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济华燃气和济南热力哪个好

2.济华燃气24小时客服热线

3.烟台海阳天然气多少钱一方?

4.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济南市燃气收费标准_济南市管道燃气价格信息

1.几条实用的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燃气安全七大注意事项:

一、使用燃气要注意室内通风

进入冬季,也是燃气事故的多发季节。广大居民们在关门闭窗保暖的同时,使用燃气式,可要千万要注意通风,避免事故发生。如果室内通风不良,燃气燃烧时会使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逐渐减少,供氧不足将导致不完全燃烧,从而易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二、用气完毕切记关闭“双阀门”

在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看管,每次用气完毕,一定要关闭燃气灶具和灶前阀门。在入户安检中发现,有些居民用完燃气后,往往只关闭燃气灶的开关,而没有关闭灶前阀门(燃气表立管阀门),一旦胶管松动、脱落就容易导致燃气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三、胶管需两年更换一次

用户在使用燃气时要定期更换燃气胶管,不能超过两年,如发现软管有老化、龟裂、发硬、发黄现象应及时更换。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不能有三通)。胶管更不能出现缠绕或穿墙。特别是潮湿、阴暗的厨房更要

经常查看胶管是否老化、龟裂,特别提醒用户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的燃气专用胶管。

四、胶管两端的管卡一定要拧紧

燃气胶管一端接着灶具,另一端接着燃气管道,这两端连接处都要用管卡拧紧。居民一定要经常查看管卡是否牢固,如有松动或脱落要及时拧紧,以免出现意外。

2.济南港华燃气服务网点有什么

服务站点 舜耕站:舜耕路81号 电话:82612200 燕山站:文化东路中建文化城1号楼电话:82601163 甸柳站:甸柳小区一区四号 电话:88150006 花园站:花园小区四区21号电话:88903724 六一站:乐山小区南区7-1号电话:82021560 东区服务中心:唐城小区18号1801 电话:889534 济阳站:济阳县崔寨中心商业大街1号楼33号电话:84586261 济南港华加气站 华山加气站:华山北路王保庄村西200米(济青零点南服务区高速酒店东临) 联系电话:88775726。

3.济南港华燃气缴费的方式有哪些

一、网上银行缴费:开通的电子缴费主要有以下网站: 1、支付宝缴费:/ 2、济南港华公司的网站:。

/ 3、建设银行:/ 4、光大银行:/ 5、山东公共缴费平台:。/ 6、腾讯财付通:/ 7、移动翼支付:。

/ 二、银行代扣: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建行、工商银行 三、柜台收费: 1、公司所属8个客户中心 2、齐鲁银行77个营业网点 以上银行代扣、网上银行及银行柜台收费不支持预交费。 四、查询燃气费用明细可通过济南港华网站查询一年明细。

1。甸柳客户中心 地址:甸柳新村1区4号 联系电话: 88150006 乘车路线: 乘坐64路、75路、110路、103路、123路、46路、47路、K52路、K50路、K93路等到公交总公司站下车 2。

舜耕客户中心 地址:舜耕路8-1号 联系电话: 82612200 乘车路线: 乘坐48路、110路、64路、85路、152路、K169路、K100路、K39路、66路等到会展中心站下车 3。 燕山客户中心 地址: 文化东路中建文化城1号楼?1单元?101室(沿街房) 联系电话: 82601163 乘车路线: 乘坐K107路、K59路、18路等到文化东路东口站下车 4。

花园客户中心 地址: 花园小区四区21号楼 联系电话:88903724 乘车路线:乘坐113路到花园小区站下车;乘坐30路、106路、165路、K107路、K91路等到洪楼西路站下车。 或者济南历城三中向西第二个路口往南到头即是。

5。六一客户中心 地址:乐山小区南区7-1号 联系电话: 82021560 乘车路线:乘坐35路、4路、41路、102路、103路等到经七纬二站下车,从房产大厦东邻向南200米即到 6。

东区客户中心 地址: 唐冶唐城小区18号楼1801-1802室。 联系电话:69986326 目前没有公交车直达 7。

济阳客户中心 地址:济阳县崔寨中心商业大街1号楼33号 联系电话:84586261 乘车路线: 乘K901至崔寨中心大街站下车,向西500米路北。

4.怎么注意燃气燃具的使用安全

注意燃气燃具的使用安全: 1。

要使用燃气专用类燃具。燃气气源的类型是各不相同的,我们必须使用和它相互匹配的燃具,一旦使用错误,就会导致燃气燃烧不完全,并产生一氧化碳,最后使人中毒、死亡。

2。要读清楚使用说明书。

每种燃具的使用方法不同,所以在使用之前,要详细阅读,正确使用。 3。

在开启燃具以后一定要注意。拧开燃具的开关以后,要确定燃具已经打开了火再离开,一旦燃具坏掉,没有点着火,那燃具的开关一直开着,就会导致燃气泄露。

4。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都没有打着火,就应该停一会儿,当确定燃气消散以后,再重新打火。 虽然燃具没有点着火,但是燃气已经释放很多次了,所以遇到明火以后,就非常容易引起爆炸,使用热水器时,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5。在使用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在没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另外,如果做一些带有汤水的食物,或者蒸煮一些面食时,一定要在旁边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把炉火淋熄,造成燃气泄漏。

5.济南港华燃气如何

流程 济南港华燃气客户须知 为了使您单位能尽快使用管道煤气,保证供气,请按以下程序做好配合工作。

第一步:准确提供所需资料: 1、书面的用气申请(加盖公章)。包括贵单位的简介,用气规模,使用性质,有关用气设施的型号、数量、用气量、(最大及最小小时流量)和供气压力,接口管径,运行时间及投产时间,同时提供相应的远期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工艺简介(民用户需注明用气单位及用气建筑详细地址、户数、规模使用性质等)。

2、新建建筑:需提供规划总平面图(且需带管线综合、高程点、2个坐标点、)需提供室内用气设备布置图,用气设备布置应与现场相符; 3、已建成建筑:需提供现状地形图、建筑平面图(CAD2004电子版),需提供室内用气设备布置图,用气设备布置应与现场相符; 以上资料,请如实提供,应准确、清晰。 第二步:签订工程合同后,请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工程预付款和管网配套费,以免延误开工。

工程预付款请交济南港华燃气公司财务部,并向市场部出示您的预付款交费凭证。 客户按照市 *** 关于《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向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缴纳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供气管网综合配套费,按所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20元,规划红线以内的安装费用以实际工程造价收取。

最后,请务必向我部出示您的配套费交费凭证。 第三步:签订燃气供用气合同后,请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济南港华燃气公司财务部交纳气费按金(IC卡客户需提前充值气费),以免延误通气点火。

联系电话:0531-88935488 。

6.济南港华燃气抄表周期是多久

1、民用普通表客户抄表周期为每三个月入户抄表一次,远传表客户抄表周期为每一个月抄表一次,智能表客户抄表周期为每六个月入户抄表一次。

2、普通表抄表:抄表员抄表后,将表数及用量填写在抄表凭条上留给客户。同时会提醒客户在关联的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费用或至客户中心、齐鲁银行柜台缴费,或登录济南港华网站、第三方支付平台缴费。

3、远传表抄表:抄表员在户外完成抄表后在单元门口张贴“友情提示”,告知客户的用气量并提醒客户及时缴费。 4、如抄表时客户不在家,抄表员会留下“到访不遇”通知单,客户可填写表底数留到传达室或抄表员指定的地方。

也可登录济南港华网站进行网上报数,或拨打电话进行电话报数。 抄收西站:乐山小区南区7?1号,负责二环东路以西客户抄收,咨询电话:82095092 抄收东站:中建文化城1号楼1单元101负责二环东路以东客户抄收,咨询电话:82602115。

山东济华燃气和济南热力哪个好

968111。

济南港华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8111

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前身为济南市管道煤气公司,至今已有30余年发展历史。2003年10月,济南市管道煤气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双方出资比例为51:49。

作为在泉城燃气领域起着主导和示范作用的国有控股燃气企业,济南港华依靠科学的管理模式、先进的发展理念、专业的技术力量和优质的服务文化,立足城镇燃气,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

公司依托3000余公里的地下管网和完备的输配设施、SCADA调度监控系统、TCIS客户服务系统、管网智能巡检管理GPS系统、移动安检系统及一流的客户中心。

为近80万民用燃气客户及近5000户工商业和公共客户提供燃气服务,供气区域辐射历下、市中、天桥、历城、济阳及新旧动能转换区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地区。

济华燃气24小时客服热线

都很好。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其前身是山东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最早由济南市煤气公司、香港百江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信联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底合资组建的以经营天然气为主的合资企业,2009年9月15日正式更名为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是济南市极具实力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是2007年整合原三家国有供热企业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大型供热企业,隶属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主要承担济南市朝山街以东地区的供热任务。

烟台海阳天然气多少钱一方?

济华燃气24小时客服热线96969/88612319。抢修电话821199。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是由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承接了济南市煤气公司的天然气管道供气及相关业务。公司拥有员工1200余人。

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是济南市特许经营的天然气供应企业,燃气管网跨越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南山区以及齐河和茌平地区。

拥有天然气接收门站3座、分输站1座、LNG应急调峰储气站2座、调压站23座,高中低压燃气管网3900余公里,其中高压环网164公里,次高压环网114公里,中压环网1277公里,低压管网2300余公里。具备高压输气、高压储存、中压环网输配供气的整体格局,基本形成环状供气模式。

公司发展:

公司主要担负着济南市96万余户天然气居民用户,3500余户工商业用户的供气任务,2010年6月山东济华获得济南市授予的经营区域30年特许经营权,取得了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30年独家运营权。目前公司拥有10个综合型服务站点和8个合作营业厅。推出了以惠泽市民为宗旨的“蓝帽子”服务品牌。济华热线(96969/88612319)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网上营业厅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在线给您回答:

燃气在线价格数据显示,2014年5月26日

烟台市

工业管道天然气价为:4.14元/立方米

济南市

民用管道天然气价为:2.7元/立方米

燃气在线目前收录有——天然气国际现货价、天然气国内井口价、天然气城市管网价、LNG国内工厂价、LNG国内接收站价、LNG国内下游接货价、CNG批发价、CNG零售价。

由于数据库较为庞大,不方便在这全部罗列出来,而且价格是每日在变的,建议您前往自助查询一下。

希望能够帮到您O(∩_∩)O

祝您生活愉快!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器具的生产、经营、安装、维修的管理。第三条 济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燃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济南市燃气管理处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具体负责燃气管理工作。各县(市)建设(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部门,受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劳动部门负责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燃气的消防监督,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和燃气用具的质量、计量的监督管理。规划、城建、工商行政、物价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第四条 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燃气专业规划;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等有关部门编制燃气近期建设。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县(市)的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已批准的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含瓶组管道供气,下同),建设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报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手续。

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时,应当通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参加审查。第六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单位应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配套设计、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燃气设施建设位置。预留的建设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新建高层住宅建筑必须设计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第七条 承担燃气工程设施、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设计和施工。第八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劳动、规划等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九条 凡具备安装燃气管道设施条件的单位和住户,应当由燃气经营单位按城市规划统一安装燃气管道设施。暂不安装的,应当允许燃气经营单位按照规范设计使燃气管道从其院内或室内通过。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燃气设施的安装。第十条 燃气工程的建设资金,可以由国家、单位、个人多渠道筹集,筹集的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另行制定。第三章 燃气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供生活、生产使用的燃气的质量、压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二条 对利用管道输送的燃气实行统一经营,对瓶装燃气实行多家经营。供应燃气应当优先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气的需要。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单位、自供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长期稳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来源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服务站点设置符合燃气专业规划;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储存、输配设施、计量器具以及安全检测、维修抢险、防火防爆设备;

(四)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抢修人员,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有完备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国家资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单位、自供单位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供气;

(一)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劳动部门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三)持《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自供许可证》;

(四)申请经营燃气的单位持《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