条 生产、储存、输配燃气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燃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应当齐全、可靠。压力容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燃气经营者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压力容器设备醒目位置。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经营场站、使用燃气的经营性场所以及燃气储存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压力容器的充装与使用、供气计量、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钢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燃气经营者未及时回收并报废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燃气运输安全管理。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的,以及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第三十条 燃气、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在开工前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燃气经营者未指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的;

(二)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的;

(三)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的。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对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从事燃气相关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不履行监管职责的;

(五)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戴纳斯帝壁挂炉怎么样 价格表

一、国内外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状况

截至2009年底,世界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为187.49万亿立方米(表1),比上年增长1.0%。按当前开水平,世界天然气剩余储量可供开年限为62.8年。主要集中在俄罗斯和中东地区。按地区来说,中东是世界上天然气最丰富的地区,拥有76.2万亿立方米,占世界的40.6%。从国度来看,俄罗斯天然气探明储量为44.3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23.7%,居世界第一位;伊朗天然气探明储量为29.61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天然气储量的15.8%,居第二位;卡塔尔的天然气储量为25.37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13.5%,排名第三位。以上三国占世界天然气总储量的53.0%(图1)。同时,根据2009年度各国生产量计算,俄罗斯的剩余可年限为84.1年,是主要天然气国中剩余可年限最长的。已有数据显示,目前世界天然气储量基本保持增长态势,但增幅不大,近10年的平均年增幅不超过3.0%。

图1 2009年世界天然气探明可储量分布

表1 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天然气储量分布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7

(二)我国天然气状况

截至2009年底,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为3.7万亿立方米(其中,剩余经济可储量为2.8万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8%。天然气出量840.7亿立方米,新增探明技术可储量3861.6亿立方米。新增探明技术可储量主要来源于中石油长庆苏里格(1127亿立方米)、中石油塔里木塔中Ⅰ号(888亿立方米)、中石油西南合川(501亿立方米)、中石化西南新场(484亿立方米)、中海油深圳荔湾3-1(344亿立方米)和中石化华北公司大牛地(111亿立方米)。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态势,2009年度比上年增长8.8%。但我国天然气储量具有分布不均匀、品质不理想的特点,勘探开发难度较大,生产成本较高(表2;图2)。

2009年度全国主要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研究

图2 2009年我国天然气剩余经济可储量分布

表2 2009年我国天然气储量分布单位:亿立方米

图3 2000~2009年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变化

我国天然气开发在近几年一直处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天然气的勘探投入逐年增加,并不断发现新的储量,2009年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比上年增长8.8%(图3)。从现有的情况看,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天然气的储量还会进一步增加。一方面,我国天然气的勘查程度低,还有很大的勘查前景;另一方面,我国能源需求的潜力巨大,而且在油气体系内部,石油缺口大,天然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这个缺口,同时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本身具有很好的开发潜力。

二、国内外生产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生产状况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世界天然气产量出现下降趋势,总产量约为2.99万亿立方米,同比减少2.4%。美国和俄罗斯仍然是主要天然气生产国,2009年两国的天然气产量占世界总量的37.5%。但俄罗斯在2009年度的产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高达12.3%,而美国仍有3.3%的上涨幅度。主要原因是俄罗斯是天然气输出大户,境外需求占其总需求的比重较大,因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境外需求乏力,导致国内产量下滑。而美国的天然气供应部分需要依靠进口,所以国内天然气产量受影响较小。另外,在产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国家是伊朗和卡塔尔,分别达到12.8%和16.0%(表3)。

表3 2004~2009年世界天然气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

从区域上看,中东和亚太地区仍为主要增长区域,2009年度中东地区天然气产量达到407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5%;亚太地区产量为438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2%,增长点主要来源于印度和澳大利亚,两国分别增长28.9%和11.0%。

(二)我国天然气生产状况

我国天然气产量一直保持增长的势头,2009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830亿立方米(表4;图4),同比增长7.7%。从地区分布看,我国天然气产量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数据显示,中国石油集团的长庆、塔里木和西南三大气田(企业)为天然气主要供应地,合计占全国总量的62.7%,而且国内天然气产量80%以上集中在中国石油集团,2009年度中国石油集团天然气产量共有683.2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7%。另外,中国石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有83.28亿立方米和74.77亿立方米的产量。

表4 2004~2009年我国天然气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注:“全国合计”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略有出入。

图4 2000~2009年我国天然气生产和消费变化

从近几年天然气产量增长趋势看,我国各地区表现不一。在2009年,三大产地之一的长庆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增长31.8%,连续几年保持高增长态势;另外塔里木气田也呈现较好的增长态势,但2009年的增长幅度放缓,只有4.1%;排名第三位的西南气田,近几年产量基本保持稳定,2009年有小幅增长(1.3%)。而其他生产地区产量相对较小,部分气田(企业)已呈逐年减产的态势。从全国的产量变化趋势上观察,近几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增幅在逐年放缓,已从2005年的21.9%下降到2009年的7.71%。

三、国内外消费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消费状况

2009年,世界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9404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3%。在此前的2001~2008年中,世界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增长的态势,平均增幅2.78%。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仍为美国,2009年消费天然气6466亿立方米,比上年略有下降。俄罗斯作为天然气生产大国,其本国消费也有38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二位。排名第三位的国家是伊朗,2009年消费量为1317亿立方米,增长幅度较大,达10.4%(表5)。

表5 近年世界天然气消费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

从区域上看,欧亚大陆和北美是全球两个主要天然气消费地区,2009年各占全球消费总量的35.9%和27.8%。但因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比上年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分别下降6.8%和1.2%)。而亚太和中东地区仍保持增长势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3.4%和4.4%。

(二)我国天然气消费状况

200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874亿立方米,增长8.3%。加上国内经济继续保持稳健的步伐,能源消费需求也将不断攀升,作为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天然气消费量也将进一步增加。“九五”期间,天然气的消费增长量是101.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为9.57%;“十五”期间消费增长量已高达246.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高达12.91%。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占全部消费量的65.4%,这个巨大的消费量主要由其下的制造行业产生,达到337.92亿立方米。其次是掘业,达到109.67亿立方米,但从发展趋势看,掘业在消费中所占比重已在减少。除工业部门外,生活消费领域也有170.12亿立方米的消费量,同比出现很大幅度增长(27.54%)(表6)。从天然气消费领域的比重上分析得出,除建筑业消费比重在降低,其他领域的消费量都在增长。从消费地区结构上看,我国天然气消费以产地消费为主,主要集中在西南、东北、西北地区,即四川、黑龙江、辽宁、新疆,占全国消费量的80%以上。目前,随着管道建设的开展,北京、天津、重庆、成都、沈阳、郑州和西安等许多大中城市都用上了管道天然气。

表6 2003~200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单位:亿立方米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2008

人均消费量稳步提高,但消费量依然很少,2008年,人均消费量为12.8立方米(中国统计年鉴),比上年增长17.43%。同时,我国天然气总消费量在世界上所占份额也很少,与我国众多的人口极不相称。200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占世界天然气总消费量的3.0%(BP数据),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

四、国内外贸易状况

(一)国际天然气贸易状况

2009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创历史新高,贸易总量高达8765.4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和LNG(液化天然气)贸易量分别为6337.7亿立方米和2427.7亿立方米。LNG贸易量创历史新高,其中亚洲增长潜力最大,贸易量达1522.7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贸易依然以欧洲地区为主,2009年其贸易量为4443.8亿立方米,占管道天然气贸易总量的70.1%。

2009年,受世界经济不景气影响,排名世界前三位的LNG进口国日本、韩国和西班牙,贸易量都有6.0%左右的下降幅度,但其合计进口量仍超过全球进口总量的60%。美国经过2008年的低谷后,LNG进口量开始回升。增长势头较好的国家是印度、中国和英国,中国和印度作为新兴经济体,近年对外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未来还有增长的势头;英国作为西欧大经济体,国内能源供应不足,能源进口的压力长期存在,发展LNG进口可能是其一个重要选择(表7)。

表7 2004~2009年世界LNG主要进口/入境国家和地区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在管道天然气贸易进口方面,2009年进口量最多的是美国、德国和意大利,分别达到930.3亿立方米、888.2亿立方米和664.1亿立方米,三个国家合计占全球管道天然气进口量的39%。另外,法国、俄罗斯和英国都有300亿立方米以上的进口量。年度增幅最大的国家是加拿大和阿联酋,分别达到24.8%和12.0%。在2009年,管道天然气进口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国家是美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和比利时,降幅都在10%以上,其中,比利时下降幅度高达17.8%(表8)。

表8 2004~2009年世界管道天然气主要进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管道天然气出口方面,俄罗斯依然是最大的出口国,在2009年达到1764.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4.3%,占管道天然气出口总量的27.8%。其次是挪威和加拿大,分别有957.2亿立方米和922.4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加拿大近年来出口量一直在1000亿立方米左右,2009年比上年下降10.6%。而挪威的出口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另外,2009年荷兰、阿尔及利亚和美国分别有496.7亿立方米、317.7亿立方米和294.6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分别排在世界的第五、第六、第七位。土库曼斯坦正在实施天然气出口多元化战略,出口势头发展较好,在2009年度管道天然气出口已达到167.3亿立方米,增幅较大(表9)。

在LNG出口方面,2009年全球出口总量是2427.7亿立方米,与管道天然气出口趋势一样,LNG的全球出口量一直保持增长的态势,年度增幅达7.2%。在2009年世界LNG出口中,卡塔尔的出口量最大,达到494.4亿立方米,增幅也最大,高达24.6%。其次是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LNG出口量分别达到295.3亿立方米和260.0亿立方米,分别居二、三位,但是从出口发展趋势看,两国未来增长空间较小,印度尼西亚基本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另外,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LNG出口国受到较大的影响,其中表现较为明显的是尼日利亚,降幅高达22.2%(表10)。

表9 2004~2009年世界管道天然气主要出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表10 近年世界LNG主要出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二)国内天然气进出口贸易状况

2009年,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简称液化石油气,下同)进口量达969万吨,比2008年增长63.0%;进口金额为约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4%;减去出口317万吨,2009年我国液化石油气净进口652万吨。我国石油气主要以进口为主,在近十几年,只有19年出现了净进负值,主要是由于1996年经济泡沫的影响,此后几年中净进口量总体上保持增长的势头(表11)。近几年我国LNG进口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2006年我国首批进口的液化天然气进入广东省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终端;2007年广东LNG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年我国进口LNG291万吨,是2006年进口量的3倍多,其中248万吨为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项目的长期合同供货,约占进口总量的85%,平均价格为206.16美元/吨。2009年我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达553万吨,同比增长65.8%,进口金额为12.87亿美元,同比增长38.2%。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供应中有49%来自进口,其中39%将来自液化天然气进口,10%来自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管道天然气进口。

出口方面,2009年,我国天然气出口232.5万吨,比上年下降1.1%,出口金额近5亿美元,同比增长4.3%。

表11 2006~2009年我国石油气进出口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6~2009从进口国度上看,我国2009年石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国是澳大利亚、伊朗、卡塔尔、马来西亚和阿联酋,从以上5个国家进口的量占进口总量的77.5%(表12);澳大利亚是我国石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进口量达到385万吨,占总进口量的39.7%,比上年增长36.0%;卡塔尔是我国石油气进口增长幅度最大的国家,2009年的进口量比上年增长323%;俄罗斯则实现了零的突破,未来增长潜力较大;科威特则出现逐年下降的态势,2009年从其进口26万吨,比上年减少49.0%。

从进口的区域看,除了澳大利亚这个最大进口源以外,其他具有重要地位的进口源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和非洲的阿尔及利亚等地,亚洲的主要进口对象为印度尼西亚。从进口的对外依存度上评估,澳大利亚所占比例过重,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其他地区的进口量,以降低对外进口集中度,降低供应风险。根据目前的进口区域分布情况,我国应加强与这些地区的政治外交,扩大与中东和中亚国家的油气合作,并结合国内LNG接收站的建设发展,逐步分散进口区域,降低风险。

表12 2006~2009年我国石油气进口主要来源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6~2009

五、天然气价格走势分析

1990~2009年,世界LNG价格总体上呈上升态势(图5)。2008年,国际天然气价格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之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天然气贸易受到冲击,价格回落,回归到理性水平。以日本LNG到岸价格为例,2009年为9.06美元/百万英热单位。随着2010年全球经济回暖,未来LNG进口价格将会保持增长势头。

图5 ~2009年日本LNG到岸价格

2009年,管道天然气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全球四大天然气交易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其交易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加拿大的亚伯达和美国的亨利中心价格下降幅度最大,基本回到2003年的水平。相比之下,欧盟的到岸价格下降幅度稍小些,主要是因为欧盟地区是天然气进口大户,缺口较大,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价格基本面(图6)。

图6 ~2009年世界天然气价格

我国天然气行业现行的定价政策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随着天然气行业的不断发展,根据天然气供不应求的现状和市场结构的变化,天然气定价政策几经调整,基本呈现出在监管下市场定价的基本特征,从考虑天然气生产企业成本水平,又适当考虑市场用户承受能力的角度出发,我国天然气行业现行定价政策被概括表述为: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适当考虑市场需求的定价方法,出厂价为定价,天然气管道输送价格为指导价并取老线老价、新线新价的定价政策。为了改变现有价格体系,已着手开展天然气定价改革,改革方向是与国际接轨。

六、结论

(一)世界天然气供需趋势

世界天然气的供应,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基本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全球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天然气探明储量的不断增加,又给天然气供应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1990年,世界天然气供应量只有19918亿立方米,到2008年供应量已达到30607亿立方米,增长53.7%,虽然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供应量有所下滑,但未来仍呈增长态势。同时,在当前石油能源供应紧张的形势下,天然气的勘探与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促使天然气在21世纪充当重要能源角色,使其供应量持续增长。

在需求方面,随着全球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天然气因其具有洁净、环保等优势,需求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成为能源消费结构中的重要角色。1990年,世界天然气需求量只有19817亿立方米,到2009年已达到29403亿立方米。

在供需平衡上,天然气一直较为平衡,例如,2009年世界天然气有466亿立方米富余量。预计未来几年内,天然气的供需依然能保持平衡。

(二)我国天然气供需趋势

近几年,我国天然气的供应能力有所加强,天然气的生产量和进口量都在不断增加,2001~2009年,供应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3.34%,增长势头较好。在需求方面,我国天然气近几年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2001~2009年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5.24%,2009年达到880亿立方米。

从近10年的进出口情况看,我国的天然气净进口量在不断扩大,进口方式有了扩充,特别是LNG进口有了较快的发展,2006年,LNG进口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与境外合作进入新的阶段,2009年度我国LNG进口553万吨,同比增长65.8%。管道天然气进口也取得了突破,2009年12月14日,我国首条跨国天然气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投产,引自土库曼斯坦等国的天然气将达300亿立方米/年。

天然气消费区域继续扩大。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的天然气管道长度达3.8万千米,初步形成了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西段)以及陕京线、忠武线等管道为骨干,兰银线、淮武线、冀宁线为联络线的国家级基干输气管网;同时,江苏LNG和大连LNG项目进展顺利,浙江LNG项目获国家核准,进口LNG不断落实,形成了天然气供应的新格局,天然气消费市场扩展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从未来的能源消费结构及发展趋势看,我国天然气依靠本国生产供应的压力较大,必须结合进口及境外开等方式,来保障我国天然气的供应平衡与市场稳定。从进口的源头与方式上看,我国在近几年有了新的突破,管道进口方面,与俄罗斯和中亚等国有了新的协议与合作,LNG进口方面,沿海地区接收站点建设步伐较快,发展势头良好,相信在未来的能源供应格局上可以起到促进全局合理化的作用,一方面拓宽沿海城市的供应方式,另一方面缓解远途管道供应的压力。

(余良晖)

戴纳斯帝壁挂炉是由浙江双菱戴纳斯帝电气有限公司引进意大利燃气壁挂炉研发、生产技术,同时引进意大利Microplan公司生产的壁挂炉检测设备。在性能、口碑、安全等方面,值得推荐;价格以Borge Q24、DL/DO20M5—FD、TC20B3这三款为例,如下做出介绍:

1、戴纳斯帝Borge Q24

参考价格:1.5万元(截至2020年2月27日?中关村在线参考价格)

燃气种类:天然气

燃气压力:2000Pa

输入热功率:最高输入:24kW;最低输入:4.8kW?

输出热功率:最高输出:25.7kW;最低输出:4.7kW

热效率:达107%?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2、戴纳斯帝DL/DO20M5—FD

参考价格:7999元(截至2020年2月27日?中关村在线参考价格)

燃气种类:天然气

燃气压力:2800Pa

输入热功率:20.0/8.0 kW

输出热功率:18.0/7.1 kW

热效率:热效率高达104%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3、戴纳斯帝TC20B3

参考价格:7680元(截至2020年2月27日?中关村在线参考价格)

燃气种类:天然气

燃气压力:天然气:2000Pa;液化石油气:2800Pa

输入热功率:20/6.0 kW

输出热功率:18.0/5.3 kW

热效率:热效率>90

能效等级:2级

扩展资料:

上海门店经销商列举:

1、普陀区

上海品先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18601681499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85号金盛国际家居

2、嘉定区

上海满安电气有限公司

电话:021-61559267 ? 15000093408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683号

3、宝山区

上海神宝工贸有限公司

电话:13301787362 ? 13301787362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富路369号

4、闵行区

上海九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15001778818

地址:上海闵行区吴中路1258号5楼5H

上海市暖羽实业有限公司

电话:021-54291850 ? 15821881568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1689号F105

5、浦东区

上海歌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21-600688 ? 13764948364

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秀浦路886号4013室

6、崇明区

上海珙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电话:13901957387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利民路216号

7、徐汇区

上海复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801770304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198号一号馆C23

中关村在线-戴纳斯帝Borge Q24

中关村在线-戴纳斯帝DL/DO20M5—FD

中关村在线-戴纳斯帝TC20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