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是什么意思

2.阶梯气价的发展历史

3.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是多少钱一立方?

4.天然气输配价格该如何监管?

5.请问现在的天然气费需要多少钱?(新房,县城)

广西天然气收费标准2020_广西天然气价格收费标准表

南宁天然气是12t。

一般情况下,家用天然气都是12t。市面上的天然气一般可以分为13T、12T、10T、6T、4T、3T等,目前我们国家的家用天然气标准一般都是12t,所以南宁天然气是12t。

南宁,简称邕,别称绿城、邕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

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是什么意思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8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3 年 6 月,我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方

案实施后,国内开发和海外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

能力显著增强;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根

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2014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

总体安排,按照 2015 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

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具体安排

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 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

然气门站价格,具体为:

(一)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

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 400 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

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

阶梯气价的发展历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结合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和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决定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按与全国衔接的原则安排),实现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后的各省份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见附表。

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

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鉴于化肥市场持续低迷,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00元。同时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每千立方米200元。

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该省(区、市)并轨后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五、工作要求

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及直供用户价格放开试点改革,是深化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方案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案平稳出台。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主动配合地方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加强与用气企业的沟通和协商,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各地要强化需求侧管理,在安排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时,从紧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积极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尽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与用气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对承担调峰义务的企业,要推行可中断气价,体现价格折让;对西部个别省份以及确有困难的供热企业等,给予适当价格优惠;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通过减少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量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

(三)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并轨对出租车等用气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取综合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价格放开后企业价格行为监管,加大天然气价格特别是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站价格,转供过程中截留、挪用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量或变相加价,以及加气站搭车涨价、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试点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方案平稳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26日

附件:各省(区、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表

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是多少钱一立方?

2011年11月,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将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气价改革。

2011年12月,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2013年7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被调整,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

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阶梯气价指导意见》,按用气量将气价分为三档,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计加价。

2014年9月,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

2015年4月,中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同时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天然气输配价格该如何监管?

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大概是一立方1.48元。

以下是对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介绍:

1987年以前完全由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根据《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实行如下价格管理办法:a.气:中央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指导价;c.少数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根据《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取价格双轨制下的指导价,具体如下: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指导价;

2011年12月26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实行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2013年6月28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实行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指导价;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请问现在的天然气费需要多少钱?(新房,县城)

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在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部署各地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偏高的输配价格,规范管网企业收费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消息指出,通过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广西、浙江、上海三地用气企业每年节省成本1.4亿元。

例如,广西自治区将区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由每立方米0.36元降低至0.2元,降价幅度达到44%左右,并限时取消没有实质性管资的“背靠背”分输站收费,每年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1亿元以上。浙江省对杭州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责令杭州市管网公司取消每立方米0.117元的“背靠背”分输站收费,每年减轻下游用户用气负担600万元以上。

上海市向工业用气高成本“开刀”,按照“管网向第三方公开、减少中间加价”的改革宗旨,将上海市化工区28家企业用气由之前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物业公司转供,改为由市燃气集团直供,加价幅度由0.42元/方降至0.17元/方,降价幅度达到60%左右,28家企业一年可节省用气成本约3000万元。园区企业都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来源:人民网

天然气费在2000到3000之间。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的通知>(淮价商[2015]15号)文件规定:1、我市新建普通商品房(包括多层、高层、叠屋)居民住宅建安价格调整为每户2700元;保障性住房项目居民住宅建安价格实行优惠政策,确定为2500元/户;新建商品住宅建安价格计入新建住宅房价,由城市燃气企业与开发商结算,不得再向购房者收取建安价格。2、非新建居民住宅建安价格调整为每户2400元;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建安价格降低为1000元/户,具体由低保户持市民政部门相关证件到淮南中燃公司办理。居民住宅建安价格由申请人直接向城市燃气企业支付。3、以上价格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我市建安价格制定依据是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08〕75号)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并参照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