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2.安阳市燃气费收费标准

天然气价格指导价格_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

法律主观:

天然气价格全国不是统一的,在1.8元/立方米到5元/立方米不等,一般分为三档。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价格如下: 1、安徽淮南:非居民的天然气价格是3.95元/立方米,达到一定的用气量可以优惠。 2、山东聊城:第一档:年用气量240(含)立方米以下,收费标准为2.43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240-360(含)立方米,收费标准为2.92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为3.65元/立方米。 3、北京:第一档是2.61元/立方米;第二档是2.83元/立方米;第三档是4.23元/立方米。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的收费标准是2.63元/立方米。

法律客观: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 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定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

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重庆地暖燃气补贴政策如下:

1、标准居民供热价格拟每平方米降2元,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0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给予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重庆燃气的阶梯价格政策有分暖期和非暖期,具体如下:

一、暖期:12-次年2月

收费标准:

第一档:1.96元/立方,0-1325方(年用气量);

第二档:2.13元/立方,1325-2165方(年用气量);

第三档:2.48元/立方,2165方(年用气量)以上。

2、非暖期:03-11月

第一档:1.96元/立方,0-375方(年用气量);

第二档:2.13元/立方,375-495方(年用气量);

第三档:2.48元/立方,495方(年用气量)以上。

办理燃气优惠的流程如下:

1、带上户主原件、复印件(如果是代办,就同时带上两人的与复印件);

2、带上暖设备的照片、锅炉铭牌照、房屋产权证、燃气表照片,证明已开始使用;

3、前往所属燃气公司,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注1: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具体依据GB50735-2012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注2:可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

注3: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安阳市燃气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太仓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苏价工〔2014〕418号),经市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行阶梯式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上游气价变化、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决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上调0.25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45元/立方米。

二、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

对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居民天然气用户按年用气量分三档实行阶梯式气价:

第一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45元/立方米;

第二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6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20%,即2.94元/立方米;

第三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0%,即3.68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年用气量作为计量标准,每增加一人,则相应增加60立方米的年用气量。即户籍人口5人的家庭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部分。以此类推,具体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凭户口簿(本)到所在地天然气公司申请确认后调增。

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销售价格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70元/立方米。

四、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气补贴。

对持有《太仓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太仓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用户由太仓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家庭每户每月补贴5立方米天然气。并将每年补贴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确保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

为正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的稀缺程度,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终端产品销售的影响,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即当国家、省有关部门提高或降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累计超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5%时,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基准价格原则上作同向同幅度调整。为控制价格调整频率,每次联动调整后,价格相对稳定不少于12个月。具备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后,市价格部门要结合价格宏观调控总体情况,周边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报经市同意后实施。

六、上述价格自2015年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相关执行细则,不得随意变更用户的抄表时间,要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阶梯式气价顺利实施。

按照新标准,从8月开始,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调0.33元/立方米,并继续实行两档阶梯气价。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内为第一阶梯,由之前的2.24元/立方米调整为2.57元/立方米;超过5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气价,由原来的2.91元/立方米调整为3.34元/立方米。同时,低保户用气价格由之前的1.55元/立方米上调为1.89元/立方米,超过3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居民用气相应价格。

一、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现行的2.24元/立方米调整为2.5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超过50立方米部分)价格由2.91元/立方米调整为3.34元/立方米。

二、做好低收入群体用气的保障。对持有效低保证件等困难人员家庭用气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在3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现行的1.55元/立方米调整为1.89元/立方米。超过30立方米部分执行居民用气相应价格。

三、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于国家将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我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相应下调0.02元/立方米,由现行的2.78元/立方米调整为2.76元/立方米。

四、调整后的销售气价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抄见气量执行。

五、居民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其销售价格变动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