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阳地暖天然气政策

2.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3.有人知道南京的电价和燃气费的相关吗

4.一四年车用天然气又要涨价吗

5.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并轨是什么意思

6.银川天然气价格

7.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多地发布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最新消息_多地发布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最新

城区各水电气经营企业,相关县市区发改局:

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影响共渡难关,根据省、市出台的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有关水电气价格进行临时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城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价格下调10%。其中: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分公司、长江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等工业用水价格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1.68元、1.70元、1.66元和1.64元。城区其它中小微工业企业供水单位按下调10%执行。

二、调整供电价格政策

1、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从2020年2月7日起,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不再受“基本电价计费方式为按季或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申请暂停用电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办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须提前5或15个工作日”等条件限制。

3、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用电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减免时间,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用电暂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月1日。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计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4、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5、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落实好省级电费补贴政策。

三、调整城区天然气价格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城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气价格下调10%,由3.18元/立方米调整为2.86元/立方米;其它价格方案按宜发改价管〔2020〕2号文件执行。

2、4月1日起,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80元/立方米,有关价格方案均按宜发改管〔2018〕44号文件执行。其中,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40元/立方米,不得上浮。

3、各天然气经营上游企业可对下游企业以及下游用户,在上述有关价格标准基础上实行优惠让利,具体优惠办法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对中小微企业水电气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不减供

切实保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物资有关生产企业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不减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五、严格执行价格调整范围

有关水电气价格调整范围内的特定企业名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确定。必要时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实施。享受价格政策调整范围名单内的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与疫情或者政策规定的情形无关的,要进行排除;不好排除的,依据前一季度正常生产经营的比例确定;无法排除也不好确定的,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城区各水电气经营企业要顾全大局,充分发扬休戚与共、共克时艰的精神,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积极做好保供工作,为支持地方经济恢复性发展出力;要主动向企业用户宣传相关政策,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以及上级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结合疫情对行业的影响,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本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各有关单位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

调整水电气价格相关企业名单范围

一、适用于城区供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第1项的调整范围企业名单,是指城区大型工业企业以外的所有中小微工业企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商贸流通企业予以嘉奖的通报》,文件通报的17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也纳入调整范围企业名单。

二、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市委市政府、市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认定。原则上进入上级发改、经信、商务部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相关企业均可纳入。期间如果指挥部撤销,由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认定。

三、对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依据国家统计分类,将六大高耗能行业排除的其它工商业用户。企业多种生产经营的,以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准。国家发改委出台新规定的,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执行。

德阳地暖天然气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通知决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促进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给。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案平稳实施。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配合,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各地要妥善安排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体等保障工作,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价格理顺影响,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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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阳中心城区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阶梯气价制度已开始实施,德阳天然气公司供气区域内采暖用户增加二阶梯气量业务已开始受理和核算。

德阳天然气公司于近日按市发改委《关于德阳市中心城区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阶梯气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用户充分享受此项惠民措施,并按实施方案完成对收费系统的调整和测试。

按照政策,对经核实的中心城区采暖用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每月增加400立方米二阶气量共计120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内使用,不跨期结转。连日来,德阳天然气公司通过电话预约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积极受理用户登记,截至12月15日,已登记供气区域内的采暖用户达7780户。

德阳天然气公司方面表示,对所有已登记采暖用户,包括仍在核实及未完成核实的用户,均在2020年12月起纳入并执行冬季采暖用气阶梯气价。从12月中下旬开始,将陆续对已缴纳2020年12月气费的用户执行第二、三阶梯气价差额退费工作。因系统升级,待用户结清2020年12月气费后,及时办理采暖用户二、三阶梯差额退款业务。差额部分将退至系统用户账户余额内。

有人知道南京的电价和燃气费的相关吗

法律分析: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当前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其中压减高耗能行业产量、调整生产结构是主要的实现方式,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认为“碳中和”将带动周期行业展开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

作为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行业,钢铁产量的压降成为今年“碳中和”行动中的较明确目标。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部长表示,“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2月8日,工信部发表文章《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开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进一步强调要“确保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在全国的号召下,重点地区迅速跟上脚步。唐山在3月初发布了《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提出3月10日前要“关停燕山钢铁、唐钢不锈钢、华西钢铁、荣信钢铁共7座450立方米高炉”、“关停新宝泰钢铁全部生产设备”等。此后,唐山进一步出台《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7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限产50%的减排措施;7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其余16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直接对全年钢铁行业排放情况作出约束。

除钢铁之外,各地对电解铝、烧碱、水泥、甲醇等高耗能产业的监管和限制措施也正提上日程。例如,内蒙古表示若非必要,2021年起不再审批20种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山东在2月22日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则提出,将对高耗能行业分类划定加严“标准线”,对达不到标准的产能限期关停,加速落后产能市场出清。

除了直接压降、禁止新增产能外,差别电价改革也是多个省份进一步收紧碳排放的重要措施。比如,江苏直接对钢铁企业进行电价调整。20年10月,江苏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

再比如,内蒙古2月4日发布《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继续对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 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甘肃省2月24日发布《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通知》,要求2021 年3 月31 日前完成本地区首次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确认工作。对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水泥等八个高耗能企业,按照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执行差别化电价。

除了对制造业部门碳排放提出要求外,建筑业也是重要的压降对象。根据2020年7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在住建部行动方案的框架下,各地也均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目标,比如山东在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0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00万平方米。”;河北省要求,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将达90%以上”。

能源替代

站在当前的时点看,要加快减少碳排放,去除周期行业过剩产能是短期可行高效的选择。但新能源行业目前仍处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随着行业走向成熟和扩张,能源替代将有望在中长期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第一驱动力。

首先,对于减少煤炭消费的重要难题,不少省份立下了“军令状”。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碳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碳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浙江提出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山东直接要求“2021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上海则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研究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

而新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各省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在各省披露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超过10个省市把发展新能源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内容。比如辽宁指出要“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广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吉林“加快风电、光伏制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群。”等等,海南更是直接要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而在最高行动纲领的指导下,多地的清洁能源细化工作方案也陆续出台,尤其是资源禀赋天然具有优势的地区。山西省早在20年11月和12月就先后发布《山西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辽宁也已制定出到2025年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方案。

与消费端更为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也是各地十四五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比如上海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产值占汽车行业比重达到35%以上。”;北京的“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目标为“推动存量燃油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氢能源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江西省两会报告中提出“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海南要求“推广清洁能源汽车2.5万辆,启动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等。

部分发达地区先行一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具体发展计划。上海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浙江的目标则是,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5%左右;北京更是率先制定计划推广更为清洁、高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

技术升级

要实现碳中和,除了节能减排、能源替代等降低碳排放的做法外,还需要增加碳吸收,也就是增加碳汇、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等,最终实现碳排放和吸收量的平衡。事实上,短期来看,依靠减少碳排放能够更快实现“碳达峰”,而中长期来看,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强碳吸收能力才是关键。因而地方政府更需要提前布局,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通过科技赋能向最终目标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能源局在今年1月召开协同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双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议。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提出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前沿技术攻关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海南则直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施碳捕集应用重点工程”。部分企业,如国家电网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也指出,要“推动氢能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

此外,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也能够有效提升减排效率。山西已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2月2日,山西省朔州市就原则同意《朔州市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方案(草案)》。天津更是先行一步,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在去年底已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而除了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科技企业也陆续做出了气候承诺。比如,腾讯在今年1月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腾讯也已加快推进碳中和规划。我们还将加大探索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在应对地球重大挑战上的潜力,大步推进科技在产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应用。”

生态碳汇

另外,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也可以增加碳吸收。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碳固碳能力。对此,部分省份也已提出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目标,比如北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要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2%“;辽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营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等。

健全配套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要更好地实现“碳中和”目标,搭牢碳中和配套设施,推动并完善碳交易市场、输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

全国碳交易将于6月底前启动。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9省市政府签署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由上海市牵头承担全国碳交易系统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过程中,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交易。

多地明确将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宣告了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中,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在2021年政府报告中均提及要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广东则强调深化碳交易试点。同时天津在2020年新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严格对于碳交易市场的管理。

国家电网发布行动方案,将完善输电设备建设以适应能源结构的优化。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到将加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推动建立跨省区输电长效机制,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国网规划,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

2、我国碳中和推进路线特点

总结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来看,碳中和在我国的推进将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首先,碳中和作为全国性的中长期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推进上必然存在节奏的前后。从各地政府政策重心看,近两年为实现“碳达峰”,节能减排领域的政策力度明显更大,比如工信部今年要求压降钢铁产量,多地严禁新增高耗能产能,可以说对于传统周期行业的影响类似一轮供给侧改革。而能源替代也在同步推进,风电、光伏等有望在未来五年迎来加速发展期,但由于目前新能源产业仍在成长期,能源替代或将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发挥作用。新能源汽车的加速发展则主要从几个较发达省份开始,逐步拓展到更多地区。相比之下,技术升级才是长期能不能实现目标的关键,但从政策上看,布局仍在初期,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和力度。

其次,由于各地区的碳排放现状差异较大,各省乃至各城区预计将分批次、分行业实现目标。比如上海、海南、江苏等地宣布,要在全国计划表前率先实现碳达峰;而北京的十四五目标已提前定位为“碳排放稳中有降”;天津则提出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还有部分省份,如福建已经开始探索试点先行,要求部分城市率先实现碳达峰。

再者,受资源禀赋以及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差异的影响,各省当前的政策重心也各有不同。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大量笔墨着色在煤炭行业,抓好煤炭消费是其当前的“碳达峰”行动重心;东北地区则拥有一定资源优势,也较早地为风电光伏行业发展定下具体发展目标;汽车消费大省北京、上海等均制定了更细化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实践方案,甚至开始推广氢燃料汽车;浙江则是首个提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的省份等等。

法律依据

《欧洲气候法》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标;到2021年6月,评估并在必要时建议修订所有相关政策,以实现2030年的额外减排量;从2023年9月开始,此后每5年评估欧盟和各成员国采取的措施是否与气候中性目标和2030年—2050年行动路线保持一致。此外,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向行动不符合气候中性目标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适当考虑这些建议或提出解释;各成员国也应制定和实施适应战略,增强气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一四年车用天然气又要涨价吗

南京今年水价电价均要上涨

水价早想涨到2块3

自来水涨价很可能是继今年教育“一费制”杂费提高后的第二个涨价项目。目前,南京市民用水价为1.9元/吨,主要由供水价格、城市附加、水厂建设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几个部分组成。去年6月份,省物价局就水资源费调整下发了通知,将全省地表水资源费标准从每吨3分钱调整为0.13元。上月中旬,南京市物价局表示,南京公用水厂的水资源费暂不调整,以后随自来水价格调整时统一调整,而实际上南京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一拖再拖,已经因各种原因被搁置了一年多,目前就是在找合适的机会正式出台了。

在2003年1月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水价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我省水价虽经多次调整,但水价仍然不合理,远远低于供水成本。”关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文中也提出“至2005年,拟将水价逐步提高到供水成本的水平”。南京市水价调整听证会是2003年举行的,当时省物价局专门就南京民用水价作出批复:“南京市的民用自来水价格分步骤调整,2004年适度上涨,2005年逐步涨至每吨2.3元。”

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要在今年加快落实阶梯式计量水价和季节性水价等制度,不过目前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谷时电价要小幅上调

电费价格上调是全国性的大方向。有消息称,今年我省民用电谷时电价将做微调。据了解,目前,我省按峰谷分时电价收取的民用电费达60亿元,其中按0.3元/度谷时电价收取的电费占了55%,但这个价格与持续上涨的煤价严重不符,所以,调整谷时电价是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必要步骤。据悉,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此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居民电价调整前必须召开听证会。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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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用电价六月涨不涨

日前,有消息证实,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我国的电价在现有基础上,从今年6月开始上调2分钱。昨日,记者从南京市供电公司获悉,目前尚未得到相关通知,如果国家有此规定,南京将严格遵守,将电价每千瓦时统一上调2分钱。

如无意外,这次电价是继今年1月1日上涨0.8分钱之后的二度攀升。但本次上调的目的与上次不同,这次主要是因为电网改造的债务压力日益凸显,到了不得不设法突围的时候了。按照电监会和发改委的规划,本次上调电价能带来200多亿元的收益,将全部用于新兴电网建设及网改债务分担。

南京市供电部门介绍,南京现在的电价居全国中等水平,而且电价放开。一直在积极推行“峰谷电价”的同时,仍完全根据用户自愿的原则。既使装上了分时电表,居民若不愿意使用分时电价,完全可以自由使用0.52元/千瓦时的正常电价。南京市每年电网建设投入4亿~15亿元,今年预计投入15亿元用于南京市电网建设,这其中包括新规划的电网建设,还有对陈旧电网的改造。关于电价再次上调2分钱,目前还不太清楚,不过如果国家真的有此规定,南京市将会严格遵守有关通知规定,将电价每千瓦时统一上调2分钱。

据称中国政府计划将每度电价平均上调0.02元

新电价引出新问题

上海电力部门宣布从5月起再次下调深夜电价

成都居民用电优惠缩小

北京部分地区试行电采暖 电价优惠一月省电700元

五万业主冤用高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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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调整天然气价格上浮幅度

昨日,南京市物价局在给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同意,天然气二类、三类、四类用户中准销售价格的上浮幅度由原来10%扩大到15%。具体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调整后的价格从2005年7月1日起抄表执行。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精神,从4月1日起,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由0.48元/立方米调整为0.52元/立方米。上浮幅度扩大至15%。(扬子晚报 黄红芳 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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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燃气价格暴涨市民无奈

14.5公斤的一罐液化气一夜之间从81元突然涨到91元,涨价幅度之大,令许多南京市民措手不及。

12月14日早上,到南京市汉口西路南炼华雄换气点换气的刘克农觉得十分无奈。昨天他听说液化气要涨价,今天一早就用自行车驮来空罐准备备一罐气,结果还是碰上了涨价。“再涨价也得用啊!”

汉口路换气点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昨天夜里刚接到涨价通知。10公斤的液化气也从51.5元涨到了58.5元。

南京龙潭、长白街等地的换气点也都从1罐81元调到91元,南京南湖换气点的价格从79元涨到89元,涨幅都有10元之大。

南京华润液化气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秦序文说,以前涨价的幅度只是几元钱,这次涨价幅度最大,主要原因是原油价格上涨。他说,现在1吨液化气的价格已经达到5350元,较前一天上涨了530元。

秦序文说,即使涨价,液化气公司也谈不上保证利润,只能保证市民的供应。

华润液化气公司零售部周经理说,12月12日,一些市民知道液化气要涨价,纷纷提前换气,昨天的换气量是最大的。据了解,南京目前大约有80万罐装用户。

今天上午,周经理到各个液化气换气点去看销售情况发现,跟前几天相比,换气量有小幅下降,但由于液化气是生活必需品,随着气温的降低,销售还会上升。价格上涨后,即使有些居民会选择用电或天然气,但液化气使用方便,所以涨价没怎么影响到液化气的销售。

58岁的下岗职工戚茂林原来是高淳化工总厂的员工,自从工厂倒闭后,已有30多年工龄的他每月只能领到180元的生活费。

现在,戚茂林在一家公话超市里帮忙计时收费,一个月工资450元,还没有节假日。他老伴一个月能拿700元的退休工资,孩子已成家,不用他们负担,这些钱还够老两口日常生活。戚茂林以前1个月用1罐液化气,涨价后3个月用1罐。

南京华润液化气公司总经理助理秦序文说,液化气的价格是全国都涨。苏、锡、常一带的液化气价格直接面向市场,市场价早就超过了90元,与周边城市相比,南京的液化气价格已经很低了,以后,90元左右1罐估计会是比较稳定的价格。据了解,南京液化气的价格今年波动已有十几次,从以前的40多元1罐涨到了现在的91元。

南京物价局工价处的周科长介绍,一旦南京液化气价格突破每罐91.7元的最高限价,物价部门将给予处罚。 本报记者 郁进东 南京12月14日电

南宁燃气价格一夜内回涨至95元/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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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并轨是什么意思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8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3 年 6 月,我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方

案实施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

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根

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2014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

总体安排,按照 2015 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

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具体安排

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 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

然气门站价格,具体为:

(一)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

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 400 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

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

银川天然气价格

核心提示: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战略,今年内将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气价实现并轨后将实施市场化调整,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意味着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增强,有利于燃气分销商对下游用户的拓展,天然气的需求增长有望提速。

(中国商网讯)据东莞证券报告,近期燃气板块表现活跃。存量气和增量气将于今年内实现并轨。发改委早于2013年7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了存量气和增量气,将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战略,今年内将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目前存量气价格为1.81-2.86元/方,增量气价格为2.29-3.32元/方,二者之间有0.46-0.48元/方的价差。 自去年8月份以来,WTI原油价格已经跌近50%,市场普遍认为油价大幅下跌为天然气价格并轨提供了一个契机,预计气价调整的时间点可能在今年2季度。由于油价大幅下跌,价格并轨预计将带来增量气价格下调,存量气价格上调,而存量气的涨价幅度很可能低于此前预期。气价实现并轨后将实施市场化调整,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意味着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增强,有利于燃气分销商对下游用户的拓展,天然气的需求增长有望提速。

近两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持续下滑。2014年1-12月,天然气产量12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天然气进口量5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78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受制于上游气价上涨及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近两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持续下滑。(邓大洪)

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宁夏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

2012年起7月1日起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调整后,银川市(含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市、盐池县等市、县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1.63元/立方米)

记者6月2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我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出台。从2012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治区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广泛听取、吸纳和研究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正式出台的方案明确规定了我区各市、县、区具体调整水平为:银川市(含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市、盐池县等市、县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1.63元/立方米;石嘴山市(含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中卫市、贺兰县等市、县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1.73元/立方米;宁东恒瑞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83元/立方米;海原县和中宁县属新增用气,由于气源和运距不同,天然气成本价格同其他市、县差距很大,委托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除车用气外的其他用气类别价格。

与调整方案配套的还有相应的补贴措施:

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和使用壁挂炉冬季采暖用户,因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增加的生活费用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对使用天然气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因气价上调,但客运票价不进行调整而增加的支出进行补贴。具体办法有关部门已在测算和完善。

我国天然气价改历史进程  关键时点 相关文件 定价方式 主要内容 1987年以前 NA 政府定价 完全由政府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 《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 a.中央政府定价;b.政府指导价;c.协议价 a.计划气:中央政府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计划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政府指导价;c.少数采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 《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价格双轨制下的政府指导价 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计划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计划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政府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政府指导价 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 2011年12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分别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2013年6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政府指导价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按“两广试点方案”调整到位,存量气逐步调整,争取在“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最新的天然气调价政策预计于2015年10月底发布,最快或于11月1日执行。此次各省天然气非居民门站降价幅度将不一,将根据目前各省的门站价分别调整。

据政策制定人士透露,此次各省门站价格下调幅度为20%-30%,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下调价格较小,反之较大。“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可能下降0.4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门站价格较高的省份可能下降0.7元/立方米-0.8元/立方米。”

“新的调价政策将明确提出由政府制定门站指导价格,设定上浮比例,不设下限价格。”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上浮比例可能为15%左右。

从2014年下半年起原油暴跌,天然气替代燃料价格随之下行,而由于天然气为政府指导定价,相对滞缓的定价模式导致天然气经济性严重丧失。2015年1月份-8月份,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1252亿立方米,同比仅增长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