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燃气费收费标准2022

2.襄阳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居民家用天然气价格查询_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最新价格查询最新

2022年南京燃气费多少钱一个立方米?

根据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1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

居民用户(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

第一档:用气量在0-400(含)立方,价格为2.73元/立方;

第一档:用气量400-1100(含)立方,价格为3.28元/立方;

第一档:用气量在1100立方以上,价格为3.82元/立方;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分档气量,价格为3.01元/立方,包括学校、社会机构等非居民用户。

注: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分档价格不作调整。

2022年南京自来水多少钱一吨?

从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得知:

1、居民一户一表用户执行阶梯价格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吨,水费:3.04元/吨

第二阶梯:180吨300吨,水费:5.88元/吨

2、居民合表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

水费:3.04元/吨

3、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

水费:3.19元/吨

4、非居民生活用水不执行阶梯价格

水费:3.82元/吨

5、特种用水不执行阶梯价格

水费:4.8元/吨

成都市燃气费收费标准2022

2.61元每立方米。根据查询太原本地宝信息显示,2023年7月16日,太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为,第一档销售价格2.61元每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3.06元每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3.74元每立方米,其中,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第一档气价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2.84元每立方米执行。

襄阳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成都天然气多少钱,成都天燃气多少钱一立方及收费标准是许多居民比较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我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一、成都燃气阶梯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500(含)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18元,

第二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501-660(含)立方米,每立方米2.59元,

第三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6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20元。

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为每立方米2.38元。

以上仅供参考 最终以最新消息为准。

二、成都燃气费多久交一次

燃气费账单一个月出一次。从2021年8月开始,天然气用户的缴费方式,每月20日左右自动生成当月的燃气账单,即上月中旬-当月中旬的气费,缴费周期为30天左右。

两种方式,一是手机缴费,二是去联合收费处窗口缴费。习惯手机缴费的用户,可以每月20日之后在大连华润燃气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农业银行APP上,任选一种途径进行缴费。

1.非居民用天然气

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由2.898元/立方米调整为2.98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联动期内,国家和省对天然气价格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居民用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天然气,全市仍将实行阶梯气价。具体就是:第一档用气量为0

400(含)立方米,气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在400

6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2.92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3.68元/立方米。

3.低保困难户

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困难户优惠仍保留,每年用气240立方米以内的,气价按2.2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超过240立方米的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农村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此收费中,含普通气表(型号G2.5)、表前后阀门、气表箱及雨棚、表前后管道各4米。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