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价格翻三倍转售俄美天然气给欧洲,是“趁火打劫”还是“雪中送炭”?

2.北京农村煤改电政策与补贴

3.天然气价飙涨是怎么回事?天然气价飙涨是原因?

4.燃气乱收费投诉电话

5.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具体将会在何时实行?

燃气价格下调市场秩序更加稳定_燃气降价降到多少

一、贵阳市(含清镇市)居民用管道煤气价格从每立方米1.35元调整为1.70元(含税价)。

二、调价后对城镇低保户、伤残军人、烈士家属执行优惠价格,上述用户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按照原1.35元每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三、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要积极组织生产经营,保证煤气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贵阳市管道煤气生产和供应。严格执行制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

四、贵阳市物价局加强对居民用管道煤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调价顺利实施,同时严肃查处搭车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次价格调整从2013年9月10日起执行。

中国价格翻三倍转售俄美天然气给欧洲,是“趁火打劫”还是“雪中送炭”?

某燃气公司主营范围:管道天然气储运、销售;城市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燃气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转让;城市天然气项目投资;燃气器具和化工产品的批发兼零售;燃气输气设备、材料供应;天然气用户开户、缴费、充值和报修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办理和咨询服务。

文:朱益俊、宗思言(江苏省工商局)

2005 年 3 月,该公司与所在地市建设局签订《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特许其在该市城区范围内独家经营天然气管道储运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以及城市市政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运销等相关业务。据此协议,该公司成为其所在城市天然气服务的独家供应方。

一、案情介绍

2015 年 2 月,江苏省工商局接到该公司所在地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举报,反映该燃气公司在新建居民小区开发过程中,利用独家供气的市场地位,限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楼盘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必须由该燃气公司承接安装。经查,举报基本属实,遂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授权后,于 2015 年 6 月正式立案调查。

二、主要违法事实

(一)该燃气公司利用垄断天然气供应的市场支配地位,超出特许经营范围,强制要求房地产企业的所有燃气管道工程需由该燃气公司承包建设由于该燃气公司具有的地区独家天然气经营权,所有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需向其提出天然气接入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的燃气工程,也需由该燃气公司验收,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能申请房地产销售许可证。为此,该公司所在地区所有房地产企业必须与其签订《燃气管道报装合同》,约定房地产企业将所开发项目的燃气管道工程交由该燃气公司施工,并向该燃气公司缴纳每户 2500 元的报装费。

(二)该燃气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转包燃气管道施工工程,并无正当理由,指定施工企业购买使用指定材料在依据《燃气管道报装合同》取得施工业务后,该燃气公司将业务分包给五家燃气施工企业,分别承担管道安装施工业务,以及油漆、密封材料等辅助材料的采购等业务。燃气工程涉及管材、管件、阀门、燃气表、调压箱等主要材料均由该燃气公司指定提供,其费用统一纳入报装费用打包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权采购,无权选择。

经查明,2012-2014 年,该燃气公司利用其拥有的地区独家经营地位,在所在区域内分别收取燃气管道接入报装费为 4188.21 万元、5888.04 万元和7414.34 万元。2014 年,其公司总销售额为 5.01 亿元。

三、争议焦点

(一)关于特许经营权的范围

该燃气公司认为,依据其与所在地区建设局签订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该公司就获得了该区域内天然气及相关业务的特许经营资格;该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内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也理应包括在特许经营范围内。

该燃气公司的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也认为,特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 装工程是行业惯例,并向办案机关出具正式公文证明。

办案机关认为,依据《特许经营协议》,所在地市建设局授予该燃气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是指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协议中也明确规定,市政管道燃气设施是指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而庭院管道燃气设施是指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也就是说,以市政规划红线为界,城市燃气管道设施分为市政规划红线内的燃气管道设施和市政规划红线外的燃气 管道设施。该燃气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仅仅取得市政规划红线内的燃气管道特许经营权,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庭院管道燃气设施是属于市政规划外的 设施。因此,该燃气公司并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庭院管道燃气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但是,该公司凭借天然气供应的市场支配地位, 通过要求房地产企业与其签订《燃气管道报装合同》等方式,介入该项业务,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办案机关的观点得到了专家们和省人大法工委的认同。

(二)关于“上一年度销售额”的认定

《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此,如何理解“上一年度销售额”也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该燃气公司认为“上一年度的销售额”是指实施 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对应金额,即 2014 年度公司在其所在区域的销售额 7414.34 万元,而不是该公司当年度整体销售额 5.01 亿元。

办案机关认为,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一年度销售额”应当为违法当事人该年度的整体销售额。理由如下:一是该法条明确提出了“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但并没有赋予“上一年度的销售额”以任何限制条件,那么,对法条“上一年度销售额”进行任意的人为解释,就是违背了法条本意。二是垄断行为的实施主体一般都是本行业中的大企业 或具有垄断地位的重点企业,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范围广,且影响远。例如本案中的燃气公司,其自2005 年起就开始实施违法行为, 一直持续到 2015 年,跨度有十年之久,如果任由其人为解释法条,降低违法成本,则根本违背了惩处违法者、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立法本意。

最后,办案机关认定该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为5.01 亿元。最终做出的行政处罚是: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 5%的罚款,共计2505 万元。

四、案件评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加快完善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 企业优胜劣汰”,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根据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不同行业特点应实行网运分开,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本案中,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施工工程领域,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施工材料市场,都是一个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只要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自由平等地参与竞争,达到这一市场资源的最佳配置。但本案中的燃气公司,滥用独家提供天然气的市场垄断地位,设定进入这一市场的特定条件,使得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无法自由、直接地进入市场,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今后一段时间,竞争执法部门应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作为主要执法重点, 防止市场垄断,确保我国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尽快完善。

北京农村煤改电政策与补贴

我认为肯定是“雪中送炭”,虽然出售给欧洲的燃气价钱比进价高了一些但是,燃气运输成本、人工成本等成本叠加,而且我们也不可能平进平出,肯定是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赚一些的,综上看中国价格翻三倍转售俄美天然气给欧洲,无疑是“雪中送炭”。

中国将过剩天然气卖给欧洲,解决欧洲燃眉之急

欧盟为了制约俄罗斯不要俄罗斯的新能源天然气,导致俄罗斯的天然气价钱成倍增长,现在欧盟各国在面对即将到来的寒冬傻了眼,中国将一些用不完的天然气卖给了欧盟一些国家,虽然价格贵了些,但是确实能解决欧洲的燃眉之急,甚至还有一些媒体表示此举欧洲是非常幸运的。

欧洲对俄罗斯能源出口的制裁,欧洲现在有非常严重的能源危机,欧洲为了出现能源不够用的情况正想准备天然气,这样抢买天然气的行为导致了能源价格达到了历史最高,中国虽然看似三倍成本出售了天然气,但是刨去成本后也是欧洲各国能买到很便宜的能源了。

中国此举是雪中送炭,被媒体誉为“白衣骑士”

中国和俄罗斯有长期的天然气供应,我国每年都会从俄罗斯买入大量的天然气,而今年我国还加大的购买力度,所有有过剩的天燃气也是因为此举,现在把过剩的天然气卖给了欧洲对欧洲的帮助还是非常大的。

如果欧洲想以同样的钱直接从俄罗斯购买是肯定达不到的,这样看我国转卖过剩的天然气是雪中送炭,绝非是趁火打劫。其实欧洲那些政客如果不制裁俄罗斯可以直接从俄罗斯买入低价天然气,可以现在为了制裁只能自食其果。

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还以检修天然气运输管道为由,将“北溪-1”号天然气输送管道停掉,这无疑会更加加重欧洲天然气能源的紧迫感,现在中国出售过剩天然气对欧洲是非常有帮助的。

天然气价飙涨是怎么回事?天然气价飙涨是原因?

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8年7月10日起上调0.35元/立方米,调整后为2.63元/立方米。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将本市农村村庄家庭纳入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气补贴范围的通知(京管发2017184号)的基础上,现就调价后的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按照调整后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计算,对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住户用户采暖用气每立方米补贴0.73元。

2、按户采暖季采暖用气量820立方米上限计算,每立方米补贴0.73元,管道天然气按每立方米2.63元计算,户补贴天然气等值气量上限为228立方米按四舍五入计;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按实际执行价格计算户补贴气量。

3、从2018-2019年采暖季起,对全市天然气含区域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实施用气补贴。

其中:

一、市燃气集团供应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的用气补贴,由市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

二、非市燃气集团供应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的用气补贴,由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市级政策予以补贴,所需经费由各区政府安排。

《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第一条 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

第二条 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证稳定供应。燃气企业已按原标准收费的,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降价时间和标准进行追溯,妥善做好退费清算,确保用户获得降价红利。

燃气乱收费投诉电话

天然气价飙涨是怎么回事?天然气价飙涨是什么原因?

天然气价飙涨是怎么回事?天然气价飙涨是什么原因?  随着今冬供暖季的来临,各地天然气告急的消息屡见报端。

  湖北日报消息指出,该省天然气从11月22日起就开始吃紧。此前宁夏、陕西等地也传出类似消息,陕西日报消息指出,该省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量增大,供需缺口扩大,天然气保供压力较大。

供应缺口导致价格上升,最直接的是液化天然气价格。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11月21日到30日,24个省(区、市)液化天然气(LND)价格是每吨5636.7元,比上期涨幅为28.3%,如果相比9月的同期价格,涨幅则到了60.2%。

为此,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统一部署相关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辖区内各液化天然气生产流通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 参加上述会议的涉及到液化天然气主产区企业、进口液化天然气主要接收站企业,以及液化天然气主销区企业。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短期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快,与河北等地煤改气取暖等有关。但是这应该是局部紧张,两三周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液化天然气价格两个月狂涨6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天然气供应紧张导致价格上涨目前在很多领域都有所体现,涨幅最大的是液化天然气。

以湖北为例,武汉天然气有限公司已经发出通知,近期全国范围内出现用气紧张,该公司已启动冬季保供应急预案,如情况进一步加剧,将对工商企业采取限量、限时和停供措施,全力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11月28日,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向各用户单位发布消息指出,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北方分公司已经通知,自10月21日起,天然气供应资源将无增量。河北省发改委决定启动全省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于11月28日零时起进入全省天然气供应橙色预警。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8月21-30日全国液化天然气价格是每吨3129.1元,9月同期价格为3519元,10月为4337.4元,11月为5636.7元。按此看,11月液化天然气价格比8月涨幅高达80%,比9月上涨60%,比10月上涨30%左右。

为什么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如此之快?美国自然资源委员会高级顾问杨富强指出,因为居民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天然气不能乱涨价,但是液化天然气作为补充,走的是市场拍卖价格,所以涨得快。

“各地在加快煤改气治理,越往下往往会层层加码,这样减少了用煤,但是天然气需求增加,实际配套供应需要跟上。”他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随着“煤改气”等工程的推进,天然气需求旺盛,今年以来产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长。10月份,天然气产量12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4%;进口天然气581万吨,同比增长52.1%,增速比9月份加快48.2个百分点。

金联创天然气市场分析师苗莹莹指出,总体来看,中国天然气需求的增速大于天然气供应的速度。国家从2016年开始对煤改气、气化农村、煤供暖改为天然气供暖,各方面对天然气的用量明显提升,所以天然气的整体消费量增长非常快,但是整个供应没有跟上消费的发展速度,导致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发改委开告诫会平抑价格

面对液化天然气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要求11个地区在12月4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并报送发改委价监局。

这些地区包括陕西、内蒙古、宁夏、新疆、山西、四川、山东、辽宁、江苏、北京、河北。参会人员包括主要的液化生产气主产区企业,相关协会等,以及液化天然气主要接收站销售企业和协会,液化天然气主销区企业和相关协会。

发改委提醒告诫各液化天然气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要维护行业秩序,不得恶意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额,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实施其他任何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一位燃气行业专家指出,目前市场整体并不缺天然气,出现价格高且市场偏紧的情况,是有企业认为过去天然气价格销售太低,通过该方式可谋求更大利益。“说到底就是上游企业希望提高价格,下游企业希望买便宜的气,双方诉求不一致。”这位人士说。

根据了解,今年涉及到煤改气的京津冀地区有约200万户,加上山东、陕西等地煤改气的情况,实际全国可能有几百万户。根据国家政策,在冬季天然气消费旺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可以浮动20%以内。

苗莹莹认为,这次告诫会并未给天然气价格做出一个实际的限制,没有规定最低价格和最高价格,只是起到提醒告诫的作用,下一步还是要解决供需的矛盾,加大天然气供气能力建设。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具体将会在何时实行?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物价局投诉。或者政府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二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将于2021年的1月1号开始实行。首先,会有专业工人来进行安装。其次,实施这项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市场的秩序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最后,规划区域。

第一,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在进行安装的时候,会找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安装,减少不必要的时间与人工上的浪费。这么做也是为了保障居民们在使用燃气的时候能够更加稳妥与安全,毕竟天然气如果发生意外的话,那影响可是非常大的,因为天然气都是在管道内,爆发会比较迅速,所以专业人员安装同也能够减少公共财产的损失,维护公众的利益。

第二,维护市场秩序

之所以在北京市颁布天然气管理条例,是为了让买卖双方在发生争执的时候能够有据可依,好裁定矛盾的责任方。还有就是有一些乱收费的情况,这样可以把价格统一一下,让老百姓们接受最实惠的价格,其实这一系列的措施都对天然气的使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划定区域

这一条例是针对北京市的区域来进行制定的,如果其他的区域也需要这样的调理的话,需要根据自己的区域情况具体的做一些小的调整。只有为自己的区域量身定做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因地制宜或者是因材施教一样。同时还能够保障多渠道进行天然气的供应,不会让老百姓在家使用的时候突然没有了,这样使用起来更加方便,让生活也显得更加顺心,的确是很人性化的一个设计,也从侧面印证了,这款条例在不断的完善中。

以上就是对?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具体将会在何时实行?的看法,或许你有什么其他不同的意见,欢迎写在下面的评论区,咱们大家一起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