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2013修订)

2.海南万宁燃气是天然气吗

3.海南万宁燃气电厂待遇

4.三亚网上可以交煤气费吗现在

5.海南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6.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7.海南省各各市级县级的天然气公司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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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在2020年3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已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住房体系、分类精准施策、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目标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其中核心内容是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并创新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及实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等。

业内有分析人士表示,海南省不仅是第一个以文件落实强调“城市主体责任制”,还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要求现房销售的,在建设海南自贸区(港)的大背景下,符合其此前提出的“全省一盘棋”思路。而“城市主体责任”的根本就是地方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此外,本地居民限购第三套住房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会给海南房地产市场带来一定正面、理性的影响,但效果几何还有待观察。

建设中的临高文澜新城,正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建设。来自网络

“今年地方都会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制’”

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介绍了《通知》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坚持全域限购政策不改变。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二是建立城市主体责任制。《通知》明确,各市县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要避免将住房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提出年度调控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努力使地价、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对各市县年度调控目标落实情况,每年进行考核。

三是健全住房保障与供应体系。《通知》提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四类住房。

四是加强规划引导。《通知》要求各市县要编制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建设,报经省批准后公布实施,合理确定各类住房供应比例,有序推进各类住房建设,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海南是第一个以文件落实强调‘城市主体责任制’。”某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此前一天的3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人民日报》发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他表示,坚持“稳”字当头,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王蒙徽还提到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相衔接,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严跃进表示,各地都在提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但动静都不太大,今年或都会在这一点上加以强化。严跃进认为,今年房地产市场主要是两项工作。第一个是要防范这个价格炒作,继续落实“房住不炒”。第二个房地产市场要保持平稳,要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对地方来说,主体责任的两个任务就是要防范市场波动,既要防范价格过快上涨,又要防止过快下降,也就是要求地方促平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项目转型安居型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

对于海南提出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四类住房,霍巨燃解释道,对困难群众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进行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免收租金;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减免租金;对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市场平均租金的50%。

此次创新提出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取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售价由各市县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水平、建设成本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提法,在年前就已在海南的正式场合中被提及。今年1月17日,霍巨燃在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上表示,2020年,要健全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稳妥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霍巨燃3月7日介绍,这是为有力解决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真正享受到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红利。《通知》创新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让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能够以与自身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

“政策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建设制度也点明了实质。海南通过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来满足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严跃进说,安居型商品住房是保障型住房的一种,和当前海南自贸区、自由港的建设有很大的关系。另外安居房制度的推出,也体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导向,对于今年全国各地住房制度改革尤其是住房产品的创新等有较为明显的启发意义。

《通知》也提到了海南房地产业的转型发展,提出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项目转型发展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等经营性房地产或租赁住房。

霍巨燃介绍,海南省工作报告已将稳妥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近期,海南省拟在需求较大、住房价格较高、住房问题较突出的市县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试点建设。下一步,海南省将加快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满足人民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序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推动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全国首个省级现房销售的政策

为了积极抗击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春节后,多地为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业的复工而提前了房企预售节点。

与之相反,为解决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带来质量投诉、合同纠纷、延期交房、配套设施不落实、违规销售甚至开发商收钱跑路等一系列问题,《通知》提出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现房销售的房屋应通过竣工验收且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严跃进表示,可以认为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现房销售的政策。对于房企的购地和项目开发会形成较大的影响。尤其是结合此前苏州松绑现房销售政策看,海南此次更多地是为了约束炒地等行为,通过现房销售的模式,防范各类烂尾楼的出现。对于开发商来说,资金约束性更大,投资拿地等也会更加理性。

有分析师指出,现房销售是针对新出让的土地,对之前未开发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没有影响。海南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可观,此次《通知》也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项目向安居型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转型。

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是指已依法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尚未动工建设的商品住宅用地,或虽已动工建设但可以改变用途用于产业项目发展的商品住宅用地,不包括经市县依法认定为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商品住宅用地。所称产业项目是指商品住宅项目以外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包括租赁住宅项目,不包括产权式酒店项目)。

今年年初 ,霍巨燃曾表示今年要积极消化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而在去年,海南也出台了政策鼓励盘活。

今年1月17日,霍巨燃预计2019年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2.1%,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分别下降42.1%、38.8%,销售均价保持在1.5万元/平方米左右,价格基本平稳。非房地产投资占比58.4%,提高6.9个百分点。

他提到,2020年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住房建设总量管控和年度管控,下达年度商品住房建设,严格控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促进供需平衡。进一步支持总部企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各类人才在海南省购房居住,支持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事实上,在全域限购前的购房热潮中,海南依赖的房地产经济催生了大量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和众多招商引资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用地的遗留问题。为了解决存量问题,2019年3月,海南出台了《关于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利用和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具体的处置措施有四类:一是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市县可以通过依法调整规划、增加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年限、退还土地差价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用于产业项目建设。

二是可以进行土地置换。允许将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置换为同等价值的其他用途的建设用地;确需跨市县行政区域置换的,由省自然和规划厅指导相关市县按规定办理。

三是可以转让盘活。鼓励市场主体收购单宗或多宗零星分散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改变用途转型用于产业项目建设。

四是依法有偿收回。对存量商品住宅用地依法有偿收回,有偿收回的补偿金额不低于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的成本,并综合考虑其合理的直接损失,参与市场价格确认。

本地居民限购第三套住房,“需观察后续是否有细则规范”

《通知》提出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海南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严跃进表示,此类规定有助于规范当前购房行为,也是在此前对外来人口限购以后,对省内户籍人口等提出的收紧性政策。尤其是此前海南省出台人才落户政策等,各类户籍人口数量在增加。从落实人才购房政策、巩固房住不炒精神等角度出发,也需要明确本地户籍人口的购房政策。

事实上,此前海南省大部分市县对原本地户籍购房没有过多限制,仅对在2018年4月22日之后新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限制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18年3月31日,在海南即将进入传统楼市销售淡季时,海南颁布了“史上最严调控”的“房八条”,加码限购政策:非琼籍居民家庭只能买1套,且首付不低于七成。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非琼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当年4月16日,海南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要求重点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对违规者给予“最严厉的处罚”,直至清出海南市场,并明确对量价上涨过快的市县将进行约谈。

紧接着,4月20日,海南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房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升至30%。

4月22日晚间,海南省决定在既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购买住房,至少须提供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而自该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此后,2018年5月13日,海南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按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相关创新、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进入2019年下半年,随着一系列户籍、人才等政策的发布,引发海南将放开楼市全域限购的各种猜测。10月,三亚先是对人才限购政策降至大专以上,且社保或纳税期限降为一年。没几天,三亚又放宽了人才购房门槛:自10月15日起,部分行业中专可获人才购房资格。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到了 2019年10月25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基本取消海南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方案》也取消了省内居民的落户地址限制,只要有固定居住住所(含租赁)即可。对于省外居民,落户需要有海南居住证和海南省相关社会保险,但由于获得海南省居住证(与当地企事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即可申请居住证)的门槛并不高,整体落户难度大大降低。

但业内也有声音表示,上述政策对本地户籍的家庭影响有限,先不说海南购房热潮已持续较长一段时期,若经济上有实力的话,本地户籍的离婚家庭,若再有成年子女,根据现在的政策,至少可以购买到6套住房,还需观察后续是否有细则规范。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2013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行业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工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燃气的规划、建设和燃气的生产、贮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燃气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管道燃气。第二章 燃气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城镇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市、县、自治县区域内燃气专项规划,经上级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位置。预留的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第七条 新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报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立项。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和燃气经营网点,应当经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查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第八条 燃气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报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燃气工程的消防设计方案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严禁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第十条 具备市区管道供气条件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用市区管道供气;尚未具备市区管道供气条件的,应当用小区管道供气。

管道燃气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章 燃气的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实行多家经营,总量控制。第十三条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和省燃气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设施;

(三)有经过消防培训的操作人员,消防设施齐全;

(四)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

(五)有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的管理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设备和交通工具(或者已委托当地具备抢险抢修条件的单位负责抢险抢修);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充装业务的还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海南省气体充装许可证》。

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燃气分销网点,应当向分销网点所在地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分销网点进行年度审查。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燃气的热值、组份、嗅味、压力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燃气气瓶的充装应当与标称重量及国家规定的允差范围相符。第十六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气。因供气设施检修需要停止供气时,应当提前7日通知用户或者公告;因供气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气时,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当赔偿用户由此造成的损失。

引起停止供气的原因消防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气。恢复供气之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海南万宁燃气是天然气吗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行业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及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销售,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能源、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燃气管理工作。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第五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应当将燃气发展纳入城乡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第六条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促进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第七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第八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高速公路沿线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市、县、自治县人民有关部门应当事先征求省人民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严禁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第十条 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用管网管道供气,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用独立的管道供气。

管道燃气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第十一条 省人民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燃气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燃气发展规划,制定燃气中长期供求和年度燃气分配,组织协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燃气年度所需用气量。

本省生产的优质优价天然气应当优先保障居民、公共服务设施、天然气汽车等燃气用气。第十二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落实气源,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根据供气规模设立相应的应急气源储备。

燃气供应企业因执行燃气应急预案、启用燃气应急储备所增加的成本费用,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因燃气供应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和车用燃气实行多家经营,总量控制。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瓶装燃气和车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燃气经营企业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9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海南万宁燃气电厂待遇

海南万宁燃气是天然气。海南万宁燃气是天然气是由于中国海油所属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首次通过管道为万宁市加工厂供气,标志着万宁工业企业首次通过管道获得天然气,取代了原来不规范的LNG点供站供气模式。所以海南万宁燃气是天然气。海南省,简称“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南端的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是中国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

三亚网上可以交煤气费吗现在

题主是否想询问“海南万宁燃气电厂待遇怎么样”该厂待遇好。根据查询boss直聘网站显示,海南万宁工资待遇月薪8000千至1万元,工作环境好,上班时间8小时,不加班,购买五险一金。万宁燃气电厂工程2台机组年发电量约26亿千瓦时,可消纳天然气约5亿立方米,创造工业产值约17亿元,预计年贡献税收约1.5亿元人民币,对加强海南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海南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截止到2022年12月4日,可以。

三亚广大用户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登录微网厅,即可实现用气报装申请和通气、维修等业务办理,以及查询、燃气缴费等。

三亚市,是海南省地级市,简称崖,古称崖州,别称鹿城,地处海南岛的最南端。

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3项)

序号事项名称原实施机关备注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省发展改革委 2海南省旅游统一行程表的申购备案省旅游委 3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省农业厅 4煤炭经营资格年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迁移办公场所审批省财政厅 7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省教育厅实行告知性备案8申请变更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审批省教育厅 9申请变更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审批省教育厅 10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核准省教育厅 1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2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3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4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审核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5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6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7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8**剧本(梗概)备案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9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省卫生厅 20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审批(初审)省卫生厅 21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登记申请(首次)省卫生厅 22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登记申请(再次)省卫生厅 2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销审批省公安厅 24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省公安厅 25矿权租赁审批省国土环境厅 26进入(国土环境部门主管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省国土环境厅 27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临时名录)登记省国土环境厅 28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立项阶段)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9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资格初审省交通运输厅 30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省科技厅 31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2渔业船舶修造工厂认可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3渔业船舶船设计单位认可初审省海洋渔业厅 34渔业船舶船修造工厂认可初审省海洋渔业厅 35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6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7渔用气胀式救生筏站认可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8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39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40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41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42远洋渔业项目年检审核省海洋渔业厅 43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初审省外事侨务办 44印制有本单位名称资格的审批省地税局 45认证咨询机构设立许可省质监局 46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事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业务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7医疗器械委托储存、配送业务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理局 48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合格证核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49民用爆炸物销售许可证年检省安全生产监理局 50安全培训机构二级资质许可省安全生产监理局 51安全培训机构一级资质初审省安全生产监理局 52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省物价局 53陈化粮收购资格认定省粮食局 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0项)

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原实施机 关下放后实施 机 关1非跨市县的企业投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省发展改革委市县发展改革部门2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厅市县农业主管部门3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申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厅市县农业主管部门4申请筹设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5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6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7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8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9申请筹设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0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1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2公办普通高中变更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3公办普通高中终止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4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市县文体主管部门15海口市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6海口市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7海口市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8海口市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9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全民健身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市县文体主管部门2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助产、结扎、终妊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省卫生厅市县卫生主管部门2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许可(助产、结扎、终妊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省卫生厅市县卫生主管部门22外国医疗团体来海口市短期行医审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省卫生厅海口卫生主管部门2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公安厅市县公安机关24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5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延期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6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7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增补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8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规划报建阶段核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9港口建设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省交通运输厅市县交通主管部门30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发放权限《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省商务厅海口综合保税区31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省林业厅市县林业主管部门32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市县生育主管部门33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变更《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市县生育主管部门34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市县生育主管部门35海口市副处以上干部以及卫生、生育部门的干部、职工,因第一个孩子病残申请第二孩生育指标的,及病残儿鉴定的组织与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生育法》省人口计生委海口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36海口市副处以上干部申请生育第二孩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生育法》省人口计生委海口生育主管部门37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38核发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39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含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40海口市、三亚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三亚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海南省各各市级县级的天然气公司有那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和储存、输配、经营、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燃气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自然和规划、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五条 燃气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燃气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 管道供气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管道供气区域内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用管网管道供气,管道供气区域外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用独立的管道供气。第七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严禁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八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瓶装燃气和车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燃气经营企业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九十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第九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第十条 燃气企业应当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企业设立瓶装燃气分销网点的,应当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十)燃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他用途的加气充装。

禁止在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经营场所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十二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气合同。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燃气质量、管道燃气压力流量和瓶装燃气充装允差量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主要有以下天然气公司: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三亚有长丰天然气公司、海南海然嘉润天然气有限公司、海南民祥健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海南煤海有限公司、海南石化油气实业公司、 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中石化股份公司秀英石油分公司;

陵水液化石油气供应有限公司、海南三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乐东金鸡岭气站、昌江县太坡液化石油气站、昌江县物资天然气贮配厂、海南海然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石化油气实业公司。

扩展资料:

石油天然气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

石油制品、燃料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汽车零配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包含通信设备)、日常用品、烟酒销售;汽车清洗服务和维护保养服务;软件开发;

加油自动化、仓储智能化监控设备、新能源、新型动力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充电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石油天然气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

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伴生气、页岩气、油页岩的勘查、生产、销售;油气勘探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石油化工、化工产品(危险、易制毒化学产品除外)的销售;

油气工程建设;油气管理运营;油气、石化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质设备、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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