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改成天然气好不好

2.请举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主要实例、案例。附上简介/分析/出处为盼。谢谢!

3.进了一家天然气的销售公司,不知道该往哪里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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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投资大师,巴菲特在2003年的投资表现出对投资时机极强的把握能力。2003年4月,巴菲特成功投资中石油的战役就是经典之战。到10月份,中石油以83%的涨幅雄踞香港股市涨幅榜第一名,巴菲特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狂赚了28亿港元。

巴菲特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次成功,是因为他对中石油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做了详尽的分析,并选择了适当的投资时机。

第一,当时中石油的股价很低,上升空间很大,是最好的购买时机。

第二,巴菲特对在中国长期投资有信心。他在出手中石油时事先就已经有了周密的部署和详尽的考察,其中包括和中石油有关人员接触及研读中石油的财务报告。

中石油主要控股锦州石化、吉林化工、三星石化等多家中国A股和H股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油气生产商,中石油主要从事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及销售,其他相关石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及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天然气与管道业务为集团重点发展的业务,并预期成为集团未来盈利增长的动力。近年来,中石油通过一系列收购,稳步拓展海外业务:2002年收购戴文能源公司于印尼的油气业务;2003年4月24日以6.4亿元增持印尼加邦区油田15%的股权。中石油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对于习惯价值投资的巴菲特来说,自然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第三,巴菲特的投资思想受到了成长型投资家菲利浦·费雪的极大影响。费雪在其代表作《普通的股票和不普通的利润》一书中,指出了投资时机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看待和选择投资时机。他说:“选择好的时机,买入正确的股票,并长期持有,它们就会创造可观的利润。”这个观点对巴菲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03年以来,困扰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很多。美伊战争结束之后,亚洲地区又有“非典”肆虐。巴菲特正是趁市场投资者对此犹疑不定之机,实现了增持中石油的战略意图。在表面上最危险的时候“出手”,充分展示了巴菲特把握投资时机的技巧。

而且巴菲特认为,亚洲是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而中国又是这个地区的经济引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石化、钢铁、电力等基础性行业将直接受益。而起步较晚的金融服务、 汽车 等行业也将快速发展。从这个角度上看,只要投资中国就能从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趋势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

正是从以上几个方面做出了正确的分析,巴菲特才把握了大好的投资机会,赚得了巨额的财富。

汽车改成天然气好不好

1 之前的盗窃行为和中途的抢夺行为是不同的案件,盗窃罪不成立,因为客观原因而未能实施盗窃,未造成被盗方的实际财产损失,属于盗窃未遂,除了盗窃物价值巨大的要定刑外,其他的情节不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 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卜作案的有所分别。

2 抢夺罪成立: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王某的抗拒公安的行为构成抗捕,还打伤警务人员,还带有非法管制刀具,判定刑罚时可加重处罚,损坏的警用车辆必须要赔偿。

请举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主要实例、案例。附上简介/分析/出处为盼。谢谢!

好的,比较好的。

1、改装费用比较大,一辆车的改装费用在2000-3000元,加气站较少,如果私家车行驶里程(按1万公里)少,行驶一年的汽油钱(4.95×1000=4950元),改装费占年汽油钱的一半。城市公交有补贴改装费用还有环保的作用,加气站也是扶持建立的自用(首先保证公交车使用)的加气站,气源有保证。出租车在前几年改装时加气站都用鼓励政策前几年如果在同一品牌加气站加气免改装费(主要从环保考虑鼓励出租车改装),而且城市出租车大都市区行驶多,长途少,加气方便,同时由于储汽罐体积较大,对公交车、出租车影响小,对私家车而言(捷达为例储汽罐占用后备箱1/3多。加气站相对汽柴加油站相比只有1/100的比例,加气还是很不方便。

2、加气站考虑到它的安全性,市中心、住宅区是没有的,一般设在市区边缘,天然气是按立方计算,价格大约是(各地有差别)1.9-2.3元/立方,一罐能行驶(捷达)200公里左右,油气切换非常方便,车仪表盘旁边有一个转换开关,按一下是用汽,再按一下用油。天然气现在世界上可以液化,中国目前还没有掌握这项技术,而且现在液化技术不完善,费用高,不适合民用,以后如果可以液化天然气降大大提高天然气汽车的行驶里程。

3、汽车维修培训业内人士建议车主说如果你是私家车年行驶在2万公里以内,不适合改装,另外柴油车不能改装成双燃料汽车。费用计算:平均每公里天然气费用为0.15元(按每立方2.1元计算),每公里汽油费用为0.25元(按4.95元计算),每公里省0.1元,如果改装费按2300元算,用汽油可以多跑2300公里,其它的你自己算吧。

4、现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都是天然气与汽油的双燃料车,液化汽很少在汽车上使用,天然气的优点主要是:环保(排放非常底),保护我们的地球;其次经济。缺点:改装与维修费用高,加气不方便。

进了一家天然气的销售公司,不知道该往哪里推销

3月18日,申请半年之久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因商务部一纸禁令最终未能成行。由于这是商务部首次引用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做出裁决,此举引发了全社会甚至世界舆论极大的关注和争议。

各国制定《反垄断法》的用意究竟是什么?从国际通行的案例看,《反垄断法》的大刀一般应当指向哪里?

通常而言,各国反垄断法都具有三种任务:促进公众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竞争。在具体实践中,各国反垄断执法机关也会具体把握个中尺度,并且通常也都会与其本国当时的产业政策、国家安全等因素结合考虑。以汇源案为例,商务部此次并没有生搬市场占有率等数据,也并不是为了保护被收购企业利益和企业投资者利益,而是评估果汁产业发展走向和结合本国产业政策做出了裁决。

控制企业合并 促进公众利益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本身有着扩大规模和扩大市场份额的自然倾向,如果对合并不加控制,允许企业无限制地购买或者兼并其他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导致垄断性的市场结构。正是出于维护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国反垄断法都有控制合并的规定。这种控制的目的不是限制企业的绝对规模,而是保证市场上有竞争者。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并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即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并需要向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进行申报。

商务部驳回汇源案申请主要就是根据这一原则。但在竞争者较容易进入的果汁领域,控制较高市场份额的领先企业是否能做到“消灭”竞争者,目前尚存争议。

各国法律规定

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的法律,只要合并可以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主管机关就可以禁止合并。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什么样的合并可以推断为是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例如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规定,如果合并后一家企业达到了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或者三家或三家以下的企业共同达到二分之一市场份额,或者五家或五家以下的企业共同达到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断合并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

不过,有些合并即便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因为某些特殊的情况,也应当批准合并。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如果合并有利于整体经济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批准合并。需要指出的是,导致垄断的合并因为会严重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批准这种合并的时候应当非常慎重。

中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适用案例:

欧盟驳回力拓、必和必拓合并申请

2008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对必和必拓的收购方案展开调查,该部门当时表示,两家矿业公司的合并将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并且将控制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铁矿。而通过并购,全球最大矿业集团必和必拓公司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铜矿、铝矿及煤矿供应商,其垄断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200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表否决声明。 详情

中国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

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收购汇源的申报材料,此后多次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2009年3月1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详情

豁免案例:美国批准波音与麦道公司合并

美国司法部19年批准了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合并,这一方面是因为麦道公司当时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另一方面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仍然存在着与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

禁止垄断协议 保护消费者权益

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具体还分为商定售价的价格卡特尔、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数量卡特尔和通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的地域卡特尔。

上述这些卡特尔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各自在其销售地域都有着垄断地位,这一方面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商品的权利,另一方面使市场失去优胜劣汰的机制,即效益差的企业不能被淘汰,效益好的企业不能扩大生产规模,这就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使社会不能得到优化配置。

各国法律规定

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上述各种严重损害竞争的协议一般得适用“本身违法”的原则,即不管它们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都得被视为违法。当然,企业间订立限制竞争的协议有时对经济是有好处的,当某些限制竞争协议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改善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率,它们一般被视为合理的限制,可以得到反垄断法的豁免。

根据美国的《谢尔曼法》,这种情况下对公司的罚款可以达到1000万美元,对个人罚款可以达到35万美元,此外还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刑事监禁。但在具体案件中,美国司法部根据美国刑法的规定,早已大幅度提高了反垄断案件的罚金。

中国反垄断法也有相关详细条文规定,同时规定,即使不适用于已有条款约束的,经营者面对此类指控时,需自行举证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适用案例:

三菱参与石墨电极价格协议被罚

在2000年,日本三菱公司因为被指控参与了一个固定石墨电极价格的国际卡特尔,被美国司法部征收了1亿3千4百万美元的罚金。

两大国际拍卖行商定佣金被罚

英国的克里斯蒂(Christie)拍卖行和美国的苏斯比(Sotheby)拍卖行作为国际上两家最著名的拍卖行,因商定佣金的价格被指控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最后,这两家拍卖行不仅被课以巨额罚金,它们的总裁还面临着刑事监禁。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维护市场竞争

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甚至垄断地位。反垄断法虽然不反对合法的垄断,但因为合法的垄断者同样不受竞争的制约,它们就非常可能会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损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对那些在市场上已经取得了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加强监督。

各国法律规定

中国《反垄断法》中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较细的条文规定,同时设置了豁免条款:“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适用案例:微软在美国、欧盟涉嫌垄断被罚

微软公司就是通过控制操作系统的知识产权在全世界的软件市场上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并凭此优势在浏览器、即时通讯等产品上事实捆绑,妨碍了竞争者进入。19年,美国司法局控告微软垄断,微软由此饱受诉讼煎熬,最终交出数亿罚金

暂时还不可以取代煤的,首先设备的投入需要很多钱,天然气本身在价格上并不比煤有优势,唯一的优势就是环保,如果哪天强制管制,要求煤限量用,那时候才是天然气在工厂的出头日。小区里的天然气一般都是要靠跟之类的有关系才做得到,所以这个行业没有靠山的话,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