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2.全国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武汉城市圈

燃气信息化平台招标信息_燃气购平台

燃气测绘工程的关键节点是怎么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如何?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

论述了燃气工程测量中关键节点的重要性,对特殊工程运用影像等信息化手段来解决常见的测绘现场回溯问题。介绍了综合信息化平台用于测绘关键节点管理的功能模块,并对今后管理的完善提出了自己进一步的看法。

地下燃气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人身上的血管一样,日夜担负着储存和运送能源的工作,它是城市的生命线之一。地下燃气管线又是隐蔽工程,如果测绘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都会给后续的输配运维管理和急抢修管理乃至长远规划带来不确定性,所以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输配部一直十分重视测绘管理工作。

对于我们输配部测绘档案科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测量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记录工程管线及设施的相关属息,反映管线完整的逻辑情况,为后续的数字化工作(燃气地理信息系统)打好基础。如何有效控制管线测绘的质量和进度,如何有效地对测绘员的图纸进行审核,如何及时回溯测绘现场的情况,总而言之,如何做好燃气测绘工程中关键节点的管理是摆在我们测绘管理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测绘工作中的关键节点管理

1.1关键节点的定义

燃气工程测绘中的关键节点,既有时间上的,又有空间上的,时间上的关键节点主要是紧跟工程进度,空间上的关键节点我们指的是管线工程施工之中的镶接点、管道的穿越工程、工程中的桥管、以及工程中针对某些管道敷设过浅或过深而加以特殊保护的工程等,种类较多而不易管控。这些数据都应记录下来,但如果不加以收集、整理,就不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1.2关键节点的重要性

燃气管道施工中节点非常重要。例如大型马路的“跳浜”,因为车流量大,是主要的交通要道,所以工程为夜间施工,白天铺设临时钢板以保障道路正常通行,为此对测绘员的测量工作造成不便。这时候就需要借助照相机等信息化设备,留下施工过程的照片与影像,便于对工程施工进展与施工质量进行监控。如果忽视了关键节点的重要性,就很可能会对管道的定位或者是管道是否改到位做出错误的判断。比如某工程为钢制口径DN325管道0.4MPa压力的道路排管,突遇地下管道拥挤难以正常管径通过,这时需要管道变径通过,需要两端放置钢制大小头DN325×219RED。

这时如果将大小头忽略不计的话,今后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等需要及时处置的情况时,会造成抢修人员对燃气管线的理解错误,对地下管道的事故估计不足,影响抢修进度,造成后果。又例如小区改造工程,因为二次改造工程的特殊性,会产生管道的改造未到位,未改进道路红线等问题。比如某小区低压DN150承插燃气管道改造,因镶接点红线处有违章建筑导致管道未能改到位。这些情况光听口述不行,用文字记录也不行,必须借助现场照片等数字化方式将关键节点以影像文件的形式记录下来,如果今后遇到突发时也有据可依,不会再纠结于未改到位是什么原因等问题。

铁路穿越工程、同口径管道的穿越、桥管的架设、对过浅或过深管道的保护等等,都是我们测绘工作中的关键节点,容不得半点马虎。对管道工程关键节点的重视是避免燃气事故的关键所在。同时如果用科技手段对关键节点加以管理,将普遍提高测绘员的责任心和减少施工人员的侥幸心理。

1.3对关键节点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安全用气要求对测绘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新的目标。测绘技术也随之得到新的突破。从原始的皮尺测量到现在的电子测距仪再加上GPS定位(今后的北斗卫星系统),整个测绘工作使用工具有了本质的飞跃。测绘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测绘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对关键节点的管理也开始用信息化手段。

2关键节点信息化管理介绍

我们尝试通过输配综合管理平台对关键节点进行管理,随时可以通过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查询与记录施工过程以及关键节点、停通气情况等。它将工程管理系统的工程内容融合在内,将阀门、调压器等设备也纳入其中。它拥有便捷的操作页面,可以正确、及时、完整、清晰的反馈给查询人需要的信息,给燃气安全运行带来了的保障。

2.1关键节点信息的上传

工程中的关键节点的照片等信息可以通过平台(如图1所示)上传。我们的测绘员在工程施工现场将第一手最准确的工程关键节点信息及照片收集完整后,及时地上传;让大家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程情况、工程的镶接工艺、工程的变更等情况有清晰的了解,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

2.2测绘信息

测绘信息包含了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竣工等一系列流程的节点信息,测绘员可以将CAD竣工图上传平台。测绘信息能提供施工过程的情况信息,测绘员及时反映出了工程的进展情况。在现场测量的工程数据绘制成CAD图,及时的上传。遇到重要工程部分通气的情况时,测绘员也会及时的上传施工简图,把第一手资料及时反映给有需要的人员。设备卡的上传,可以让站点及时对竣工的阀门等设备进行巡视与维修保养;可以更完整的提供工程的一系列资料。通过测绘信息的上传,还可以及时了解工程的变更情况,提高了测绘工作的效率。

2.3桥管信息

桥管在测绘工作中也是关键性的问题,如何分清报废与使用中的桥管?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老问题”。如(图2)所显示其中一座桥管为报废桥管。为了更好地分辨出桥管的性质,就必须在桥管工程的施工中加以照片影像等信息化手段,作为工程的依据。作为测绘管理人员来说,我们要做个“有心人”,及时了解工程进展中的桥管状态对今后的保养与维护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我们测绘员也应尽可能地将现场桥管施工情况记录下来,以照片的形式上传到桥管信息中去,让大家能够及时了解桥管的状况。综合共享平台系统能够很好地整合测绘工作中的信息。

系统可以实现测绘相关信息的集中管理、分散操作,具有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和成本低等优点。这些优点极大地提高了测绘信息化管理的效率,也是今后管理的方向。对测绘关键节点信息化管理的操作,给工作带来了便捷,与以往的工作流程比较,大大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对工程施工的关键节点照片、桥管管理等功能基础上,还能对综合共享平台做出简易的分析。通过一段时期关键节点照片信息化的操作以及综合平台的试用,我们对今后测绘成果管理更有把握,对燃气的安全运行更有信心。

3结语

综合共享平台的开发建设标志着企业信息化建设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体现了输配管理的特色,同时也为一线的工作人员带来了便捷和高效的工作效率,但整个系统功能还有待完善,还应针对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善:(1)关键节点等照片第一时间(无线互联网)上传,提高效率。(2)与桥管等系统的整合运用。(3)继续丰富平台内容与工程管理系统的完美衔接,使管理系统成为部门间沟通、交流的平台。综上所述,利用信息化平台使测绘中的关键节点管理更加快速高效,我们测绘管理者要进一步用好、管好,使测绘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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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淄博市人民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2013年8月13日淄博市人民令第90号公布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在市令第76号的基础上,对我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下统称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审核确认,我市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30项(见附件1),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项(见附件2),共计146项;下放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24项(见附件3),取消、暂停实施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60项(见附件4)。

本决定未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得作为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审批,对下放区县部门审批的,要做好衔接工作。今后依法增加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须报市法制办公室备案。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3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核准

①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②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③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发改委负责需上报国

家、省有关部门审批、

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以及由市发改

委审批、核准、备案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市经信委负责其

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审查。市发改委、市

经信委各自出具的节能

审查意见,应当即时抄

告对方。

 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分

别负责由本部门核准的

投资项目的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

式核准。4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综合利用工程方案审批          

 6

学校设立及变更许可

①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及变更许可

市教育局

②高中段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普通中

专、技校除外)的设立及变更许可③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审

批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7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因私普通护照

市公安局

8运输许可9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点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方案审批10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1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1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13集会、游行、示威许可14机动车、非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15机动车驾驶证16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占用道路及道路空间、挖掘路面许可17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18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许可19在限制、'

全国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武汉城市圈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财产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秘、机要、保密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基础数据体系;负责城乡建设经济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我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指导性建议。

(三)住房规划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及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协调、监督和资本金监控;负责市人民组织的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的业主招标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长沙地区住宅产业化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测绘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后续监管和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权属登记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地产权属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评估、转让、抵押监管;负责房地产测绘和参与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监管;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和租赁合同的备案;按规定权限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房地产咨询机构、经纪机构的备案及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管理市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县(市)房屋登记工作。

(六)房屋安全管理处(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缮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危旧房屋的改造并组织实施;负责特种行业经营性用房的安全鉴定和危旧房屋鉴定工作;组织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和危旧房屋巡查,排查房屋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危旧房屋治理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负责拆迁拆除工程的安全指导;承担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物业监管处(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拟订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建设单位物业管理用房的确认、移交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管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的承接查验工作;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组织推广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指导和协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参与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承担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建筑行业管理处

研究制订全市建筑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行业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引导、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型;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负责协调建筑业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负责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管理;负责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委属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组织力量参与全市工程抢险、房屋安全抢险、防汛抢险等应急活动;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建设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指导、协调和监管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负责外来、外出建筑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

(十)工程建设管理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政策、规章、年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牵头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精细化管理体系;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和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等质量管理;指导城区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勘察设计处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城镇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行为;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活动;负责深基坑、高挡墙及边坡支护工程的设计审批和技术指导;指导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负责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与绿色低碳建筑推广的相关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科技重点项目和绿色工程示范项目;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化再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建筑墙材革新工作。

(十三)总工室(长沙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技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与中央、省在长重大项目前期技术工作的对接;负责拟订全市城市雕塑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编制城市雕塑建设规划;负责城市雕塑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验收备案工作;组织行业重大技术专项研究;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前期工作、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及重大建设项目专家咨询论证;参与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并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重点工程管理处

承担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组织各行业和区、县(市)按行业重点、投资规模分类筛选提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及下达目标责任书;负责调度和协调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度,提供项目统计报表与数据分析,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负责国家、省在长重点工程项目的任务分解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轨道建设管理处

拟订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开展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的相关责任和安全监管;协调城市地铁、轨道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站场的物业开发;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十六)燃气热力管理处

拟订全市燃气热力发展规划及管理规章并监管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负责拟订燃气与热力行业服务标准并督促实施;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负责对县(市)燃气行业进行指导;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承担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燃气汽车推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拟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指导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村镇建设重点项目补助政策,协助制订下达年度补助项目,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村镇建设与建筑设计适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村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信息处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责任;编制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与信息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法制处

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承担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信访处

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和办理市复核事项;负责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督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行业稳定。

(二十一)财务审计处

负责统筹安排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年度资金;负责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城建资金投融资工作;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的编制;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委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各类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委属单位做好上级部门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委属企业资产评估和审核委属改制企业资产核销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白蚁预防费、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十二)宣传教育处

负责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委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有关认定、评审工作;负责拟订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考核发证工作。

(二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委系统和归口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党建、组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调整、配备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委系统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武汉城市圈指以武汉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内,包括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等8个中小城市在内的地区,是中国中部经济区及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但在具体范围的确定上,可能是泛指市域,也可能仅指市区。还可包括汉川市、大冶市、应城市等县级市在内。它包括城市经济圈、城市旅游圈和城市农业圈。

武汉城市圈内现有1个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和4个小城市)。武汉城市圈的近期目标为,到2020年将武汉城市圈建成为中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这个增长极,有望成为中国第四个增长极。

2007年12月7日,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9月,《武汉城市圈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院批复。《总体方案》确定改革试验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党中央、院部署,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全国宜居的生态城市圈,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成为与沿海三大城市群相呼应、与周边城市群相对接的充满活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为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提升武汉城市圈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实现湖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的重大举措。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圈的崛起,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以武汉市为核心,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市构成的武汉城市圈建设步伐,使其发展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是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2.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增强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03年,武汉城市圈以占全省33%的国土面积、46.34%的人口,提供了全省61.1%的生产总值、59.36%的地方财政收入、58.64%的固定资产投资、62.59%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湖北人口、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地区。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有利于促进优化配置和产业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提升城市圈的整体竞争力,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3.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全面推进湖北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武汉城市圈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科教实力雄厚,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加快以武汉市为核心的武汉城市圈发展,有利于加快湖北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实现中部崛起,促进长江中游经济区乃至整个长江经济带发展。

二、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思路与目标

4.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武汉城市圈建设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靠市场的力量,实现和生产要素在城市圈内的优化整合。二是坚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在城市圈内的经济与技术合作中要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联动发展为目标,形成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分享机制。三是坚持以各类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各类中介组织等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壮大,发挥企业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坚持以构建产业链为主线。以城市圈内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强化产业集聚,壮大区域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五是坚持以调控为推动力。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的同时,要通过提出目标、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强化措施,有力地推动武汉城市圈发展。六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5.分步骤地确定武汉城市圈的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05年,初步建成武汉城市圈交通设施高速化、网络化、一体化的基本框架,有序启动相关高速出口通道项目建设,城市圈内的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整合城市圈各类市场,初步构建区域大市场框架;启动跨区域企业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圈经济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至3个百分点。

中期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格局;基本实现城市圈内外的快速轨道交通网、高速公路网、公用通信网的现代化;形成以光电子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群、以轿车制造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群、原材料及新材料产业群、轻工纺织及食品产业群、农产品加工产业群;整合区域文化,培育区域优势文化产业,提高城市圈文化品位;城市圈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865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800元;武汉市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其他八城市城镇化率平均达到50%左右。

远期目标:武汉城市圈提前3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率先在湖北和中部地区实现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

三、加强统一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6.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武汉城市圈内外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综合运输体系,重塑“九省通衢”的新优势。以实现高速化、网络化为目标,加快武汉绕城公路东北段、武汉至襄樊高速公路、随州至岳阳高速公路、阳逻长江公路大桥和洪湖新滩东荆河公路大桥等重大项目以及武汉高速出口公路建设,抓紧做好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黄石长江二桥前期工作,使之尽早开工建设,尽早形成以武汉市为中心、以京珠、沪蓉国道主干线和西部开发公路通道银(川)武(汉)线为主轴、连接武汉周边城市、通达周边省会城市的高速公路主骨架。抓好国省道、县乡公路改扩建和乡村公路建设。以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第四大铁路路网中心为目标,加快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和武九、汉丹铁路扩能提速工程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地新建武汉、黄石火车站,争取国家尽早建设京广铁路客运专线和沪汉蓉快速铁路,进一步提高武汉在全国铁路网中的枢纽地位。加快城市道路和轻轨建设步伐,使轻轨逐步向孝感、鄂州等地延伸。抓好武汉公路主枢纽客货运站场建设和武汉天河机场、武汉港区、黄石港区改扩建,建设好汉江航道整治工程。

7.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全省关于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搞好邮政、电信、电视、计算机网络建设,促进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不断提高城市圈特别是武汉市在全国信息网络中的重要地位。以推进电子政务为突破口,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城际和城乡间互联互通,率先做到政务信息公开。继续抓好武汉市宽带信息交换中心、武汉市政务宽带网络平台和互联网建设,努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城市,加快城市圈的信息化进程。

8.加强能源建设。构建完善的能源供给网络。抓住西电东送、三峡电力外送、全国联网的机遇,以武汉市——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武汉市50万伏环网为主干,做好电力配网的建设,适当提高输配电压等级,保证电力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抓住川气出川和西气东输的机遇,搞好城市圈内城市燃气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燃气气化率;利用即将建设的沿江铁路和现有铁路,积极争取运力,通过签订长期的煤炭购合同,确保不断增长的煤炭需要;适时启动沿江输油管道的建设,承接海外原油,保障石化企业的原料供应。加强能源点尤其是电源点的建设。黄石市煤矿要重点做好增产扩能和煤层气勘探及开发的工作,其它小煤矿也要在注意安全和保护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效率;江汉油田要通过提高开技术水平,稳定产量,同时做好油井的保护工作;通过示范项目逐步推进新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建设,适当加快风力的开发;电源方面重点抓好城市圈内规划的大型电源点和核电的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逐步形成多种能源供应渠道,完善能源供给和保障体系。

四、集聚产业群,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

9.突出区域特色,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与武汉市核心发展区融合互动,以特色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建设三大产业集聚发展带。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辐射极,推进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环保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建设黄石、鄂州、黄冈、咸宁市产业集聚带;以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辐射极,推进汽车制造、IT设备、精细化工、轻工食品、出口加工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建设仙桃、潜江、天门市产业集聚带;以武汉市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为主要辐射极,推进汽车零配件、食品工业、农产品加工、盐、磷化工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建设孝感产业集聚带。加快黄石、孝感、仙桃市等城市建设,增强发展实力,强化与武汉市产业核心区的互补对接功能,带动其他区域加快发展。

10.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资本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产业融合、行业整合、企业联合,优化区域配置,推进产业链延伸,加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群集聚,做大做强区域性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

——高新技术产业群。充分发挥武汉市的技术、人才和产业优势,依托东湖、葛店、磁湖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现有产业基础,努力形成若干有规模、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以“武汉·中国光谷”为主体,以光通信、激光加工和消费类电子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壮大武邮院、长飞公司、NEC公司等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一批中小企业。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市磁湖高新区等发展园区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及配套能力,形成以武汉市为中心,辐射鄂州、黄石、孝感市等城市的电子信息产业群。推进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快以武汉市庙山医药工业园和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的医药工业园建设,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芯片、基因工程药物和新型疫苗、合成新药及现代中药产品,加强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生物工程及新医药产业群。

——原材料工业及新材料产业群。积极推进钢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重点支持武钢、冶钢、鄂钢等骨干企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以武钢二冷轧、硅钢改造等为重点的结构调整项目,力争3至5年,武钢总体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板带钢生产基地。突破性发展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原料,加快武汉乙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填补我国中部地区乙烯工业的空白。通过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乙烯下游产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合成材料和有机化工原料的开发及深加工。积极支持华新等一批建材企业搞好以节能降耗和环境治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提高竞争力。加大以武汉市为重点的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加快发展汽车用新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工程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等产品,在武汉、鄂州、黄石、孝感、仙桃、潜江市等城市形成相对集中的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群。

——以轿车制造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新东风为龙头,以武汉市、孝感市等城市的汽车及零配件骨干企业为主体,重点发展轿车、轻型车和专用车,推动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研制开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城市圈内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以武船、青山船厂、南华高速船公司为主体,重点发展军民用客货船、海洋工程船、特种专用运输船、船用关键设备,大力发展船用机械等配套产品,形成船舶制造产业群。加快系列激光器的开发和激光加工成套设备产业化步伐,加速高性能数控系统及设备、光纤传感器等产品的大规模生产步伐,积极发展大型输变电及发配电设备、新型环保设备、轻型直升机、非制冷式红外热成像系统、新型智能医疗保健器械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努力开拓市场,壮大产业规模,着力形成机电一体化产业群。

——轻工纺织及以烟酒为重点的食品产业群。围绕城市圈内烟、酒、奶、水、面等特色优势产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支持武烟等龙头企业强化整合,强化协作配套,集聚放大品牌优势,发展壮大食品工业。重点发展文化用纸、包装纸板及纸制品、防伪包装、彩印包装等产品,提高产品加工深度,逐步形成造纸及包装印刷产业链。做大做强日用化工产业。以武汉、黄石、鄂州、仙桃、天门市等城市优势企业为龙头,以高档服装面料、西服、时装、针织内衣等为重点,上下游产品延伸,形成服装加工链。支持汉派服装企业创立汉派服装品牌,形成汉派特色。加强纺织服装龙头企业整合和联合重组,围绕服装的配套和产品档次的提升,加快发展中高档服装面料、无纺布等辅料和配件以及中高档毛料、产业用布、麻纺、丝绸等重点产品,建设发展仙桃、天门市棉纺织基地,形成纺织服装优势产业群。

11.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充分发挥武汉市的区位、交通、通讯、市场设施以及产业基础等优势,运用现代物流组织形式,按照“市场导向、推进、企业运作、行业协调”的方式,加快优化物流配置,着力培育现代物流需求。进一步加快武汉城市圈物流基础设施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制订出台鼓励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及其部门间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现代物流企业间协同运作机制。加快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城市、城乡小件快递系统等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培植以第三方物流企业、货主物流企业、物流基础设施企业、物流信息企业、物流装备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企业群。努力改善物流企业投资经营环境,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加快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业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武汉市商贸流通业发达和四大商业上市公司网络完善的优势,加快流通业态创新,以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积极推动四大商业上市公司把仓储超市和便民超市延伸到城市圈内各城市,形成以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二是充分利用武汉市的科教,鼓励武汉市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与周边地区开展联合办学、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共建技术创新基础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组建联合实验室,共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武汉市的科研机构建立面向周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鼓励武汉市的科研人员以各种方式为周边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城市圈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襟江带湖、山清水秀的人文自然景观特色,加强整合和市场共同开发,大力发展文化、艺术、报业、出版、制作业,建设以武汉市为核心的都市旅游区和鄂东鄂南为主体的环武汉市两大游憩带,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以楚文化、革命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和人文自然景观等专项旅游为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发展旅游业,培植旅游精品名牌,扩大旅游产出规模,形成联合开发、共同发展的旅游产业群。

12.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利用武汉市的大市场、大流通优势,以提升优质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优势和特色产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品牌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改善农副产品品种、品质,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优质原料。培育跨区域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推进食品、纺织、造纸、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等产业链延伸与农业产业化对接,提升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加快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群,做到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建立新型农商关系,应用现代物流技术,以武汉市为市场营销中心,通过连锁超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

五、加快共同市场建设,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

1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武汉市作为中央银行和众多商业银行区域分行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区域性总部所在地的优势,推进武汉市以票据市场、保险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等为特色的金融中心建设,并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实现对接。近期要以武汉市为主体,以整合圈内国有经济为重点,扩大产权交易功能,整合各城市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以武汉市产权交易中心为枢纽的产权交易市场网络。理顺金融机构管理体制,调整隶属关系,适当下放权限。组建区域性金融机构。鼓励联合组建实力强、机制活、管理规范的大型证券公司,引导信托投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业务,积极发展区域性的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外合作基金,加强创业风险投资,成立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构建城市圈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以武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整合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区域性银行集团,提高城市圈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资金实力。鼓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公司以武汉市为经营管理中心,重组城市圈内中小金融机构,组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要加强银企合作,积极开展异地业务,推动信贷市场地域融合。建设和完善银行资金拆借信息系统,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易规模,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健康发展。以国家支持的武汉市个人信用征信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城市圈社会征信体系,实现城市圈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城市圈诚信机制。

14.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商品市场。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等基础优势,提升功能,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巩固发展汉正街小商品市场、西汉正街建材市场等3至5个交易额过百亿、管理水平较高的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消费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工业产品专业市场,进一步增强辐射能力。依托大市场和产业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强化集聚功能,发展钢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及服装、光电子及其他高新技术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区域市场,提高石油、建材、机电、汽车等生产资料市场的规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和信息中心优势,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推进粮、棉、油、蔬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市场加快发展和整合,建设武汉市全国性的粮食、棉花等大型中心批发市场和黄冈蕲材市场,积极探索和争取开设期货等新的交易方式,扩大交易量和辐射区域。支持武汉农产品物流配送等项目建设,促进城市圈内名、特、优及鲜活农产品方便、快捷地进入本地区乃至全国大市场。

15.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整合和一体化发展。加快技术市场发展。依托武汉市科教优势,建设以武汉市为中心的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和连接全省、全国的技术市场网络体系,推进科研项目的协同攻关、科技成果的共享,提高科技成果在城市圈内的转化率。进一步发展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以武汉市为中心平台,建设一体化的人力市场,联合开展人才培训与交流、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城市圈内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互通、网络对接、共用。规范市场准入,促进要素流动。

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

16.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充分发挥长江和汉江、京广、京珠和沪蓉等重要交通干线在沟通城市圈内外经济联系的重要通道作用,形成以沪蓉、长江为大通道的东西向发展轴,以京珠、汉江和京广为大通道的南北向发展轴。沿这两条主要发展轴线,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强化产业的集聚和扩散延伸,形成各级各类城市功能分工有序、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构架。

17.明确定位,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加快武汉市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现代金融中心、信息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商贸流通中心、交通中心的建设,着力提升武汉城市综合实力、综合服务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强化武汉市在区域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武汉市对周边城市的产业延伸和综合服务功能,增强龙头带动作用。周边城市要依托武汉市,充分发挥地域相接、经济相融、人文相通的优势,在产业发展、市场流通等方面加强与武汉市和其他各城市的融合互动,加大整合力度,培育发展差异化竞争的比较优势,协调配合,共同发展。

18.加快城镇化进程,完善城镇规模结构。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因地制宜的原则,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加快武汉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武汉市在华中地区的特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武汉市的集聚辐射能力。更好地发挥黄石市鄂东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增强黄石市经济实力和集聚能力,加快黄石市发展成为城市圈次中心的步伐。促进城市圈内其他城市规模有效扩张。大力发展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通过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把各级城镇建设成为适宜投资创业和生活居住的城区,有效承接武汉市等地外来产业转移。加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区域性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等建设。

七、推进体制创新,加强协调

19.建立武汉城市圈工作协调推动机制。成立武汉城市圈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省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各城市主要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战略和政策问题。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发起组建城市圈区域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规划、协调、咨询等服务职能,促进城市圈内各企业间的合作。

20.加强各城市中长期发展的规划统筹。启动武汉城市圈空间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城市圈内城市体系、功能分区、产业重点、基础设施、要素流动等,明确各市定位分工,实现优势互补;编制完成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重点专项规划,报省批准执行。各城市要加快修订和编制完善各自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重点专项规划,实现规划对接、协调发展。

21.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认真清理城市圈现行各项政策规定,在工商管理、技术监督、商品检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消除各地对人才、资本、跨地区流动的限制和市场准入等方面歧视政策,建立九市“软环境”综合评估机制,为城市圈内企业发展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条件。

22.积极探索区域合作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财政支持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协调各市利益分配关系。清理并协调各市地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合理整合财政资金,注重吸纳民间资本,支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加大省对城市圈内的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四大通道建设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地区的水、电、气的投入,改善城市圈内的企业发展硬环境。充分利用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支持城市圈内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对外来人才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对高技术产业投入的引导作用。

23.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对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在社保资金调剂、扶贫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融资和金融政策,加大对城市圈内的高速公路、国际机场、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各城市对传统产业特别是武汉、黄石市老工业基地改造。支持和引导符合本地区比较优势的特定项目和厂商落户或进入本地区。

24.加快建立武汉城市圈重点建设项目库,联合招商引资。加强各城市电子政务平台和重点项目库建设,形成商务信息及信用信息的共享、互联互通;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产业政策、宏观经济预测、经济政策、经济运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招标等信息。充分利用武博会、武洽会等国际性活动平台,联合策划设计重大项目,共同开展对内对外重大招商活动,协调各市吸引投资优惠政策,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征信系统,树立城市圈整体品牌形象。

25.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圈经济一体化进程。转变投资调控方式,转变项目管理模式,放开社会投资领域,放开非投资项目审批。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所有投资领域一律向社会开放,打破地区、所有制、行业垄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制,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对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现代制造业项目,实行减免收费的鼓励政策,降低其投资成本;建立和完善土地供给新制度,编制土地供应,实现对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投向城市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引导境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武汉市设立总部、研发销售中心或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