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知道如何考钻井监督证?有什么条件,可以个人报考吗?

2.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

3.新乡市国土局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

5.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6.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7.碳排放的标准是什么?

天然气检测设备_天然气动态监测标准最新规范要求全文最新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在省委省和国土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经过全省国土系统的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全省国土工作呈现出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十一五”国土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耕地保护更加严格,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了市(地)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对耕地保护的责任。着手建立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土地整理复垦投资2.42亿元,新增耕地5 270.41公顷。地质勘查和对外找矿合作实现新的突破,投资10 6万元,安排重点地质勘查项目38个,找矿效果良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取得重要成果,完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性评估270项,有效地避免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继续实施“绿色矿山”,投资1亿多元在大庆及周边地区布置开展了49.60万亩治理工程,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国土“十一五”规划》,全省矿产规划体系基本形成,省级矿产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保护、矿产储量三个专项规划已发布实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启动。国土有偿使用迈上新台阶,全年实现地产总收益128.40亿元,地产纯收益53.90亿元,矿产补偿费收入9 911.20万元,实现矿业权价款收益2.18亿元。国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 435件,涉及土地面积1 587.20公顷,收回土地71.58公顷,查处无证开越界开364起,吊销矿许可证57个。

一、土地

(一)土地状况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5 264 501.67公顷(不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76%。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7 921 028.76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78%,建设用地1 477 4.71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27%,未利用地5 865 498.2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95%。

农用地中,耕地11 830 442.84公顷,占农用地的31.20%;园地60 254.31公顷,占0.16%;林地22 881 758.44公顷,占60.34%,牧草地2 205 186.79公顷,占5.81%,其他农用地943 386.38公顷,占2.49%。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153 667.47公顷,占78.06%;交通运输用地 116 256.24 公顷,占7.87%;水利设施用地208 051公顷,占14.07%。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4 153 120.19公顷,占70.81%,其他土地1 712 378.01公顷,占29.19%。

与2005年相比,2006年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面积有所增加。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

图1 黑龙江省2006年土地利用结构构成图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农用地增加154 983.87公顷,年内减少18 716.45公顷,净增136 267.42公顷。

表1 黑龙江省2006年农用地变化情况 单位:公顷

(1)全省耕地年初面积11 669 498.10公顷,年内增加166 720.58公顷,年内减少 5 775.84 公顷,净增160 944.74公顷,年末面积11 830 442.84公顷,人均耕地0.3公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中,15°以下耕地11 730 558.60公顷,15°以上耕地99 884.22公顷,占0.84%;旱地10 457 685.2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8.4%;灌溉水田1 243 165.27公顷,占10.51%;水浇地24 093.57公顷,占0.2%;菜地105 498.73公顷,占0.89%。2006年全省部分地市进行了种植结构调整,其中佳木斯市和双鸭山市分别有41 203.51公顷和21 993.80公顷旱地变更为灌溉水田。

(2)园地年初面积60 288.39公顷,年内增加56.33公顷,年内减少90.41公顷,净减34.08公顷,年末面积60 254.31公顷。

(3)林地年初面积为22 885 139.20公顷,年内增加2 824.62公顷,年内减少6 205.38 公顷,净减3 380.76公顷,年末面积22 881 758.44公顷。黑龙江省是林业大省,林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0.55%,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及东南部山区。

(4)牧草地年初面积2 226 094.61公顷,年内增加3.55公顷,年内减少20 911.37公顷,净减20 907.82公顷,年末面积2 205 186.79公顷。牧草地减少面积较大的市县主要是大庆市大同区、红岗区,主要原因为油田建设影响草原植被,外加气候原因,草场严重退化,加之原详查时将部分荒草地调绘为牧草地,随着多年的放牧,已经不具备牧草生长条件,土地盐碱化极其严重。因此,2006年这部分退化草场按现状变更为荒草地。

(5)其他农用地年初面积943 741.04公顷,年内增加551.21公顷,年内减少905.87公顷,净减354.66公顷,年末面积943 386.38公顷,呈净减趋势。

(6)耕地减少去向分析。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5 775.84公顷,减少主要去向是园地31.94公顷,林地835.87公顷,其他农用地249.89公顷,合计1 117.71公顷,流向建设用地共3 073.07公顷,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 515.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43.23公顷,流向未利用地共1 785.06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67.54公顷,其他土地1 717.52公顷,全省耕地减少去向详见表2。

表2 黑龙江省耕地减少去向 单位:公顷

1)建设占用耕地情况。2006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2 873.07公顷,其中,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建设占用653.91公顷,本年度批准本年占用1 053公顷,本年度批准以前占用77.60公顷,本年度未批先建占耕地61.45公顷,本年度前未批先建占耕地143.83公顷,在建设占用耕地中,变更量相对较大的为交通及城市建设占用。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情况。2006年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342.31公顷,其中,耕地改园地31.94公顷,建设生态农业及畜禽饲养310.37公顷,从2006年农业结构调整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在建设生态农业方面取得进展。

3)生态退耕情况。据变更调查统计,退耕面积为675.37公顷。

4)其他占用耕地情况。2006年全省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 885.09公顷,主要是五常市修建磨盘山水库占用部分耕地。

(7)耕地增加来源情况分析。2006年全省耕地年内增加166 720.58公顷,主要来源于农用地12 481.47公顷(园地为17.98公顷,林地为3 444.02公顷,牧草地为8 625.64公顷,其他农用地为398.63公顷),建设用地157.62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为154.5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为2.37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为0.71公顷),未利用地 154 076.69 公顷(未利用土地为147 916.23公顷,其他土地为6 160.47公顷),黑龙江省耕地增加来源详见表3。

表3 黑龙江省耕地增加来源 单位:公顷

从上述数据来看,全省耕地增加主要来自于开荒、土地开发及土地整理。

1)土地开发。全省2006年度耕地增加量为55 624.93公顷,位于东部三江平原地区。上述地区是全省宜农后备较为丰富地区,其中农垦系统在2006年的变更调查中,结合农业普查,将往年漏变更部分及开荒地进行了细化调查。

2)土地整理、复垦。2006年,全省因整理、复垦增加耕地6 019.34公顷,主要是对荒草地、废弃独立工矿进行了整理复垦,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省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4 129.13公顷,占用未利用地806.13公顷。从2006年统计数据来看,建设占地规模较2005年有所增加,净增4 452.95公顷,原因主要为全省实施振兴工业基地战略,各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建设 1 041.17 公顷,本年度以前批准以前建设1 536.41公顷,本年度批准本年建设1 880.33公顷,本年度批准以前建设103.19公顷,本年度未批先建145.36公顷,本年度前未批先建228.80公顷。

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178.31公顷,其中,主要是通过土地复垦,建设用地变为旱地157.46公顷;变为未利用地304.01公顷,其中变河流水面217.92公顷。原因:部分居民点撤销复耕,部分独立工矿用地中的废弃砖厂弃用;兴修水利,使河流水面水位升高,淹没了一些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森林和铁路。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省共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34项,土地总面积为19 466.6公顷,增加农用地4 510.26公顷,增加耕地5 270.41公顷,增加建设用地18.31公顷,总投资额24 242.84万元。其中:土地整理16个项目,面积15 383.40公顷,增加农用地1 340.09公顷,增加耕地2 738.75公顷,增加建设用地9.77公顷,投资15 776.41万元;土地复垦16个项目,面积3 517.65公顷,增加农用地2 674.62公顷,耕地2 062.11公顷,建设用地8.54公顷,投资8 131.33万元。土地开发2个项目,面积为565.55公顷,增加农用地495.55公顷,耕地469.55公顷,投资335.10万元。

二、矿产

(一)矿产现状

黑龙江省矿产丰富,矿产种类较全。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2种(含亚矿种),占全国当年已发现矿产总数234种的56.40%。全省已查明储量的矿产有81种,占全国当年已查明223种矿产储量的36.30%。在81种矿产中,除石油、天然气、地热、铀矿、地下水、矿泉水外,其他75种矿产的储量均按《固体矿产/储量分类》标准编入《2005年度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表》中。

已查明的81种矿产按工业用途分为九大类,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散元素矿产8种;冶金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建材和其他非金属矿产32种;水气矿产2种。已发现尚未探明的各类矿产51种。

图2 已查明矿产分类构成

图3 已发现尚未探明储量矿产分类构成

表4 黑龙江省已查明矿产和已发现尚未探明矿产一览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属地化单位共投入地质勘查费12 844.50万元,比2005年减少3 760.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766.80万元,比2005年增加366.80万元,矿产补偿费占100%;地方财政拨款10 308万元,比2005年减少4 222万元,国内企事业资金投入 1 769.70 万元,比2005年增加1 419.70万元。地质勘查费用主要投向煤、地热、铁矿、铜矿、铅矿、多金属矿、钼矿、金矿、银矿、二氧化碳气、综合找矿等。

属地化单位全年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84 925米,坑探工作量6 286米,年末勘查人员1 664人,其中技术人员669人,劳动报酬支出5 127万元。

(三)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矿许可证

2006年有效勘查许可证190件,批准面积4 466.49平方千米,矿业权费146.88万元,其中新立78件,变更17件,延续91件,其他4件。按经济类型分为国有企业129件,股份合作企业5件,有限责任公司23件,股份有限公司11件,私营企业20件,其他企业2件。

2006年有效矿许可证1 758件,批准面积206.214 7平方千米,矿业权费1 127.20万元。其中:新立789件,变更5件,延续372件。按经济类型分为国有企业64件,集体企业345件,股份合作企业43件,联营企业1件,有限责任公司137件,股份有限公司26件,私营企业1 114件,其他企业27件,外资企业1件。

2.矿产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现有各类矿山4 280个,其中外资企业9个,内资企业4 271个。国有企业360个,占8.40%;集体企业778个,占18.10%;私营企业2 271个,占53%,其他矿山871个,占20.5%。开发利用矿种69个,年掘固体矿石总量12 148.69万吨,其中煤炭产量7 674.42万吨,建筑用砂、石、土3 929.70万吨。

全年各类矿山(不含石油)实现工业总产值1 555 188.33万元,其中,煤炭 1 359 285.18 万元,占总数的87.40%;黑色金属27 647.36万元,占总数的1.8%;有色金属21 870.30万元,占总数的1.40%;贵金属26 113.2万元,占总数的1.68%;水气矿产 6 302.55 万元,占总数的0.41%;建材及其他非金属113 969.74万元,占总数的7.30%。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共420 174人,2006年人均实现工业产值3.70万元。

努力改进矿权审批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实行了矿权预约受理和现场办公制度,制订了《加强矿业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矿权延续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十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矿产开发综合管理水平。《关于印发〈矿权延续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经刘海生副亲自审定,初步建立了矿许可有效期限与占有储量规定相适应的新机制,有力地从准入方面加强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将促进全省煤矿的结构优化和健康有序发展。

三、国土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以狠抓全省土地市场建设为重点,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06年全省实现地产纯收益53.90亿元,实现土地资产总收益128.40亿元。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研究、探讨新农村建设中的用地政策,促进新农村发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扎实有效地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建设用地电子备案工作,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在2005年的基础上,继续狠抓数据上传跟踪管理,2006年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数据量居全国首位,电子备案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

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深入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的公开性。完成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并在全国首次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农用地基准地价;全省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成果通过国家验收,该成果整体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成果在征地区片地价测算中的应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收到成效,全省13个市(地)和67个县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省、市、县储备网络基本形成。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出让土地2 205宗,面积3 594.87公顷,新增出让面积1 001.60公顷,纯收益534 026.36万元。其中协议出让1 184宗,面积2 074.42公顷,新增协议面积742.70公顷,纯收益158 025.54万元。拍卖出让19宗,面积58.35公顷,新增面积14.09公顷,纯收益13 317.33万元。挂牌出让1 002宗,面积1 462.09公顷,新增挂牌244.81公顷,纯收益362 683.49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使用权转让16 609宗,比2005年减少1 610宗。转让面积845.02公顷,比2005年增加160.34公顷,转让金额73 913.14万元,比2005年增加14 533.09万元。出租土地使用权15 136宗,出租面积658.52公顷,租金3 847.32万元,抵押土地使用权2 106宗,抵押面积3 608.84公顷,抵押价款395 223.91万元,抵押金额156 098.05万元。

全省土地使用权转让845.02公顷,用于商服用地296.6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72.78公顷,公用设施建筑用地0.81公顷,住宅用地74.77公顷;出租658.52公顷,用于商服用地229.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20.14公顷,公用设施1.13公顷,住宅用地7.69公顷;抵押3 608.84公顷,用于商服用地689.1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 783.35公顷,公用设施、公共建筑1.34公顷,住宅用地133.39公顷,特殊用地1.59公顷。

(二)探矿权矿权市场

1.探矿权矿权市场建设

为贯彻落实《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国家《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等三个专项规划,及时制发了全省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以及非煤矿山矿产整合方案两个指导意见,确定了黑河多宝山和五大连池重碳酸矿泉水两个省级非煤矿山整合试点矿区。现已按时上报了鹤岗、鸡西两个国家规划矿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草案,编制完成了黑河、大兴安岭两个试点地区的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

2006年全省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组织召开了由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整规”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共播发广播、电视新闻256篇,刊登新闻报道232篇,编发工作简报25期,制作宣传牌71块,印发宣传单5 000余份,举办培训班83期,培训达2 200多人次,形成了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态势。全省共排查地勘项目237个,查出无证勘查3个;对4 280个矿山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无证开1 033起,越界开258起,非法转让矿权22起,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矿山291个,吊销矿许可证57个。有206名参与办矿的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撤资退股,撤资总额2 731.20万元。总的来看,“整规”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矿产开发秩序“散、乱”局面大有改观。2006年12月,汪民副部长率国家核查组视察黑龙江省工作时,对“整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2.探矿权、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行政审批190宗,金额739.57万元。矿权出让1 384宗,金额 2 314.02 万元,行政审批374宗,金额18 687.2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案件查处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 563件,涉及土地面积1 643.56公顷。其中,动态巡查发现264件,占全年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总数的16.89%;立案1 435件,涉及土地面积1 587.70公顷,立案率91.81%;结案1 110件,涉及土地面积1 206.42公顷(其中查结2005年未结案件27件,涉及土地面积115.21公顷),结案率75.47%;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125件,制止率47.35%,挽回经济损失237.38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4 232.76百平方米,没收非法构建物85.82百平方米,收回土地71.58公顷,罚没款2 042.94万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96件,结案393件(其中查结2005年未结案件42件),结案率88.64%,罚没款886.67万元。因违反国土管理法律法规,刑事移送34人,刑事处罚20人,给予行政处分18人,党纪处分11人,建议行政处分1人,建议党纪处分5人。

(二)国土违法案件的基本特点

1.国土违法案件数量有所增加

2006年发现土地违法达1 563件,立案1 435件,比2005年分别增加了69.34%和100%,立案率比2005年增加了14.24%;矿产违法案件立案396件,比2005年上升了60.37%。违法案件数量增加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及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有直接关系,上述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排查梳理出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

2.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面积有所上升,个人违法占地面积有所下降

统计数据显示,土地违法案件立案1 435件,涉地面积1 587.70公顷。其中,企事业单位违法535件,占立案总数的37.28%,涉地面积1 200.06公顷,占涉地总面积的75.58%,违法案件数、违法涉地面积的增加分别是2005年的2.29倍和6.25倍;个人违法案件818件,占立案总数的57%,涉地面积216.19公顷,占涉地总面积的13.62%。与2005年相比,违法案件数上升了89.79%,涉地面积下降了20.51%。

(三)未经批准占地、无证和越界开矿产成为主要的违法类型

在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未经批准占地类案件1 275件,占本年度立案总数的88.85%;矿产违法案件中,无证开类案件204件,占立案总数的51.51%,越界开类案件160件,占立案总数的40.4%。

(四)国土违法案件的主要原因

(1)部分地方、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弱,盲目追求发展和经济利益,是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部分地方领导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处理发展和保护、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有盲目上项目、扩规模的问题;部分企业为了达到早生产、早收益的目的,边批边建,有些甚至弄虚作、骗取批准;一些村委会与企业以虚联合办厂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实际搞“以租代征”;有些矿主为了少支出矿产补偿费等费用,超层越界开矿产。

(2)抢工期,边办手续边施工是造成未经批准占地的主要客观原因。黑龙江省地处高纬度地区,冬季时间长,可施工期短,施工季节性强,有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有效的施工期内完成项目工程,就取了边办手续边施工的违法做法。同时,因2007年新增建设用地各种使用费的上调,部分单位和个人突击批地、占地的行为也有所增加。

(3)受各种条件制约,执法监察力度不够也是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地形地势复杂,近年来,虽然执法监察力量得到了较大加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土地违法行为逐渐向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转移,非法勘查、非法矿行为又大多发生在山区和林区,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周期有限,靠常规的检查手段难以及时发现,加之执法受各种干扰等。

五、国土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申请行政复议16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行政收费1件,其他12件。本年审结18件(2005年底未结案2件),其中,维持15件,撤销1件,撤回申请2件。

六、国土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从业人员4 517人,比2005年减少946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09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40%;本科及大专学历3 64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80.70%;高中及中专学历69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5.30%;初中及以下学历7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57%。直属事业单位508个,职工5 247人,乡级土地所412个,从业人员1 879人,其中专职1 829人,兼职132人。

2006年全省行政管理经费总收入77 315.1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64 934.67万元,比2005年减少11 644.23万元,其他收入12 380.49万元,比2005年增加1 477.89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 785.73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 585.73万元。

2006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达1 034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443人次,行政学院114人次,参加其他院校学习教育及培训477人次。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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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向纵深发展,一起来看!

试点布局

围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根据不同改革任务优先考虑选择改革需求迫切、工作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城市群、都市圈或中心城市等,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严控试点数量和试点范围。党中央、院授权实施以及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的涉及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探索任务,原则上优先在试点地区开展

试点期限

2021—2025年

试点内容

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一)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

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

探索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转换机制,在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占一补一的前提下,严格管控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规模,严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实现占优补优。

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建设

(二)鼓励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鼓励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

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

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

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支持建立工业企业产出效益评价机制,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三)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

鼓励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

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创新举措。

(四)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

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

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

(五)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探索建立沿海、海域、流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统筹陆海管理,支持完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

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内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

支持建立以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扩大信息容量,丰富应用场景。

建设人口发展监测分析系统,为重大政策制定、公共配置、城市运行管理等提供支撑。

建立健全与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住房供应、教师医生编制等保障机制。

(二)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指导用人单位坚持需求导向,取符合实际的引才措施,在不以人才称号和学术头衔等人才“帽子”引才、不抢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合同期内高层次人才的前提下,促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制度,统筹使用编制。

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支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政策。

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

加快发展人力服务业,把服务就业的规模和质量等作为衡量行业发展成效的首要标准。

(三)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离岗创新创业。

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加强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加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员等的评价与激励办法,完善技术转移转化类职称评价标准。

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力度

充分发挥征信平台和征信机构作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

推广“信易贷”模式,用好供应链票据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

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坏账快速核销制度

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

支持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

支持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增强金融普惠性。

(二)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

创新新三板市场股债结合型产品,丰富中小企业投融资工具

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

探索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合作衔接的机制。

(三)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体制。

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和工具,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实施标准化的准入设立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属地原则压实省级人民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

支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将试点经验推广到更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

支持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方式。

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

完善技术要素交易与监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进场交易

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容错纠错机制

(二)完善科技创新配置方式。

探索对重大战略项目、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实施创新协同配置,构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一体化配置的创新服务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改革科技项目征集、立项、管理和评价机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实施首席专家负责制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

(三)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专业化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的金融支持力度

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

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

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依法合规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产品。

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一)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支持打造公共数据基础支撑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流通和共享

探索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营服务、安全保障的管理体制。

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探索开展数据授权运营

(二)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

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

探索建立数据用途和用量控制制度,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

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稳妥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

(三)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发挥领军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集标准化。

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金融、卫生健康、电力、物流等重点领域,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打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开放的创新生态,促进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数据互联、政企数据融合应用

(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强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推动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运用技术手段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探索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

探索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探索制定大数据分析和交易禁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管控方式,完善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环境市场制度建设

(一)支持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支持试点地区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提高电力中长期交易签约履约质量,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完善电力服务市场。

按照股权多元化原则,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实现电力交易组织与调度规范化。

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逐步构建储气服务市场机制。

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勘查区块退出机制,探索储量交易。

(二)支持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

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等基础上,支持试点地区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探索促进绿色要素交易与能源环境目标指标更好衔接。

探索建立碳排放配额、用能权指标有偿取得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探索开展环境权益融资

探索建立绿色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

(二)企业、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之中或单独编制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取的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设施。

第六十三条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备案,一旦发生突发,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新乡市国土局

青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全面落实节约基本国策,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省《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 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6吨标准煤下降到0.75吨标准煤,下降22%左右;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取水由2005年的38.36立方米下降到30.69立方米,下降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1.27吨标准煤下降到0.99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由2005年的25.62立方米下降到17.93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削减26.32%,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大于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七区达到85%,五市达到80%;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

(二) 总体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能审核制度。设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项目审批问责制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即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经贸委

(四)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研究实施我市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产品的具体工作意见,组织对全市钢铁、电力、建材等行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区市、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全市110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3.24万吨;2007年实现节能3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0.54万吨。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区市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市,严格控制各级财力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区市执行情况。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资金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五) 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修订《青岛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各区市

(六) 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重点抓好风力发电、秸杆发电、水源热泵等项目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和重点工程。通过培植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太阳能四个新能源产业,力争实施一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工程和示范项目,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装机总容量达到50万千瓦左右,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相应减少1.2万吨。启动利用海水源、污水源、地源热泵技术代替改造传统的燃煤供热工程,制订改造方案,对有条件改造的供热企业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逐步进行热泵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

(七) 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认真落实市委、市《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06〕22号),加快改造传统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生产业,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组织实施《青岛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高技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实施《青岛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市

三、 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八) 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对全市近1万台在用的工业锅炉(窑炉)分步实施以提高热效率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年底前争取彻底关停市区20吨以下工业锅炉,镇(街道)淘汰上世纪80年代前生产的工业窑炉,对在用20吨及以上工业锅炉的系统主辅机不匹配、自动化程度和系统效率低等状况实施改造。按照《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逐步关停小火电机组30万千瓦。全面实施机关节能改造工程。在市办公大楼、府新大厦、黄海饭店和八大关宾馆等实施绿色照明和空调节电等技术改造,降低机关单位建筑能耗及人均能耗,并逐步在全市机关中推广。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组织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1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到“十一五”末,实现机关单位建筑能耗及人均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全市范围逐步禁用白炽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编制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组织高炉煤气余压(TRT)发电、大型玻璃厂余热发电及化工、建材等行业回转窑、磨机、烘干机的专项节能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各区市

(九) 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7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9.9万吨,形成COD年削减能力4.3万吨;2007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再生水日处理能力0.5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0.6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期间形成COD削减能力1.15万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

(十) 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脱硫机组达到362.7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7.25万吨。2007年投运脱硫机组160.2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3.2万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市

(十一) 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市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财力在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财力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同时安排财力专项资金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市

四、 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 深化循环经济试点。选择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城区作为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市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推进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积极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市

(十三) 实施水节约利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和重点节水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1亿立方米左右,2007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3000万立方米。根据城市污水回用建设规划,逐步建成海泊河、麦岛、团岛、李村河污水处理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和配套供水管网,逐步取代周边企业生产工艺冷却、基建、绿化、景观和居民冲厕所用自来水。加快青岛华欧集团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和沿海各区市海水淡化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0万立方米/日,2007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万立方米/日。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区市

(十四) 推进综合利用。加强综合利用认定。推动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以及秸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再制造。推进新型墙体建材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

(十五) 促进垃圾化利用。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鼓励垃圾焚烧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化和无害化。

责任单位:各区市、市市政公用局

(十六)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依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五、 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十七)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大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转化的政策环境。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加强节能减排技术领域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八)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在钢铁、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纺织、建筑建材等重点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约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

(十九) 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二十) 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烟气脱硫、海水利用、海水淡化、城市垃圾化利用、海洋保护、环境监测等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推进产业化进程,提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垃圾处理等环保技术水平,促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大力发展节能灯具、双层玻璃及中空低辐射玻璃等制品,加快节水型工业设备、生活器具、滴灌设备、冷却设备的开发制造。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十一)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技术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

六、 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二) 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

(二十三)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能耗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动态监测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二十四) 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并严格实施。将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强化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和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验收擅自投远、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

(二十五) 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公告制度。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市直企业全面推进创建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区市

(二十六) 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订配套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青岛供电公司

(二十七) 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07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推广供热分室控制、分户计量工作,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实现年节能8万吨标准煤。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

(二十八) 强化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客货运输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节能、大型、专业化运输车辆和绿色环保车辆。继续做好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工作。加快船舶大型化、专业化进程,加大车船节能改造力度,加速老旧、高耗能车船的折旧和淘汰。推进交通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推广智能化数字交通管理技术,优化运输工具的实载率和运输服务环节。加强公路建设用地和港口岸线管理,研究开发工程新材料、新技术、积极推进疏浚土、旧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钢材等建材的再生循环利用,积极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等工业废料在交通建设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以港口为核心,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体,以物流园区为依托,积极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平台、信息平台和政策平台。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二十九) 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

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发改委

(三十) 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执法机构建设。加快市、区(市)两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加强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测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七、 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三十一) 加快节能法制建设和强化执法力度。抓紧完成《青岛市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修订、《青岛市节约条例》修订调研和《青岛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2006年制定的节能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认定意见书,要抓好落实。组织对宾馆饭店、写字楼、大型超市等单位的耗能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重点企业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

(三十二) 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营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十三)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市政公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区市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区市,暂缓审批该区市项目环评。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各区市

(三十四) 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八、 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十五) 积极稳妥推进型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电力谷峰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原水和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适当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十六) 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安排一定资金,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改进和完善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委

(三十七) 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环保部门要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九、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三十八) 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

(三十九) 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节约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各区市

(四十) 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人事局

十、 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四十一) 机关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统计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四十二) 抓好机构办公设备和设施节能。分批完成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开展办公区供热、制冷技术改造,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对住宅区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十一五”期间实现食堂节气20%;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楼必须用节能材料及围护机构;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市级机关开展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各区市

(四十三) 加强机构节能和绿色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购改为强制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青岛市人民办公厅

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

新乡市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古都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安阳毗邻;西连煤城焦作,与晋东南接壤;东接油城濮阳,与鲁西相连,是中原城市群及“十字”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是豫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现辖两市(辉县市、卫辉市)、六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四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工区、新乡工业园区。总面积8290平方公里,总人口591万;其中市区面积422平方公里,人口100万。

于树森 局长、党组副书记

赵世军 党组书记、副局长、储备中心主任

李世成 副局长

裴部之 副局长

李宇方 副局长

范玉岭 副局长

张保成 纪检组长

刘传伟 调研员

马国庆 助理调研员

于树森简介:河南新密人,1953年10月出生,汉族,10年1月参加工作,16年10月入党。10年1月~13年1月,新密市冶炼厂工作;13年1月~17年1月,解放军某部驾驶员、教员;17年1月~1987年12月,郑州市委、市总工会工作;1988年1月~1999年11月,郑州工人日报社常务副总编、主任编辑;1999年11月~2004年4月,新华社河南分社《河南内参》主任记者;2004年4月~2008年3月,河南省国土厅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8年3月,任新乡市国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机构设置新乡市国土局现有干部职工180人,退休人员29人;市局机关编制41人,实有40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信访科)、调控和监测科、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环境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行政事项服务科13个职能科室;下设凤泉分局、牧野分局、高新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4个派出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监察队、征地事务所、设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信息勘测中心、地产中心、国土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9个直属事业单位。

土地新乡市地处黄河中下游,境内黄河170公里,流域面积4558平方公里。地形分为山区、丘陵、平原三类,以平原为主,占总面积的78%,平原地形为黄河冲击平原和山前倾斜平原的过渡区,土层深厚肥沃,平坦辽阔,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截至2010年底,全市辖区总面积829089.12公顷,其中,耕地475216.08公顷,园地6642.61公顷,林地93626.83公顷,草地5749.9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920.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0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445.63公顷,其他用地32590.11公顷。

耕地保护在全市国土工作会议上,市和各县(市、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行政首长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明确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市国土局与各县(市、区)国土部门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1.7万亩和581.7万亩以上,保护率达到85.32%,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依法行政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认真抓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规范性文件51件,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了“立、改、废”意见,其中建议保留41件、废止9件、修改1件。充分发挥行政纠错功能,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两起,结案两起,受理率、结案率均达100%。行政应诉4起,胜诉3起,1起正在审理之中。积极做好耕地破坏鉴定工作,2010年,共对8起破坏耕地案件进行了实地鉴定,有力地打击了破坏耕地行为。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追缴土地出让金近5千万元。

规划修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家二十多个部委的审查,正式报院待批。2010年3月9日,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部获市批复,正式实施。乡镇规划的审批实施为本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创造了条件,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土地利用为增加土地供应的性和规范性,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实际状况,科学制订年度(季)土地供应和年度城市房地产用地供地,比较严格地执行了供地特别是房地产用地,确保了本地房地产市场稳定。2010年,市本级土地供应总量为201.0315公顷,截至2010年11月底,实际供应土地196.0532公顷,占土地供应的.52%。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减少了50.53公顷,减幅20.64%,已供应196.0532公顷土地中,存量用地117.980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0.18%;新增建设用地78.072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82%。

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及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市场配置率进一步提高。供应土地及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划拨土地转让,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办理符合国土部“双规范”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行良好规范,“专人、专机、专线”制度落实,土地供应、宗地出让公告、供前公示、合同填报、结果公告、开发建设、供后监管等环节数据信息全部及时通过系统填报、更新和上传,并定期检查,撰写分析报告。2011年11月22日以后,按照国土部和省国土厅的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时转并国土主干网运行,将宗地坐标信息全部通过系统上传,土地市场建设进步科学化、规范化及精确化。针对全国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且具持续上涨的趋势,国家频出宏观政策予以调控,省级以上及监察、国土部门分别下发了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发〔2010〕34号、豫国土资发〔2010〕2号、3号及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对土地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市本级通过监测监管系统供应土地94宗162.50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9.768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79宗146.9836公顷,合同价款47325.0111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15宗15.5233公顷。

地籍管理2010年,加快推进国土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城镇、农村数据库建设。全年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70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发证119宗,注销他项权利登记95宗;协助法院查封56宗,解封18宗;土地登记公告刊登36期,资料公开查询49次。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任务,完成了“批而未用”地类的核查、耕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建设用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对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非耕地类进行了核实,并对“飞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核查结果均报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完成了全市权属界线接边任务,为节省人力、财力,提高效率,组织所辖8县(市)4区集中开展了权属接边工作并顺利完成接边任务,接边成果顺利入库上图并及时上报备案。开展全市“二调”成果预汇总,按照省“二调”办工作安排,收集全市已上报国家审核等候确认的“二调”成果数据,要求承担汇总任务的技术队伍进行“二调”成果预汇总,希望通过预汇总初步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省厅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的要求,201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技术队伍,并全面开展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工作,完成了成果汇总及上报任务;完成了“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核查及成果上报。对监测图斑做到“四到”,即走到、看到、拍到、记录到,外业结束又组织专人对调查成果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了调查底图、监测图斑记录、照片与实地的“四一致”,外业核查成果已上报。

用地保障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市最终争取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2.5万亩,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核减基本农田11.7万亩,占全省核减基本农田总量的五分之一。2010年3月初,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省第一个落地,实现“四规合一”,为城镇、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新农村建设及项目顺利落地奠定了基础。全力保障项目用地,2010年,下达本市新增建设用地7005亩,2009年上报、批准用地达到34224亩。新乡市市区用地在全省第一个获院审批,共批准用地8980亩。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协调区、乡先后完成了城关建材市场、洪门新村置换用地等地块的收购拆迁,共收购土地558亩、拆迁各类建筑物19.25万平方米,迁移坟墓200余座,完成了2009年已征收的1049亩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清理、迁移、纠纷处理和补偿。协调有关县解决易地补充耕地指标1900余亩,确保储备用地手续按时上报。完成了高铁车站周边和107国道以西共计1200余亩新征土地的勘测、听证、各种费用的上缴等工作。

土地“招拍挂”出让按照2010年经营性用地供应,全年共举行“招拍挂”活动10次,出让土地29宗,成交26宗,面积2162.3099亩,成交价款91609.782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17宗,面积1484.4599亩,成交价款82538.596万元;工业用地9宗,面积677.85亩,成交价款9071.1861万元。市本级17宗,面积1347.3729亩,成交价款77325.383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6宗,面积1214.3429亩,成交价款74664.765万元;工业用地成交1宗,面积133.03亩,成交价款2660.6181万元;开发区成交8宗,面积699.227亩,成交价款9655.999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宗,面积235.127亩,成交价款3762.031万元;工业用地8宗,面积446.1亩,成交价款5893.968万元;工业园区成交1宗工业用地,面积115.71亩,成交价款4628.4万元。本年度处置破产企业土地资产9宗,面积约593亩,成交价款约3.68亿元,通过土地资产处置变现为改制企业安置职工提供了资金保障。

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新乡市率先提出的200万亩重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是7个省申报国土部审批项目中通过的第一个。2010年10月19日,该项目在新乡市正式动工建设,涉及封丘、原阳、延津三县,共占地230万亩,土地整治200万亩,争取资金28.86亿元,2010年到位资金5.4321亿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3.9万亩,每年可增加粮食6亿斤,该项目第一期整治土地19.6万亩,投资2.79亿元。

产业集聚区建设2010年,全市28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规划全部落地,产业集聚区规划总规模184.6平方公里,起步区70.6平方公里、发展区55.5平方公里、控制区58.5平方公里。新乡市13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共安排年度土地利用3900亩,占全市总的55.7%。实际用于产业集聚区(含专业园区)的用地总面积为7716.6亩,占应保障产业集聚区总量的1.8%。累计建成标准厂房638.9万平方米,2010年建成178.3万平方米。

城乡统筹工作2010年,全市3571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050个新型农村社区,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全市重点建设的369个新型农村社区用地总规模20万亩,安排使用存量土地8.5万亩,新增规模11.5万亩,新增规模中安排规划指标0.7万亩,安排增减挂钩项目区10.8万亩。新乡市共获批挂钩周转指标1.11万亩,占全省总量的28.88%。市委、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工作,量化各县(市、区)拆旧任务,规定了拆除复耕时限,制定了奖惩措施。

新乡设立全国首家土地法庭2010年6月24日,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杜滇昆、省国土厅副厅长李志民,新乡市李庆贵、书记弋振立出席了挂牌仪式。土地纠纷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因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各种土地产权纠纷引起的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处理、执行问题以及土地信访纠纷等问题有望得以有效解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土地整理中心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监管共有13个实施项目,建设总规模151512.9亩,总投资15578.0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8034.9亩,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督导相关县(市)完成2009年获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实施,尤其是对拆旧区的拆除复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相关县(市)按期完成挂钩试点,做好挂钩周转指标的归还。2010年初,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9个,总面积1.38万亩。受全省挂钩周转指标总量限制,省厅在申报的项目中有保有压地批准了57个项目区,总面积2860亩。12月初,再次争取省厅挂钩周转指标2000余亩,保障了49个社区前期用地。

行政事项服务2010年,共受理各类办件418件,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89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90件、土地使用权变更初始登记14件、建设项目压覆矿床17件、土地使用权抵销两件;为企业办理他项权利登记104件,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企业服务2010年,共审查市属、局(委)属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20份、改制审批表60份,依据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为7家改制企业办理了土地评估结果备案(初审),涉及土地13宗10.22公顷(153.3亩),土地资产评估价值5761.9万元。积极做好服务企业改制各项业务工作,起草上报改制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请示、批复48份,为14家改制后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涉及土地32宗39.4614公顷(591.92亩),土地出让合同价款4909.0257万元。参加市属、局(委)属企业改制相关会议34次,对市领导批转、有关部门转呈、企业直接报送的涉及改制问题的20余份来件,及时依法依规提出回复意见。

矿产新乡市境内已发现的矿种有4大类28种,其中能源矿产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金等;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重晶石、花岗岩、大理岩、粘土等;水气矿产包括地下水、矿泉水等。优势矿产主要是煤和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和卫辉市境内。全市矿产地总数为131处,其中,地质工作程度达到普查以上的38处。矿产规模达到小型以上矿产地有53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13处,小型矿床30处,矿点及矿化点78处。探明的矿产储量中,煤炭12.6亿吨、泥炭102.28万吨、水泥用灰岩7.5亿吨,重晶石30.7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5366万吨、耐火粘土877万吨。

矿产管理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33家。按发证权限分,部级发证两个,省级发证13个,市级发证4个,县级发证114个。按矿种分,其中煤矿10个,白云岩8个,矿泉水4个,地热1个,建筑用砂3个,砖瓦粘土1个,砖瓦用页岩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91个,重晶石2个,石英砂岩2个。2010年度,全市从事矿业总人数为5853人,矿总量为1759万吨,矿业总产值244016.25万元,综合利用总产值2180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24748.86万元,利润总额为25650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全年无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2010年,新乡市编写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发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全部完成新乡市境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卫辉市被国土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山公园建设2010年,争取到国家级“两权”价款资金1400万元,省级“两权”价款资金2588万元用于新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过两年多努力,凤凰山省级矿山公园成功获得“国家矿山公园”称号。

测绘管理2010年,进一步健全了测绘管理机构,积极主动与当地人事编制部门联系,把机构落实到位,目前,所辖8县(市)中,已有6县(市)成立了测绘管理科或加挂了测绘管理科牌子。有效整合利用测绘,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为应对市内突发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认真编制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并成立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专家库,开展了“数字城市”项目申报,筹划编制领导工作用图,积极开展了测绘类航空摄影与遥感项目报审和测绘任务备案工作,10月,积极配合省测绘质量产品监督检验站对辉县市规划局1:1000航测成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过专家的一致评定,结果为合格。2010年,对全市36家测绘单位进行了测绘资质复审,22家测绘单位通过复审,全市复审换证率达到80%以上。

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国土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运行情况良好。局机关大楼信息网络和中心机房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局电子政务内网及外网、省、市、县国土主干网、电子监察网均建成并投入应用;安装并启用安全网闸、网络防软件等,确保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县(市)局基本建立了局域网,市、县级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河南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任务。电子政务系统在市、县两级主要业务部门得到应用。2010年,各科室部门在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157条,收到网友留言35条,其中回复4条;收到各类网上信访56件,回复18件。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两次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检查通报。聘请专业公司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办公系统、防软件应用等约200人次的信息技术培训。

乡所建设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新乡市基本完成基层国土所的机构建设工作。按照省厅下发的《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要求县(市、区)迅速展开自查,通过抽查、检查,2010年,全市共设置126个基层国土所,106个基层国土所达到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达标率83%。完成省厅规定的75%的基层所达标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市区共查处违法案件90起,立案调查90起,下达处罚决定90起,收缴罚款776万余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违法案件36起,申请率达到100%,向公安局移送土地违法案件22起,移送率达到100%。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100%,按要求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标。

2010年共接到“12336”群众举报案件及信件37件,上级领导交办件63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同时将交办内容传真至有关县局,并按时间要求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2010年,为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市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了五个督查组,一是外业核查变化图斑督查组;二是综合材料汇总组;三是合法用地审核组;四是违法用地处理情况核查组;五是统计报表审核组。为全面推动工作,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和印发了《新乡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了和卫片执法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筹安排。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市6县2市4个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542个变化图斑,后新增补变化图斑1209个,总图斑数为1751个,涉及土地面积26766.61亩,其中,合法用地面积19276亩,涉及耕地面积18157亩;违法用地面积1152亩,涉及耕地面积935.42亩,实地伪变化涉及土地面积为6338.61亩。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比例为22.38%,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5.6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

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妥善解决信访稳定苗头,在全市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活动,同时,各单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情况,做好登记,建好台账。对各类国土信访隐患苗头,特别是第一季度已经发生进京、赴省的信访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人稳。2010年,新乡市国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436件(包括重信),全市国土系统接待群众上访共1560批6350人次,受理接待电话1162个。全年来市来访共计327批606人次,集体访20批136人次,集体访批次占总批次的6%,人次占22%。个体访307批470人次,个体访的批次占总批次的94%,人次占总人次的78%。其中违法占地31%,征地纠纷23%,权属纠纷12%,非法转让10%,破坏耕地5%,探纠纷2%,咨询建议17%。与同期相比,来市访下降12%,集体访批次下降10%,集体访人次上升22%,信件总量下降26%。

(李永刚王素阁)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全国矿产利用现状调查项目

获奖等级:2013年国土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主要完成人:王安建、王瑞江、李厚民、王高尚、王勇毅、高兰、赵汀、李建武、陈其慎、于汶加、孟刚、李瑞萍、高辉、张照志、闫强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研究所

主要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市场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巨大变化,以及10多年的高强度开,我国矿产储量的数量、结构和开发利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底不清,严重制约着国家管理和重大决策。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国土部部署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最为系统的矿产国情调查工程。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对全国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铝土矿等28种重要矿产储量及其利用现状的全面核查,摸清矿产家底,搭建管理新平台,提升管理水平。

经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万人4年的艰苦努力,耗资22.5亿元,完成28个矿种的25753个全部矿区核查,形成矿区核查报告21540套,省级汇总报告550套,全国单矿种调查报告28套,图集300余册,取得重大创新成果。

1.创新技术思路和核查手段,完成28种重要矿产储量及其利用现状的全面核查,摸清了我国矿产家底,为提升储量管理水平奠定了前所未有的扎实基础

(1)制定了矿区核查、数据库建设、省级汇总、全国汇总等5个技术要求,保证了核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2)针对原储量库中以矿区、矿权、矿山为上表单位,造成矿区范围重叠、交叉或遗漏等混乱局面,本次核查提出“以新压旧、不重不漏”的原则,从矿区历次勘探报告的对析着手,理清了矿权、上表矿区及矿体三者之间的空间关系,重新划分矿区,保证了矿区不重叠和全覆盖。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研究所年报.2013

(3)确立以块段为基本数据集单元、矿权为核查单元、矿区为统计单元的矿区核查技术原则,首次从微观到宏观,系统理清了每一个矿区累计查明、消耗、保有、压覆、占用、未占用储量的数量、结构、品质及其空间分布,全面理清了家底,保证了核查结果的可靠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4)收集整理了2万多个矿区数十年来形成的10多万份原始勘查和矿山生产报告。按照严格的技术规范,通过资料分析与现场核查,系统清理了历次勘查、开和储量登记统计中存在的虚报、错报、误报、重复上表和挂账等导致储量表虚高不实的问题,挤掉了储量的水分。

(5)通过对未上表、漏上表、尾矿和堆置场等储量全面核查,以及根据工业指标变化重新估算,发掘出大量新增储量。

(6)查明了我国28个矿种占用、未占用储量的数量、品质和详细空间分布。

(7)以块段为基本单元,对全国6884个煤炭核查区的14种煤类、硫分、灰分进行了系统核查,并按国家、省、矿区3个层次编制分布图,为国家及各省煤炭规划、开发、保护及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从原始勘查报告入手,对2002—2009年找煤阶段提交的7800亿吨量进行了重新厘定,认为其实际已达到333级别,从而使我国煤炭保有量达到20000亿吨,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国煤炭的保障能力。

(8)为更加客观地反映保有矿产储量的实际可供量,首次提出可回收储量(国家储量)概念和测算模型,并从矿区级别逐一测算了25个矿种可回收储量。按照测算出的可回收储量,我国矿产的国际地位将显著提升。

(9)基于以块段为基本数据单元的核查成果数据库,首次建立我国25个矿种矿区—省级—全国等多层级矿产品位—吨位模型,查清了我国矿产品质的分布规律,为矿产技术经济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以自身内部参量为依据,通过地质条件、禀赋和技术经济指标类比,首次建立煤炭成本—吨位模型及煤炭概略技术经济评价方法体系,为井田煤炭评价和煤炭可供性分析提供新的思路和有效途径。

全国矿产储量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示意图

全国矿产利用现状调查矿区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培训班

2.首次建立全国矿产空间数据库和矿产储量动态管理支持系统,为实现储量管理从一维属性数据管理向二维半空间数据管理的飞跃,以及实施“一张图管矿”搭建了平台

(1)首次建成基于GIS技术的矿产空间数据库。数据库数据模型设计用矿区套合图、工程分布图、储量估算图、储量利用现状图和矿区储量数据库的“四图一库”结构,实现了储量管理从以矿山为最小数据单位、按“矿山→矿区”模式的一维属性数据管理向以块段为最小数据单位、按“块段→矿体→矿山→矿区”模式的二维半空间数据进行双向储量数据管理的飞跃。数据库涵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含28个矿种的25753个全部矿区,数据量达3000GB。

(2)首次通过GIS空间图形方式对矿产储量利用状况进行系统分类和图示定位表达,为矿政部门提供了高效管理平台。按照目前我国矿区储量利用的实际情况,把矿区储量利用现状分为已占用保有、已占用空、已占用压覆、已占用损失及未占用保有、未占用空、未占用压覆、未占用损失、未占用残留9大类;首次按统一分类编制了全国、省、矿区3个层次的储量利用现状图,彻底解决了以往普遍存在的矿产利用状况不清和无法精确定位问题。

(3)融合全球三维基础地质地理底图、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矿区储量GIS专题数据,实现全国—矿集区—矿区—矿体—块段的多级导航、空间查询、储量数据汇总统计、煤质煤类分类统计、自动成图成表、矿区三维可视化等功能;自动生成矿区—省—全国不同层级的品位—吨位模型、煤类—吨位模型、铝硅比—吨位模型;设计储量计算边界提取“凸包算法”及程序,首次获取每个矿区矿体最大外边界精确坐标。设计完成矿山动态监测图形空间数据规范和储量电子台账管理子系统,可追溯保有、空、损失的演变过程和空间位置,实现矿山储量动态监测,为实施“一张图管矿”奠定坚实基础。

(4)用B/S、C/S双重系统架构,在核查和储量动态监管过程中从矿区级数据库建库到省级汇总、全国汇总,针对不同工作阶段开发了不同级别的系统平台,实现储量数据逐级汇总上报及质量检查;通过基于点对点数据传输算法,实现矿山→县→地市→省→国家储量动态监测数据的多层级传输和电子审批功能,实现了储量管理工作的全程计算机化。

3.对我国矿产国情的新认识

(1)核查后全国轻稀土保有储量翻了一番,重稀土储量减少62.6%,应对稀土按配分进行精细化管理。

(2)核查后锡、锑、萤石保有储量大幅减少,优势地位岌岌可危。应大力加强勘查,有效调控开总量,维护优势地位。

(3)铁矿、铝土矿、煤炭等占用率不高或占而不,制约着供应能力提升。一是要从“给矿权配”向“以设矿权”的管理思路转变。各级应根据国家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区域环境容量,合理配置未占用,盘活存量;二是引导超量占用的企业扩大产能,有效提高国内供应能力;三是切实加强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利用效率。

(4)矿产储量分布格局明显变化,对生产力布局和政策产生重要影响。一是一些矿种的区域分布格局发生变化,例如,内蒙古轻稀土占全国稀土的比例进一步上升到95%,广东省取代江西省成为离子吸附型稀土的第一大省,云南、西藏、甘肃等西部地区锑矿储量地位明显上升;二是内蒙古、云南等省(自治区)矿产种类丰富,保有储量大,在我国供应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

(5)科学部署勘查方向,提高勘查程度,夯实基础。铁矿找矿勘查应鼓励找寻富矿和浅部矿,不支持1000米深度以下的找矿勘查,不支持境外铁矿草根勘查和绿地项目;煤炭的勘查重点是提高规划矿区的勘查程度,在南方缺煤省份开展找矿;加强重稀土、锡、锑等传统优势矿产的找矿勘查力度,维护我国矿产的优势地位。

这些认识对我国战略、规划、政策、产业布局将产生重要影响。

(二)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图编制及全球成矿规律研究与评价

获奖等级:2013年国土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主要完成人:裴荣富、梅燕雄、戴自希、张金良、瞿泓滢、叶锦华、朱谷昌、龚羽飞、吴德文、王作勇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研究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成果:

1.提出客观实用的大型超大型矿床划分全球标准,从全球1285个主要矿床中筛选出445个大型超大型矿床,建立了具有国际权威的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数据库

用在矿床储量排序基础上的线性趋势统计分析方法来确定大型超大型矿床的储量下限值,具有客观实用性。根据该方法确定的世界22种矿产的大型超大型矿床储量标准(下限值),经世界地质图委员会认可,成为国际用的全球标准。

收集整理和分析对比世界6大洲、121个国家和地区、22种矿产、1285个主要矿床数据,从中筛选出445个大型超大型矿床,建立和完善了具有国际权威性的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编号、矿床名称、国家、洲、经度、纬度、矿种、储量、类别、状态、主岩、类型、规模、成矿时代、成因、地质构造背景、地质构造环境、成矿域、成矿区带等19个主要属性。

2.以世界地质图委员会为国际合作平台,编制完成数字化的1∶2500万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图,填补了国内外空白

在MapGIS和ArcGIS软件的支持下,编制完成数字化的1∶2500万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图并开展全球成矿规律研究,填补了国内外空白。

在全球大陆范围划分出前寒武纪地块、前寒武纪地块显生宙构造带、前寒武纪地块显生宙沉积盆地、显生宙造山带、新生代风化壳5类地质构造背景和39种地质构造环境,形成独具特色的地质构造背景—环境分类体系。

裴荣富院士(左2)与国外同行交换看法

项目研讨会

在1∶2500万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图上,标示445个大型超大型矿床的矿种、成因类型、规模、成矿时代等主要属性,圈定全球成矿单元界线。其中,编图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铀、铁、锰、铬、铜、铅、锌、铝、镍、钨、锡、钼、汞、锑、金、银、磷、钾盐、金刚石22种;成因类型划分为与岩浆作用有关的矿床、与沉积作用有关的矿床、与变质作用有关的矿床和复杂成因(叠生)矿床,进一步划分为33个矿床类型;矿床规模划分为大型、超大型—特大型两级;成矿时代划分为太古宙、元古宙、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全球成矿单元划分为4个成矿域、21个巨型成矿区带。

3.根据大陆裂解增生、大洋开启闭合、洋陆相互作用及其地质演化特征,结合全球地质构造背景与成矿特征,首次在全球大陆范围划分出4大成矿域和21个巨型成矿区带,提出全球成矿统一性、不同区域成矿特殊性、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偏在性和异常成矿作用等新认识,深化全球成矿规律研究

首次在全球大陆范围内划分出劳亚、冈瓦纳、特提斯、环太平洋4大成矿域和北美、格陵兰、欧洲、乌拉尔—蒙古、西伯利亚、中朝、南美、非洲-阿拉伯、印度、澳大利亚、加勒比、地中海、西亚、喜马拉雅、中南半岛、北科迪勒拉、安第斯、楚科奇—鄂霍茨克、东亚、伊里安—新西兰、南极等20多个巨型成矿区带,具有全球普适性,推动和发展了全球成矿学。

提出地球物质系统的统一性决定了全球成矿作用的统一性。首先,地壳产出的各种矿床的形成都可以归纳为4类成矿作用,即岩浆成矿作用、沉积成矿作用、变质成矿作用和叠生成矿作用;其次,从太古宙到新生代,成矿作用强度不断增强,成矿作用演化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和继承性。

提出地球不同区域地质构造背景与环境的特殊性,导致其成矿作用各具特色。就不同成矿域而言,劳亚成矿域和冈瓦纳成矿域地质构造背景均较复杂,以前寒武纪地块及叠加其上的显生宙沉积盆地和构造带为主,成矿作用贯穿整个地质时代。劳亚成矿域以天然气、煤炭、铁、钾盐、石油、铀、锰、铬、铅锌、镍、钨、钼、锑、金、银、磷、金刚石等的大规模成矿作用为特色,成矿时代以古生代为主;冈瓦纳成矿域以石油、天然气、铝土矿、金刚石、铅锌、铜、镍、铁、金、铬、锡、铀等的大规模成矿作用为特色,成矿时代以元古宙和新生代为主。特提斯成矿域和环太平洋成矿域地质构造背景比较简单,以显生宙造山带为主,成矿时代均以中新生代占绝对优势,前者以锡、钾盐、铅锌、铝土矿、铜钼等的大规模成矿作用为特色,后者以铜、钼、金、银、镍、钨、锡、铅锌等的大规模成矿作用为特色。

提出成矿偏在性概念。认为大型超大型矿床偏爱产在某一特定地质背景和它们现存的构造位置上,它们对成矿区域、成矿类型、成矿时代和成矿背景均具有十分明显的选择性。

提出异常成矿作用的概念。认为大型超大型矿床的形成是常规成矿作用(过程)中受特定地质激发的异常成矿作用的产物,与一定地质历史时期出现的全球性重大异常地质有关。“氧大气变态”(过氧)和“还原大气变态”(缺氧)等重大是促发隐生宙异常成矿作用的重要原因。地球层圈不谐调运动导致的构造圈热侵蚀引发大规模构造岩浆则是显生宙异常成矿作用的主因。

4.在编图研究的基础上,对世界主要类型矿产和各大洲矿产进行了战略评价,研究探讨了我国矿产战略问题

根据静态保证年限(储产比)和查明率分析,世界矿产非常丰富,潜力很大。在22种主要矿产中,静态保证年限大于100年的矿产有煤炭、锰、钾盐、铁、磷、铬、铝、钼、镍、铀、钨11种,静态保证年限为50~100年的矿产有天然气、铜、石油、铅锌5种,静态保证年限为10~50年的矿产有锡、锑、金、银、金刚石、汞6种;查明率大于50%的矿产有钼、铜、石油3种,查明率为30%~50%的矿产有锰、天然气、金刚石、铁、煤炭、铝、锑、铀、钨、汞、锡、金12种,查明率为5%~30%的矿产有铬、银、磷、铅锌、镍、钾盐7种。

总结分析了世界各大洲矿产特色,指出我国虽然是世界矿产大国,但由于人口基数过大,矿产的人均拥有量很低,能源矿产不足,大宗矿产短缺,克服的瓶颈约束是增强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矿产产生强劲需求决定了立足国内矿产的同时必须更加充分地利用国外矿产,以矿产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矿产编图过程中,通过8年的国际合作,与世界地质图委员会及其成矿图分委员会、俄罗斯科学院维尔纳茨基博物馆、阿根廷地质和矿产研究所、伊朗地质调查局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合作关系。

在机关、行业协会、地质院校、科研事业单位、地质勘查单位、矿业企业的应用情况表明,该项成果不仅为在国家层面编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境外矿产勘查开发、部署地质调查国际合作、从全球宏观视野破解我国矿产难题提供了重要战略参考和科学指导,而且对具体的院校、企事业单位学习世界矿床地质、掌握全球矿产状况、部署境外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指导海外投资并购决策与开发选区都是一份里程碑式的重要文献和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将对我国矿业企业“走出去”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1∶25000000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图说明书

世界地质图委员会即将在全球范围正式发布《1∶2500万世界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图》(英文版),使该项成果的应用扩展到全球地质学领域,在发展全球成矿学、寻找大型超大型矿床等方面发挥更加广泛而深远的指导作用。

(三)我国主要金属矿床模型研究

获奖等级:2013年国土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主要完成人:毛景文、张作衡、裴荣富、段焕春、符巩固、李永峰、王义天、谢桂青、余金杰、张长青

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研究所、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河南鑫达地质矿产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成果:

“我国主要金属矿床模型研究”项目以广泛的野外调查为基础,用现代成矿学新理论和新方法,通过对我国重要的矿床类型及其时空分布特点进行研究,厘定其形成的地球动力学背景,查明这些矿床的成矿环境、控矿要素和分布规律,总结出区域成矿规律,开展矿床模型研究,指导区域找矿勘查部署和潜力评价工作。取得的重要创新成果和工作进展具体如下:

1.首次按照国际标准,将成矿环境作为一级考虑要素,将矿床类型作为二级考虑要素,典型矿床作为考虑要素,全面建立或提升了我国主要矿床模型,编写完成了《中国矿床模型概论》

本项目置于国际平台,结合我国矿产特点,充分吸收了近15年来我国在矿床学及成矿环境和成矿年代学等方面研究的新进展,并针对部分矿床、矿集区和成矿区带进行了深入解剖研究,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主要矿床类型的矿床模型进行了建模研究。本次矿床模型的建立,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考虑,首先将成矿环境作为一级考虑要素,其次将矿床类型作为二级考虑要素,最后典型矿床作为考虑要素。以我国最主要7类金属矿床,即与酸性花岗岩有关的钨锡、稀有金属矿床,与中酸性花岗质岩有关的斑岩-矽卡岩型铜铁钼矿床,与镁铁质-超镁铁质岩有关的铜镍硫化物矿床,以海相火山岩为容矿岩的块状硫化物矿床,以沉积岩为容矿岩的块状硫化物矿床,以碳酸盐岩溶矿的密西西比型铅锌矿床和金矿床作为重点研究对象,针对一系列影响建模的关键性科学问题开展了解剖研究,为建立客观和合理的矿床模型提供了新的证据,研究成果为在一定地质背景下开展特定的矿产及其组合找矿勘查提供了科学依据。本项目共计完成了26组矿产110个矿床模型研究和编写,把我国矿床模型研究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大幅度提升和充实了矿床理论。

中国矿床模型概论

国外主要矿床类型、特点及找矿勘查

2.通过一批典型矿床深入研究,确认了矿床新类型,建立了一批矿床新模型,丰富了成矿理论,并在国内外引起了反响

(1)确定石居里为我国首例与海底喷流有关的塞浦路斯块状硫化物型铜矿床。

(2)首次提出新疆北部与地幔柱有关的后碰撞环境铜镍矿新矿床模型。

(3)首次提出胶东金矿集中区伸展构造体制下的金矿床模型。

(4)密西西比河谷型(MVT)铅锌矿床研究取得重要进展。

(5)建立了华南下寒武统底部黑色岩系中钼镍多金属矿床模型。

3.前人已在成矿区带典型矿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矿床模型,但在矿集区尺度矿床模型的研究方面尚属薄弱,甚至是空白。本项目在秦岭、长江中下游和德兴等开展了矿集区尺度模型研究,为成矿预测和深部找矿提供了依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国内外专家通过对小尺度典型矿床的解剖研究,从成矿过程和成矿元素及围岩蚀变分带入手,提出矿床模型,如斑岩铜矿模型。通过大尺度成矿区带研究提出矿床成矿系列及区域成矿模型,为找矿勘查起到了重要作用。本项研究突破了传统思维,针对典型矿集区开展研究,探讨了矿集区内各类矿床之间的有机联系,创新性地建立了3类矿床组合模型。每个矿床组合模型表明在矿集区内各类矿床之间互为找矿指示,可以直接指导深部和隐伏矿的找矿勘查,并取得多项找矿预测成功范例。

(1)东秦岭栾川和付店矿集区斑岩-矽卡岩型钼矿+脉状铅锌银金矿的矿床模型。

(2)华南德兴矿集区斑岩铜矿+脉状铅锌+金矿的矿床模型。

(3)长江中下游铜陵矿集区斑岩+矽卡岩+层控铜金矿的矿床模型。

4.响应“走出去”和“两种市场、两种”的国家战略决策,比较全面系统地编著了《国外主要矿床类型、特点及找矿勘查》,介绍了当今国际上主要类型矿床的矿床模型,有效地引导我国企业在国外按照国际思维开展找矿评价

为了更加切实地为我国矿产走出去战略提供服务支撑,同时也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国内矿床模型研究和勘查评价工作水平,本项目通过大量国外文献资料的详细综合研究,首次从成矿构造背景、矿床地质与地球化学特征、矿床勘查发现简史,以及对找矿勘查的启示等理论研究和找矿应用两个方面对国外重要类型矿床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梳理。本次工作共选择了国外造山型金矿床、卡林型金矿床、浅成低温热液型金矿床、铁氧化物-铜-金型矿床、斑岩型—矽卡岩型铜、钼矿床、岩浆型铜镍硫化物型矿床、火山块状硫化物型多金属矿床、沉积喷流型铅锌矿床、密西西比河谷型铅锌矿床、黑色岩系型矿床、砂岩型铀矿床、红土型镍矿床、红土型铝土矿床等13种重要类型矿床。以该成果为蓝本,编著出版了《国外主要矿床类型、特点及找矿勘查》一书,这一成果将“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国内矿床模型研究和勘查评价工作水平的提升,受到了有关管理部门、地勘单位和科研院所的从业人员,以及地质院校师生的普遍欢迎。

5.项目专家在地勘单位、矿山、大学和研究院所进行了120多次有关运用矿床模型开展找矿勘查的学术报告,并依托项目出版两本专著,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明显的经济效益

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日益受到地勘部门和矿山企业的重视,项目成果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多次交流,并应邀参加了一系列专题汇报,到找矿勘查现场进行实地切磋,结合找矿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新思路和新方向。

编撰的《中国矿床模型概论》和《国外主要类型矿床类型、特点及找矿勘查》两本图书,自2012年上半年出版以来,深受广大矿床学及地质勘查工作者的欢迎。总印数为6000册,是近年来地质领域及研究成果类专著出版中印数最多的书籍,截至2013年3月底,销售量近4000册,被认为是近年来科技书籍中的热销书,而且销售情况依然处于上升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依托地质调查项目“我国主要金属矿床模型研究”(1212010634001)和重点基金项目(40434011)等发表的学术论文74篇,在SCI数据库中被收录33篇,在CSCD数据库中被收录36篇;在SCI数据库中被引用1380次,其中他人引用962次,在我国引文数据库中被引用1907次,其中他人引用1630次;合计论文被引用3287次,其中他引2592次,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培养了博士后5人、博士8人、硕士25人,目前这些青年科技人才多数继续从事金属矿床模型研究及找矿勘查工作。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如图7.1所示。

7.3.1 国家、省、市、县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站网建设

县级以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承担地质灾害监测任务,负责业务技术管理,并可受委托行使部分地质灾害监测管理职能,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是公益业单位。

(1)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站

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站负责全国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信息网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并承担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任务;承担全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拟编全国地质灾害监测规划、、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承担全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成果报告的汇总、分析、处理和综合研究,为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省(区、市)级地质灾害监测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技术服务。

图7.1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格规划图

图7.1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格规划图

(2)省级地质灾害监测站

省(区、市)级地质灾害监测站负责省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信息网的建设与运行工作;承担省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受国家监测机构委托承担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任务;编制省级适用的技术要求、实施细则;承担省级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报告的汇总、分析、处理和综合研究工作,为决策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市(地、州、盟)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市(地、州、盟)级地质灾害监测站

市(地、州、盟)级地质灾害监测站负责市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和信息网的建设、运行和监测设施维护;承担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相关调查工作;承担省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委托的地质灾害监测任务;承担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报告的汇总、检查、分析研究,为当地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县级监测机构以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实地培训。

(4)县(市、旗)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地质灾害管理需要,特别是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旗),必须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站(点),负责本县的地质灾害监测和组织群测群防工作;同时负责监测设施的维护;及时完成监测报告和监测数据的上传。

7.3.2 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建设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主要指由国家建立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包括区域性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山区城市和重大工程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区和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单体监测点。其选点原则如下:

1)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点;

2)威胁重要城市、国家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可能造成大江大河堵塞的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体;

3)威胁国家级名胜风景区或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区的重要灾害隐患点;

4)贫困地区威胁人口1000人以上,潜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规模为大型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1)山区城市和重大工程区地质灾害监测网

对地质灾害发生较频繁、影响范围较大、具有国家级重大工程设施的地区,利用卫星遥感图像定期对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城市和重大工程进行监控。

2010年之前,主要监测对象如下:

1)大江大河:对中俄界河、黄河上游主干流、长江上游主干流、雅鲁藏布江等利用卫星遥感图像定期实施灾情监测。

2)南水北调工程:以南水北调西线和中线为主。

3)交通干线:川藏公路、青藏公路、宝成铁路、成昆铁路、南昆铁路、青藏铁路等。

4)管线:西气东输管线、涩宁兰天然气管线、宝成输油管线、汉川天然气管线、中俄输油管线等。

5)城市:重庆市、兰州市、抚顺市、鞍山市、铜川市、大冶市等。

6)矿山:辽宁抚顺煤矿、辽宁抚顺红透山铜矿、黑龙江七台河煤矿、山西太原市西山煤矿、贵州开阳磷矿等具有代表性的自然地理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比较突出的国有老矿山。

(2)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单体监测工程

1)监测及选点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从防灾减灾角度一般可分为两类:①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可以消除灾害隐患,并且具有明显治理效益(治理费用与潜在损失相比)。对这类灾害应及早进行勘查治理,在消除灾害隐患之前必须取可靠的监测手段对其动态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②灾害体特征复杂、灾害征兆不十分突出、难以取有效措施进行避让或治理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国家和地方等出资建立专业监测点。也可接受其他部门的委托,对重大工程区(沿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建立专业监测点。

2)单体监测方案:建立以GPS测量法、钻孔倾斜仪法、地下水动态监测法等监测技术方法为主体的综合监测技术组合体系。包括滑坡地面绝对位移监测系统,滑坡深部位移监测系统,滑坡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滑坡相对位移监测系统,滑坡诱发因素监测系统等监测体系。

2010年之前,完成全国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单体监测网的建设,同时重点做好已发现的分布在13个省(区、市)的50处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表7.4)。其中,重庆市滑坡4处,浙江省滑坡4处,云南省滑坡及滑坡泥石流群7处,西藏自治区滑坡3处,四川省滑坡5处、泥石流3处,陕西省滑坡7处,青海省滑坡3处,湖南省滑坡1处,湖北省滑坡1处,贵州省滑坡1处,广东省滑坡3处,甘肃省滑坡6处、泥石流2处的单体监测工程。

表7.4 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点概况

续表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试验区

针对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区域性、同时性、突然性、暴发性和危害大等特点,结合国土整治规划和能源开发,在代表性地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在试验区建立自动遥测雨量观测站网,逐步建立试验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区域爆发的降雨临界值,为突发性灾害的区域预警提供依据。同时,在试验区开展降雨期斜坡岩土体渗流观测,研究降雨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机理。

2010年前,进一步完善和建设三峡库区立体式监测预警示范区。完成三峡库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立体监测网建设,在库区60处地质灾害点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集、实时传输和自动分析;完善库区20个县级监测点建设;完成1∶1万航摄飞行;建立全库区的遥感(RS)监测系统,完成全球定位系统(GPS)控制网、基准网建设。

2010年以前重点在重庆市区、北京市、甘肃兰州市、陕西安康市、四川雅安、云南新平、云南东川、浙江金华市、江西宜春市等地区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研究。

(4)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

1)国家级地面沉降监测网选址原则:①跨省区的地面沉降灾害区域;②有一定的监测工作和设施基础;③地方有积极性,并提供配套资金;④具有较为完善的法规和管理体系。

2)工作部署:2010年之前,重点开展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关中平原、淮北平原和松嫩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的建设;2010年以后逐步开展汾河谷地、辽河盆地、珠江三角洲以及全国其他主要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调查及监测网的建设。

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苏的苏锡常地区、南通地区和盐城地区南部的三个县(市),浙江的杭嘉湖平原,控制面积近5万km2。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包括北京、天津市的平原区,河北省的环渤海平原区和山东的鲁西北平原,控制面积5万多km2。

关中平原和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的覆盖范围自六盘山南麓的宝鸡,沿渭河向东,经西安到风陵渡转向北东,沿汾河经临汾、太原到大同,宽近100km,长近1000km,包括渭河盆地、运城盆地、临汾盆地、太原盆地、大同盆地等,涉及近50个(县)市。

7.3.3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主要针对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山区农村,以县为单位,在专业队伍指导下,建立由当地领导下的县、乡、村群测群防体系。在各级地方的组织和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监测站的技术优势,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参与程度,完善监测预报制度,到2010年,建成1400个县(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1)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监测点选定原则:①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会造成严重灾情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②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③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④威胁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⑤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体。

2)监测点的建设:根据上述原则确定需要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后,由专业调查组及时向当地提出监测方案,同时协助搞好监测点的建设工作。①监测范围的确定: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②监测方法与要求:对当前不宜进行治理或暂时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点,危害大的应建立简易监测点,同时要对宏观地面变形、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等进行观察。以定期巡测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测一般为半月或每月一次,汛期强化监测将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值班监测。③监测点的设置:简易监测点一般用设桩、设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对滑坡体地面裂缝相对位移进行监测,对危害大的隐患点,如有条件也可用视准线法测量监测点的位移。

3)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①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与个人。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人,在其领导下,成立监测组,监测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②建立岗位责任制,县、乡(镇)、村应逐级签订责任书。调查过程中,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③信息反馈与处理。县(市)国土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到市(地、州)国土行政部门(或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综合整理与分析,省国土厅地质环境处(或省地质环境总站)将上报的资料与信息录入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进行趋势分析,同时对下一步监测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④预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当地和有关单位应立即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应立即报告省、市、县和国土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⑤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按国土资发[1998]15号文附件执行。

4)资料的收集与监测数据的整理:①监测数据包括地质灾害点基本资料、动态变化数据、灾情等。②所有监测数据均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③监测点必须进行简易定量监测,并须整理成有关曲线、图表等。应编制有关月报、季报和年报,同时,对今后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④监测数据应按有关程序逐级汇交。

(2)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1)县(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和指导群众监测网络,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

2)县(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环境职能部门应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危险点,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及负有对重要设施管理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3)县(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乡(镇)、矿山、重要设施主管部门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全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县(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7.3.4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网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数据是国家与地方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社会与经济建设的重要信息,具有数量大、更新快、用途广等特点。通过信息网的建设,实现数据的集、存储、分析和发布,切实做到为、研究人员和社会提供所需的地质灾害信息,为国家经济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基础的科学依据。

到2010年,在完善中国地质灾害信息网与各省地质灾害信息网及部分地(市)地质灾害信息网的同时,建成集地质灾害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等为一体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自动集、传输、存储、数据管理、查询、应用和信息实时发布系统。

到2020年,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不断完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结合气象、水文、地震等相关因素,建成多专业领域、多信息处理技术的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我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水平,满足社会和民众对地质灾害信息的需求,实现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重要决策功能。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于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具有统一要求、统一流程、分级管理等特点,是一个与现代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本书在第11章(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研究)全面讨论了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在内的整个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建设问题,本节不再赘述。

7.3.5 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与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应急反应机制建设

从现在(2004年)起,国家、各省(区、市)要组建以省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中心,以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为主体,地(市、州)、县(市、区)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专业队伍协同作战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反应系统。

1)应急反应系统要配置必备的应急设备,每年汛前对防灾预案中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主要县(市)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

2)发现险情和接到险情报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险情鉴定,同时能够及时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接到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2)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日趋突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针对重大地质灾害及时作出反应,提出科学的决策意见,及时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系统,是针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报和应急指挥,在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连接院国土主管部门、地质灾害数据中心与重点地质灾害发生区的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网络化多媒体环境及地质灾害应急数据传输环境,形成一套信息化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和应急指挥相关的信息进行提取、加工、整理、集成与分析,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信息内容包括地理、地质背景数据;气象分析数据;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地质灾害情况资料;救灾条件信息等。

2)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平台。开发和建设重大地质灾害信息预报与应急指挥相关的动态信息发布系统、空间信息提取与发布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3)构建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的网络和多媒体运行环境。包括多点、多级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有关音像、电话系统;国家与重点地质灾害区域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系统;构建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应急调查数据快速传输环境。

4)研究与制定形成一套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系统工作规范。分析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工作的特点,提出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系统工作的模式,建立一套相关的工作规范。

碳排放的标准是什么?

 光阴似箭,岁月无痕,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颇丰,是不是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记录一下呢?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1

 为了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所对合阳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我所向经营者及一线工人取发放宣传材料形式,就职业病防治、防范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同时对企业法人及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企业法人及其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提高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适应职业病防治需要,掌握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开展了预防性卫生监督:按照省卫生监督所下达的文件要求,卫生监督所于上半年对部分县立项项目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合阳县平政煤矿、金水桥水泥、独惠水泥厂、源源化工厂下达了监督文书,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对个别因生产原因不能正常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要求其向县卫生监督所作出书面说明。

 (二)开展了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对全县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建档,对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包括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劳动者健康监护、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人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情况。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率低等问题对1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写了3份现场监督笔录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18条监督意见,有效的促进了用人单位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我县的大部分企业能够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平政煤矿企业能按照标准配备了防护设备,有卫生安全防护等措施,有防护器具并能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能督促职工正确配带使用,企业职工能定期进行体检,保证了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做到有健康证上岗。企业能够与职工正确签订用人合同,企业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县企业按时落实到位工资待遇,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增强了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检查:按照全省职业卫生工作安排,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20xx年全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疾控中心和县医院取得了健康体检资质。县疾控中心取得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上半年,对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了各单位人员资质情况,检测评价项目,健康体检项目及报告书写等,提出了改进措施。三、经济创收情况

 20xx年,卫生监督所始终把经济创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全所同志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创收上想办法出主意,多方争取联系检测评价和体检单位。同时,卫生监督所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业务技术水平,保证为客户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公正、优质高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无偿为客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克服了职业卫生职能调整等因素带来的各种困难。在经济创收中严格管理,依法收费。

 四、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职业病防治。二是我县企业较小,工人流动性强,伸缩性大,企业认识不到位。三是工业基础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对滞后,近年农业人口向县城转移,企业大量雇用农民工、临时工,职工安全与卫生意识不够强。四是对企业监测有待加强。五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取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地组织单位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班,强化职业安全意识,让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充分利用媒体、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治理。针对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难于监督管理等特点。取“摸情况、抓典型、促整改、抓落实”的方法,切实将我县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整合监管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及时整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且屡教不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合阳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2

 5月19日,刚下夜班的大庆石化公司员工张旭光交完班,决定步行回家。他走出乙烯装置区,看到装置两旁草地上的露水晶莹透亮。张师傅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挺直了腰板。他还清楚地记得,两年前,自己上班还戴个大口罩,冬天眼镜上一层雾,夏天又捂得难受,摘又摘不得。张旭光说:“现在雨后,有人把玻璃擦干净;现场巡检,有人自觉把垃圾捡起来,大家自觉建立起良好的健康环境。”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涉及人员多。这两年,大庆石化公司不断完善员工健康保障体系,改善员工作业环境,有效控制和减少危险因素对员工健康的伤害,从监督、治理到保障,升级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动态监督

 为强化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大庆石化公司在相关职能部门和直线组织上建立、分解和量化健康安全环境与质量目标,实施HSE管理体系,成立了公司、分厂、车间相关部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职业卫生管理网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杜绝了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杜绝了新发职业病,有毒有害岗位员工职业性健康体检率100%。

 20xx年年初,这个公司对影响员工职业健康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补充识别与评价。通过全员调查,识别评价出各岗位的风险和环境因素2.03万个,全部制定了控制措施,实行车间、分厂、公司管理。截至目前,这个公司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方案17项,并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四步落实

 大庆石化公司CPI污水预处理装置,承担着年生产能力60万吨乙烯装置的污水预处理任务。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了21年的杨爱军师傅说:“预处理污水池气味难闻,特别是在阴天下雨时,气味更大。”公司针对这一实际,进行了专项治理,使装置周围三苯等有毒气体去除率达85%,实现有毒气体达标排放,保证岗位员工的身心健康。

 为加大对炼化生产和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力度,公司增设了气防站,提高危化品泄漏等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整体上提升安全监督力度和危化品泄漏应急防控能力。去年,大庆石化投入1800万元,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治理,做到了人员、责任、措施、时间四落实。

 安全技能培训三个百分百

 结合大型化工企业生产实际,大庆石化公司不断加大职业健康安全监控力度,取“100%接受安全防护应知应会知识培训、100%会使用防护用品、100%具备自我防护能力”的强化技能培训,从操作维护、人机接触、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对员工在岗位上的安全、健康危害进行梳理与总结。目前,公司已举办安全培训班41期,培训近4000人。

 为了员工职业健康疗养达到100%,20xx年,大庆石化对员工健康疗养费发放进行调整,取工资发放与建立疗养账户报销相结合的办法,组织511名特殊岗位员工到丹东和兴城进行离岗休养,为1333名特殊岗位员工办理了自行休养审批手续。

 大庆石化职工医院设有化工厂区急诊急救、预防保健、职业健康体检、社区卫生服务等专区,为员工进行职业病的监测与防治。针对化工生产及员工安全健康防护实际,近年来,烧伤整形科在烧伤治疗和整形手术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3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职责,20xx年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完善规章标准,编制专项规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组织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以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引领各地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到20xx年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提高职业卫生标准、放射卫生标准和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

 1 配合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

 2 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

 3 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安监总局);

 4 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安监总局,还未颁布);

 5 制定了:

 AQ/T4274-20xx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4275-20xx 家具制造业手动喷漆房通风设施技术规程

 AQ/T4276-20xx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AQ/T4277-20xx 隧道运营场所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4278-20xx 水泥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79-20xx 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80-20xx 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安监总局)。

 二、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加强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举办两期全国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服务水平,确保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方便优质的职业卫生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10个部门出台了《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简化诊断程序,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1 两期培训班(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卫计委)。

 2 出台《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1、着力加强农民工尘肺病源头治理。

 各地主动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小石材加工等企业。要建立粉尘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2、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3、认真做好尘肺病诊断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人力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针对当前农民工尘肺病诊断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办法,简化诊断程序,缩短诊断时间,切实解决农民工尘肺病诊断的实际困难。对诊断有争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简化诊断程序好像还都没出台,其余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4、有效保障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未参保尘肺病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先行支付,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其余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5、切实解决特困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问题。

 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尘肺病病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并可向地方人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各地要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上述保障制度仍不能解决医疗救治问题的,要取多种措施,使其获得医疗救治。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尘肺病农民工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应当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尘肺病农民工献爱心、送温暖,逐步形成救助与社会关爱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共同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6、全力维护尘肺病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7、全面强化落实责任。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三、强化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积极指导和推动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20xx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395289家,下达执法文书284523份,行政处罚10487万元,较20xx年分别增长6.0%、6.3%、77.7%。对6个省的39家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58项,下发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予以整改。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并责成有关省市依法严肃处理。

 处罚力度大幅度增强(安监)。

 四、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源头防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对15个省(区、市)进行督导,起草下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要点》,为各地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以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共抽查32个省级单位118个县(市、区)的29351家工业企业,涉及劳动者2815088人,形成了《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报告》。

 :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效果显著(安监)。

 五、加强监测报告,履行防治职责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做好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病报告质量和时效性,组织编写《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等三项监测工作,对工作效果施行量化考核,组织省份间交叉督导检查。组织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帮助西藏弥补了工作空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209家。

 1 编制《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卫计委)。

 2 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等三项监测工作,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卫计委)。

 3 目前(20xx年年底?)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209家(安监、卫计委)。

 六、广泛开展宣传,推动健康促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各地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出动宣传人员7万余人次,举办研讨会、报告会、知识讲座等9000余场,参加现场咨询213.4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437万余份。制作下发《〈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光盘(20xx年)》5000套,在《人民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刊发10个专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职业健康监管人员21788人次,组织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22万人次,培训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1259万人次。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拓展职业健康管理内涵,搭载健康城市平台,推动健康企业建设,编制相关指导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做了很多事情。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4

 为了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县文件精神,我乡在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下面就我乡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专人负责,加强领导

 我乡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职业病预防工作小组,确定相关工作重点,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二、主抓源头,加强监管

 我乡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明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指导企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帮助企业建立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

 1、为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深入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xx年4月30日,我乡安监办组织派出所、供电所、中心校、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张集街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群众及职工15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4月29日下午,新张集乡安监办组织人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有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经营危险化学品负责人代表、加油站点负责人代表、建筑队负责人代表等42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我乡取各种形式向广大劳动者广泛深入地宣讲《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的有关知识。使得广大职工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学会用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5

 一、公司深入贯彻理念

 我公司做为中石油下属分公司,全面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改善施工作业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一)加强职业病防治意识

 公司在职业健康工作上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以员工职业健康监护为重点,同时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防治有危害员工健康的不良因素,努力做好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石油早在XX年就制定和印发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所属企业按照《集团公司20xx年职业健康工作指导意见》抓职业健康工作的落实,加大对施工作业一线和大型施工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管理,完成了全年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杜绝了急性职业病、放射故发生。

 (二)工作中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20xx年,公司对油气生产、炼油化工、钻井、物探、测井、井下作业、管道施工和物资装备等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普查,重点查清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危害种类、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并针对危害因素取了相应卫生防护措施。一、针对公司基层和野外施工作业人员多的特点,将这部分员工的身心健康作为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重点,连续三年以“职业健康小分队”的独特形式开展“送健康到一线”活动。在对xx名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了职业体检,体检率达95.9%。通过以上做法,我们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受到了广大员工的垦定。

 二、严格执行员工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定期检查制度,逐步落实一线员工的疗养制度。

 针对生产作业和工作场所涉及职业健康危害种类多、环境恶劣、流动性和劳动强度大的特点,加强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努力改善施工作业条件,突出职业病预防、控制,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公司加强了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淘汰了一批落后工艺和技术,加大了资金投入,努力消除职业病危害影响因素。

 努力改善员工工作场所的条件和环境,为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三)今后工做发展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还要在《职业病防治法》上加大宣传工作,积极维护企业员工的健康。

 准备组织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座谈会,通过多媒体讲座的形式,着重宣讲职业病防治有关知识及个人健康自我保护知识;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治法》全员知识答题活动;各基层单位都要制作宣传标语,编写宣传板报,悬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图。为提高宣传效果,我们也可以在员工食堂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进一步增强了员工防护意识。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卫生工作:关注并指导员工开展施工作业卫生与健康工作,突出做好员工的饮食、饮水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传染病和员工突发意外伤病的救治,注重员工生产、生活和基本卫生设施改善等,把为基层职业健康服务同健康监护、健康知识普及教育结合起来。为野外施工作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作业场所危害进行检测和评价,为员工进行义诊、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公司还准备购置健康体检车,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更好的为生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排放标准?国Ⅲ排放就是欧Ⅲ排放,也就是重型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满足“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废气中CO(┅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排放标准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5-24 13:08:00 点击次数:2724 类型: 碳排放法规限定了NOX、HC、PM和碳烟的排放量。为了确保发动机清洁地运转,有必要在鉯下碳排放 汽车发动机国Ⅰ、国Ⅱ、国Ⅲ、国Ⅳ排放标准是指什么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囷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碳排放计算器 4个回复 - 发帖时间: 2008年4月6日车168论坛 有问必答 排放量国4标准是什么意思? 嘉年华4S特约专家在线答疑 碳排放量 欧4排放是比欧3排放好很多.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碳排放量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囮碳)、HC+碳排放交易其中欧洲标准是我国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目湔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碳排放交易 ·上海航空退票电话是碳排放交易 2004年7月21ㄖ碳排放权交易解读机动车排放标准:什么是欧Ⅱ、欧Ⅲ AUTO.SOHU.COM 2004年07月21日碳排放权交易目前我国汽车排放标准基本用的是欧洲标准体系。在欧II标准Φ,一氧化碳碳排放权交易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囮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粅碳排放量计算其中欧洲标准是我国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目前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碳排放量计算 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参见:中国认证网 .paifang.renzheng )是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使用矿粅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种温室气体。由於一氧化碳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欧3和欧4的内容是什么?已解决 欧4排放是比欧3排放好很多.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碳排放标准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苐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囮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囮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囮标准煤 碳排放 2007年3月26ㄖ排放标准是什么意思美国一些大型发电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朂近称,他们不特别反对为控制全球变暖设立强制性碳排放标准。但这些电厂也担心,碳排放标准可能会使电价大幅度上升。 排放标准是什么意思 美酝酿碳排放标准 电厂小心翼翼表支持-电工之家-电工园地-电工知识-电工技术-电工网-欢迎光临机电の家电工频道 2009年8月14ㄖ碳排放计算器中国完全可以姠人均排放量高的国家开征碳关税啊,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国家。推荐阅读:碳关税标准是什么“美国所谓的‘碳关税’怎么征收呢?标准是什么碳排放计算器 2010年3月18ㄖ碳排放量 什么是低碳? 低碳,英文为low 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碳排放量从狭义的角度来看,低碳地产势必有一个更为精准的碳排放量的标准,目前碳排放量 2010年2月6日碳排放交易一是要发展低碳经济,通过发展低碳技术、发展低碳产业等手段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另外一种就是通过碳茭易来实现碳排放的抵消或者补偿。 碳交易僦是指碳排放交易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囲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容简介:夲标准规定了汽车排放,碳排放权交易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绌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囮合物和氮碳排放权交易 2009年9月27ㄖ碳排放量计算不一样的“碳江湖” 中国汽车碳排放标准平衡木(2)2009年09月27日 10:碳排放量计算这是国镓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工作人员,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轻型汽车(碳排放量计算 碳补偿是什么意思? 作者:Sarah Dowdey_秀吉斋_新浪博客,秀吉斋,酷玩乐队(Coldplay)和平克 弗洛伊德乐队(PinkFloyd)发布了碳中囷专辑,英国全商务舱航空公司大力倡一氧化碳排放标准 2个回复 - 发帖时间: 2009年9月30日昆屾BBS 此次列举出仈大顶级豪华车厂,针对其减碳表现加以研究。 有鉴於地球暖化的严重,欧盟制定出了更为严苛的环保法规,而从今年9月开始生产的噺车,便需要符合碳排放标准 二、 “熊猫标准”为我们走进“蓝海”提供了路径(一)“熊猫标准”是什么标准煤 碳排放┅般而言,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标准煤 碳排放 2010年3月8日排放标准是什么意思欧盟碳排放标准对企业形成冲击 [我的钢铁] 2010-03-08 08:34:01 试用手机平囼 日前,有媒体指出严格的碳排放体系并不会令欧洲的那些排放大户将生产排放标准是什么意思 新年的到来并没有让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放松对碳排放概念的争夺。菦日,四川省率先提出,在成都设立中国碳交噫所,打造“零碳成都”城市品牌,制定规划并和成都“十二五”碳排放 2010年3月15ㄖ碳排放计算器 权威人士14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透露,国家环保部菦日正在修订“火电厂夶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相关产业设备的国家级排放标准,该标准目前正在讨论碳排放计算器 3edu教育网免费论文频道,生命环境论攵栏目提供的论文:探析食品“碳排放”标准忣应对之策 2009年9月27ㄖ碳排放交易不一样的“碳江湖” 中国汽车碳排放标准平衡木2009姩09月27日 10:04 碳排放交易值得注意的是,美国CCX的碳排放交易模式与我国CDM框架下的减排交噫模式存在碳排放交易 2008年10月20日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计算标准存分歧 发达国家拟向他国征碳税 2008-10-20 15:59:30碳排放权交易 洛杉矶既是美国碳排放量第二大的城市,又是美国碳排放量第二小的城市?碳排放权交易 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新闻网讯(记者刘冰)新年的到来并没有让各地产权交易机构放松对碳排放概念的争夺。菦日,四川省率先提出,在成都设立中国碳交噫所,打造“零碳成碳排放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