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对出租车这个行业了解吗?可以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吗?谢谢

2.乌鲁木齐车用天然气涨价吗

3.乌鲁木齐出租车产权使用证的价格

4.2017-2018暖气供应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疆乌鲁木齐家用天然气价格_乌鲁木齐居民天然气价格浮动听证会

乌鲁木齐12月9日电(记者 潘莹)9日,乌鲁木齐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增加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出租车起步价、车用天然气价格问题,年内暂不会出台调整方案。10月中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公布了《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新疆车用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一步调整到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困难,各地暂按0.6∶1的比价关系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据此,乌鲁木齐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将由现行的2.08元/立方米提高到3.40元/立方米。 为使广大居民使用上便捷、便宜的天然气,新疆决定各地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鉴于当前物价形势,为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新疆经会议研究决定,2011年3月底前各地均不得出台管理商品和服务提价措施,各地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律暂缓出台。近期,新疆发改委对天然气价格做的调查统计显示,全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1.38元,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1.76元,车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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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供暖季,北方的朋友都开始供暖取暖。供暖的家庭需要缴纳供暖费,打算安装地暖、暖气片的朋友也可以了解下2021年暖气费收费标准。那么,2021年暖气费多少钱一平?100平方的暖气费多少钱?由于各地供暖暖气费收费标准不同,则100平方暖气费不同。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2021年全国各地暖气费收费标准。

2021年暖气费多少钱一平?

2021年暖气费收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下面为大家列举全国各地的供暖收费标准:

1.长春暖气费缴费标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

2.郑州暖气费缴费标准:居民用热:0.19元/_·日;其他用热:0.28元/_·日。

3.济南暖气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_交纳(收费依据:济价格字2008113号);公建用户按建筑面积39.8元/_交纳(收费依据:济价格字2010119号)。

4.天津暖气费缴费标准: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暖季;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

5.北京暖气费缴费标准:按热计量收费的,计量热价每千瓦时统一上调0.11元,城六区、郊区非居民计量热价分别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25元和0.22元调整为0.36元和0.33元,基本热价仍保持每建筑平方米18元不变。

6.石家庄暖气费缴费标准:居民22元/_,非居民31元/_(天燃气锅炉33.9元/_),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如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执行。可分户控制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7.乌鲁木齐暖气费收费标准一般由用户与供暖公司协商,并且签订供暖合同,目前乌鲁木齐的供暖费大概为4元一左右。

8.围场县暖气费缴费标准:居民用户按28元/_收取;非居民用户按35元/_收取(如取暖费价格涉及调整,热用户应按照价格调整最终结果进行取暖费用调补)。

9.井陉县暖气费收费标准:居民17元/_、非居民24元/_。

10.哈尔滨暖气费收费标准:哈尔滨市供暖期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居民供热费为使用面积40.35元/平方米。如果供热费调整,将由物价部门在价格监审基础上,通过听证会方式进行价格调整,请广大网民、市民切勿以讹传讹。

100平方的暖气费多少钱?

取暖费收费标准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但总体按以下两种方式收费:

1.按取暖面积收费

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方法,即用户取暖费=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其中建筑面积与取暖面积的核定,以本地解释文件为准。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均价各地方不一样,不过每个地方都会有相应的标准。

比如:物价局核定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0/年。用它乘以取暖面积,就是每年应交的取暖费金额。

2.按热量计收费

有些地方改进了计费办法,为每个热用户安装热量表,按累计热量计费。

根据以上计算公式,以郑州取暖费收费标准计算,按照房屋的面积乘以每平米的收费标准,然后再乘以120天,因为郑州这边的供暖月份是4个月,如果按照居民用热的收费方式计算,100平米的房子大概需要缴纳2280元的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暖气费多少钱一平,100平方的暖气费多少钱介绍。看看你在哪个城市,你所在城市的暖气费收费标准是多少,然后按照面积计算下你的一个冬天的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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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现状一窥

为全面了解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积极推动价格改革,我们组织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出租车价格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出租车行业基本概况

(一)经营模式

据统计,目前36个大中城市共有出租车约40万辆。在经营模式上主要有3种形式:

1.承包租赁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为出租车公司所有,或车辆产权为司机个人所有,但经营权仍属出租车公司,车主通过承包租赁方式开展经营,并向出租车公司上缴承包费、经营使用费等费用(即通常所说的“车份钱”),这是各地取的主要经营模式。如福州市对产权和经营权均属出租车公司的车辆,出租车公司每月要收取5500元的承包费并负责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规费;对产权归个人、经营权属公司的车辆,每月收取2000-2200元不等的经营使用费。北京市目前的承包费标准为夏利车每月4500元,富康车每月5500元。

2.挂靠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归车主个人持有,但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车主定期向挂靠公司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各地标准不一,天津市服务费标准为每月300元,兰州市为每月180元),出租车公司主要为车主提供代缴各种税费、组织相关培训、协助开展车辆年检等服务。

3.个体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归车主个人持有,车主以个体为单位开展运营,并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随着各地不断推进公司化运营,目前用这种方式运营的出租车辆越来越少。北京市现有出租车6.66万辆,个体经营的车辆已不足1000辆。

(二)市场供求状况

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上海市出租车占城市公交客运总量的20%;青岛市则占25%。

按照2002年建设部等5部委下发的规定,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即空驶率高于30%)的城市和地区,不应投放新的运力。据调查,目前36个大中城市中,除拉萨、西宁等少数城市空驶率低于30%外,其他城市空驶率均高于30%。其中,天津、太原、呼和浩特、哈尔滨、南宁、兰州、昆明等城市空驶率超过50%。36个大中城市平均空驶率为42.4%。

从调查情况看,各地都比较注重加强对运力的调控。南京市根据江苏省的要求,编制了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出租车数量;石家庄市自1998年以来,只对废旧车辆按规定更新,没有增加新的运力;拉萨市也规定,出租车数量要维持在现行水平,不再增加或减少出租车总量。

总体上看,出租车总量供大于求,能够满足百姓出行需要,但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如上下班高峰、下雪天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供求矛盾。

(三)行业收益分析

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据湖南省调查统计,长沙市现有在册出租车司机1.2万人,其中,50%为农民工,30%为城市下岗职工,20%为历届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复转退军人等。由于司机在从事出租车运营前需要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一笔金额不菲的押金或保证金(一般为3—5万),从事运营后每月要按时缴纳高额的承包费,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维修费用的增长,再扣除交通违章的罚款、交通事故处理等不可预见的费用开支。

为完成出租车公司规定的承包费,提高出租车利用效率,目前多数城市对出租车都取“两班制”运营,每辆车配备两名司机,每个司机每天的运营时间一般在10—12小时。虽然工作时间较长,但由于单位时间报酬率低,司机整体收入状况不容乐观,多数城市出租车司机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2004年北京市出租车司机平均月收入2218元,天津1257元,上海3000元,沈阳1350元,福州1250,西安1000元,兰州1160元。银川市反映,受燃油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出租车行业效益不断下降,其中2004年比上年下降了9%。

总体上看,出租车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高劳动强度、却不能得到较高回报甚至亏损的行业。

二、出租车价格管理现状分析

(一)现行出租车价格管理制度

调查显示,由于出租车价格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36个大中城市对出租车价格都实行了定价,具体计价办法和标准由城市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审查批准。考虑到出租车价格的特殊性,各地普遍将出租车价格列入了听证目录,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按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二)计价办法和标准

总体上看,计费项目主要包括起步价、累进运价、低速或等候收费、空驶费、夜间附加费等。

1.起步价。即规定一个起步里程和最低收费标准,未超过起步里程仍按最低标准计费。如北京市规定的出租车起步价统一为10元,排气量低于1300毫升的出租车起步里程为4公里,大于1300毫升车辆的起步里程为3公里;南京市规定各种车型出租车起步价统一为7元,起步里程3公里。

2.累进运价。即超过起步里程后的每公里运价水平。目前绝大多数城市的累进运价在每公里1.00元至2.00元之间,广州、深圳等经济发展城市累进运价水平较高,分别达到每公里2.60元和2.40元。杭州市部分豪华型出租车(奔驰车)运价也达到每公里2.50-3.00元。

3.低速或等候收费。绝大多数城市都允许出租车额外收取等候或低速行驶费。如北京、石家庄、太原、哈尔滨、上海、杭州、福州、南昌、重庆、兰州、拉萨等市都规定,根据乘客要求停车或由于道路条件限制致使车速低于12公里时,每累计5分钟,加收1公里运费;沈阳、海口等市规定等车侯时费每3分钟1.00元;合肥市规定,等候时间在1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0分钟按每累计10分钟加收1公里运费。

4.空驶费。为鼓励出租车开展市区与郊区之间运营,减少拒载,各地普遍规定出租车载客超过一定里程后,加收一定的空驶费,以补偿车辆返空时的成本支出。从调查情况看,目前绝大多数城市仍在收取空驶费。如天津、太原、呼和浩特、上海、郑州、贵阳、兰州、乌鲁木齐等市都规定,载客里程超过10公里后,按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北京、合肥等市规定加收空驶费的起码里程为15公里。

5.夜间附加费。不少城市都规定夜间出租车运价适当上浮。如北京、合肥、厦门等市规定23:00至次日5:00出租车运价上浮20%;兰州、西宁等市规定22:00至次日6:00乘车,每公里加收0.20元的夜间附加费;郑州市规定23:00至次日5:00乘车,每车次加收2.00元的夜间补贴。

除上述费用外,部分城市还结合当地实际作了一些额外规定,如北京市规定,在发生合乘的情况下,合乘里程部分,由每位乘客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60%支付费用;宁波市规定,打电话预约出租车,每车次加收预约费2.00元。对于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各地均明确由乘客自行承担。

(三)对现行运价水平和结构的总体评价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除少数城市(如海口、太原)考虑到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近期拟对运价水平适当调整外,绝大多数城市都反映,目前运价水平也基本合理,并被广大出租车司机和市民普遍接受,因此近期没有调整的打算。据兰州市反映,为提高高档出租车的实载率,该市2004年还将红旗牌出租车的起步价由8.00元降为7.00元。

关于运价结构,多数城市认为基本合理。但南京、西宁等市反映,随着出租车市场的发展和城市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继续收取空驶费的理由已不存在,建议予以取消。

三、涉及出租车行业的税费

制度分析

从调查情况看,各地涉及出租车行业的税费项目较多。总体上看,大致分为三类:

1.涉及出租车经营许可的收费。主要指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如兰州市规定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为5.4万元,经营期限10年;南昌市有偿使用费7万元,经营期限8年;杭州市有偿使用费26万元,经营期限15年。

2.涉及出租车日常管理的收费(税)。主要包括养路费、工商管理费、车辆年检费、车辆综合检测费、计价器检测费、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税务登记证年检费、工商执照年检费、驾驶员年审费、保险费等。除上述费用外,部分城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征了一些特定的收费项目,如天津、太原、长春、哈尔滨、杭州、长沙、南宁、兰州、乌鲁木齐等已实行城市道路“年票制”收费的城市向出租车收取了“年票费”,标准从每年500元至1370元不等;北京市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个人收入调节税,每人每月60元(排气量1300毫升以上车辆每人每月75元);合肥市每车每月收取35元的建站基金;大连市向出租车收取每日5元(每年1825元)的夜间停车费。另外,少数城市仍违规收取运输管理费和客货运附加费两项费用。

3.出租汽车公司对司机的收费。主要包括押金、承包费或经营使用费等。对于出租汽车产权和经营权均属司机个人、挂靠经营的车辆,出租汽车公司主要收取挂靠服务费,收费标准多数为100-200元。

由于各地涉及出租车行业的税费差异较大,加上各地出租车运价水平不同,难以统一测算上述各项税费占运输收入或成本支出的比重。湖南省反映,该省上述各项费用占出租车行业运输收入的比重约为37%。另外,深圳市反映,目前涉及出租车行业乱收费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当然现存收费项目仍有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成分,编者注)。目前出租车司机负担较重,主要是出租汽车公司内部核定的承包费偏高,而由于缺乏法律依据,部门又难以对此进行规范,不利于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四、燃油价格变化对出租车

行业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各大中城市从事出租车运营的主导车型主要有捷达、桑塔纳、夏利、富康等,每天运营里程一般在200-300公里,耗油量每百公里8-12升。

对于燃油价格变化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反映情况不一。多数城市认为,虽然近年来燃油价格不断上涨,增加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使出租车行业效益受到一定影响。然而,随着各级不断加大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力度,打击非法营运,目前,燃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仍处在可控范围之内,市场总体状况平稳,司机心态也比较稳定。但部分城市也反映,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已影响到当地出租车的正常运营。如太原市反映,目前燃油费支出占运输收入的比重已由2002年的1/4上升到1/3,直接运营成本也由每公里0.50元上升到0.74元;长春、西安等市反映,燃油价格持续上涨,使本来就微利经营的出租车行业更是雪上加霜,目前油价上涨幅度已经超过出租车经营者的承受能力;银川市反映,燃油价格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诱发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重庆、乌鲁木齐等市反映,目前出租汽车主要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油价格上涨对当地出租汽车运营影响不大。西宁市反映,为减少油价上涨的影响,目前该市已有1600多辆出租车进行了“油改气”的改造,预计两年内将有超过90%的出租车改用天然气作燃料。

五、几点建议

1.加快出租汽车管理立法,推进依法治业。从长远看,应加快制定涉及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市场定位、各方面权利义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经营权出让、打击非法营运等诸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将出租车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出租车市场运力监测和宏观调控。各地要结合本地人口、收入状况和城市发展要求,科学制定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市场供求状况的监测,合理安排、调节控制好出租汽车的总量、比例和投放速度。

3.加强对出租车经营成本的监审。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出租车成本审核办法,指导各地做好出租车价格调整工作。

4.进一步规范各项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国家明令取消的涉及出租车行业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符合规定予以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过高的,也要降下来。要针对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补贴措施;运输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在核定运营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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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租车产权使用证的价格

自治区人民近日发布了《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新疆各地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车用天然气拟按0.6:1的气油比价关系进行调整。

据了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将按照城乡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两种情况进行。

其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由自治区财政对天然气经营企业民用气销售予以补贴。

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调整后的车用天然气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比价关系,应不低于0.75:1。

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一步调整到位比较困难,各地暂按0.6:1的比价关系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

受此次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影响的出租车行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加大政策宣传,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各地可在出租车行业取建立燃料与运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

城市公交票价不作调整,各地因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新增的城市公交补贴支出,暂由自治区财政核实后予以补贴。

《通知》特别强调,各油田企业供应新疆区内用户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能超过国家公布的基准价格,不能上浮。同时,向南疆三地州供应的天然气,原价差优惠部分要继续保留,提价不能超过0.23元/立方米。

此外,201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将及时拨付、兑现到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相关补贴对象手中,缓解天然气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

《通知》提出,出租车行业可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对此,的哥马超表示支持。

“现在的气油比大概是0.4:1,调整到0.6:1,过去每天加40块钱的气,涨价后变成60块钱了,我们负担很重啊。”马超说,“我现在每天能赚100元左右,希望涨价的同时能调整出租车运价,适当给我们补贴一点。”

据了解,目前各燃气公司尚未接到涨价通知。新疆新捷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仍在等待消息,目前车用燃气涨至多少钱及实施细节等尚不清楚。

2017-2018暖气供应时间是什么时候

讨论形成营运证是否会收回、特许经营期限、营运证能否转让等四大焦点

(3月20日),旨在规范我区出租车特许经营的征求意见会在乌市光明路彩楼举行,近百名出租车从业人员参加了会议,他们针对出台的一项实施细则,提出了有关出租车营运证出让等四大焦点问题。

本次征求意见会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召开,用于征求意见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客运出租车特许经营实施细则》(意见三稿),该意见稿共有43个条款,稿中对营运证持有者最关心的特许经营者经营期限、延长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权处置限制、禁止转嫁经营风险、特许经营者违反协议的处理进行了规定。

会上,自治区建设厅法规处处长江和平、自治区建设厅城建处处长杨开俭向参加听证会的近百名“的哥”详细解读了意见稿。经过激烈讨论,会上形成了四大焦点问题,即:营运证是否会收回、特许经营期限、营运证能不能转让及出租车车主有无义务为从业人员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据了解,参加本次会议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来自乌鲁木齐及昌吉地区,原定参加人员为20人,由各车队自行推荐。但在会议举行前,很多司机自行前往,参加人数最后增加到近百人。

江和平说,此次会议是《实施细则》意见稿制定后,首次大规模面向营运证持有者征求意见,大家会上提出的意见将被整理汇总并提交自治区人民,再由面向社会大范围地征求意见,以最终通过审核修订并执行。

“如果此次会议上意见分歧较大,我们会继续进行修改。”江和平说。

司机现场讨论更多关心营运证

焦点一:细则条款实施后是否收回营运证

细则条款:原运营许可处理。本细则实施前,通过行政审批或组织的公开拍卖等方式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批准的运营许可有效期限尚未届满的,应按本细则相关规定签定特许经营协议,原运营许可剩余年限可.转为特许经营期限。批准的运营许可没有明确期限的,按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特许经营期限,并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前款赋予特许经营权有效期届满后,不适用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的规定。

[声音]现有营运证应维持现状

在现场,出租车司机师傅们认为,意见稿里出现了“原运营许可处理”的字眼,这就表示,现在花了几十万元买的营运许可证很有可能会被收回。

司机师傅们总的意见是,这项细则就不应该涉及现有营运证的处理问题,即使要涉及,也应该是现有的营运证维持现状不变,今后再取得新的营运证才适用这一细则。

[解释]不会收回车主的营运证

自治区建设厅法规处处长江和平说,这一条款对出租车车主原来取得的营运证是认可的,细则实施后也不会收回车主的营运证,否则就不会设立“特许经营者”这一名称。

焦点二:经营是否应设置年限

细则条款:特许人一次赋予特许经营者经营期限应当根据本城市允许经营的车型、车辆购置资金、票价、营运空驶率、税费负担等因素,以收回投资所需平均年限的1.5至2倍计算。

[声音]设年限是在变相收证

司机们认为,设置年限其实就是收回营运证的变相方式。以乌鲁木齐为例,现行的出租车报废年限是8年,营运证私下交易的价格是35万左右,而—辆车的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这就意味着8年时间挣的钱还不够买一个营运证,即使按1,5至2倍计算,如果再不让卖营运证,还是要亏本。

[解释]会保护特许经营者利益

江和平说,此次立法会根据全疆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收回投资所需的平均年限,再在平均年限的基础上乘以不等的倍数。确定各地的平均年限首先要保护出租车特许经营者的利益。

焦点三:营运证能否私下转让

细则条款:特许经营者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不得将出租车交他人驾驶:出租车企业依法兼并、合并的;个体经营者成立合伙组织、入股出租车企业或因故将出租车交付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配偶、直系血亲经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音]是否卖证由自己决定

司机们认为营运证是自己出钱买的,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否转让应由自己决定。

[解释]禁止转让为规避风险

江和平说,禁止私下转让其实还是为了维护出租车特许经营者的利益。一辆车私下转让两次或三次,那最后买车的经营者承担的风险就很大。不过,该细则还将进一步研究。

焦点四:车主、从业各有难处

细则条款:特许经营者招聘驾驶员、从业驾驶员应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其按时、足额交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保险费。

[声音]主业忧心从业欢喜

从业司机认为早就应该出台这样的规定,而车主却表示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一位“的姐”说:“虽然我们是经营者,可有谁给我们交过‘三金’。我们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工作,还为别人提供了工作机会,实在没有能力再去承担其他的费用了”

[解释]会平衡双方利益

江和平说,这一规定主要是保证出租车从业司机的利益。当然,即使该条款要实施,也会研究具体的参保办法,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现场花絮:司机们忍不住提出的问题

在当天的会上,司机师傅们除了关心有关意见稿的问题外,乌鲁木齐的出租车数量会不会增加也是一个焦点。起初,大家只是相互讨论一下,最后,还是忍不住问起了江和平。司机们认为,乌鲁木齐现有出租车市场已经饱和,如果数量还会增加,不但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意而且也不利于出租车市场的发展。

江和平说:“出租车数量并不是说增加就增加的,是要经过大量、反复征询各方意见才会决定的事。如果要增加,首先要以保障现有车辆利益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市民的意见、目前的道路状况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的哥”讨论用上《物权法》

在会场上,出租车司机杨师傅拿出了厚厚一叠自己手写的资料。

他告诉记者,从去年年底乌市客运统管办出台有关营运证的规定开始,他就一直在关注着相关法律法规。得知今天下去要开征求意见会,他赶忙到网吧上网,查找出了今年两会上新通过的《物权法》的相关内容。

杨师傅在提意见时说:“出租汽车许可权利通过经营人的辛勤劳动,已经是市场价值的权利客体,依照新的《物权法》,这种权利应该属于经营权人所有,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新闻链接: 首府营运证管理规定之“变”

2006年12月4日,首府出台了《城市客运经营使用权行政许可延续管理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以及所属从业人员在有效经营期(或一年)内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有12条行为之一的,经营使用权到期后不再予以办理行政许可延续手续。

12月22日,本报刊登了《首府出租车营运证管理新规定引发热论》的稿件,司机主要质疑的问题是营运证的产权到底归谁、营运证不延续后的去向等问题。

12月27日,本报刊登了《首府出租车营运证管理规定有变》,其中,12条规定中的“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被去掉,其余条款的详细内容也进行了一些修改。

12月28日下午,自治区交通厅召集乌鲁木齐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局和相关处室的领导召开会议,乌市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宣布暂缓执行《城市客运经营使用权行政许可延续管理规定》。

1、北京

依据规定,?北京供暖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

2、天津

天津供暖法定时间为:当年11月5日至次年3月31日。( 市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居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3、山西

太原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日正式供暖。目前太原市确定的价格: 按照使用面积:4.8元/m2,取暖期5个月,从11月1日开始供暖,次年4月1日结束。

4、河南

郑州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5日正式供暖。居民用热仍为0.19元/平方米/日,其他用热0.28元/平方米/日。

5、黑龙江

黑龙江相对于其他的北方城市来说,供暖日期会比较早一些,此外,黑龙江的不同城市,供暖的时间还有所不同,一般在九月下旬到十月中旬期间开始供暖,而2017年黑龙江大部地区的供暖时间是从9月27日左右开始的。哈尔滨:住宅 40.35元/m2 、非住宅 44.49元/m2,按照使用面积收费。

其他地方:

1.新疆

以省会城市乌鲁木齐为准,2017-2018年供暖时间为:2017年10月4日——2018年4月10日。依据乌市发改委《乌市计价工农[2003]40号》?乌鲁木齐市供暖热力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含税价)。

2.甘肃

兰州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供暖时间为5个月;市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第一类居民住宅燃煤供热价格为每个月5.00元/平方米;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为每月7.00元/立方米;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每月8.20元/平方米;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每月9.20元/平方米。

3.河北

2017-2018暖期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7年11月15日。对居民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暖期每平米22元; 非居民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暖期每平米31元(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文件执行)。

4.山东

2017年济南将于11月12日开始供暖。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非居民住宅(公建用户)按建筑面积39.8元/平方米缴纳。

5.吉林

吉林供暖法定时间为:10月20号。市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吉林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鼓励大中小学、公共建筑及新建小区用电能清洁供暖,对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等试点用蓄热式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并提供每平方米23-30元补贴。

扩展资料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北京市专业气象台预报,我市从3月15日起将有一次较明显降温天气过程,为确保我市居民平稳度过此次降温,经市批准,2017-2018年居民暖延期至2018年3月20日24时结束。

为全力做好延长供暖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市城市管理委要求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供热单位做好延长供暖工作,落实燃料,保证延长期内稳定供应,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标,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好各类供暖问题。

参考资料?人民网 2017-2018年暖季延期至3月20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