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根据排查组织级别,结合风险点危险源特性,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

2.如何解决天然气管道焊接问题?

3.有关能源价格风险管理资料和论文

天然气价格分析报告_天然气价格调整风险评估怎么写啊举例说明

工程中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价中 风险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不同的风险评价办法,有不同的风险等级划分,一般的风险级别危险程度分为:

一级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予案);

二级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予案);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编制管理方案);

四级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五级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变电站电气安装危险源辨识中风险值及风险级别如何划分的?

第一步先认定工作任务,然后确定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危险源,然后看危险源会导致什么。根据的伤害范围(安全,健康,环保)用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进行评估。R=PSE。P:可能性。S:严重度。E:暴露率。全部冲1-10取值。然后R值的大小范围应该为1-1000.然后根据常规相关发生后所造成的严重度进行打分。一般分三个级别,低中高。也可以分5个级,轻微,低,中、高、严重。先定好各级的分数范围,然后根据选择值进行综合排名,分高的即是高风险。

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实施指南 电子版

1.1什么是危险源要了解什么是危险源,我们首先必须学习体系的定义。今年发布的GB/T28001-2011体系标准给出的定义是“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首先、该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

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等级怎样划分的?

根据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物质的毒性、易燃易爆物质的临界量,按导则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的有关规定,依照《导则》附录A.1,确定风险评价等级。

(1)对照《导则》表3(易燃物质)和表4(爆炸物质),日钢生产过程回收的煤气对人体有害,而且属于易燃物质,属于重大风险源;

(2)日钢位于日照日照市岚山区的临港工业区,厂区周围是农田和滩涂,距居民住宅的最小距离800m(韩家庄),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组织策划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应考虑哪些方面

应首先考虑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其次考虑取措 施降低风险,最后考虑个体保护。

确定新增重大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 施:

1) 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时;

2) 在工作程序将发生变化时;

3) 开展新的活动之前(如新建工程等) ;

4) 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5) 用新的物质;

6) 发现新的危险源时。

如何辨识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对其进行风险评价以及如何控制危险源

风险来源于危险源,所以危险源辨识是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基础。OHS的实施主要是基于风险管理的思想,其管理模式是按照PDCA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是体系的主线,实施检查和纠正也是这一策划的结果,因此,通过危险源辨识所进行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践和建立,具有重要作用,并具有核心地位。

建筑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里的L E C D 是什么意思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D:危险性分值

D=LEC

LNG加气站危险源有哪些?公司让填写《LNG加气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这个有一个表的啊,把你的主要工作涉及的危险源提出来就行了。

风险评估表第一部风险具体描述原始风险现有的风险风险编号风险来源分类风险责任人风险管理员危害描述位置相关资料危害来源后果 (可能发生最大的损失)严重 (S)发生几率 (P)风险排名 (R = S x P)风险等级 现有已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危害性 (S)发生几率 (P)风险排名 (R = S x P)风险等级 该风险等级是否可接受?否则转至第二部。 是则转至 第三部.影响区域描述对个人的危害性

主要危险源有 触电、电击、漏电 高空坠落 供气不足等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中的一项 “判别依据 (I~V)”,其中 (I~V) 代表什么意思?

I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II :曾发生过事故,仍未取有效控制措施

III :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IV :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V :定量评价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重大危险源登记表、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登记表、

可以发邮箱给你啊,给个邮箱好吗

企业应根据排查组织级别,结合风险点危险源特性,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

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节约用气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省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编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批准并备案。

第七条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应当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第九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及时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燃气供应,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经营与服务

第十一条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管道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三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燃气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

(七)相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压力容器使用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残液处置方案及措施(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八)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

(九)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

(十一)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变更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的,应当在3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原核发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用户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应当有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

第十六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管道施工、检修等非突发性原因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48小时将降压或者暂停供气及恢复供气的时间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居民燃气用户恢复供气的时间不得安排在晚10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

因突发性原因造成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尽快恢复供气。

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因燃气用户的原因不能按通知或者约定时间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再次约定入户检查时间。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人员上门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燃气用户可以拨打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电话确认其身份。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对燃气用户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燃气用户整改,燃气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燃气用户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十九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二)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三)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四)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五)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六)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燃气汽车加气站不得向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不得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质监、工商行政管理、燃气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实施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向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供气服务,并与燃气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者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或者停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燃气价格、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燃气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并与燃气用户约定支付期限。

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第二十六条为用户安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民用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测试。经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燃气计量装置合格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合格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其多收取的费用应当及时返还。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安全、供气质量、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当地燃气使用要求,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气源适配性进行检测。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气质成分以及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目录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得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

第三十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燃气。下列行为属于盗用燃气行为:

(一)在供气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供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的;

(二)绕越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三)私自移动、改装、损坏、拆除法定燃气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者不计量的;

(四)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的。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并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告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指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检查燃气用户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

第三十四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用气管理的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

(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用气规则使用燃气,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三)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维修;

(四)发现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及时取相应措施。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操作维护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和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确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应当由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燃气用户必须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燃气事故抢修车辆应当有明显标志,并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通行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二)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三)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向未经使用登记、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或者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每台1000元,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七条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2月27日起施行。1999年3月20日省令第57号公布施行的《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分送:各市、县人民,省人民各部门。

如何解决天然气管道焊接问题?

如何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安委办再部署!

2016-10-12 中国安全生产报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印发,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1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2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通过与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三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监管体系1健全完善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按照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系统总结本地区行业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制定地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基层及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要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3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

各地区要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优化应急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运行应急保障水平。

4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各地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尤其是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的安全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安全标准,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反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区建设高风险项目,或者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最低规模、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要求的项目,现有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责令整改。要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推进提升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能源价格风险管理资料和论文

天然气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跟家家户户都关系非常紧密,人们需要天然气烧菜做饭,甚至一些人家里用的洗浴设备也是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当然天然气并不仅仅是家庭用途,还在很多的商业用途中体现出价值,不过这么大用量的天然气仅仅通过陆路运输会使得天然气的价格飘高,为了让天然气的成本降低,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使用天然气的便利,管道工程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为了具备高质量的管道来输送天然气具备天然气管道焊接技术就成了一个关键的问题点。

如今我们已经具备了天然气管道焊接技术,因为天然气相对比较特殊,不像水或者油类,所以天然气管道自动焊机用的是氩弧焊打底,外加气保焊填充盖面。这样的焊接方式对于天然气管道自动焊机来说需要从下向上依次完成,而为了得到理想的效果,在整个焊接过程中,具备不错的天然气管道自动焊机就显得非常重要。

前山管道生产石油管道自动焊机,天然气管道自动焊机,管道全位置自动焊机

楼主,给你参考资料看看:

中美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研讨会

2007年4月27日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灯光璀璨。在首届“中美能源市场开发与风险管理研讨会”召开前夕,总领事馆举行招待会,欢迎前来参会的中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以及美国休斯敦、纽约、达拉斯、亚特兰大、巴特摩尔和华盛顿的能源管理专家以及学者代表。

中美能源市场开发与风险管理研讨会是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中国能源市场日益开放和美国能源市场风险管理日趋成熟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旨在借鉴美国能源市场发展和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于开放中的中国能源市场的监管提供参考,并对中国能源企业和能源用户的宏观战略决策、微观市场风险管理提供帮助。研讨会由中国旅美专家协会、美国华人石油协会、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富兰克林管理研究院、《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共同主办,并得到了中美十二个协办单位和中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的大力支持。

在招待会上,房利代总领事先后用中文和英文发表了演讲。他对会议主办者为研讨做的大量的准备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美能源领域的合作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休斯敦作为能源之都,是举办能源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研讨会的最佳选择。此次研讨会将为中美两国能源界的交流搭建一座桥梁。他预祝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

研讨会李民博士和中国旅美专家协会会长兼研讨会共同杨晓卓博士就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和宗旨分别发表了演讲。杨晓卓博士与研讨会共同刘孟博士向大家介绍了研讨会的部分嘉宾,其中包括上海国际金融研究所棋博士、上海期货褚玦海博士、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鲍亦和博士、莱斯大学教授温森特?卡明斯基(Vincent Kaminski)博士、SunGard公司资深副总裁赛兰(Sharon Fortmeyer-Selan)女士、中国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世蓉博士、普氏公司总裁朱文清女士、摩根路易士能源集团执行董事威廉?海德曼(William F. Hederman)、德勤服务公司能源与部的全球与美国监管政策主管、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前委员布兰科?特齐克(Branko Terzic)先生,以及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主编杨朝红女士。

上海期货的褚玦海博士代表中国来宾就中国的能源期货市场发展发表了演讲。他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石油进口量的增加,中国能源市场与世界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也使得能源价格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要。中国以2005年8月上市燃料油期货为开端,正逐步发展石油期货市场。中国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领域,可以向美国同行学习很多东西。美国商务部休斯敦商务服务中心主任杜艾尼?普赖斯特莱(Duaine Priestley)代表美国来宾发表了演讲,他表示,对美中能源合作的未来充满信心。

休斯敦“中美能源日”

4月28日上午8点30分,研讨会在休斯敦的万豪国际大酒店隆重拉开帷幕。研讨会台上方悬挂着 “2007年中美能源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研讨会”的彩色条幅。会徽中的2007、中美两国国旗和锯齿状的增长曲线,意味着研讨会为2007年中美能源领域交流所起的桥梁作用,表明了与会者通过对话,促进中美能源市场在风险中健康发展的愿望。

研讨会共同《国际石油经济》主编杨朝红女士、研讨会秘书长蒋建军主持开幕式。在蒋建军秘书长的号召下,美国与会代表异口同声地用中文“欢迎”中国来宾;中国代表则用英文的“Welcome”回复。研讨会的内容虽然充满了严肃的学术味,但是从主持人幽默的开幕词和与会者的互动中,全场250位代表感受到了温馨、诚恳、默契、友谊与合作的氛围。

研讨会首先由会议发起人杨晓卓博士代表中国旅美专家协会和研讨会组委会致开幕词。他指出,在2006年底,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开放了石油产品批发市场。作为世界上的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费国,中国不断增加的石油进口以及日益开放的能源市场,给国际能源公司、金融机构等,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中美两国能源公司、期货交易公司、投资银行和研究机构等,将就能源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能源政策法规、能源贸易、能源项目融资、替代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大家有理由相信,以此次会议为开端,中美两国将在这一领域保持更加密切的联系与合作。

美国国会议员尼克?兰普森以得克萨斯方言“Howdy, Y'all!"的问候开始了他的欢迎词。他说,“我很自豪能服务于第110届国会,担任国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能源与环境分会。这个小组委员会对美国能源工业大部分的研究与开发具有管辖权。对美国来说,有一个良好的政策以鼓励这个行业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们可以推动新颖的、令人振奋的、有活力的能源技术的发展,同时,以我们对环境效应的理解来运用这些新技术进行能源生产。”他指出,中国市场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对美国和中国都是非常有利的。在能源产业,这意味着某些资本货物进口关税的减免,并最终向外国竞争者开放某些领域,例如成品油零售市场。他认为,本次会议将迈出中美两国能源伙伴关系的重要一步。通过这次会议了解扩大国际能源市场所必须的政策,将使中美两国都从中受益。

房利代总领事在他的致辞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向中美两国的与会者致以热情的问候,对研讨会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中国树立并实施了“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能源安全观,鼓励全社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注重环保,并将节能列在能源政策的首位。同时,将与世界各国共同维护全球范围内的能源稳定、安全与持续发展。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煤炭消费与能源消费量最大的国家,在传统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石油对外依赖、减少废气排放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休斯敦作为世界能源之都,集能源交易与风险管理的技术与人才于一体。在这里召开这次研讨会有着天然的优势。研讨会为全体与会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和平台,使大家能在一起商讨共同关注的问题,交流想法与经验,增强相互理解,探讨进一步合作。他希望这次研讨会在美国、中国、能源公司、金融机构和专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各方在能源管理领域进一步合作并取得丰硕成果。

休斯敦市议员彼得?布朗用一句中文的“欢迎”向与会者致意,博得大家的一阵掌声。他代表休斯敦市为研讨会送来祝福,同时还宣布2007年4月28日为休斯敦的“中美能源日”,并将比尔?怀特签署的“中美能源日”文告转交给杨晓卓会长。

本次研讨会还收到了得克萨斯州州长里克佩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华锦洲总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侨务委员会经济科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以及欧美同学会会长,副委员长韩启德的贺电或贺信。

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共设立了四个方面的议题,即宏观能源风险、微观能源风险、能源市场建设、风险管理和案例分析。共有36位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中,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在《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的组织下,提供了5篇交流报告。

研讨会以能源政策与法规为切入点,有五位专家学者做了这一主题的报告。曾服务于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的威廉?海德曼先生介绍了美国能源法的一些情况,包括能源政策的主要目的、能源政策的演变、国会的重要能源法规。他还对20世纪美国天然气和电力的发展、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管辖权进行了案例分析。

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和能源市场建设方面,分别有16位和10位专家学者做了报告。来自投资银行、美国能源企业、中国能源企业、部门、顾问企业的高级主管和圆桌会议主持人,就三个著名能源交易企业高达数十亿美元的交易损失问题,从企业战略、风险管理理念、监管、企业高级管理激励机制和实际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剖析和讨论,为会议参与者提供了深刻的风险管理实例分析。

本次研讨会既有总会场的主题报告,也有分会场的报告和提问,还有一个圆桌会议的讨论。多样化的会议形式为与会者之间的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

专家观点集萃

本次会议的主要发言内容涉及对当前全球能源市场环境的判断,对加强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的紧迫性的认识,完善的能源市场应具备的特征,能源监管目标及应发挥的作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的步骤和风险管理框架设计原则,对冲基金在能源期货市场中的作用,风险管理领域需要开展的一些研究课题,以及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例如风险鉴别、风险分类、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冲工具的选择、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在技术上面临的挑战等。以下选择部分内容,介绍专家的主要观点。

1. 加强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十分紧迫

美国著名的风险管理专家、莱斯大学教授、前花旗银行常务董事卡明斯基博士和休斯敦大学鲍尔商学院金融系主任库玛教授等指出,当前,世界能源市场面临一系列挑战。首先,能源工业的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越来越强。能源市场的各个领域日益融合,能源市场的高度一体化使局部市场所遭受的冲击会快速蔓延开来。其次,能源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演变中。由于新的市场主体——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对冲基金的出现,能源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得以增强,而且新的参与者改变了游戏规则,对价格变化发挥着显著的影响。第三,越来越多的金融投资者将能源商品市场当作新的投资资产类别,一种新的投资渠道由此产生,并出现了许多复杂的、长期的、资本高度密集的交易。由此造成的能源价格不稳定性的增加,使能源生产商和消费者需要开发可靠的风险管理办法。第四,人类社会获得能源的成本将越来越昂贵。在今后的几十年里,我们将面临如何增加能源产量来满足全球需求增长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技术和融资正面临挑战。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需要先进的技术和大量的资金。但是在基础设施方面目前的投资十分不足,这在将来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价格波动。此外,油气行业放松管制的趋势将继续下去,这也对加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其能源消费将快速增长,并对世界能源价格产生影响。能源市场存在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等等。在能源价格和商品价格非常不稳定的环境中,提升应变能力将决定能源公司的未来生存和发展。因此,开展风险管理的培训和实践对于能源公司特别是经验不足的中国能源公司来说,非常重要且十分紧迫。

2.应培育发展有效的、透明的能源市场

卡明斯基认为:风险管理的关键性因素并不是风险管理的价值,而是培育和发展有效的、透明的能源市场。能源市场的设计和开发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国家重点项目进行实施。能源市场,或者在更广的意义上说,大宗商品市场,能够发挥两个关键性的作用。一个作用是信息处理和信息发现。市场是最高效的信息集和处理工具。第二个作用是发展能够同时传递给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价格信号以产生最佳的配置。

他说,高效透明的能源市场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形成的。美国有着最高效、最先进的能源市场,但我们在发展该市场的过程中也犯了不少的错误。我希望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能够从我们所犯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我们的覆辙。

他还指出,现货交易市场是能源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最早发展起来的市场。继现货市场之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期货市场,交易是标准化的,要么通过电子系统,要么通过公共价格信息系统进行交易,它具有透明的价格,随时可供任何人进行查询。在期货市场中,商品以目前订立的价格在未来进行交割。

然而,设计和发展期货市场是一项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事实上,有不少期货市场最终无法继续运作下去,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我们必须认识到期货市场开发成功与否和期货市场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有许多前提条件。首先,要有比较多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大量的市场主体,即卖方和买方,并且没有参与者可以对买方或卖方施加重大的市场影响力;市场流动性好,并有可靠的价格指数。其次,要有支撑期货市场的硬件基础设施,包括用于交割的运输系统,这些系统不能被大的市场主体所控制。换句话说,在对合同有决定作用的基础设施上应没有垄断。当要对任何商品进行交割时,在交割点上的存储和运输设施都应该可供使用。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期货市场应受到监管并赢得公众的信任。由于商品市场有时容易受到操控,因此高效的、强有力的监管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是成功引入期货市场的前提。

Constellation 能源商品交易集团战略研究部副总裁徐纲博士分析认为,市场的重要作用之一是获取信息。能源市场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信息集对能源业务来说非常重要。有用的信息是自然汇集在市场中的。在市场中,参与者会希望分享信息并发布信息,这会大大降低信息集的成本。多方竞价而生的价格信息反映了各因素的整体影响效果。

市场的另外一个作用是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风险转移的渠道。市场中既存在投机者也存在套头交易者。套头交易者通常要寻找一种保险手段来规避风险,以使他们的业务更稳定。从社会效益的角度讲,市场使人们能够相互转移风险,这对每个交易者都有好处。市场的流动性还能够使公司得到一个资产分配的手段以分散风险。

市场的第三个作用是通过竞争来促进管理和创新,同时抑制不良的市场主体,使劣者淘汰出局。如果市场能够高效运作,经济的运行也会更加高效,同时使成本降低。从的角度讲,市场能够促进能源政策的执行。例如可以通过税收等手段促使企业按照所希望的方向行事。

曾服务于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组建市场监管部门并担任执行总监的威廉?海德曼先生指出,对于一个完善的能源市场来说,能源产品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应该有自由选择权;市场应有完善的法规制度并得到很好的执行;市场应该具有透明度,商业信息应该畅通;需要取措施,鼓励市场参与者诚信、高效和创新;完善的市场还需要有很好的沟通渠道;此外,市场参与者和官员的道德行为也极为重要。

3.的能源政策目标及应发挥的作用

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前委员布兰科?特齐克先生指出:典型的能源政策目标是提高能源效率、保障稳定可靠的供应、保护环境、提供公平的社会补助、取消能源价格补贴。无论一个的政策目标是什么,这些目标必须很明确。如果目标是要引入竞争,那么一定要有完善的制度来监控市场和确保竞争能够发挥作用。这就意味着要发挥监管的职能,必须为市场建立起非歧视、透明的管理制度。还要对垄断的领域进行监管,以保证那些希望能从竞争性的市场中获益的消费者能够公平地获得有竞争力的能源供应。

特齐克先生还介绍了世界银行的观点,即的监管目标应该是保护消费者免受错误的垄断行为的伤害,保护投资者免受错误行为的伤害以及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监管者的职责包括对市场准入、价格、服务质量和条件的监管,以及提供为所有投资者信得过的监管平台。

对于吸引私人资本来说,有一些全球适用的监管原则,包括监管的透明性、及时性、平衡性、可审查性、稳定性及监管者的独立性。

就监管者的独立性而言,监管机构应该不受政治压力的影响;监管人员应该是经验丰富的人员,要基于科学分析、公平的经济分析和准确的判断做决定;还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和资助。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成立新的监管机构时,必须要赢得公众的信任。必须要让公众相信,对垄断进行监管的机构是公正的。

海德曼先生说,在能源产业发展的初期,的能源政策目标仅仅是为了经济增长和国家对的管理。然而今天,的能源政策应促使人们努力实现能源安全、能源效率和经济增长目标的平衡,保护环境,以及合理分配能源产业的成本和效益。

普氏公司总裁朱文青(Victoria Chu Pao)分析了两种可能实现能源安全的途径,一是通过监管直接控制,二是通过全球贸易、市场的透明化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工具。同时,她还对是否存在另外一个更好的途径或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的好办法进行了探讨。

她认为,就短期而言,一个迅速发展的国家,例如中国,也许取规制更好一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到一定时候,取更为开放和透明的市场政策会更为有效,“借助全球贸易和风险管理能够帮助实现能源平衡和能源安全的目标。”

朱文青指出,世界上有不少国家试图通过立法来实现国家经济安全,有的国家赋予能源公司垄断性的职能,有的国家以众多官僚机构监管市场行为,有的国家试图创造条件以获得能源的保障。在它们看来,如果石油在本国,就不必对中东担心。只要签订25年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协议,就能够获得25年廉价的天然气供应。其实不然。

能源安全说到底是价格问题。既然是价格问题,那么,如果想得到廉价的能源,应怎样去实现呢? 许多国家似乎认为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规定价格。朱文青指出,这种方法在全球市场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也许有效。但是如今,大宗商品价格是全球性的价格,无论你是否拥有自己的油矿、油井或管道,或者麦田,锁定供应来源都不能使本国经济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同样,试图以固定价格来防止价格波动,也是无济于事的。那样做的结果,不仅原定的廉价能源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市场价格信号的扭曲,价格反而会变得更高。

朱文青举例说明,世界各国的汽油价格各不相同。根据普氏前不久所做的调查,欧洲国家汽油价格最高,每加仑超过6-7美元,日本、新加坡每加仑超过4美元、印度为3.8美元,美国约3美元,泰国、越南、印尼在3美元以下,中国是除中东产油国以外的汽油价格最低的国家,每加仑2.11美元。朱文青指出,价格差异主要在于有些国家实行价格补贴,而有些国家对汽油消费课以重税。虽然这都是干预经济的做法,但效果却截然不同。欧洲国家以征收的汽油税补贴农业,中国(美国也类似)是转移其他经济收入来补贴汽油消费。

人为的低价意味着本应投向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会寻求投向更有利可图的行业,其结果是配置效率非常低下;人为的低价还意味着能源需求与消费会无限制地增长。所以,哪一条是实现能源安全的路呢?

朱文青还指出,单靠的管制,并不一定能实现持续的能源安全。市场是由人组成的。做贸易的过程就是交流和对话的过程,就是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换取想要的东西的过程。从本质上说,对话就是一系列的交易。对话包括人与人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乃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话。因此,朱文青把“市场贸易与对话”作为她的演讲的一个关键词。

她点出的另外一个关键词是“透明度”。她认为,具有良好的透明度是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的关键,而市场透明和高效率的核心在于信息畅通和自由竞争。但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离不开风险管理。

朱文青最后说,我们相信,中国愿意而且能够在全球能源对话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期待中国在为提高能源效率所做的技术创新方面,在为创造开放、有效率的市场而制定和用新标准方面,包括在新的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实践方面成为领导者。

4.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的实践和风险管理工具应用

在公开竞争的市场上,非常需要两种能力,即风险管理和优化价值的能力。卡明斯基先生指出,能源市场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过程,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能。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潜在风险的识别,第二步是制定降低风险的策略,第三步是选择确定最佳的风险管理手段,包括选择最佳的对冲(套期保值)工具,第四步是对冲(套期保值)策略的执行。套期保值有一定的成本,必须在套期保值成本和风险降低程度间寻找平衡。在公司层面实现对风险进行监控的关键因素是要投资于风险管理的基础建设,以便有能力在内部对风险管理手段和做出评估。

美国毕马威财务审计公司金融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袁先智博士以《能源市场的挑战与风险管理的实践》为题,对能源市场的风险、能源价格趋势曲线建模、能源衍生品定价,特别是中国能源市场的风险管理,包括关键的能源风险参数、风险测量工具、风险评估实践、风险管理框架等做了详尽的介绍和分析。

香港中文大学系统工程和工程管理系冯有翼教授以《价格发现、市场流动性和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在中国》为主题,介绍了实物期权方法在能源战略评估方面的应用,例如评估对战略石油储备的投资和能源输入的战略部署,帮助能源企业构建风险管理机制,设计和购买适当的风险对冲衍生产品等。他的演讲还讨论了应用摆动期权来规避需求风险,以及通过实物期权方法对排污权的柔性价值进行评估和对排污权进行正确定价等问题。

理解及掌握市场规律需要复杂的数量分析工具。徐纲博士在演讲中,以大量实例说明了数量分析在竞争性能源市场中的应用,其中包括在对长期基本面和企业发展战略分析中的应用,在交易支持及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利用对冲、无风险套利、提供服务和实物期权等获取额外价值。他还举例说明了实物期权在原油储备中的应用。他的结论是:竞争的能源市场有益于经济;能源市场充满风险;有效的数量分析是能源市场的制胜之道;对精通数量分析的市场参与者来说能源市场充满了机遇。

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货币与大宗商品副总裁李成军博士指出,美国能源市场的发展之所以领先于世界,主要基石之一在于近十年来美国在能源资产定价及风险管理方面开发了顶尖的技术。李成军博士对这一顶尖技术做了述评,并对能源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不同的数量分析模型和方法做了总结与比较。他认为,能源资产是高波动、高回报、与其他资产低关联、收入固定、流动性低的独特资产,因而很受投资者的青睐。由于能源资产多种多样,其运作的环境多变,不确定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在能源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数学建模方面存在许多挑战,有效地管理能源资产需要有全面的风险管理经验。

5.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领域的研究课题

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数量与计算金融学部主任邓世杰副教授的报告,揭示了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面临的挑战。他指出: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需要覆盖更广泛的地区和更广泛的项目,解决与地域相关的风险、长短期跨期风险等问题;需要研究更适用的风险评估的方法,激励公司有效利用市场工具来进行风险管理;需要开发先进的统计工具、建模工具和金融工具,使解决非常复杂的风险管理问题变得简便易行。同时,他也介绍了目前他们正在研究的课题。例如,金融定价工具和交易策略(包括电力、天然气和原油价格曲线模型;能源衍生品;战略石油储备的交易策略),实物资产的投资评价,排放许可证及相关设备的价值评估等。

中美能源专家的心愿

本次研讨会是以中国旅美专家协会、华人石油协会为主的专家志愿者,花费一年多时间,精心筹备组织的。会议从前期策划、准备,到会议结束,始终充满着志愿者们发自内心的热情。据中国旅美专家协会会长杨晓卓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策划和组织者,都是学有所成并在世界知名大石油公司或投资银行等从事能源交易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旅美学子,他们不仅有广博的学识、扎实的数量经济学功底、丰富的能源交易和风险管理经验,而且还有风险管理失误的惨痛教训,非常希望在中国能源市场开放和能源风险价格管理事业起步之际,为中国的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建设做出自己的一些贡献。他们认为,中美之间应当以此次研讨会为开端,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方面搭建一个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威廉?海德曼先生说:“我们美国有很多教训可供中国引以为鉴。我们希望与你们建立起一个具有建设性的、友好的并具有竞争性的关系。因为我们知道,有一个强大的竞争者,会令我们把事情做得更好。我们欢迎公平的竞争。如果你们不重蹈美国和欧洲的覆辙,我相信你们将在同经合组织国家的竞争中赢得巨大的优势。我们目前正陷入一些巨大的、既得的特殊利益当中,对我们下一步需要展开的工作造成了羁绊。如果你们没有这方面的不易改变的利益,便可以轻松开展工作,实现快速发展。”会议期间,主办方与前来参会的中国代表初步商定,2008年将以某种形式在中国举办能源风险价格管理论坛,继续开展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也将继续在会议组织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