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梯气价是怎么规定的

2.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价格形成机制

3.一户5人以上天然气申请优惠

天然气价格创新高_天然气价格政策发展

北京燃气一二三档规定是指按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实行不同的价格政策。一档月用气量不超过90立方米,二档月用气量91-120立方米,三档月用气量121立方米以上,价格逐档递增。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一二三档规定是指按照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实行不同的价格政策,目的是为了节约,促进人们合理使用天然气。其中,一档指月用气量不超过90立方米,二档指月用气量91-120立方米,三档指月用气量121立方米以上。对应的价格分别为0.32元/立方米、0.38元/立方米和0.76元/立方米,以2019年为例。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户的用气量跨档,按照不同档次的价格进行计费。例如,如果用户月用气量为100立方米,则前90立方米按照一档价格计费,剩余10立方米则按照二档价格计费。此外,对于住宅小区和集中供暖用户,燃气公司可与相关单位协商制定物业供气价格。

如果用气量超过三档怎么办?如果用户月用气量超过了三档(即121立方米以上),则按照三档价格计费。另外,在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下,燃气公司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取措施鼓励居民更新家电、加装保温等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开支。

北京燃气一二三档规定是为了引导市民合理使用天然气,促进节约和环保。各档次的价格逐级递增,以鼓励用户节省用气。在实际应用中,用户应该注重节能减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用气档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用于供热、供冷、供水、供气、供电的公共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维护,并可以收取物业服务费。

阶梯气价是怎么规定的

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国国家发改委将取消城市天然气开口费,即城市天然气用户不再需要支付开口费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减轻城市天然气用户的负担,降低生活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应用和普及。燃气管道初装费政策是指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初装费实行指导价。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城市居民用气成本,促进城市燃气供应的普及和发展。总的来说,这两项政策都是为了促进城市天然气的普及和发展,降低居民用气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城市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升级。

相关规定

部分相关“煤改气”乡镇和村委会与燃气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燃气计量表以下户内支管1米以内不收费,1米以外,燃气公司收取工程建设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收费的管件(如弯头、接头、软管等)属市场调节价,价格由企业根据成本和合理利润自滑正主确定。

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家庭“哪让轮煤改气”优待政策,根据《宁李信晋县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由民政部门指导各乡镇兜底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价格形成机制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 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一)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二)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的稀缺性。我国是天然气稀缺性国家,人均占有量少,我市天然气供应全部依赖输入,在居民用气量占比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制度,调节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珍惜、节约用气是必要的。天然气作为稀缺,价格要反映其稀缺程度,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城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要提高销售价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自然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另外,《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法定税金、并有合理利润的原则,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并与其他燃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和第九条 “物价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营企业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的规定,也为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合理补偿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居民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已近14年未做调整。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运营成本的人工、安全维护等成本因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供气成本增加,居民用气价格多年未作调整,与成本出现倒挂,价格矛盾持续积累,经测算,居民用气成本价格为3.32元/立方米,远高于现行销售价格2.40元/立方米。因此,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为我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气服务。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一户5人以上天然气申请优惠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和消费量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和提高节能减排成效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以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发展。但受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的价格政策仍处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理清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背景、方向、路径和一些争议,有助于凝聚共识,更好地推进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促进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价格信号是市场运行最重要的信号,也是调控市场供需最重要的“指挥棒”。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如何确定价格信号。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中就提出“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指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显然,我国调整天然气价格和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是沿着逐步市场化的方向在稳步推进。

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一直非常明确,但由于受市场结构、供应结构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际上取了“准市场化”和“稳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办法来推进。

“准市场化”体现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在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作为确定天然气价格的主要选择。在确定与天然气价格挂钩的可替代能源产品时,基本选择了市场竞争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即通过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这也表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在目前国产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的情况下,取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办法定价既坚持了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取向,也有利于激励生产者,因此有利于鼓励天然气供应。

“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是通过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逐步增强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性,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创造条件。近年来,国家在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在页岩气等领域开始引入新的竞争主体。2011年,国家已将国产海上天然气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同时,国家还将积极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实行市场价格的气源可委托管道运输企业代为输送,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支付运输费用。从未来发展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完成,仍需要更加重视市场准入等配套改革,引入新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性。 作为重要的、而且是发展速度最快的基础能源产品,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广为关注。理清一些广为关注的问题,将有助于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一,短期上调价格与中长期价格稳定的关系。由于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近年来的价格调整一直是上调价格。价格上调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成本,但必须看到,价格调整是调节供求最有效的方式,价格上调将有利于增加天然气行业的投资,这将有利于天然气供应量的持续较快增加,从而有助于天然气价格在中长期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从美国天然气价格变化的历程看,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曾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过限制,但结果是造成天然气行业投资的下降和供应的紧张,并一度造成大范围的“气荒”,价格控制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此后美国放开了对天然气的价格控制,天然气价格短期内也出现了上涨,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带来了投资的增加进而增加了供应量,天然气价格并未呈持续上升态势。近年来美国由于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天然气供应量的显著增加是美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因此,理清短期价格变化和中长期价格变化的关系,将有助于正确认识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和稳定物价的关系。从2005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和价格调整情况看,受国内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实际上并未严格按照已出台的定价机制执行,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频率和幅度实际上均未达到2005年12月公布的定价机制所确定的要求。在宏观经济和物价等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进行有控制地调整,短期内虽有助于减少面临的物价上涨压力,但也会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同时也会影响到市场对未来价格改革趋势、进程等的判断,也无法向市场传递长期、准确的价格信号,客观上就会对能源产品的供需带来不利影响。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供给结构和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仍将持续。因此,有必要及早理顺天然气价格水平,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近期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抓住了国内物价水平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在不对整体物价形势带来明显冲击的情况下,实现了增量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直接挂钩,向市场传递了较为明确的价格改革信号,为今后的价格调整和价格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

第三,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合理调整各方利益的关系。天然气价格上调必然会增加用户的负担,因此,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需要合理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由于不同行业和群体对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历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国家都非常重视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建立补贴和救助机制,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以适当的补贴。从未来发展看,在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户5人以上天然气申请优惠的条件如下:

1. 设备购置补贴70%,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省和市县各承担一半,用户自行承担剩余部分。

2. 暖期用气补贴,每立方米气价补贴1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省、市、县各承担三分之一,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为三年。

3. 用户改用天然气暖后,取消阶梯气价政策。

4. 支持建设储气设施,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建设加气站并对存储气量给予补贴,确保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

天然气的计费制度:

1、计价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和供应商,天然气的计价方式可能包括阶梯价格、固定费率或混合计费方式;

2、用户分类:用户通常根据用气性质分为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和工业用气等类别,每一类用户的计费标准可能不同;

3、用气量:计费通常与用气量成正比,但可能存在最低月费或基础设施使用费;

4、政策调整: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环保要求调整天然气价格;

5、优惠政策:部分地区可能会对特定用户群体,如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士或多人家庭提供天然气费用优惠。

综上所述,五人以上户籍家庭申请天然气优惠可享受最高2700元的设备购置补贴、每年最多1200立方米的暖期用气补贴,并取消阶梯气价政策,同时支持储气设施建设,鼓励投资主体参与并提供补贴,以保障储气安全和供应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法》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