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

2.燃气管道初装费该由谁交?

3.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 燃气阶梯的定义

贵州省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_贵州天然气

对能源矿产实行全面资产化管理是建立利用补偿机制的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都是按价值进行等价交换的,因此首先要将商品化、价值化,人们在消费时才可能按其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才能真正对进行有效的经济补偿。所以,要建立能源矿产利用经济补偿机制,就得实现能源矿产的价值化和商品化,对能源矿产进行全面的资产化管理。

7.1.1 推进能源矿产价格形成的市场化进程

目前,我国能源矿产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程度不高,能源矿产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还未建立。为此,国家应加快推进价格形成的市场化进程,加快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理顺性产品价格关系,合理制定性产品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性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起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稀缺程度的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能源矿产价格“双轨制”并轨的步伐,不断扩大招标、拍卖和挂牌等市场竞争性强的能源矿产出让方式的使用范围,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偿使用制度,尽可能缩小“双轨制”的价格落差。建立有利于节约和合理开发的价格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使价格可以反映开和利用的损耗,这样输出区域就能获得租金,有效地用于投资,为今后的经济发展积累充足的资本。

在推进能源矿产价格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中,需要不断强化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逐渐淡化和弱化作为直接经营者和交易者的角色。要逐步与国有性资产经营相分离,把着力点放在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收入的获取上。不再直接经营国有性资产,而是通过对国有性资产授权经营的方式交由市场运作。不断强化的监管者角色,通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管,防止矿产开发企业凭借国有的“垄断性经营”获取垄断定价和垄断暴利。不宜再凭借强制力直接介入的交易,而由交易双方通过市场进行直接谈判和交易,只是作为“第三方”负责制定市场交易规则,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提供市场交易服务,维护好市场交易环境和秩序。

7.1.2 完善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矿产的定价机制

目前,由于我国石油价格的形成机制还不完善,没有与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动接轨。为此,国家应取以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利益分配调节机制为中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能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状况、生产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内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石油产业上下游合理的利益分配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关联机制和对部分弱势行业与弱势群体的补贴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市场化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对煤炭价格形成的干预,建立科学的煤炭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的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

7.1.3 完善矿产产权交易市场机制

市场化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产权交易的市场化程度很低,与国外有较大差距。虽然我国建立了矿业权的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市场化的程度不高,还不能体现国家对矿产的所有权益。为此,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经济价值最大化为目的,把产权实现的各个环节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使产权价值得到充分实现。

由于矿产的特殊性和高风险性,矿产产权市场交易需要通过产权中介体系和产权交易市场来实现。因此,必须强化对矿产产权交易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矿产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矿产产权中介服务支持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矿产产权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服务产业化、交易全球化。规范矿产产权经纪人的培训、考核、管理,促进统一、开放、有序的矿产产权交易市场中介体系的形成。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产产权交易市场,实现矿产产权信息共享,降低矿产产权的交易成本,提高能源矿产产权的配置效率。

对矿产所在地进行合理补偿是建立在对矿产产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矿产产权价值是否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评价与矿产产权各相关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建立矿业权价格评估体系,综合运用各种定价方法、定价模型和定价工具科学合理地确定矿产产权价值。加强探矿权、矿权评估制度建设,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和评估行为加强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估矿业权价格。全面考虑矿产产权价值实现过程中所涉及的各利益主体,建立合理的矿产收益分配机制,降低能源矿产产权价值实现的交易成本,实现能源矿产产权市场的高效配置功能。

7.1.4 加快矿业产权制度改革

产权的明确为交易制度和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矿产所有权归国家,国家所有并不意味着仅仅是中央所有,地和地的人民作为国家的一部分,他们也应当成为的所有权主体,也应当分享开发的收益。因此,在开发利益分配中应充分考虑各利益主体应有的地位,尤其需要考虑所在地及其居民的利益,寻求不同利益主体间利益的综合平衡。[90]为此,要改变往日的垂直管理体系,将矿产收益按照国家所有权、企业产权、地方产权和自然人产权进行分解,由中央、地方、企业以及当地居民按照各自在产权中所占的比例入股,组建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打破中央企业和合作企业垄断开发经营权的局面,促进开发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通过建立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地可以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自行开发或引资开发。国家和地居民在各自持股范围内自主支配产品或享受开发收益。这样既可以在保证国家和企业收益的基础上,使地方和矿产赋存地居民获得合理的收益,从根本上减少矿产开发中的冲突、磨擦和短视行为,又可将开发与属地经济挂起钩来,从而实现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的转化,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的自我发展能力。

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

按照《大荔县物价局关于大荔县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市管道燃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荔价发〔2018〕22号)文件关于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今冬明春上游天然气供应价格情况,经县同意,现就降低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元/m3调整为元/m3,其它各类各档销售价格见附表。

燃气管道初装费该由谁交?

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

燃气阶梯一般都会有比较固定的计量周期,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按照规定周期,把燃气阶梯清掉,但每个城市规定的计量周期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来进行执行,大家最好是咨询当地的燃气公司。

定义

1、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中国的居民用气不均衡,不足20%居民家庭消费40%居民气量;用气量最多的5%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同时,实行阶梯气价前的价格政策下,收入高,天然气高消费家庭得到的暗补比普通家庭反而更多。

2、2014年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 燃气阶梯的定义

该购房人是否需交纳燃气初装费要看当地的交易习惯。若在当地,开发商在售房时合同的交房标准包含了燃气管道,说明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已设计燃气管道,初装费应由开发商交。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示该燃气初装费不包含在房价款中。均另行收取燃气初装费,则该购房人交纳。当然,开发商在收取燃气初装费时,应当将燃气初装费的收费标准及计算依据告知购房人,购房人对此有知情权。

一般来说,住宅小区的燃气初装费应列入开发成本中,开发商应当在购房合同中明示该燃气初装费是否包含在房价款中。若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扩展资料: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

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出台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是指敷设、安装自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和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一旦遇到这种问题就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了,所以,在这里大家要看一下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而且除了要清楚这个问题之外,我们还要看一下燃气阶梯的定义都有哪些。

对于燃气这方面的专业用语也是特别多的,每一种专业用于我们都必须要清楚,不然的话再进行使用的过程中,一旦遇到这种问题就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了,所以,在这里大家要看一下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而且除了要清楚这个问题之外,我们还要看一下燃气阶梯的定义都有哪些。

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

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全上海的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最近一次调价2014年8月,本市从9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并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同时修改完善现行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调价后,居民燃气价首档每立方米从目前的25元上调到3元,涨幅20% 。

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0-310(含)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310-520(含)立方米,第三档对应户年用气量为520立方米以上。

气量分档的基础上实行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档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5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元调整为3元;第二档气价与档保持1.1倍的比价,即每立方米3.3元;第三档气价与档保持1.4倍的比价,即每立方米4.2元 。

燃气阶梯的定义

1、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中国的居民用气不均衡,不足20%居民家庭消费40%居民气量;用气量的5%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同时,实行阶梯气价前的价格政策下,收入高,天然气高消费家庭得到的暗补比普通家庭反而更多。

2、2014年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文章里主要根据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吗这个问题给大家做出了一些介绍,燃气阶梯是一年一清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上文都给大家写了出来,不过每个地方所规定的都不相同,所以要根据当地规定的政策来进行,同样的,文章里也把燃气阶梯的定义给大家写的出来,这样的话就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