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市燃气费收费标准

2.襄阳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3.开封新奥燃气收费标准

2020年燃气费标准_燃气价格收费标准公示信息怎么填写

沈阳居民天然气收费标准:

1、 第一阶梯:年度用气量0-280含,气价3.16元/立方米,月均23立方米及以下;

2、第二阶梯:年度用气量280-360含,气价3.63元/立方米,月均23-30立方米;

3、第三阶梯:年度用气量360以上,气价4.74元/立方米,月均30立方米以上;

4、对居民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档相应增加年用气量70立方米。

沈阳开通天然气要求如下:

1、 提供个人户口本、房产证、个人有效身份证就可以。

2、到天然气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天然气公司将在开户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人员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维修员开通过后,发放燃气卡卡表,卡内已预存50方气量。用户需自备3节5号电池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气费122.5元,50方气费开通使用的材料费按实际耗材收取,另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上门服务费。

沈阳用气注意事项如下:

1、使用燃气时,务必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2、使用燃气后,务必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灶前燃气管道阀门;

3、胶管两端务必固定卡牢,胶管使用年限为18个月,长度不超过2米;

4、发现有燃气味儿或有破环燃气设施行为,请务必拨打96177报告,第一报漏人有奖励;

5、务必使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

6、安装燃气热水器,务必将独立排烟管道通至室外。

综上所述,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贵阳市燃气费收费标准

按照《大荔县物价局关于大荔县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市管道燃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荔价发〔2018〕22号)文件关于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今冬明春上游天然气供应价格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元/m3调整为元/m3,其它各类各档销售价格见附表。

襄阳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1)“一般生活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0至480(含)立方米以内,2.61元/m;

第二档用气量480至660(含)立方米之间,3.06元/m;

第三档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3.8元/m。

(2)“独立采暖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0至2200(含)立方米以内,2.61元/m;

第二档用气量2200至3200(含)立方米之间,3.06元/m;

第三档用气量3200立方米以上,3.8元/m。

居民阶梯气量以“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气费,当累计用气量达到年度阶梯气量第二档基数后的用气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例如:以贵阳市天然气采暖用户年用气量为3500立方米为例。

按“一般生活用气”计算,第一档燃气费为480×2.61=1252.8元,第二档燃气费为(660-480)× 3.06=550.8元,第三档燃气费为(3500-660)×3.8=10792元,总燃气费为12595.6元。

按“独立采暖用气”计算,第一档燃气费为2200×2.61=5742元,第二档燃气费为(3200-2200)× 3.06=3060元,第三档燃气费为(3500-3200)×3.8=1140元,总燃气费为9942元。

可见,申请“独立采暖户”认定后,同样是3500立方米的用气量可以节约2653.6元。

开封新奥燃气收费标准

1.非居民用天然气

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由2.898元/立方米调整为2.98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联动期内,国家和省对天然气价格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居民用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天然气,全市仍将实行阶梯气价。具体就是:第一档用气量为0

400(含)立方米,气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在400

6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2.92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3.68元/立方米。

3.低保困难户

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困难户优惠仍保留,每年用气240立方米以内的,气价按2.2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超过240立方米的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农村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此收费中,含普通气表(型号G2.5)、表前后阀门、气表箱及雨棚、表前后管道各4米。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省城镇燃气销售价格和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2.57元/立方米调整为2.64元/立方米,上调0.07元/立方米。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结构生活用气优惠政策不变,价格相应调整。

二、居民用二档阶梯价格根据省发改委指导意见按照1:1.3比例进行上调,由现行3.35元/立方米调整为3.43元/立方米。

三、低保用户每月用气量30方以下部分依旧按调整前2.22元/立方米标准执行。

四、以上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2020年7月抄见气量仍按照调整前价格执行,2020年8月抄见气量按调整前后平均价格执行,2020年9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调整后价格。”

五、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销售价格执行,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做好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疏导工作平稳实施。各燃气企业要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气价分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好气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