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能评报告是什么

3. 勘探目标评价与风险分析方法

4.央企遭遇资金短缺困局

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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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燃气热水器是否已备案?

怎样查燃气灶是否备案,应该是在天然气公司的APP网站或者国家厨具用品网站里进行查询。因为燃气灶热水器是否符合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国家的有关检验机构会对燃气灶热水器等产品进行检查并进行备案。一般只有经过备案的燃气灶才能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没有合格证的燃气灶以及配件是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风险评估备案是什么意思?

风险评估备案是出于风险防范或先入为主的考虑,维稳部门对本级和下级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实行报告备案,以便履行检查、指导和督办职能,有利于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和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重大群体件及时干预。

风险评估备案的流程:

1.拟定事项报备。

根据本地本部门年度T作安排,围绕工作重点,全面梳理年内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报同级维稳部门备案。

2.临时补充报备。

根据重点工作调整和阶段性安排,需要对临时性政策、决策、项目、活动等进行风险评估的,相关责任主体要及时梳理登记并向同级维稳部门补充报备。

3.分级分类报备。

党委、为责任主体的实施事项,报上级维稳部门备案;党委、职能部门为责任主体的实施事项,报同级维稳部门备案;

上级决策实施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引发规模性群体、风险很大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将风险评估报告报上级维稳部门备案;

对可能引发一般性群体性上访、有一定风险的,应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同级维稳部门审_备案;

对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风险较小的,风现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留存责任主体部门备查。

4.评估结果报备。

评估结束后,对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决策的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将评估报告作为作决策的必备要件和依据,严格审核,明确准予实施、暂缓实施、不予实施的决策决定。

评估主体要将审核情况、决策决定、稳评报告报同级维稳部门,留存报备表,履行备案手续。

生育备案什么时候办合适?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怀孕后应该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指定1家医院作为生产医院。完成生育保险备案后,女职工日后的产检、生产等费用报销就更加便利了。那么生育保险备案怎么办理呢?办理生育保险备案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生育保险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保险备案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生育保险备案办理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2.《居民》;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

二、生育保险备案办理流程

1.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可前往居住地接到生育机构或者社区站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2.生育机构或者社区站核实婚姻及生育情况,符合生育政策的,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三、生育保险备案什么时候办理?

生育保险备案应该在怀孕后3个月办理,尽量早办理。

四、生育保险备案没办理生育险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的,但是需要去社保局查询,开具缴费证明,再补办生育保险备案即可。

五、生育保险备案医院与实际手术医院不一致怎么办?

生育保险备案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在分娩后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的,建议与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并说明情况,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切勿随意改变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机构,是免造成无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后果。

六、生育保险备案后怎么报销生育费用?

参保职工在分娩后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单位申领的,提交本人及一张复印件、委托书(请准确委托由何单位领取生育待遇)。(生育待遇将转账到单位)

2.本人申领的,提交本人及一张复印件,本人名下的中国复印件一张。(生育待遇将转账到中)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及一张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一张复印件。

产前费用报销则需要提供:检查费用、检查报告单(与报告单需一一对应);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书、相关医疗费用、治疗费用明细、处方、检查报告单。

建议用现金或结算产前检查医疗费,请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否则相关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因为社会保障卡上医疗保险账户中的余额是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不能重复享受。另外,有生育发生并发症的,须在诊断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不及时备案或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并发症费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出院证明(注明住院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及住院病历复印件。三是参保职工因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外出等原因在市外(境内)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生育手术的,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正畸备案流程?

正畸医生会先检查牙齿;然后拍片,拍片后会跟你讲解方案介绍牙套种类;确认方案和戴何种牙套后再取牙模;取完牙模后一般医生还会给你拍牙齿和面部的照片(一般拍8张,主要是留存以后做对比),传统矫正就可以直接粘牙套了,矫正还需要再取牙齿模型寄给牙套厂家设计牙套。

怀孕需要去村委会登记吗?

怀孕后需要到居住地的村委会登记,

1、村委会将在你孕期给予孕期相关知识的指导。

2、在小孩出生后及时准确的上报小孩的出生。

3、在小孩需要上户口时居委会才能为你出具小孩己上报出生的证明,你才能给小孩上户口。

2018年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欢迎大家借鉴。更多详情,请关注。

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括

 包括姓名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二、项目概括

 包括拟建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

 二、产业政策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行业准入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开发方案

 开发类项目,包括对金属矿、煤矿、石油天然气矿、建材矿以及水(力)、森林等的开发,应分析拟开发的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综合利用的要求。

 二、利用方案

 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多金属、多用途化学元素共生圹、伴生矿以及油气混合矿等的综合利用方案;通过对单位生产能力主要消耗量指标的对析,评价利用效率的先进程度;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它造成不利影响。

 三、节约措施

 阐述项目方案中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节约的主要措施方案。对拟建项目的消耗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消耗等方面的主要措施,论证是否符合节约和有效利用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阐述拟建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阐述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特点选择计算各类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对析,阐述是否符合能源准入标准的要求。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为了优化用能结构、满足相关技术政策和设计标准而用的主要节能降耗措施,对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防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四、地址灾害影响分析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要阐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提出防御的对策和措施。

 五、特殊环境影响

 分析拟建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从社会优化配置的角度,通过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行业影响分析

 阐述行业现状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进行论证。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于区域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当地财政收入、社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结构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投资规模巨大、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应分析拟建项目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措施。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该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

延伸阅读:工程项目的特征

 1. 针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特点进行WBS工作分解结构

 每个工程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实际WBS工作分解结构情况,运用?工程中标?、?项目评估?、?中期管理?等阶段的程序在系统存储的公共工程标准细目数据库中指定属于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关分布项目信息。将这些分布项目信息继续分解为更细的细目、构造物并指定定额。

 2. 对于?材料?、?定额?数据的管理也是本系统的特色功能之一

 系统中把材料分为两种类型:原材料、配合比材料。其中,配合比材料是由某些原材料通过一定的配比量组合而成的一种特殊的材料。系统管理者可通过《材料信息维护》、《企业标准配合比信息维护》两支程序分别对?原材料?、?配合比材料?的标准值(单位、单价等)进行管理。

 3、定额的重要性

 定额是计算构造物成本的关键依据。根据定额的类别系统中将定额细分为以下3种类型:人工、材料、机械。系统管理者可通过《企业定额信息维护》程序对定额的上述4个类型方面的数据的标准值进行维护。标准值作为企业基础数据,为后期实际应用提供基准依据。

 4. 方便快捷的合同管理及成本计算

 此处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将工程细目与合同一一对应,同时系统将根据评估阶段细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评估使用量,对合同各项信息进行调整。将定额拆分为?主材?、?地材?、?劳务费?等各项统计栏位进行计算。

 5. 完善的工程队评价机制

 根据管理者提供的统一的考核及权重模板,使用者可从三种评价方式(平日考核、记名评价、不记名评价)中任意选择某种方式对某工程队的进行评价。

 6. 材料的进出场及库存管理

 系统针对工程项目中,材料的成本占整个工程成本比重很大这一特点,专门定制了对材料使用情况的进出场管理,以及材料库存信息管理。

 7. 灵活的工程变更体系

 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评估阶段所进行的WBS工作分解不能满足当前施工需求时,可使用?中期评估?阶段程序进行工程细目的变更,新增的变更重新拟定合同并进行对下计价。对于新增的变更,如果还没有进行对下分配合同,那么系统提供变更还原功能,以灵活处理变更中各项信息。

 8. 实时了解工程完成情况及拨(借)款信息情况

 管理者可通过合同调整情况、对下计价情况了解工程目前进展状况,以及拨(借)款信息。全面、及时的掌握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

 9. 全面的统计分析能力

 目前系统提供了涵盖?工程评估?、?对下承包?、?对下计价拨款?三大方面,涉及?工程成本预算?、?评估收入?、?评估工料机使用量?、?劳务承包?、?主地材使用情况?、?对下验工计价?、?工程奖罚明细?、?拨(借)款信息?、?材料进出场情况?以及?综合对下数据统计情况?等情况的27张报表供使用者全面了解经过本系统统计分析后的工程项目各项数据的具体参数及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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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评报告是什么

2018年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

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节约用气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省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编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批准并备案。

第七条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应当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第九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及时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燃气供应,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经营与服务

第十一条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管道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三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燃气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

(七)相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压力容器使用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残液处置方案及措施(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八)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

(九)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

(十一)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变更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的,应当在3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原核发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用户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应当有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

第十六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管道施工、检修等非突发性原因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48小时将降压或者暂停供气及恢复供气的时间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居民燃气用户恢复供气的时间不得安排在晚10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

因突发性原因造成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尽快恢复供气。

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因燃气用户的原因不能按通知或者约定时间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再次约定入户检查时间。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人员上门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燃气用户可以拨打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电话确认其身份。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对燃气用户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燃气用户整改,燃气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燃气用户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十九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二)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三)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四)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五)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六)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燃气汽车加气站不得向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不得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质监、工商行政管理、燃气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实施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向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供气服务,并与燃气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者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或者停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燃气价格、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燃气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并与燃气用户约定支付期限。

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第二十六条为用户安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民用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测试。经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燃气计量装置合格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合格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其多收取的费用应当及时返还。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安全、供气质量、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当地燃气使用要求,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气源适配性进行检测。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气质成分以及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目录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得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

第三十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燃气。下列行为属于盗用燃气行为:

(一)在供气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供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的;

(二)绕越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三)私自移动、改装、损坏、拆除法定燃气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者不计量的;

(四)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的。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并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告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指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检查燃气用户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

第三十四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用气管理的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

(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用气规则使用燃气,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三)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维修;

(四)发现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及时取相应措施。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操作维护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和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确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应当由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燃气用户必须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燃气事故抢修车辆应当有明显标志,并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通行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二)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三)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向未经使用登记、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或者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每台1000元,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七条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2月27日起施行。1999年3月20日省令第57号公布施行的《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分送:各市、县人民,省人民各部门。

 勘探目标评价与风险分析方法

问题一:能评是指什么?关于节能方面的 能评指节能评估,是新建、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报批必须的资料之一。国家规定: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填写节能登记表。

节能评估报告或节能评估报告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编制,节能登记表可以由建设单位编制。

问题二:项目立项从什么时候开始要能评报告的 办理立项的时候就需要

一般的项目立项备案,首先是需要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而能评都是包含在其中的一部分。只是折标煤低于1000吨只需要编制能评报告表,而高于1000吨则要报告书。编制报告书的话,价格要高很多,程序也更复杂。但能评在你项目立项之前就必须做好的

问题三:做节能评估报告需要什么资质呢 申请备案通过单位可以做节能评估,如安徽省的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

第十九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评估机构审核和监管。节能评估机构实行备案制,由所在市人民 *** 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具有市级发展改革管理权限的县,可以由县人民 *** 发展改革部门直接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

第二十条 节能评估机构审核备案原则上一年两次;已审核备案的节能评估机构实施年度验审。节能评估机构发生重组、法人代表变更等重大,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备案、验审备案、重大备案通过的,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的,必郸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相应专业工程咨询资质,或依法取得的发展改革部门认可的其他相关节能咨询资质的;

(二)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具备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有10名以上(含10名)从事节能工作的专职人员,其中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的专职人数应不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50%;

(四)配备工程分析、热能平衡分析、电能平衡分析、水平衡分析、工程概算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设备;

(五)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专家或专家库团队;

(六)近三年开展节能相关的工程咨询、设计工作业绩总量不低于5个;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报文件。包括:书面申请报告,法人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验原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验原件)及简历,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办公场地、工作设施、设备目录的证明文件或清单,以及可以证明其专业水平的相关文件。

另承担可研和设计或节能专篇、能源审计等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

问题四:节能评估报告都有哪些单位可以做能评报告书 西安经天咨询

问题五:哪一个部门出项目能评报告 是节能专篇编制单位还是说节能评估的审查单位,还是说节能评估的批复单位,分为应该为:工程咨询公司、罚能中心、发改委资环处

问题六:可研报告什么单位组织评审 一般是发改委审批就行了,不需要评审。如果涉及银行或申报国家支持资金,可能要评审(看有没有要求评审)。评审最好是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一起去,评审的时候多听专家批评,少反驳。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具体视情况而定。

问题七:项目评估报告怎么写 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一、概况

(一)概况

(二)项目概况

二、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评估

三、建设条件评估

四、技术评估

五 环境评估

六风险评估

七、盈亏平衡分析………(略)。

八、总评估

(一)该项目建设,对,,,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在××市 *** 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该项目建设进展比较顺利,建设的内外部条件均已具备。

(三)该项目用的工艺技术已经过国内工业性生产试验,技术成熟、可靠。××制药厂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配置是完整的,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四)经济效益显著。

问题八:配置1250KVA变压器的单位需要写能评报告吗 单位是必须要写的,只是有些过程只要有关系就可以省略,希望可以帮到你,恒牛吧

问题九: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区别 报告书详细一点,深度深一点,报告表骇略一点,具体编制的内容详见:2010年国家发改委6号令的附件,对于表和书有详细的深度规定。

问题十:节能评估报告怎么写 节能评估报告按照项目能耗分为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评估报告书,做过很多类似的报告,有模板

央企遭遇资金短缺困局

①张国华等.1998,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地质评价规范,北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勘探目标评价和风险分析方法是石油公司的核心技术之一。自1998年中国海油建立了《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地质评价规范》以来,对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全过程中的地质评价,尤以其中包括的勘探目标评价和勘探风险分析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是使勘探管理工作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技术环节。勘探目标评价与勘探风险分析浸透了商业性理念和相关的评价技术,近期集束勘探方法的产生和更进一步的价值勘探的提出,就是执行这一规范的直接成果。

一、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地质评价

油气储量的增长是任何一个油公司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世界上的各大油气公司,无一不将油气勘探工作放在首位,并把油气风险勘探视为一种商业经营活动,力求勘探工作优质高效,即用有限的资金投入而能获得更多的、有商业开价值的油气储量。

图5-32 油气勘探地质评价程序

中国海油一直在探索一套具有自己特点的油气勘探工作和管理模式,用以具体指导海上油气勘探工作。在总结勘探经验和吸取国外油公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勘探工作要革新管理、优化结构、科技进步的指导方针,于1998年编制成此《规范》。它规定了中国海油在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全过程中的地质评价阶段及各阶段地质评价的目的、任务、程序、内容以及应用的技术、标准和应用的成果和要求。它适用于中国海油所进行的油气勘探活动中的地质评价工作。

一般而言,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地质评价的全过程,系指从某一特定区域的石油地质调查开始,到提交石油(或)和天然气探明储量为止的勘探活动中的地质评价工作。根据油气勘探活动的阶段性和地质评价的目的、任务,又将地质评价全过程进一步划分为区域评价、目标评价和油气藏评价三大阶段,具体阶段划分和工作程序见图5-32,各阶段的具体含义如下。

a.区域评价阶段:即从某一特定的地理区域(可以是盆地、坳陷、凹陷或其中的某一部分)的勘探环境和石油地质调查开始,到决定是否谋求区块油气探矿权为止的地质评价工作全过程。很明显,区域评价阶段的主要目的,在于谋求获得石油和天然气探矿权。

b.目标评价阶段:即从获得区块的油气探矿权后进行勘探目标优选开始,到预探目标钻后地质评价完成为止的地质评价工作全过程。当然,目标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发现商业性油气藏。

c.油气藏评价阶段:即从预探目标的油气藏评价方案开始实施,到提交探明储量为止的地质评价工作全过程。油气藏评价阶段的主要目的,在于落实可供开发的石油和天然气探明储量。

二、区域评价

区域评价一般按资料准备、区域地质特征分析、含油气系统分析和勘探区块选择4个阶段循序进行(图5-33)。四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如下。

图5—33 区域评价程序

a.资料准备:为区域评价收集、提供有关投资环境、区域地质背景和各项有关的基础资料。

b.区域地质特征分析:阐明评价区的构造、沉积特点及其发育演化史。

c.含油气系统分析:确定评价区含油气系统及其油气潜力。

d.勘探区块选择:确定有经济开发前景的油气聚集区块,并谋求其油气探矿权。

在评价内容中,主要包括了资料准备,具体为各种资料收集、基础资料的补充和完善、建立区域评价数据库工作;区域地质特征分析,包括区域地层格架的建立、地震资料连片解释、沉积体系及岩相分析、表层构造和断裂体系分析、基底结构和盆地演化特点分析工作;含油气系统分析包括烃源识别、储、盖层特征及时空分布、盆地模拟分析、含油气系统描述等工作;勘探区块选择包括成藏区带评价、有利区块选择、谋求油气探矿权的建议等内容。

评价要求作到成藏区带评价;油气成藏模式预测;潜在量预测;区带勘探风险分析和工程经济概念设计和评价。

最终提交的主要成果包括文字报告的7项内容、27种附图、8类附表及相关专题研究附件。

三、目标评价

目标评价一般按资料准备、勘探目标优选、预探目标钻前评价、预探井随钻分析和预探目标钻后评价5个阶段循序进行(图5-34)。在勘探程度较高的地区,勘探目标优选和预探目标钻前评价可以同步进行;在已知油气成藏区带内则当以圈闭的落实和预探目标钻前评价为重点。

5个阶段主要内容如下。

a.资料准备:为目标评价提供必要的地质背景资料和基础资料。

b.勘探目标优选:优选可供预探的有利含油气圈闭。

c.预探目标钻前评价:提交有经济性开发效益前景的钻探目标及预探井位。

d.预探井随钻分析:发现油气藏及取得必要的地质资料。

e.预探目标钻后评价:对预探目标的石油地质特征进行再认识和总结勘探经验教训,并提交获油气流圈闭的预测储量及进一步评价的方案。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资料准备,具体为资料收集、地震资料集和处理、建立目标评价数据库;勘探目标优选包括查明和落实各类圈闭、圈闭的油气成藏条件分析、圈闭的潜在量计算、预探目标优选;预探目标钻前评价包括圈闭精细描述、圈闭的油气藏模式预测、圈闭的潜在量复算、圈闭的地质风险分析、圈闭的工程经济概念设计和评价、预探井位部署建议、预探井钻井地质设计;预探井随钻分析包括跟踪了解钻井动态、随钻地层分析和对比、随钻油气水分析、钻井设计调整和测试层位建议等;预探目标钻后评价包括预探井钻后基础资料整理和分析、圈闭石油地质再评价、油气藏早期评价等项内容。

其中,十分重要的是要求对预探目标做到:圈闭精细描述、圈闭的油气藏模式预测、圈闭潜在量计算、圈闭地质风险分析、圈闭的工程经济概念设计与评价、预探井位部署建议和预探井钻井地质设计。

要求预探目标钻后评价做到:圈闭的石油地质再评价、油气藏早期评价、预测储量计算、油气藏开发早期工程经济评价和油气藏评价方案建议。

最后要提交预探目标评价报告,内容有预探目标评价及评价井钻探方案文字报告8项内容、附图16种、附表5类。预探目标钻后评价内容包括文字报告5项内容、附图15种、附表14类。

图5-34 目标评价程序

四、油气藏评价

油气藏评价按资料准备、油气藏跟踪评价和探明储量计算3个阶段实施(图5-35)。油气藏评价应是滚动进行的,随着勘探程度的提高和资料的积累,从宏观的油气层分布范围和规模等框架描述到微观的油气储集空间分布和体积等的精细描述,不断提高精度。

图5-35 油气藏评价程序

3个阶段的主要内容如下。

a.资料准备:为油气藏评价提供必要的地质背景资料、基础资料和各种条件。

b.油气藏跟踪评价:探明获油气流圈闭的油气层分布范围、规模和产能。

c.探明储量计算:提交可供商业开的石油和天然气探明储量。

主要评价内容为资料准备包括资料收集、建立油气藏评价数据库;油气藏跟踪评价包括评价井钻井地质设计、评价井随钻分析、评价井完钻跟踪评价、评价方案调整建议、油气藏终止评价报告;探明储量计算包括油气藏结构、储层性质、储层参数、油气藏特征、油气藏静态模型描述、油气藏模式研究、探明储量计算及评价、开发方案概念设计、收率研究、工程经济评价、探明储量报告的编写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经济评价要包括勘探和开发工程参数,勘探和开发投资额操作费估算,经济模式和财务参数的选取,内部盈利率、投资回收期、净观值和利润投资比等指标的计算,敏感性和风险分析等内容。

最后应提交油藏终止评价报告和探明储量报告。

油藏终止评价报告包括文字报告6项内容、附图17种、附表23类。

探明储量报告按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的储量规范和储量报告图表格式要求完成。

五、地质风险分析方法

勘探风险分析是石油公司勘探投资决策的重要参数,如前所述,勘探工作地质评价各个阶段都要进行风险分析。当然投资决策并不完全取决于地质风险的高低,还取决于石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但地质风险毕竟是投资决策中不可稀缺的基本参数。

根据多年勘探实践,并参考外国油公司风险分析经验和方法,我们确立了以地质条件存在概率为核心的地质风险分析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中国海油油气勘探中预测圈闭的钻前评价分析,也可以用于对盆地或凹陷进行量预测时的地质风险分析。

此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形成油气藏基本石油地质条件存在的可能性分析,预测或估计目标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为勘探目标经济评价和勘探决策提供依据。

一般而言,风险(Risk)通常解释为失败的可能性。油气勘探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地质风险、技术风险、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等。地质风险(Geological Risk)指勘探者对勘探目标基本石油地质条件认识不足而导致勘探失败的可能性。而地质成功概率(Probability of Geological Success)或称地质把握系数,是预计目标的圈闭经钻探获得商业性油气发现的概率。地质风险分析(Geological Risk Ana1ysis)则是用概率统计学原理和圈闭评价方法,研究并量化形成油气藏的基本石油地质条件存在的可能性,预测目标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

(一)地质风险分析方法

预测地质成功概率的方法有地质条件概率法、历史经验统计法和类比法等多种方法。这里用地质条件概率法,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多种方法进行比较和互相印正。

1.地质条件概率法的基本依据

a.油气藏的形成需要同时具备烃源、圈闭、储层、盖层和运聚匹配等基本石油地质条件,缺一不可;

b.各项地质条件必须满足彼此互相独立的设;

c.各项地质条件存在概率之积即为该目标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

2.地质条件存在概率的取值原则

a.各项地质条件存在概率的求取有多种方法,本规范取由已知与未知的联系来判断未知的原则,并强调占有资料的类别和可靠程度对分析结果的影响。

b.正确分析各项石油地质条件存在概率和资料的可靠程度是测算目标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的关键。要求必须掌握本区的石油地质条件和资料状况在目标评价总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地质风险分析和取值。

c.由于不同地区地质条件千差万别,使用者也可以根据各盆地的实际情况对取标准作适当调整和修改,但应予以说明。

(二)地质风险分析程序

首先对基本石油地质条件进行分析,确定或估计其存在概率;然后计算单层或多层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

1.基本石油地质条件分析

a.烃源条件:①根据同盆地、同凹陷或同构造带内油气田分布情况,已钻探圈闭或井的含油气情况,油气苗和其他油气显示情况(地球物理烃类检测、化探、摇感等),确定是否存在成熟的烃源条件;②烃源岩的体积;③烃源岩中有机质的数量和质量;④烃源岩中有机质的成熟度;⑤资料类型和证实成度(地震、录井、钻井、岩心或露头以及资料的密度和质量)。

b.储层条件:①同盆地、同凹陷或同构造带内已钻圈闭相同储层的储集能力及优劣成度;②储层的沉积相和储集体类型;③储层的岩性、厚度及分布的连续性;④储层的储集类型和物性条件;⑤储层段是否有同盆地、同凹陷或同构造带内的井可供标定、模拟和对比;⑥资料类型和证实成度(地震、录井、测井、岩心或露头以及资料的密度和质量)。

c.盖层条件:①同盆地、同凹陷或同构造带内已钻圈闭同类盖层的封闭能力及优劣程度;②盖层的沉积相、岩性、厚度及稳定性;③盖层的封闭类型和垂向封堵能力;④盖层中断层的数量、性质、规模及活动时期;⑤资料类型和证实程度(地震、录井、测井、岩心或露头以及资料的密度和质量)。

d.圈闭条件:①圈闭类型及规模;②同盆地、同凹陷或同构造带内同类型圈闭的含油气情况;③断块、岩性等圈闭的侧向封闭条件和性能;④地震测网的密度和资料的质量。

e.运移条件:①油气运移通道类型,如砂岩输导层、断层面、不整合面、底辟、高压释放带等;②供烃范围内圈闭与有效烃源岩连通的路径及通畅程度;③油气运移的方式、指向和距离。

f.保存条件:①圈闭形成后构造或断裂活动对圈闭封闭条件的影响;②区域水动力条件对油气聚集的影响;③是否遭受过水洗或生物降解破坏作用;④油气是否有过热或非烃气体(CO2、N2等)的潜入;⑤油气扩散作用对油气藏的影响。

g.运聚匹配条件:①同盆地、同凹陷或同构造带内同期的圈闭是否存在油气田或油气藏;②圈闭形成时间与油气主要生成时间、运移时间的关系。

2.地质条件存在概率的评估

使用地质条件存在概率评价标准,来评定目标圈闭各项地质条件的存在概率。

3.目标圈闭地质成功概率计算

a.单层圈闭地质成功概率的计算。

单层圈闭地质成功概率为该层各项地质条件存在概率之积,即:

中国海洋石油高新技术与实践

式中:Ps为单层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Pt为烃源条件的存在概率;Pc为储层条件的存在概率;Pg为盖层条件的存在概率;Pq为圈闭条件的存在概率;Py为运、聚匹配条件的存在概率。

b.多层圈闭地质成功概率的计算。

如果各层圈闭对应的各项地质条件均相互独立,则:

该目标圈闭(构造)至少有一层圈闭获得地质成功,其概率为Pas:

中国海洋石油高新技术与实践

式中:Ps1为第一层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Ps2为第二层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Psn为第n层圈闭的地质成功概率,为了强调主要的钻探目的层,n值一般不大于3。

该目标圈闭各层圈闭均获得地质成功,其概率为Pts:

中国海洋石油高新技术与实践

最后,为了更好地把握主要地质风险因素,提高风险预测水平,并不断完善地质风险分析方法,要求进行钻后相关数据的整理,并按要求填写地质条件的钻探结果和钻后分析,对照钻前预测验证其符合程度,分析钻探成功或失利的原因。

六、集束勘探方法

中国海油入市以来,其经营管理方式迅速与国际接轨。反应在勘探上,也实现并正在实现着一种理念的转变,即由经济遗留的“储量指标”勘探理念——“我为祖国献石油”,向市场经济“经营型”勘探理念——“股东要我现金流”转变。入市后,股市对油公司业绩的衡量标准是现金流,它体现在勘探上不仅是新增储量的多少,而是一系列的经营指标——储量替代率、桶油勘探成本和资本化率。

储量替代率:是指新增探明可储量与当年产量之比。

桶油勘探成本:是指每探明一桶可原油储量所需的勘探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究费用、物探费用和无经济性发现的钻井费用。这些费用需进入当年勘探成本,叫做成本化。

资本化率:指有经济性发现的钻井费用与总勘探费用之比,这部分费用不进入当年勘探成本,可在油田开发中回收,故称资本化。

储量替代率反映了储量资产的增减。桶油发现成本是衡量勘探经营总体水平的指标,在保持稳定的勘探投人,保证100%储量替代率的前提下,要降低桶油发现成本,就要降低经营管理费用和每公里物探作业费用与每米进尺的钻井费用。当然大的储量发现会导致桶油勘探成本大幅度下降,但除特殊需要,油公司更希望保持股市稳定,无需披露重大储量发现。资本化率反映了油公司所占有的勘探区块(也是一种资产)的质量,它不仅可以降低桶油成本,更重要的是表现所占有的勘探区是否具备一定潜力、储量代替率是否有保障。

要想有多的储量发现就要打更多的井,在保证桶油发现成本承诺的前提下,只有降低单位作业成本。面对发展需要的压力、投资者的压力、服务价格走向市场后的压力,必须走出一条勘探管理新路子,于是集束勘探思路孕育而生。

集束勘探是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快好省的勘探新理念,主要包括以下3层含义。

a.集束部署:着眼于一个领域或区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局部构造集中部署,用较少的工作量以求解剖这一领域或区带,达到某一确定的地质目的。

b.集束预探:基于不漏掉任何一个有经济性油气藏为出发点,简化初探井钻井过程中取资料作业和测试,加强完钻过程中的测井工作,以显著提高初探井效率,大幅度降低初探井费用,用简化预探井、加速目标的勘探方法。

c.集束评价:一旦有所发现,则根据地下情况,优选最有意义的发现,迅速形成一个完整评价方案,一次组织实施,缩短评价周期和整个勘探周期。如有商业性,使开发项目得以尽快实施。

集束评价钻探包括两类不同取资料要求的钻井,一类是取全取准资料的井,此类井要充分考虑开发、工程、油藏甚至销售部门的需要,取足取好资料;另一类井是为了解决复杂油气田面上的控制问题,需要简化其中一些环节,作为集束井评价,以求得到以最低的评价费用取全取准资料,保证储量计算和编制ODP方案的需要。

在实施集束勘探一年的时间中,我们针对一个有利区带和目标共钻探集束探井20多口,初步见到以下效果:①储量代替率可望达到151%;②资本化率39%;③桶油发现成本保持在1美元;④完成了历年来最高的和自营勘探投资——16.75亿元;⑤建井周期缩短2/3;⑥每米钻井进尺费用降低40%。

通过一年的实践,主要体会如下。

1.以经济性发现为目的,统筹资料的获取

初探井是以经济性发现为目的的,关键在于证实有一定烃类产能、有一定厚度油气层的存在,精确的测试资料、储层物性资料、原油物性资料都可留在评价井钻探中获取。这就可以在初探井中作到不取心、不测试,从而大大简化钻井程序,达到降低钻井成本的目的。

一般来说初探井的经济成功率只有10%之间,我们可以在90%左右的初探井中实现低成本探井。事实证明用电缆式测试(MDO)、加旋转井壁式取心技术,完全可以保证不漏掉有经济测试价值的油气层。集束评价更有利于有目的地取好油藏评价的资料,在进行了早期油藏评价后,我们对油气藏模式有了基本的认识,就可以有目的地安排油藏评价井资料获取方案,大大减少了盲目性。

2.集束勘探在资料问题上体现了性、目的性

集束勘探“三加三简”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获取资料原则——抓住有无油气,有油气则加强,无油气则从简;突出经济性,有经济性则加强,无经济性则从简;区分主力层与非主力层,主力层则加强,次要层则简化。这样保证了总体资料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繁琐取资料工作量。

3.实现集束勘探要做好技术准备

首先应加强完井电测、简化钻井测试,测井要做好电缆测试(泵抽式取样)、旋转式井壁取心和核磁共振测试的技术准备。

其次,钻井工程借鉴开发生产井优快钻井经验,对初探井简化井身结构,打小井眼,不取心,尽可能保证钻井作业的连续性,提纯钻进时间比例,用集束勘探的办法尽量减少动员费用,在拖航、弃井等环节上提高时效,降低费用,保证稳定的、高质量的泥浆性能,打好优质的规则井眼,创造良好的测井环境。

第三,评价井的测试工作中,要做好直读压力计、多层连作、油管完井等技术准备。

4.集束勘探协调了长期困扰勘探家的三大矛盾

第一,协调了加大勘探工作量与有效控制成本间的矛盾。集束勘探可实现相同的勘探成本下,多打初(预)探井,总体上必然加快勘探进程。如在合同区义务勘探工作量确定的前提下,勘探成本的降低,则意味着抗风险能力的增强。

第二,协调了不同专业间的利益矛盾。长期以来地质家想多取资料——资料越多越好;钻井工程想快——钻完井越快越好;测井公司想省——下井次数越少越好。集束勘探实现了集约性的成本控制,使各专业各得其所。

第三,协调了老石油传统与现实市场经济间理念上的矛盾。在老石油地质家的传统观念中,是取资料越多越好、储量发现越多越好、收率提得越高越好。把这些观念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会与勘探成本产生冲突,于是这些观念都变成了相对的、有条件的:资料——在保证不同勘探阶段起码质量要求下,取资料的工作量越少越好;储量发现——在保证勘探资本及时回收条件下越多越好,否则无须及时探明;收率——在保证现金流和盈利率条件下越高越好,否则宁可要相对较低的收率;勘探成功率——对油公司来讲,地质成功率毫无意义,油公司只要商业成功率,更关心的是勘探投入的资本化率;储量概念——不能只讲地质储量,对油公司来说更关心可储量,尤其是可作为公司资产的份额可储量。

集束勘探是我们由经济成功转向市场经济时,在经营理念上发生根本变革的表现。一年来的成功实践,不但在中国海油勘探家中产生了巨大观念上的震动,也影响到许多外国作业者,纷纷吸收或效仿集束勘探方法。集束勘探方法的产生,表明我国企业不仅可以进入国际市场,并且完全可以在市场运作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在2002年中国海洋石油勘探年会上,将集束勘探发展为价值勘探的一部分,这是勘探工作进步的表现。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使公司上市后出现了新情况:结束了国有独资的历史,十分关注投资的收益、储量增长的压力、成本的压力等。如此,必须对过去传统的勘探理念进行重新审视:由过去的地质调查研究型,变为经营油气实物的经营型,要创造经营价值。所以,价值勘探是一种以价值为取向的勘探理念,具体地说,每项工作以是否增加公司或股东的价值,作为决策的依据,即勘探的每个环节,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勘探工作将围绕价值中心来进行。这也体现了勘探工作本身是发展的、动态的,在勘探工作不断进展中,随时拓宽、发展勘探方法,以促进海洋石油事业不停顿地、持续发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权威解读

31家央企上周递交的 “体检”报告警示,步中小企业后尘,“巨无霸”们也开始出现贫血症状。

这些国资委成立以来首次编报的风险评估报告显示,诸风险中,资金短缺风险赫然列于首位。

 几乎同时,国资委年中工作会上,继续年初“央企过冬”基调,再念“紧箍咒”,要求从严控制央企投资规模,划定央企并购“三条红线”。

 资金、政策双双收紧,而未来央企重组中规模将重于业绩。十几年来,手头从来宽裕并一直急于扩大规模的央企老总们,变得焦灼起来。

 央企上交“体检表”

 上周,12家董事会试点企业,19家海外上市大型企业,如期递交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就报告的真实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并按照A、B、C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长期参与央企风险管理的第一会达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张续超介绍,此次上交的报告主要包括企业2008年面临重大风险描述,重大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风险管理三大部分。

 31家企业涉及电力、石化、钢铁、投资、电子、旅游、煤炭、房地产等诸多行业,“资金缺口”则成为这些企业描述自身2008年所面临风险时,使用频度的词汇。

 央企风险管理源于2004年中航油。2006年6月,国资委发布《央企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今年3月,国资委要求,从2008年开始部分央企编报《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按照部署,其他央企的报告将在随后两年内陆续提交。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解释说,企业风险报告就是一份企业的体检报告。

 一位参与 《报告》评审的专家透露,遭遇资金缺口风险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钢铁、房地产和农业企业等行业。

 在今年国资委要求上报风险管理报告的30多家企业中,第一会达曾为其中一些企业提供具体的风险管理服务,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石油(15.07,-0.33,-2.14%,吧)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等。张续超在和央企的接触中发现,投资风险特别是“走出去”的海外投资风险、宏观经济影响对企业现金流的压力、安全风险、法律风险等是企业最为关心的风险。

 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李三喜介绍:“今年从紧的货币政策,对钢铁业以及其上下游企业资金需求造成很大影响,某钢铁企业2008年年度投资100多亿元,眼下资金缺口在50亿元以上。”

 这种情况在电力、房地产等行业就更显突出。第一会达风险管理公司总裁张续超今年在为40多家中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发现:“过去的一些企业,例如电力、基础设施、能源企业,根本不担心融资问题。融资风险在两年前也不是企业的主要风险,而现在有的企业已经将其上升到主要风险的地位了。”

 某电力企业的财务人员透露,以前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即使只有20%,也可以到银行去融资,而且都是银行追着给你提供,并且能拿到比较优惠的条件,比如5年期和10年期循环利率。但现在银行都不愿意给了。

 “过去是银行追着企业,的时候给予企业很多优惠政策,例如给予降低10%的优惠利率,或者期限15年,给企业3到5年的展期或宽限期。”张续超说。

 不过,那样的好光景已经不再。一位央企财务人员对此深有感触:“前几年银行给了我们一个长贷,但是利率比较高,为了降低利率,我们就要求把长贷变成短贷。可是现在想把短贷再变成长贷,就变不回去了。”

 张续超在和央企的接触中也发现央企的抱怨越来越多,“过去形势好的时候,企业风险小,银行什么条件都不需要,就直接给你20亿的信用额度。现在情况不一样了,银行减少了信用额度,同时还要求进行抵押或担保。”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提及,最近一些省的负责人带队到北京拜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人,这是许多年不曾见到的景象了,“央企老板来得也不少”。以往是银行请央企领导吃饭,现在则反过来了。

 缺口的背后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央企遭遇“缺资金,融资难”困局,一方面是由于宏观调控造成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和银行信贷紧缩,但同时,央企本身的发展思路也难脱干系,不少中央企业加速扩张对资金需求不断扩大也是造成困局的原因之一。

就《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日前,院通过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条例精神,记者访了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近年来,我国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燃气的普及应用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随意设置燃气供应站、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三是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者责任不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燃气事故屡屡发生;五是缺乏必要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问:条例对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燃气的生产是否适用本条例?农村的燃气管理能否适用本条例?

答:为了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衔接,划清燃气生产与燃气经营、服务、使用等上下游之间的关系,条例对适用范围,作了以下规定: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同时,明确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条例对燃气进行了界定,明确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此外,条例规定,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问:针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条例对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燃气发展规划是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前提,燃气应急保障措施是燃气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对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同时,还明确了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

二是加强对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批时,应当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三是完善燃气应急保障制度。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应当及时取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问:针对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条例对燃气经营与服务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规范燃气经营与服务行为,是建立和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燃气供应安全、保证燃气服务质量、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对燃气经营与服务,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确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明确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等服务义务,并不得有拒绝供气、擅自停气等行为。

三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有关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暂停供气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取相应的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四是完善燃气定价机制。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同时,草案还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要求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问:为了保障燃气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条例对燃气使用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对燃气使用,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对燃气用户的用气行为予以规范。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单位用户还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同时,还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禁止性行为作出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用户的权利。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查询和投诉。

三是确立燃气燃烧器具的标识制度和安装、维修制度。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燃气燃烧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应当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安装、维修人员。

问:为了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条例对燃气设施的保护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对燃气设施的保护,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取安全保护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同时,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

三是确立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并明确对改动方案的要求。

问:为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减少损失,条例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确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了有关制度和措施。

二是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是明确对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是明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启动预案,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还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事故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