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燃气一二三档规定

2.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3.现在家用燃气什么价格

4.山西天然气收费标准规定

5.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价格形成机制

天然气价格政策探讨_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

欧盟各国的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

欧盟各国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发达国家,但是随着今年上半年俄罗斯和乌克兰爆发了一场难以调节的矛盾之后,俄罗斯选择对乌克兰发动了特别军事行动,东盟各国则选择支持乌克兰,并且对俄罗斯进行了多个方面的制裁;这也引起了欧盟各国俄罗斯关系逐渐恶化,俄罗斯开始限制对欧盟各国进行能源出口,近期甚至完全停止了对欧盟各国的天然气供应,导致欧盟各国出现的严重的天然气不足情况,而能源不足也导致欧盟各国不得不从别国进口更加高昂的天然气资源,这也导致欧盟各国的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

欧盟各国的天然气价格受到了极端手段控制

由于俄罗斯对欧盟各国天然气出口限制,导致欧盟各国出现了严重的天然气不足和天然气价格上涨的情况,但是近期欧盟各国的天然气价格却出现大幅度降低,这是十分反常的情况,并且这也是欧盟各国采用极端手段控制的;因为能源价格太高,导致居民正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所以欧盟各国政府紧急出了大量的资金稳定市场,但是这样稳定却会导致欧洲地区经济下滑更加严重。

未来欧盟各国的能源危机会更加严重?

由于俄罗斯和乌克兰矛盾持续发展,这也导致欧盟各国将会持续遭到俄罗斯的天然气限制;而一旦欧盟各国进入冬季之后,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能源危机,虽然欧盟各国对外表示已经储备了大量的天然气,足够度过冬季;但其实欧盟各国的天然气储备数量根本不足,所以即使现在欧洲市场出现的短暂的天然气价格下跌情况,但是未来天然气价格依旧会持续上涨,甚至有可能居民无法接受。

北京燃气一二三档规定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太仓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苏价工〔2014〕418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行阶梯式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上游气价变化、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决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上调0.25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45元/立方米。

二、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

对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居民天然气用户按年用气量分三档实行阶梯式气价:

第一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45元/立方米;

第二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6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20%,即2.94元/立方米;

第三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0%,即3.68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年用气量作为计量标准,每增加一人,则相应增加60立方米的年用气量。即户籍人口5人的家庭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部分。以此类推,具体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凭户口簿(本)到所在地天然气公司申请确认后调增。

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销售价格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70元/立方米。

四、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气补贴。

对持有《太仓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太仓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用户由太仓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家庭每户每月补贴5立方米天然气。并将每年补贴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确保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

为正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的稀缺程度,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终端产品销售的影响,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即当国家、省有关部门提高或降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累计超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5%时,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基准价格原则上作同向同幅度调整。为控制价格调整频率,每次联动调整后,价格相对稳定不少于12个月。具备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后,市价格部门要结合价格宏观调控总体情况,周边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上述价格自2015年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相关执行细则,不得随意变更用户的抄表时间,要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阶梯式气价顺利实施。

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北京燃气一二三档规定是指按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实行不同的价格政策。一档月用气量不超过90立方米,二档月用气量91-120立方米,三档月用气量121立方米以上,价格逐档递增。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一二三档规定是指按照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实行不同的价格政策,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促进人们合理使用天然气。其中,一档指月用气量不超过90立方米,二档指月用气量91-120立方米,三档指月用气量121立方米以上。对应的价格分别为0.32元/立方米、0.38元/立方米和0.76元/立方米,以2019年为例。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户的用气量跨档,按照不同档次的价格进行计费。例如,如果用户月用气量为100立方米,则前90立方米按照一档价格计费,剩余10立方米则按照二档价格计费。此外,对于住宅小区和集中供暖用户,燃气公司可与相关单位协商制定物业供气价格。

如果用气量超过三档怎么办?如果用户月用气量超过了三档(即121立方米以上),则按照三档价格计费。另外,在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下,燃气公司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采取措施鼓励居民更新家电、加装保温等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开支。

北京燃气一二三档规定是为了引导市民合理使用天然气,促进资源节约和环保。各档次的价格逐级递增,以鼓励用户节省用气。在实际应用中,用户应该注重节能减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用气档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用于供热、供冷、供水、供气、供电的公共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维护,并可以收取物业服务费。

现在家用燃气什么价格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自2021年9月22日起,将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调整后的供各城市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见附件。陕西发改委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也应按相关办法规定加快理顺。

二、从严核定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要抓紧开展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工作,综合考虑本次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将省内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要加快推进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在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市县要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市县要缩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差。按规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气价格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部分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国家和省上相关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三、有关要求

省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同时做好舆情应对,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陕西发改委。

附件: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省内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表

山西天然气收费标准规定

现在民用天然气每个地方不一样,政府补助是2.8元一立方,不补助是3.5元一立方。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推行背景

中国的居民用气不均衡,不足20%居民家庭消费40%居民气量,用气量最多的5%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同时,实行阶梯气价前的价格政策下,收入高,天然气高消费家庭得到的暗补比普通家庭反而更多。

2015年4月,中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同时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百度百科-阶梯气价

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价格形成机制

法律主观:

天然气价格全国不是统一的,在1.8元/立方米到5元/立方米不等,一般分为三档。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价格如下: 1、安徽淮南:非居民的天然气价格是3.95元/立方米,达到一定的用气量可以优惠。 2、山东聊城:第一档:年用气量240(含)立方米以下,收费标准为2.43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240-360(含)立方米,收费标准为2.92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为3.65元/立方米。 3、北京:第一档是2.61元/立方米;第二档是2.83元/立方米;第三档是4.23元/立方米。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的收费标准是2.63元/立方米。

法律客观: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 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和消费量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和提高节能减排成效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以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发展。但受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的价格政策仍处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理清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背景、方向、路径和一些争议,有助于凝聚共识,更好地推进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促进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价格信号是市场运行最重要的信号,也是调控市场供需最重要的“指挥棒”。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如何确定价格信号。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中就提出“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指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显然,我国调整天然气价格和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是沿着逐步市场化的方向在稳步推进。

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一直非常明确,但由于受市场结构、供应结构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际上采取了“准市场化”和“稳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办法来推进。

“准市场化”体现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在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作为确定天然气价格的主要选择。在确定与天然气价格挂钩的可替代能源产品时,基本选择了市场竞争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即通过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这也表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在目前国产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的情况下,采取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办法定价既坚持了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取向,也有利于激励生产者,因此有利于鼓励天然气供应。

“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是通过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逐步增强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性,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创造条件。近年来,国家在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在页岩气等领域开始引入新的竞争主体。2011年,国家已将国产海上天然气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同时,国家还将积极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实行市场价格的气源可委托管道运输企业代为输送,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支付运输费用。从未来发展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完成,仍需要更加重视市场准入等配套改革,引入新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性。 作为重要的、而且是发展速度最快的基础能源产品,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广为关注。理清一些广为关注的问题,将有助于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一,短期上调价格与中长期价格稳定的关系。由于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近年来的价格调整一直是上调价格。价格上调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成本,但必须看到,价格调整是调节供求最有效的方式,价格上调将有利于增加天然气行业的投资,这将有利于天然气供应量的持续较快增加,从而有助于天然气价格在中长期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从美国天然气价格变化的历程看,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曾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过限制,但结果是造成天然气行业投资的下降和供应的紧张,并一度造成大范围的“气荒”,价格控制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此后美国放开了对天然气的价格控制,天然气价格短期内也出现了上涨,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带来了投资的增加进而增加了供应量,天然气价格并未呈持续上升态势。近年来美国由于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天然气供应量的显著增加是美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因此,理清短期价格变化和中长期价格变化的关系,将有助于正确认识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和稳定物价的关系。从2005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和价格调整情况看,受国内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实际上并未严格按照已出台的定价机制执行,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频率和幅度实际上均未达到2005年12月公布的定价机制所确定的要求。在宏观经济和物价等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进行有控制地调整,短期内虽有助于减少面临的物价上涨压力,但也会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同时也会影响到市场对未来价格改革趋势、进程等的判断,也无法向市场传递长期、准确的价格信号,客观上就会对能源产品的供需带来不利影响。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供给结构和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仍将持续。因此,有必要及早理顺天然气价格水平,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近期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抓住了国内物价水平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在不对整体物价形势带来明显冲击的情况下,实现了增量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直接挂钩,向市场传递了较为明确的价格改革信号,为今后的价格调整和价格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

第三,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合理调整各方利益的关系。天然气价格上调必然会增加用户的负担,因此,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需要合理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由于不同行业和群体对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历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国家都非常重视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建立补贴和救助机制,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以适当的补贴。从未来发展看,在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