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价格收费标准哪个部门监管最新规定呢_燃气国家收费标准
1.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
2.2022年燃气开通新规定
3.天然气入户费是怎么规定收费的
4.2022年燃气初装费的国家规定
应当遵守价、格fǎ、律、fǎ规的有关规定。调整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依fǎ进行听证。 燃气用户有泉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物、价、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组、织投诉。对不符合fǎ、律、fǎ规和省物、价、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燃气服、务费,燃气用户有泉拒付。
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
全国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样,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以安阳市为例,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天然气销售、安装及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初装费为2570元/户。该公司按此标准向住户收取费用。
但甘肃省,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配气价格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7〕629号)文件精神,2017年10月1日起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
因此,天然气初装费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还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
扩展资料:
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第三条明确规定:
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
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人民网-天然气初装费到底取消了没? 官方:收费有标准
人民网-关于甘肃天然气初装费用的问题
院-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 ?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2022年燃气开通新规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2023年燃气初装费的国家规定是国家没有规定天然气初装费的收费标准,只是要求各地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燃气装好后是不另收费的。
从土地上来说,农村居民有自己的责任田,城镇户口没有自己的责任田。2、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政策,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3、 从入学上来说,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学校不一样,农村孩子上学需要去城镇,或住校或来回跑,影响学习这是当然的,而城镇户口的孩子优先入学。
天然气入户费是怎么规定收费的
2022年燃气开通新规定如下:
1. 准备好相关手续。需准备好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自装表原件,申请表,灶具和热水器原件,煤气罐合格证原件等材料。
2. 最好是由本人进行办理。在天然气公司进行办理时,需要由本人进行办理,而且它的办理是要求携带相关人的和房产证等证件。
3. 交付一定的费用。在天然气公司进行办理时,需要交付一定的费用,而且它的费用标准由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进行规定,根据当地的标准来确定。
4. 需前往当地的天然气公司进行申请。在前往当地的天然气公司进行申请时,需找到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在燃气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而且需要携带相关证件。
5. 等待申请通过。在向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之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进行审核,而且它的审核结果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6. 在申请通过之后,需要等待天然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气,在申请通过之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进行通气,而且它的通气时间也是由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进行规定的。
7. 需前往当地的天然气公司进行通气。在通气之后,需要前往当地的天然气公司进行通气,而且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8. 等待天然气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上门安装。在向天然气公司的技术人员提出申请之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进行上门安装,而且它的安装时间也是由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进行规定的。
9. 在安装完成之后,需要等待天然气公司的技术人员对通气进行测试,测试通过之后才算完成整个的过程。
2022年燃气初装费的国家规定
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该通知还指出,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燃气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国家在2001年就规定水电气等上户费不用交了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委员会发布日期:2001/04/16实施日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1年06月19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门: 近年来,各级针对住房建设领域收费混乱的问题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住房建设收费过多,仍是当前影响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
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影响供气的,应当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影响供气未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院交通运输部门、院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参考资料:
2022年燃气费多少钱答;2022年燃气费具体如下噢:
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燃气装好后是不另收费的
1.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结束意见征求,有望近期出台。
2.据悉,《意见》提出,将以油气体制改革试点为引领,打破垄断,全面推进天然气领域市场化进程。其中,有关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等话题引起了市场关注。业内专家建议取针对性举措,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市场化改革,以实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3600亿立方的目标。
3.《意见》提出,对天然气输配企业向用气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进行规范清理,有条件的地区应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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