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煤层气定价机制

2.燃气费在网上交错了怎么办

3.《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管理办法_山西天然气阶梯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大荔县物价局关于大荔县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市管道燃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荔价发〔2018〕22号)文件关于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今冬明春上游天然气供应价格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元/m3调整为元/m3,其它各类各档销售价格见附表。

现行煤层气定价机制

可以去市政市容委投诉,市政市容委是燃气公司的主管部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物价局明确,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各地可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选用经营期定价法或成本加成法从紧制定配气价格。对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各地应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用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同时,可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气价格变化时及时通过销售价格的调整予以疏导。

燃气费在网上交错了怎么办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826号),目前国内煤层气气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不实行国家定价。这给煤层气带来更大的定价空间。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目前国内煤层气气价基本上还是参照天然气气价。因此我国天然气定价中存在的问题也将影响到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我国天然气需求构成是城市燃气、工业原料、化工和电力。国内天然气需求增加最快的是城市燃气,由于这种需求的价格弹性很小。因此,国内天然气消费是卖方市场。

我国现行天然气价格仍然由国家统一定价,实行国家直接调控管理的体制。天然气气价由出厂价和管输费两部分组成。目前,我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天然气出厂价格、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城市输配价格三部分组成。天然气出厂价格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厂基准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下1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跨省的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省内的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和城市输配价格由各省省级物价部门制定。

我国天然气价格的管理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地方物价部门。天然气出厂价、管输费由发改委制定,城市配送服务费由地方政府下属的物价部门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完全由政府决定,主要采用成本加成法。天然气价格长期背离市场价值。根据广东燃气商会的统计资料,2006年我国天然气管道井口价仅为同期美国、日本的压缩天然气到岸价的29%;终端销售价约0.28元/kcal,比同热值进口液化气终端销售价格低45%。按热值计算,我国天然气价格大大低于替代燃料,如电、原油和液化气的价格。据测算,天然气热值为8000cal/m3,与原油、液化气的热值比分别为1∶1.15∶1.38。2006年,我国原油一、二档平均价格为1020元/t,计划内液化气价格为1200元/t。按照同等热值计算,与原油的比价,天然气价格应为887元/1000m3;与计划内液化气的比价,天然气井口价格应为870元/1000m3。我国现行天然气井口价格仅仅比煤价略高,明显低于同等热值的原油、液化气价格。天然气非市场化的低价格导致了对天然气的过度使用和资源不合理配置,相当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如果直接进口化肥或进口氨生产化肥可能更便宜。使用天然气生产化肥而不是用它替代高成本的或进口的天然气,会附带有很高的机会成本。依靠进口的天然气发电,同时拒绝进口较便宜的氨,而且氨更容易储存。天然气生产商被迫以最低的价格把气卖给化肥厂,也打击了生产商的经济性[156]。如我国对现行化肥用气实行低价和计划配额政策,导致天然气企业亏损。2002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供应化肥生产用气406586×104m3,和工业用气相比减少销售收入5.48亿元,当年该公司亏损6.41亿元。由于化肥用气计划配额限制了天然气向高附加值行业流动,是该公司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生产成本平均已在1200元/t左右,化肥厂生产1t尿素耗气约在600m3。2007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了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将工业用户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供化肥用气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所以化肥生产企业将继续使用相对便宜的天然气。以川渝气田为例,在未调价之前,工业用气和化肥用气的出厂基准价分别为875元/1000m3和690元/1000m3,调整后工业用气基准价已达到1275元/1000m3,而化肥用气仍然为690元/1000m3(表8-1),二者相差585元/1000m3[157]。

表8-1 全国主要油田化肥用气基准价[157] 单位:元/1000m3

国际上尿素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占80%,因此国内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企业和国际化肥企业比较,美国的尿素吨耗天然气成本在182.3美元,国内的为82.8美元,二者相差近100美元。

近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已逐步提上议事日程,价格信号是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天然气使用以及供需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现行天然气价格较低,造成目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供暖季节,因此,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依据国际上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化趋势分析,我国天然气出厂价格也将逐步市场化。同时可以预计,天然气管输价格在一段时间内仍将实行管制。自2007年10月以来,国际天然气的价格在不断上升,我国关于能源价格改革也提到议事日程,预计国内天然气价格也会上升。随着天然气价格的改革,煤层气价格会作出相应调整。从长远看,国家应当建立天然气和原油价格适度联动的定价机制,以推动煤层气产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执行

现在缴纳生活费用是非常方便的了,不再需要到当地的营业厅缴纳水电气费都是可以在网络上面进行办理的,如果在网络上面交费的时候出现了交错账号情况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燃气费在网上交错了怎么办

若只是缴电费缴错金额的,多缴的费用将会转入预付费中,等到下一期电费发行后,就会直接在该笔费用中抵扣。如果是缴错账号的,建议您先与该平台客服进行联系处理。

二、交错了责任

1、新建商品房燃气初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相关政策及既有住房燃气初装费标准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执行。天然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2、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各地可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选用经营期定价法或成本加成法从紧制定配气价格。对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各地应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用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同时,可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气价格变化时及时通过销售价格的调整予以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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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提高定价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省发改委制定《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办法适用于制定调整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行为。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

制定管输试行价格

本办法所称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指天然气管道运输经营企业,通过省内短途管道向天然气经营企业或者用户提供管道输气服务的价格(包括煤制气、煤层气管输价格)。配气价格是指天然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天然气配送服务的价格。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要求,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形成机制,为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和上下游价格联动奠定基础。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制定管输试行价格,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以及准许收益率7%、经营期40年来确定。

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后,根据管网结构、输气流向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管输价格形式,可实行同网同价,也可按距离或区域确定价格。其中:实行同网同价的,管输价格按照管道运输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管道运输气量计算确定。

管道运输企业有多条管道供气的,可根据各条管道运输气量之和确定价格。同一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新建管道投产时,原则按照所属区域管输价格执行,下一监管周期纳入有效资产统一管理。

同一区域配气管网

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以经营天然气配送业务企业为管理单位,同一城镇区域内有多家燃气企业的,鼓励建立激励机制,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在同一区域配气管网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金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其他业务收支净额为燃气企业使用与配气业务相关资产和人力从事安装施工等其他业务活动的收支净额。其他业务和配气业务的共用成本,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收入、人员等进行合理分摊。

年度配送气量按以下原则核定: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气量除以设计配气能力)高于40%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40%的,按设计能力的40%计算确定。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配气管网,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取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准许收益率不超过6%,经营期不低于30年,定价成本参数原则上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本参数与成本监审规定不符的,按成本监审的规定进行调整。随着经营气量的增加,可适时调整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配气价格。

各地可对配气成本按合理比例在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间分配,逐步减少用户间价格交叉补贴。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

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

加快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清理规范配气延伸服务收费。属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区划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管网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政府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管道运输企业、燃气企业应在每年6月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公开收入、成本、具体执行价格等相关信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