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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价格多少_安徽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最新版

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皖发改环资〔2011〕18号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6号令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0年11月1日实施。根据该《办法》在我省实施的情况,我委制订了《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节能△办法通知

抄 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提高全社会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安徽省范围内需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的行为。

本《细则》所称节能审查,是指依据节能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并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对未按本《细则》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工作的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国土、环保、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民发展改革部门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同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第二章 节能评估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分为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登记表,按照以下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或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独立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10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及其他。

节能评估文件应按照本《办法》附件要求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编制。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咨询评估费用,列入项目概预算。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承担机构必须与其备案核定的节能专业方向一致。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三章 节能审查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审查具体机构为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市、县人民发展改革部门节能审查具体机构为具有相应职能的内设部门。

由省、市、县人民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相应的地方人民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评估文件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后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同上报国家。

第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项目在申请备案时,需附相应的节能评估文件。

第十二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节能咨询服务事业机构进行评审。委托的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评审,依据专家意见和有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加,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第十三条 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要建立节能专家库,随机确定节能评审专家;参与该项目可研、设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的技术人员和以上文件编制承担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节能评估报告评审专家。

第十四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其费用由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第十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限。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一同印发。由市县人民发展改革部门审查的综合用能量达到第六条第一款的,节能审查报告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审查机关(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备案。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完成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能力,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审批,衔接做好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工作。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第四章 评估机构管理

第十九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评估机构审核和监管。节能评估机构实行备案制,由所在市人民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具有市级发展改革管理权限的县,可以由县人民发展改革部门直接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

第二十条 节能评估机构审核备案原则上一年两次;已审核备案的节能评估机构实施年度验审。节能评估机构发生重组、法人代表变更等重大,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备案、验审备案、重大备案通过的,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相应专业工程咨询资质,或依法取得的发展改革部门认可的其他相关节能咨询资质的;

(二)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具备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有10名以上(含10名)从事节能工作的专职人员,其中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的专职人数应不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50%;

(四)配备工程分析、热能平衡分析、电能平衡分析、水平衡分析、工程概算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设备;

(五)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专家或专家库团队;

(六)近三年开展节能相关的工程咨询、设计工作业绩总量不低于5个;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报文件。包括:书面申请报告,法人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验原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验原件)及简历,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办公场地、工作设施、设备目录的证明文件或清单,以及可以证明其专业水平的相关文件。

第二十二条 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0〕921号)备案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可以开展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出具审查意见节能评估文件的人民发展改革部门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节能审查意见落实与否是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出具审查意见的人民发展改革部门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同时撤销对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负责节能评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评审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节能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节能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承担可研和设计或节能专篇、能源审计等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不得泄露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节能评估机构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资质备案并不得从事发展改革系统节能评估、咨询等节能服务工作。

(一)与项目委托方或其他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的;

(二)转包节能评估、节能技术咨询等评估项目的;

(三)泄露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四)评估质量低,评估能力差,企业意见多,违规收费的;

(五)违反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 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未按本《细则》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具有节能审查权限的人民发展改革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人民发展改革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按照院、省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格式要求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格式要求

2013年安徽省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4小时服务热线:0551-65133333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466号

邮编:230075

传真:0551—65191999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2年,是集天然气储配与销售、燃气设计、管道安装、燃气器具制造于一体的市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目前主要承担合肥市建成区(除滨湖新区)、庐江县和寿县南部12个乡镇及新桥产业园的天然气供应任务。

截至2021年12月底,员工1600多名,燃气民用户200多万户、非民用户8800多户表,燃气管网7700多公里。

在肥东三十埠、肥西北张和长丰罗集各建有1套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气设施。2021年供气量10.83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供应规模在安徽省城市供气行业中排名第一。

发展

在市委市、市国资委、市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下,合肥燃气集团紧抓合肥市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历史机遇,以管理科学、行为规范、技术领先、经营诚信为目标,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管理、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新。

先后通过了质量、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开通了24小时温馨服务的蓝焰热线65133333,构筑了一站式、全方位、全天候的立体服务网络,企业实现了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燃气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由铜陵市燃气总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于2006年7月设立的一家合资企业,是铜陵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特许经营单位。现根据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一、招聘的职位及入职要求

1、安检员

招聘数量:3人

岗位职责:负责民用燃气客户的入户安检、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工作;负责对客户户内安全隐患进行跟进整改、对违章用气进行查处工作,并填写入户安检资料整理归档。

入职要求:男,年龄18-30周岁,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服从管理,能吃

苦耐劳,有踏实的工作态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2、维修技工

招聘数量:3人

岗位职责:负责民用燃气客户的上门维修、户内移改、整改、通气点火、紫荆燃气器具配送安装、换表等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制度和用气管理规定,处理违章用气,并对漏气进行维修处理,积极向客户传授安全用气常识。

入职要求:男,年龄18-30周岁,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服从管理,能吃

苦耐劳,有踏实的工作态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由市启航劳务派遣公司录用,派遣到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满二年表现优异者可录用为铜陵港华正式员工。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工资2500元左右。享受社会基本保险。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下载《应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tlghzp@sina 邮箱进行报名。合则约见,恕不接待来访。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5830060

联系人:姚先生

附件: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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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俺来告诉你们皖天然气能上25元的理由

年度的 总结 是对一年工作的总结和归纳,要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哪些地方需要强化,这样才能将工作做好,让公司想着好的方向发展!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燃气半年 工作总结 报告 范文 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吧

燃气半年 总结报告 1

200__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 法》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200__年燃气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燃气应急预案。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阜阳市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滤布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太和县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来指导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的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在年初与平安液化气站和团结液化气公司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 责任书 ,要求企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压滤机滤布 (三)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于6月13日参加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大戏院广场设咨询台,设置彩虹门,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

(四)突出重点,严格管理,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我县燃气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取多种 措施 ,规范经营行为,做好燃气市场管理工作。

1、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燃气办负责。对照燃气站点进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做好工作。根据市建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规范城镇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我局转发了有关文件,制定我局《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整治时间为半个月。为做好工作, 我局成立了组织,抽调5个人,一台车,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坚持每天二次上路巡查。经过治理,基本上遏制乱倒气、乱充气的势头,共收缴导枪15把,送检过期钢瓶100多只。

3、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开展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将两个重大危险源,团结液化气公司和平安液化气站进行了登记,及时掌握情况,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将在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加强燃气市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快,使燃气市场合法运营

与各业务单位积极配合,按照燃气经营企业程序,尽快完善手续、发放证件,使我县燃气市场合法运营健康发展,以利于我们的管理。

(三)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在明年,我局将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工商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在规划布局、经营点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出一套新的管理模式,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四)继续加强宣传 正面引导

我局将做到双管齐下,一边加强管理,一边加强宣传 教育 ,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扎实、广泛、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条幅、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及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观念,正确引导,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监督液化气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2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过去的半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半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 经验 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力度不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我想我应该努力做到:

1、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认真学习城镇燃气专业基础知识,深入研究燃气专业的课题,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合格工人。

2、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 反思 ,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探究,不断探索新 方法 ,新途径,努力把工作做到。

3、和谐班组团结们每一位。班组团结,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团结每一位同事,是我们工作的前提,我将每一位员工作为我的

兄弟姐妹,尽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帮组和关心每一位并肩做战的同事。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和一些新的知识,把它们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为长天美好的安全生产蓝图添上自己自信的一笔。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3

公司在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快速、优质、高效完成了项目立项、气站选址、建站敷管等工程事项,并于去年9月成功投产点火,让市民用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气,完成了多年来恢复使用管道气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用管道气的希望,办了一件顺民心、得民意的大好事,也为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通过一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网180余公里,签约用户30000余户,通气用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气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燃气行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确保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从创建伊始并始终如一地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借此次抢修应急演练的机会,我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短汇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立起来的制度能有效实施并执行到位,不致于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字中,或躺在柜子里,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臵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3名。设臵专职巡线员、专职抢修员和兼职宣传员。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员工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国家燃气安全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教育 及培训制度”、“安全考核制度”、“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三、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胜于消”的安全理念,在工作中“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保证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及节日、气候变化、季节交替等特点每年进行6次以上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气站、管线、燃气设施、施工现场、燃气用户进行严格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月度安全例行检查,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突击检查。每年组织进行1-2次用户户内安全检查,对燃气用户调压装臵、表具、灶具、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确保居民的用气安全。各类检查使用专用检查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无法整改的上报安委会备案并加强巡视。

四、加大人力、物力、设备的投入

遵照建设部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精神,根据市建设局的要求,我司加大安全管理的各项投入。公司成立安全运营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安全运营部下设巡线班、抢修班、运行班、专职安全员共13人,负责气站的运营、管线的巡查、燃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及隐患的发现整改、燃气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

为了处理各类应急事故,公司购臵了专用抢修车辆,电焊机、PE管焊机、防爆电机、防爆工具、各种警戒设备等抢险、抢修工机具;按国家公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了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能满足处理各种燃气突发事故的需要。

五、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

为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部门不少于一次。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安全教育及培训,公司还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对各个相关岗位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每年5-6次外派学习,分别参加市和总公司的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 安全知识 学习和培训;组织对其他公司安全管理经验的学习。每年3-4次请相关专用安全管理人员和厂家技术人员上门授课。

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所有新 入职 、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上岗。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日常维护的业务技能,增强了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

公司用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用气常识,做到家喻户晓。通气前公司与用户签定《安全用气责任书》明确供用双方的责、权、义。每户发一册图文并茂的《天然气使用手册》,告知用户燃险电话,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节期间在电视台播放提醒用户安全用气的温馨提示,使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警钟长鸣全生产月”活动中,公司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张贴各种宣传画,张贴宣传 标语 ,制作宣传板报,上街发放安。针对冬季燃气用户易发安全事故,公司每年对用户进行1-2次入户安全检查,发放安全宣传单,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在每年“全国安全用气、安全知识宣传单共万余份。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用户。

七、建立、完善抢修应急预案

城市燃气做好充分的思想、设备、工具准备,及时取果断处理措施,高效、有序、妥善地处臵燃气突发事故,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应急抢修预管网遍布大街小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燃气设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故障或事故。为了保证员工随时案,并每年根据预案进行1-2次预案预演。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好有关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坚持安全工作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坚持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工作本身就会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也能为我公司的发展壮大,为市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4

一、 安全工作回顾

稽查大队的安全工作在上一任领导班子及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深入开展“安全工程”、强化安全管理为目标,针对稽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队积极调整内部管理,与各科队签订《关栓、摘表安全责任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巡检投牌、清理占压、值班待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总公司安全稳定供气提供了保障,并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指标,为大队进一步开展安全越冬工作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二、____年—____年安全越冬工作安排 根据总公司安全越冬工作目标,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大队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越冬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任务,并结合安全越冬期间对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经大队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强责任制落实,严格工作程序 刚才,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订了安全越冬责任状。今年总公司安全越冬方案和实施办法都突出强调了责任制的落实,今年的安全工作大队也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并且大队将不断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我们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首先要做到,大队将把中层干部在安全越冬期间的工作表现列入干部考察范围,作为今后干部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稽查”制度,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燃气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准则。为此,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稽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其次,针对食堂、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加强调度室的管理与值班值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制定值班值宿制度,从提高稽查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入手,通过安全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及职业道德水平,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 第四,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并有的进行事故处理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越冬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取有效措施,加强稽查管理 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首先,大队将继续加强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燃气设施的投牌抽查工作,增强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第二,加大清理占压工作力度,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第三,加强同各供气管理部门沟通与协作配合,做好对加装防盗封用户的抽查工作,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疑难问题,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在开展安全越冬期间,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为确保安全越冬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教育基础。

(五)安全越冬工作与中层干部考核相结合 ,为干部聘用提供依据 为了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不断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大队领导班子将取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形式,按德才兼备标准、群众公认程度、工作实绩选人用人,通过考核评出政治可靠、求真务实、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中层干部,为下一步的干部聘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六)加强领导、分兵把口,确保安全越冬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安全越冬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起来,领导班子取分兵把口的工作方式,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岗位轮换,通过岗位轮换,使稽查员不断地超越自我,增强沟通,提高业务及执法水平,为竞争上岗的推进做好铺垫。 (七)加强纪律建设,塑造大队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打赢安全越冬这一仗,就必须有铁的纪律做保障,特别是中层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 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带动大队职工,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 要注意树立大队的良好形象,鉴于现有工作环境的制约,大队职工要注意扰民矛盾的发生,注重保持办公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为大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铺垫。 同志们,安全越冬工作序幕已经拉开,能否打赢、打胜安全越冬这一仗,关键在于在座各位干部职工的努力和拚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确保越冬期间安全稳定供气保驾护航。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5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过去的半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半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力度不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我想我应该努力做到:

1 、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认真学习城镇燃气专业基础知识,深入研究燃气专业的课题,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合格工人。

2 、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反思,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探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3 、和谐班组团结们每一位。班组团结,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团结每一位同事,是我们工作的前提,我将每一位员工作为我的

兄弟姐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帮组和关心每一位并肩做战的同事。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和一些新的知识,把它们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为长天美好的安全生产蓝图添上自己自信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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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有没有对从事节能新材料方面的优惠政策?

皖天然气公司经营范围为:负责全省天然气干线网络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参与投资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的开发和管理;代表安徽省购买上游天然气,皖天然气向城市管道网络和大用户销售天然的气;天然的气,煤层的气和煤炭等能源的应用和其他应用程序的投资项目的市场和竞争方式,包括液化天然的气(LNG),压缩天然的气(CNG)加气站的皖天然气的燃料等,投资于该省的天然气和煤炭开。皖天然气项目和其他能源开发项目;他们参与上述业务相关或协助的其他业务。

2015年,公司实现年营业收入26.26亿元,实现利润1.44亿元。目前公司已完成管道1039公里,地级的15个城市和近一半的省份已经使用天然气的“西部天然气”和“”在全省的互连:渭南,渝北和渝中。他投资兴建四个孩子的母亲CNG站,其中合肥CNG站是规模最大,最有生产力的全省生产CNG的基础上,并已在多个城市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燃气(开发区)?。皖天然气拥有17家子公司注册,皖天然气它是天然气的供应商的综合性大型最大的领先安徽省天然气长距离大规模的管网的建设和运营的核心。

在“十三五”规划末,皖天然气该公司将建立输配管网覆盖所有城市,在全省县的一个系统,并且将有主干天然的气管网几乎3000公里,形成“多种气体和网络来源”的安全供气模式。天然气年输送能力将超过300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安徽气化”的目标。

请不要带,佛烧,皖天然气,新天然气,长春煤气等。相比俺的贵气贵州!那些人只服务一两个城市!俺在贵州的天然气服务遍布贵州省的23个市县,还有一个外省管理权!想一想,皖天然气贵州燃气不是拍摄!否则,它已经停止了!?!!十年一百次不是梦!!!!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定节能规划,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保障能源合理利用。 第四条 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各级人民应当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节约用能 第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节能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能源管理制度,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淘汰超过国家能耗定额的旧设备,降低能耗,节约用能。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生产、销售低能耗的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八条 用能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新建、扩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或者其他项目; (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三)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引进落后的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 (五)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 (六)其他违反国家用能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当进行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第十条 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应当制定节能规划及其实施,取有效措施,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 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型机动车辆、船舶和农业机械。 机动车辆、船舶应当符合国家能耗标准;超过国家能耗标准的,应当限期改造或者更新。 第十二条 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 城市照明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用节能产品。宾馆、商厦、剧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应当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和节能型空调系统。 鼓励城镇新建住宅整体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其太阳能热水器及输水管道的安装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的市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应当制定热力规划,逐步淘汰单体锅炉,推广集中供热。 第十四条 农村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沼气、秸秆气化、秸杆发电等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省柴节煤等节能灶,合理规划、开发小水电。 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当加强办公场所暖、制冷、照明等系统的用能管理和节能改造,建立健全公务交通工具的节能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或者实行包费制。 第十七条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未标注的,不得销售。 鼓励销售通过节能质量认证的产品。 购应当优先购节能产品。 第十八条 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煤泥、煤矸石、石煤等低热值燃料,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消耗。 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等新型、清洁能源。 第三章 节能保障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技术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扶持节能工程建设。下列重大节能工程应当优先纳入各级固定资产投资和科技攻关: (一)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二)区域热电联产工程; (三)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四)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五)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六)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七)建筑节能工程; (八)绿色照明工程; (九)机构节能工程; (十)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一)需要优先纳入的其他重大节能工程。 第二十一条 省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科技等有关部门确定适合推广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重点和方向,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定期发布推广使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名录。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应当安排节能资金,市、县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用于能源的合理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以及节能宣传、培训、监测、奖励等。 利用余热、地热、矿井瓦斯、劣质煤、煤泥、煤矸石、可燃垃圾等发电、供热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安排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培训、监测、奖励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大型耗能 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二十五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其能源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向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可以设立能源管理机构。 参照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用能单位,可以配备专业能源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具有检验测试技术条件的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均可受用能单位委托依法开展节能监测业务。 节能监测的数据和分析报告,应当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第四章 节能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定期部署、协调、监督、检查节能工作,并将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二十八条 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节能法律、法规; (二)提出节能政策、措施; (三)编制节能规划草案,制定节能规划的实施; (四)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协调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 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和省能主管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由省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省能主管部门未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由市、县能主管部门参照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由市、县级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于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省、市、县级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技术条件的节能监测机构依法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被监测单位不得拒绝监测。受委托的节能监测机构不得向被监测单位收费。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质量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 第三十三条 省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级能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上一级能主管部门报送检查结果。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节能标准。 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统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发布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等状况的公报。 统计、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建立科学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能源信息利用率。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完善能源价格监测制度,依法运用价格杠杆,调节能源使用,促进能源节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责令设计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物的建造未按设计要求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电、煤气、天然气、煤等生产、经营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或者实行包费制的,由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展节能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数据和分析报告的,由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被监测单位拒绝监测的,由县级以上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拒绝、阻碍节能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管理节能公共事务的事业性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节能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