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执行

2.天然气的前景怎样?

3.亚洲天然气价格暴涨近10倍日韩面临“供气难”困境

4.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天然气价格改革现状研究报告怎么写_天然气价格改革现状研究报告

如果短期的几年内发生天然气供过于求的局面,那么将导致近年来培育的多元化天然气供应商被清洗出局,天然气行业也会陷入来回震荡的亚健康状态。?

据此,杨建红认为,清洁是天然气的核心价值,环境约束、政策驱动是天然气发展的保证,应坚定使用清洁能源的国家战略,为优化能源结构和改善空气质量,推进的控煤政策和“煤改气”工程应具有可持续性。从技术方面来看,应全力加大国产气的勘探开发力度和提高国产气产量;从经济性来看,应着力解决中国供应大幅上升后带来的“亚洲溢价”问题,降低天然气供应价格,刺激市场自然增长。?

▲2010-2018年中国天然气产量(2018年为前三季度数据)

截止到6月6日,LNG亚洲到岸均价已经创记录达到2.36元/立方米,同比2017年的涨幅高达74%。这也是自2015年以来,同时期相比价格最高的一年。?

“到岸价完全可以降到2元/立方米。”杨建红认为,目前的到岸价与国际天然气市场供给宽松,以及中国是全球最大天然气买家的现状不符,未来需要创新进口策略和体制,为降低进口天然气到岸价创造条件。?

气库资讯总经理黄庆认为,中国应尽快建立自己的价格指数中心,来降低和合理化“亚洲溢价”和它的价格形成机制。?

不过黄庆对未来的天然气消费持乐观态度。一方面,在农村天然气利用方面,天然气存在通过市场自然选择取代液化石油气的空间。另一方面,“煤改气”政策的弱化是暂时的,未来依然会加强。?

“目前的政策微调是因为天然气供应能力不足。”黄庆说,后续供应增长,会有更强力的“煤改气”政策,“核心逻辑是治理大气污染是我国的国家战略。”

《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执行

供需错配是此次危机的主导因素。国际能源署(IEA)在其10月最新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天然气市场报告中指出,由于强劲的需求和意外的供应瓶颈,全球天然气市场基本面趋紧,导致天然气价格上涨。

主要是受经济复苏导致天然气需求强劲增长、一连串的极端天气导致额外的天然气消费以及比预期更紧张的供应故障阻碍了天然气生产和出口能力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而由于欧洲大量依赖天然气进口,自身供给弹性有限,因此,能源危机在欧洲的严峻程度更为明显。欧盟委员会的数据显示,该地区3/4的天然气依赖进口。

积极应对天然气短缺

新一轮能源革命背景下,传统能源行业的低资本开支,价格持续高位或将成为常态。近期我国出现煤炭供应紧张、电力需求大涨,也是全球能源紧缺的一个缩影。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1月16日表示,受当前全球天然气供需形势紧张、气价暴涨影响,今年供暖季全国天然气供需总体紧平衡,高峰时段部分区域供需矛盾可能较为突出。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的天然气保供日调度机制作用,扎实做好各项保供工作。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报指出,我国应在推行低碳目标的同时,保证国内能源使用的安全和稳定。一是循序渐进推进低碳转型,保障整体能源安全;二是建设更加智能化和有韧性的电力供应系统;三是立足民生,保障能源供给;四是合理疏导发用电成本;五是警惕欧美能源价格飙升的外溢效应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天然气的前景怎样?

为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提高定价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省发改委制定《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办法适用于制定调整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行为。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

制定管输试行价格

本办法所称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指天然气管道运输经营企业,通过省内短途管道向天然气经营企业或者用户提供管道输气服务的价格(包括煤制气、煤层气管输价格)。配气价格是指天然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天然气配送服务的价格。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要求,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形成机制,为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和上下游价格联动奠定基础。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制定管输试行价格,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以及准许收益率7%、经营期40年来确定。

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后,根据管网结构、输气流向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管输价格形式,可实行同网同价,也可按距离或区域确定价格。其中:实行同网同价的,管输价格按照管道运输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管道运输气量计算确定。

管道运输企业有多条管道供气的,可根据各条管道运输气量之和确定价格。同一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新建管道投产时,原则按照所属区域管输价格执行,下一监管周期纳入有效资产统一管理。

同一区域配气管网

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以经营天然气配送业务企业为管理单位,同一城镇区域内有多家燃气企业的,鼓励建立激励机制,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在同一区域配气管网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金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其他业务收支净额为燃气企业使用与配气业务相关资产和人力从事安装施工等其他业务活动的收支净额。其他业务和配气业务的共用成本,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收入、人员等进行合理分摊。

年度配送气量按以下原则核定: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气量除以设计配气能力)高于40%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40%的,按设计能力的40%计算确定。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配气管网,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取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准许收益率不超过6%,经营期不低于30年,定价成本参数原则上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本参数与成本监审规定不符的,按成本监审的规定进行调整。随着经营气量的增加,可适时调整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配气价格。

各地可对配气成本按合理比例在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间分配,逐步减少用户间价格交叉补贴。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

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

加快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清理规范配气延伸服务收费。属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区划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管网设施由或者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管道运输企业、燃气企业应在每年6月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公开收入、成本、具体执行价格等相关信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亚洲天然气价格暴涨近10倍日韩面临“供气难”困境

天然气应用领域分布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环境保护力度的提高,特别是长输管线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逐渐由化工和工业燃料为主向多元化消费结构转变,其中城市燃气、天然气发电、LNG汽车等消费得到较展。

我国天然气主要使用在四个方面,分别是城市燃气、化工领域、工业领域和发电。2020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3280亿立方米,增量约2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9%,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4%。从消费结构看,工业燃料和城镇燃气用气占比基本持平,均在37-38%,发电用气占比16%,化工用气占比9%。

注:截止2022年5月23日,自然部发布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数据仅披露至2020年。

城镇燃气消费情况

中国城市化进程、家庭小型化趋势是城市天然气消费持续成长的动力。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促使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扩大了用气人口的基数。2013-2020年,我国城市天然气用气人口持续增长,2020年达到4.13亿人,“十三五”期间增速接近45%。经初步统计,2021年,中国城市天然气用气人口数将接近4.5亿人。

随着中国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预计用气人口的基数将持续上行。同时,随着中国家庭数量的增长,城市燃气接驳业务需求量和人均燃气消费量将会增加。另外,中国目前城市管道燃气使用率约仅为30%左右,较发达国家乃至东南沿海一线城市80-90%的管道燃气使用率尚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综上可知,中国城市燃气消费领域发展前景广阔。

工业燃料消费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工业煤改气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工业燃气消耗量大幅提升,2020年我国工业燃气消费量达到1246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7-38%,五年间消费量增长了509亿立方米。根据自然部在《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中的预测,2021年中国工业燃料用天然气消费量约增加170亿立方米,经初步统计,2021年我国工业燃气消费量约为1416亿立方米。

化工用天然气消费情况

天然气在化工领域主要用于制造化肥、甲醇等化工产品,在2007年及之前该类用气一直占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的最大比重,但是按照我国的天然气产业政策,部分天然气化工项目在天然气利用中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因此2008年以来,化工用天然气消费量比之前有所减少,比重也有所下降。

“十三五”时期,在化工领域,由于政策调控,用气保持低增长,2020年我国化工用气消费量295亿立方米,与5年前基本相同。经初步统计,2021年中国化工用天然气消费量约为316亿立方米。

发电用天然气消费情况

减少煤炭消耗,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经之路,在发电领域,天然气可以成为这一转变过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能源。一方面,根据现有文献的估计,未来15年,仅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不能满足中国庞大的电力需求,另一方面,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对灵活性和安全可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然气的清洁低碳和灵活性将在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构建中发挥积极作用。

截止2020年底,我国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802万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为4.5%,利用小时数为2520小时,则2020年中国天然气发电量为2470亿度,天然气单方发电量按4.71度/立方米来计算,2020年中国发电用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25亿立方米。经初步统计,2021年中国发电用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91亿立方米。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天然气产业供需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日本和韩国正为了争夺天然气而费尽心思。

8月8日,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表示,作为全球第三大LNG进口国,韩国正在寻求购更多的货物,以满足国内需求增长的预期,并在11月前将库存从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左右。该部门表示,这是由于夏季热浪和俄乌冲突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

除了韩国,近期,全球第二大液化天然气进口国日本也在抓紧购买天然气。对此,有交易员认为,日韩寻求确保冬季及以后几个月的供应,是因为它们担心今年晚些时候随着欧洲需求增加,天然气价格会上涨。

日韩等国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皆因亚洲天然气价格正随着欧洲国家的强需求而急剧飙涨。

近期,有消息称亚洲的液化天然气(LNG)目前现货(即时合约)价格已经涨至往年夏季水平的近10倍。截至8月5日,面向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的LNG期货价格为每100万英热单位(BTU)44.66美元。相比之下,被视为欧洲天然气价格风向标的荷兰所有权转让中心(TTF)基准天然气期货价格大大高于亚洲的基准价格。截至8月8日,基准TTF荷兰天然气期货价格为191欧元/兆瓦时。

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大宗商品研究室主任王永中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访时表示,由于欧洲对俄罗斯能源实施全面制裁,大幅度减少对俄罗斯天然气的购买,而俄罗斯本面向欧洲出口的管道天然气难以在短期内转换为液化天然气(LNG),加之LNG运输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市场上天然气供应在较长时间内出现紧缺是必然的。

依赖能源进口的日本和韩国,该如何度过这场天然气短缺的危机?

日韩遭遇供气难

尽管天然气价格迅速飙升,但日本和韩国仍坚持囤气以储备秋冬季所需。

8月8日,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称,韩国国营天然气公司自4月份以来一直在进行现货购,仅7月份就购了约350万吨。目前的库存约为181万吨,高于冬季91万吨的最低门槛。虽然目前库存已经超过冬季的最低门槛,但韩国丝毫没有放缓购气的步伐。该部门表示,要在11月前将库存从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左右。

对此,光大期货能源化工分析师杜冰沁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韩国自今年二季度以来一直积极购LNG以补充国内库存,但仍需在年底前额外购1000万吨才能满足冬季的需求。

同样因储能不足而感到压力的,还有日本。近期,该国的公共事业企业也在加快对LNG的购。与此同时,日本与韩国都不得不付出前所未有的高价购买天然气。据悉,在疫情暴发前的2019年,夏季的LNG平均价格为5美元左右,如今的价格已经超过价格低点时的9倍。

混沌天成研究院能化分析师王统认为,此轮亚洲天然气价格暴涨源于欧洲天然气紧张。他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日韩都属于高度依赖能源进口的国家,二者对于天然气的进口依赖度分别为98%和99%。往年进入三季度后日韩都会有补气的动作,这是为了满足冬季用气的需求。但此前日韩曾分别于今年的3月和4月宣布转让部分LNG来驰援欧盟。这导致2022年上半年日韩LNG进口量同别下降了1%和3%。

本就出现天然气进口量减少的情况,又面临着欧洲这一主要买家的竞争,像日韩这样高度依赖天然气的亚洲国家自然会受到极大的压力。

新纪元期货研究所所长王成强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过往欧洲大陆天然气供应量的三成依赖于俄罗斯,放弃俄罗斯供应,意味着需要更多元的进口替代,欧洲客观上掀起全球LNG的抢购潮,必然令依赖进口的日韩产生前所未有的紧张压力。他认为,俄乌冲突和西方对俄制裁,扰乱了全球能源贸易流,加剧了区域供给不平衡和短缺问题。

而从天然气进口结构来看,王成强认为,日韩天然气的进口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出口影响,日本LNG进口中,36%来自澳大利亚,14%来自于马来西亚,12%来自卡塔尔,另外9%来自于俄罗斯;而韩国LNG进口中,25%来自卡塔尔,21%来自澳大利亚,18%来自美国,来自俄罗斯的供应几乎没有。

在欧洲这个天然气大买家的干扰下,影响逐步浮现。首先,是美国明显增加了对欧洲天然气的出口。美国能源情报署的数据显示,今年头4个月,美国74%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到欧洲,高于去年34%的年平均水平。该报告称,亚洲是2020年和2021年的主要目的地。

另寻能源替代天然气是否现实

日韩未雨绸缪实施囤气,韩国甚至提出将天然气存量提高到90%左右。但就目前来看,该目标能否实现还是未知数。

王永中向记者表示:当前市场上的天然气存量较少,且价格较高,估计较难达到日韩所预定的目标。

王统认为,欧洲的基准天然气价格(TTF)对于日韩基准液化天然气价格(JKM)的溢价会使得更多的LNG流入欧盟,从而造成亚洲天然气供给不足的局面。

多位受访分析师向记者表示,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天然气价格的走势将不乐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还是会出现俄罗斯对欧盟断气的可能性,因此至少到今年冬季,天然气价格高企的情况都不会改变。

王统也向记者表示,随着天然气消费旺季的临近,需求回暖,将对天然气价格形成支撑,所以在俄罗斯与西方国家未达成和解前,天然气仍具备上涨潜力。高价天然气会倒逼部分国家减少天然气的消费量,转向其他能源。

在某种程度上,煤炭成为了天然气的替代能源。

近期,有消息指出,日本最大钢铁公司新日铁与全球大宗商品贸易巨头嘉能可达成了一项截至明年3月的煤炭供应协议,购价为每吨375美元。该协议可能是日本企业有史以来签署的最贵煤炭购合同之一。据悉,新日铁使用燃料为其工业基地发电,并向日本电网供应电力。

由于秋冬对天然气用量较大,估计日韩会增加一部分煤炭的用量来替代天然气。王永中对把煤炭作为替代燃料的做法还是较为乐观的,他表示,较高的煤炭价格会鼓励一些国家增加煤炭产能,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会影响煤炭需求,因此预计煤炭价格会有所回落。

不过,杜冰沁对当前日韩以煤炭替代天然气的做法表示担忧。日本此前作为俄罗斯煤炭的第二大出口国,在印尼、澳洲为满足本国需求部分限制煤炭出口、全球煤炭市场供给结构性短缺的背景下,想要大量增加煤炭的购量以代替天然气也并非易事。她说。

日韩在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路上高歌猛进,但现实是,目前可再生能源的效用与它们预期的仍有差距。

杜冰沁向记者表示,目前日韩两国仍高度依赖传统能源发电,这两国分别约有68%和56%的电力来自化石燃料。清洁能源发电对于日韩来说远水难解近渴,难以有效弥补当前天然气和煤炭紧缺带来的能源供应缺口。

具体来看,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目前的产能相对较小,且发电量多依赖于天气状况;核能方面,虽然韩国新已决定废除此前的去核电政策、重启核电机组建设,但相关政策落实仍需时日;日本也重启核电,但受此前福岛核电站泄露事故影响,日本重启核电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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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当前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其中压减高耗能行业产量、调整生产结构是主要的实现方式,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认为“碳中和”将带动周期行业展开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

作为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行业,钢铁产量的压降成为今年“碳中和”行动中的较明确目标。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部长表示,“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2月8日,工信部发表文章《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开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进一步强调要“确保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在全国的号召下,重点地区迅速跟上脚步。唐山在3月初发布了《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提出3月10日前要“关停燕山钢铁、唐钢不锈钢、华西钢铁、荣信钢铁共7座450立方米高炉”、“关停新宝泰钢铁全部生产设备”等。此后,唐山进一步出台《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7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限产50%的减排措施;7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其余16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直接对全年钢铁行业排放情况作出约束。

除钢铁之外,各地对电解铝、烧碱、水泥、甲醇等高耗能产业的监管和限制措施也正提上日程。例如,内蒙古表示若非必要,2021年起不再审批20种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山东在2月22日新闻发布会上则提出,将对高耗能行业分类划定加严“标准线”,对达不到标准的产能限期关停,加速落后产能市场出清。

除了直接压降、禁止新增产能外,差别电价改革也是多个省份进一步收紧碳排放的重要措施。比如,江苏直接对钢铁企业进行电价调整。20年10月,江苏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

再比如,内蒙古2月4日发布《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继续对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 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甘肃省2月24日发布《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通知》,要求2021 年3 月31 日前完成本地区首次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确认工作。对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水泥等八个高耗能企业,按照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执行差别化电价。

除了对制造业部门碳排放提出要求外,建筑业也是重要的压降对象。根据2020年7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在住建部行动方案的框架下,各地也均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目标,比如山东在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0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00万平方米。”;河北省要求,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将达90%以上”。

能源替代

站在当前的时点看,要加快减少碳排放,去除周期行业过剩产能是短期可行高效的选择。但新能源行业目前仍处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随着行业走向成熟和扩张,能源替代将有望在中长期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第一驱动力。

首先,对于减少煤炭消费的重要难题,不少省份立下了“军令状”。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推进煤碳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碳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浙江提出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山东直接要求“2021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上海则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研究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

而新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各省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在各省披露的2021年工作报告中有超过10个省市把发展新能源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内容。比如辽宁指出要“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广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吉林“加快风电、光伏制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群。”等等,海南更是直接要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而在最高行动纲领的指导下,多地的清洁能源细化工作方案也陆续出台,尤其是禀赋天然具有优势的地区。山西省早在20年11月和12月就先后发布《山西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年)》和《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年)》;辽宁也已制定出到2025年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方案。

与消费端更为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也是各地十四五、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比如上海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产值占汽车行业比重达到35%以上。”;北京的“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目标为“推动存量燃油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氢能源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江西省两会报告中提出“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海南要求“推广清洁能源汽车2.5万辆,启动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等。

部分发达地区先行一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具体发展。上海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浙江的目标则是,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5%左右;北京更是率先制定推广更为清洁、高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

技术升级

要实现碳中和,除了节能减排、能源替代等降低碳排放的做法外,还需要增加碳吸收,也就是增加碳汇、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等,最终实现碳排放和吸收量的平衡。事实上,短期来看,依靠减少碳排放能够更快实现“碳达峰”,而中长期来看,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强碳吸收能力才是关键。因而地方更需要提前布局,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通过科技赋能向最终目标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能源局在今年1月召开协同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双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议。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提出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前沿技术攻关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海南则直接在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施碳捕集应用重点工程”。部分企业,如国家电网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也指出,要“推动氢能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

此外,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也能够有效提升减排效率。山西已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2月2日,山西省朔州市就原则同意《朔州市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方案(草案)》。天津更是先行一步,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在去年底已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而除了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科技企业也陆续做出了气候承诺。比如,腾讯在今年1月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腾讯也已加快推进碳中和规划。我们还将加大探索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在应对地球重大挑战上的潜力,大步推进科技在产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应用。”

生态碳汇

另外,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也可以增加碳吸收。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碳固碳能力。对此,部分省份也已提出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目标,比如北京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要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2%“;辽宁在《工作报告》中称要”营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等。

健全配套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在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要更好地实现“碳中和”目标,搭牢碳中和配套设施,推动并完善碳交易市场、输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

全国碳交易将于6月底前启动。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9省市签署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由上海市牵头承担全国碳交易系统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过程中,于2021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交易。

多地明确将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宣告了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中,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在2021年报告中均提及要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广东则强调深化碳交易试点。同时天津在2020年新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严格对于碳交易市场的管理。

国家电网发布行动方案,将完善输电设备建设以适应能源结构的优化。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到将加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推动建立跨省区输电长效机制,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国网规划,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

2、我国碳中和推进路线特点

总结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来看,碳中和在我国的推进将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首先,碳中和作为全国性的中长期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推进上必然存在节奏的前后。从各地政策重心看,近两年为实现“碳达峰”,节能减排领域的政策力度明显更大,比如工信部今年要求压降钢铁产量,多地严禁新增高耗能产能,可以说对于传统周期行业的影响类似一轮供给侧改革。而能源替代也在同步推进,风电、光伏等有望在未来五年迎来加速发展期,但由于目前新能源产业仍在成长期,能源替代或将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发挥作用。新能源汽车的加速发展则主要从几个较发达省份开始,逐步拓展到更多地区。相比之下,技术升级才是长期能不能实现目标的关键,但从政策上看,布局仍在初期,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和力度。

其次,由于各地区的碳排放现状差异较大,各省乃至各城区预计将分批次、分行业实现目标。比如上海、海南、江苏等地宣布,要在全国表前率先实现碳达峰;而北京的十四五目标已提前定位为“碳排放稳中有降”;天津则提出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还有部分省份,如福建已经开始探索试点先行,要求部分城市率先实现碳达峰。

再者,受禀赋以及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差异的影响,各省当前的政策重心也各有不同。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大量笔墨着色在煤炭行业,抓好煤炭消费是其当前的“碳达峰”行动重心;东北地区则拥有一定优势,也较早地为风电光伏行业发展定下具体发展目标;汽车消费大省北京、上海等均制定了更细化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实践方案,甚至开始推广氢燃料汽车;浙江则是首个提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的省份等等。

法律依据

《欧洲气候法》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标;到2021年6月,评估并在必要时建议修订所有相关政策,以实现2030年的额外减排量;从2023年9月开始,此后每5年评估欧盟和各成员国取的措施是否与气候中性目标和2030年—2050年行动路线保持一致。此外,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向行动不符合气候中性目标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适当考虑这些建议或提出解释;各成员国也应制定和实施适应战略,增强气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