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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阀门一线品牌有哪些?

随着工业的发展,阀门的市场日益增大,国内产品大部分走的多是中低端,而高端产品却不比进口产品的逊色,进口阀门技术显然更成熟,因此进口阀门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市场,以下为大家介绍几家世界阀门知名品牌。

意大利《OMAL》欧玛尔

意大利欧玛尔自控阀门公司创建于1981年,是以生产高品质执行器与阀门而享誉全球的跨国性研发制造企业,总部设在意大利的Brescia,作为世界少有的同时生产执行器和阀门的厂商,以及欧洲第一台“单气缸双活塞-拨叉式变扭矩”气动执行器的生产者,OMAL欧玛尔将执行器领域雄厚的产品制造能力,与阀门制造领域强大的技术创新优势融合。通过执行机构和阀门产品的一体化研发生产,让行业客户获得性能更好、成本更低的解决方案。国内代理商为:深圳市得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美国《FISHER》费希尔

费希尔控制设备国际有限公司始于1880年。当时,在美国的爱荷华州的Marshalltown,费希尔公司的奠基者WilliamFisher发明了第一台泵调节器。费希尔控制设备国际有限公司是总部设在美国的财富500强公司艾默生电气公司的一个分部。艾默生公司于1992年购买费希尔公司并与过程仪表领域里的另一位世界领导者-罗斯蒙特公司合并,成立费希尔-罗斯蒙特公司,以更好地满足用户对完整应用范围的要求和对过程控制的需要。

在2001年4月,费希尔-罗斯蒙特公司更名为艾默生过程管理。产品和服务范围控制阀和执行机构、直行程控制阀、部分球阀和蝶阀、蒸汽调节阀、数字式阀门控制器、数字式液位控制器、AMSValveLink***、现场安装的仪表、快速替换件服务、调压器。

美国《Masoneilan》梅索尼兰

美国《Masoneilan》梅索尼兰阀门梅索尼兰是在设计、制造、支持最后过程控制因素和解决方案的行业领袖之一,是德莱赛集团的主要部分,为不同阶段的能源工业提供不同范围的阀门产品。

梅索尼兰在一个多世纪里一直是阀门及过程控制工业的先驱者,它最初是由一名叫威廉姆.梅森的年轻发明者在1882年创立。梅索尼兰提供不同类别的产品,这些产品既包括一般的也包括能满足苛刻服务要求的控制阀、执行器、压力调整器及专业使用仪器。

日本《kitz》北泽阀门

日本《KITZ》阀门公司自1951年创建以来,始终向客户提供以阀门为主体的流体控制机械,产品涉及到从家居到工业生产等广泛领域。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已经成长为具有世界水平的管类生产厂商。今天,KITZ商标由于其卓越的品质在日本乃至全世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英国《CAMERON》卡麦隆

英国《CAMERON》卡麦隆阀门是一家国际性的专业阀门公司,隶属于英国卡麦隆国际集团旗下企业。总部位于英国英格兰,致力于生产、设计研发高品质通用阀门和控制阀门。

几十年来,经过兢兢业业的工程师不断开发及研究,用世界先进的设备及生产工艺,所有产品都在严格的质量体系监控下完成作业,因此高品质阀门及配件产品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英国CAMERON卡麦隆阀门产品包括调节阀,电磁阀,截止阀,闸阀,球阀,蝶阀,止回阀,过滤器,减压阀,隔膜阀,卫生级阀门,电动阀门,气动阀门,低温阀门等,根据使用场合不同需求可选不同材质,例如铸钢,不锈钢,锻钢,球墨铸铁,铸铁。

英国卡麦隆国际集团高度重视中国市场的开发,根据威盾卡麦隆Williams提出的“高品质的阀门,全方面的技术支持,完善的服务”的发展理念,英国CAMERON卡麦隆阀门已经广泛应用在中国的蒸汽系统、石化系统、电力系统、冶金系统、水系统等领域。

法国OTTO阀门

法国OTTO奥托阀门公司于1805年,在法国巴黎成立,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成立之初,法国OTTO奥托阀门还仅仅是一家不锈钢阀门制造厂,但是现在的法国奥托公司为法国中西部500强大企业之一,在美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拥有15家生产制造中心,其中10家生产制造中心已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产品涵盖流体控制行业的多种领域。

德国《KSB》阀门

德国《KSB》为世界著名的现代化的制造泵和阀门的大公司,是世界上三家最大的泵阀制造公司之一,成立于1871年,是一家国际性公司,属于总部直接管理的包括德法境内共有六家工厂。德国KSB主要产品有:截止阀、过滤器、球阀、闸阀、疏水阀、蝶阀等通用阀门。

美国《KROS》克罗斯

美国KROS集团成立于1962年,是一家专业制造商,主要服务于全球工业、水系统以及各类型流体控制系统,公司致立于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流体控制方案和阀门定制方案。

KROS一直保持国际品牌行列,并不断参与国际合作项目,以高品质的产品,最好的赢得了国际领域认可,核心产品有球阀、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蝶阀、排气阀、控制阀、自动阀、角阀等系列产品.

克罗斯阀门总部设在美国亚特兰大,在英国、意大利、中国设有大型工厂,并在亚州设立全资加工厂位于台湾彰滨工业区,主要负责亚州地区产品供应,在上海设立授权供应商,负责中国运营及售后服务。

德国《LOCKE》洛克

德国《LOCKE》洛克成立于1871年,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少数几家拥有完善的材料研发,产品研发,产品设计,以及产品生产,加工和检测直至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是世界上著名的泵、阀专业生产商。目前LOCKE在德国本土拥有3家阀门生产工厂,分别位于总部弗兰肯塔尔,佩格尼兹和侣能三地,有总数超过500人的员工为阀门部工作,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39人,管理人员43人,售后服务人员25人,年产值6500万欧元,有能力生产和组装超过30万台各类,各种磅级的标准产品和特殊设计产品。

LOCKE公司拥有超过130年的阀门设计,制造和检验的成熟经验,严格遵循ANSIB16.34标准,MSS-SP-61标准,质量管理及保证遵循德国莱茵ISO9001认证。在公司的多年历史中,LOCKE成功地研制出很多低镍合金钢以及耐高温,耐高压的材料.这些材料被广泛地用于泵和阀门的制造中。经长期的工程和使用经验证明LOCKE的产品是完全可靠和耐久的。

LOCKE阀门从八十年代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以其长期丰富的运行经验和完备的售后服务,已经在国内100多个电厂的300MW机组和600MW以及1000MW机组中广泛使用。尤其是在上海外高桥电厂,杨树浦电厂,天津杨柳青电厂,正蓝电厂,黄骅电厂等常规火电机组以及大压湾核电站,秦山核电站等系列大型核电机组的高温高压关键位置上运行至今,质量稳定可靠。

英国斯派莎克SpiraxSarco阀门

英国斯派莎克SpiraxSarco阀门在全球范围致力于推广有效地应用和控制蒸汽及其它多种工业流体,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斯派莎克SpiraxSarco阀门公司历史可追溯至1888年,1937年建址于英国,1959年斯派莎克SpiraxSarco阀门集团公司在伦敦股票市场上市,每年均有骄人的业绩报告。

哪里有好的衬氟阀门厂家。大家推荐下?

福建省标光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充满活力的企业,是集生产、研发、设计、销售为一体的阀门专业制造商。

阀门厂家十大品牌排名有哪些?中国阀门制造商排名前几的主要是哪几位?

1.良精集团阀门有限公司

2.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开维喜阀门集团

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浙江超达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6.四川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7.福建标光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8.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三花控股集团

10.上海良工阀门厂有限公司

中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大

旗下有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长沙阀门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汉威阀门有限公司,扬州罗克阀锁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泰德阀门有限公司,开封铸钢厂等公司

阀门种类,产品线,企业规模,销售额等各项指数都是全行业的最好的。因此为应该为阀门行业做的最大的厂家。

同时阀门行业唯一一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也在中阀科技。

最新的福建阀门品牌有哪些?阀门厂家十大品牌排名榜

全国知名阀门厂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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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好的阀门品牌是标光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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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阀门品牌国内排名

阀门现已广泛地运用于控制空气、水、蒸汽、各种腐蚀性介质、泥浆、油品、液态金属和放射性介质等各种类型流体的流动,阀门在生产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目前,中国阀门市场呈火热的现象,阀门生产厂家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大家都试图在阀门“抢滩战'中抢夺先机,那么究竟谁能在这番激战中义军突起,拔得头筹呢,下面为您盘点国内十大阀门生产厂家。

1.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

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始创于1938年,是中国特殊阀门生产研发基地。公司拥有产品设计、铸造、热处理、机械加工、装配、检测等一整套制造和工艺流程;形成960多种型号、3580多个规格的生产规模,其中31项新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多项产品填补了国内阀门行业“以国代进”的技术空白。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冶金、焦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各种严苛工况,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并远销美国、德国、俄罗斯、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2.沪山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沪山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阀门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企业,产品有闸阀、截止阀、球阀、蝶阀、安全阀、减压阀、止回阀、柱塞阀、旋塞阀,调节阀、过滤器、疏水阀、水利控制阀等等系列阀门。

3.宁波埃美柯有限公司

宁波埃美柯有限公司主要生产AMICO牌铜阀门、铁阀门、不锈钢阀门、水暖器材、水表、铝塑复合管及铜管道配件等系列产品,品种多达3200多种,年产量超过2000万只。埃美柯是中国最大的铜阀门生产和出口基地,也是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副理事长、全国阀门及水暖洁具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AMICO牌产品不仅品种多,规格全,而且具有外型美、性能佳、品质优等特点。

4.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

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是全国阀门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是中国通用机械协会阀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专业生产各类高中压阀门,主要产品有闸阀、截止阀、止回阀、安全阀、调节阀、球阀、蝶阀、脱硫阀、电站阀以及核电军工等各种非标特殊阀门。选用材质有碳钢、不锈钢、合金钢、耐热钢、低温钢以及各种特殊材料,驱动方式有手动、电动、气动、气液联动等,用标准有国家标准以及美国API、ASME、日本JIS、英国BS、德国DIN等国际先进标准。

5.天津大站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大站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6年,是一个集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公司主要产品有低、中、高压阀门、玛钢管件、金属网、水泥、油漆、中高档涂料、PP-R管材管件等。公司拳头产品是“力”字牌阀门,有150多个系列,4000多种规格,阀门材质有:铸铁、铜、碳钢、不锈钢、塑料等,广泛应用于不同介质如:水、油、汽等。

6.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

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创建于1959年,是一个以生产和经营高中压阀门的大型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闸阀、截止阀、节流阀、止回阀、水压试验阀、抽气止回阀、安全阀、球阀、柱塞阀、蝶阀等700多种型号,10000多个规格,主要材质有碳钢、不锈钢、耐热钢、低温钢和不锈钢等,公称压力PN2.5~PN760,150Lb~4500Lb,使用温度_196~1100℃,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石油化工、核电、冶金、水利等行业。

7.上海玄工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玄工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是上海著名阀门生产厂家。上海玄工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按API标准生产的各种口径、压力级的闸阀、截止阀、止回阀,在国内率先实现产品批量出口。公司生产的美标闸阀、截止阀、止回阀,大量出口欧洲、美国、日本、加拿大、中东、东南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知名大公司。与此同时上海玄工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瞄准国外技术开展了许多以国代进新品研发工作,开发了全系列超低温阀门、超硬度耐腐阀门、

超高压零氢阀门等。

8.北京市阀门总厂有限公司

北京市阀门总厂有限公司前身是北京市阀门总厂,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始建的第一批国家机械工业部制造高中压阀门及蒸汽疏水阀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研发生产的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疏水阀、水力控制阀、低温阀、高温高压非标阀等形成了518个系列,近4000个规格品种。各类产品以一流的质量、周到的服务,使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品牌知名度连年攀升。

9.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

“三线建设”内迁企业,当初主要任务是为军工配套。专业制造“飞球牌”系列球阀、蝶阀、平板阀、闸阀、截止阀、止回阀、安全阀、电站阀等标准、非标准阀门及特种阀门,2000多个品种规格,口径从1毫米至1600毫米,压力可达2500LB,控制形式有手动、电动、气动、气液联动紧急切断等。

10.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大连高压阀门厂的基础上转制而成的,是生产高中压钢制阀门的专业企业。长期以来,“DV”阀门产品以其优异的品质享誉国内外市场。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节流阀、球阀、疏水阀、蝶阀和调节阀等各种高中压阀门。

随着我国的阀门制造的技术日益精湛,阀门寿命也有所延长,阀门制造厂家也将重心偏向品牌的经营,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产业分布趋于成熟。除了国内十大著名阀门生产厂家,相信未来有更多知名阀门厂家涌现。

2019年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日实施

海西经济区以福建为主体,涵盖台湾海峡西岸,包括浙江南部、广东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两个经济区衔接。截至目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包括福建九市;浙江温州、丽水、衢州;江西上饶、鹰潭、抚州、赣州;广东梅州、潮州、汕头。

海西区概念最初由时任福建省、现福建卢展工于2004年初在福建省人代会上提出. 院出台意见 支持福建建设海西经济区,“福建处于两岸关系的最前沿,我们很高兴中央给福建一些扶持政策,希望把福建建设为适合台商台胞工作、生活和接受教育的专区”.

海西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西区中居主体地位,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

会议称,在当前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积极变化的新形势下,应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赋予先行先试的政策,加快建设海西区,促进福建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西区,要求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两岸产业合作和文化交流;二是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高起点发展特色产业;四是推动跨省区域合作;五是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继续发挥海西区对外开放的先行作用;六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七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海西区战略是福建省应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新态势,寻求福建省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举措。

2005年10月,在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把“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写进了“两岸关系”部分。2006年1月,总书记视察福建,对福建省此战略构想予以肯定。

此后,海西建设获各部委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派出代表团到福建调研海西问题;铁道部投资1000多亿修建温福、福厦等数条大铁路;交通部在福建上马了多条高速公路、港口建设项目。此外,共有十几个部委和央企与福建签署协议书、备忘录,支持海峡西岸建设。

2006年,“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被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而在2007年1月29日,福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建设总目标包括:通过10到15年的努力,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其时,福建师范大学校长、博导李建平说,海西区将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区之后,中国又一大经济区域和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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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

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该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意义,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重大意义。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的积极变化,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和开展与台湾地区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其他地区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促进祖国统一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着力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为全局做出更大贡献。

(三)战略定位。

——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从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使之成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的综合通道。

——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立足现有制造业基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积极对接台湾制造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

——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优势,增强武夷山、闽西南土楼、鼓浪屿等景区对两岸游客的吸引力,拓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突出“海峡旅游”主题,使之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

(四)发展目标。

——到2012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着力科学发展先行,力争在一些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地方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生态环境继续改善;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

——到2020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会更加和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国前列,科学发展达到新的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闽台经济融合不断加强,促进形成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五)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以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等产业为重点,提升台商投资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载体作用,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形成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区域为主的产业对接集中区。发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对台农业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合作。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拓展台湾金融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和形式,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机制,共推双向旅游线路,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加强与台湾现代服务业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物流中心。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贸易政策,扩大对台贸易。健全涉台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台胞的正当权益,为台胞投资兴业、交往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两岸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六)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与台湾地区的交往,推动文化交流、人员互动。加快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提升闽台缘博物馆的交流功能。深入开展两岸文化对口互动活动,深化两岸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合作。加强祖地文化、民间文化交流,进一步增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

(七)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加快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基础条件,提升对台开放合作整体功能。规划建设对台交通通道,推进对台直接航运。进一步扩大口岸开放,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大通关机制建设,实现福建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两岸人流、物流往来的便捷有效管理机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直接往来。增设直接往来货运口岸,推动空中直航,把该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台。

三、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保障

(八)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对外通道建设。按照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和两岸直接“三通”的要求,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内地到福建的便捷交通走廊。整合港湾,形成以厦门港、福州港为主,布局合理的东南沿海地区港口发展格局。集中力量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建设,尽快打通省际间的断头路,加强纵深推进、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设北京至福州高速公路,尽快形成高速公路网络。将海峡西岸经济区铁路发展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调整规划,加快建设温福、福厦、厦深、龙厦、向莆铁路,规划建设北京至福州、昆明至厦门高速铁路以及城际铁路和一批港口铁路支线,形成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大运力快捷铁路运输通道。完善厦门、福州等机场两岸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合理布局支线机场,开辟国内外新航线,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九)加强沿海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优良港口条件,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强化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结合沿海煤运港口的建设,合理布局沿海大型煤电,适时推进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建设。进一步完善核电厂址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宁德、福清核电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风力、潮汐等新能源。进一步完善电网建设,加强与华东电网的联网,加快开展与南方电网联网的前期工作。布局建设石油储备基地和煤炭中转基地。加强台湾海峡油气的合作勘探和联合开发。结合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布局,加快输气管网建设,逐步提高民用燃气覆盖率。

(十)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城市间道路交通条件,加强对外交通与内部道路的衔接。完善城市内道路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推进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高城市道路标准。进一步健全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防洪、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提高人口承载能力。努力改善乡村交通、饮水安全、人居环境等条件。加强水源与供水工程建设,适时开工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合理规划和建设跨区域、跨流域水配置工程,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切实解决沿海岛屿供水问题,适时推进向金门、马祖等地供水、供电及铺设海底通信缆线工程建设。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十一)加强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立稳定的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整合科技,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合作。支持信息、医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强高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鼓励、支持台商投资高新技术园区,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建设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十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努力保持粮食自给能力不降低。大力发展畜牧业、园艺业、林竹产业、水产业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产出率、利用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三)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产业。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光电、消费电子、生物医药、精密仪器、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纺织、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建立与台湾产业配套的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转移,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交通枢纽和港口,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等物流节点和一批现代物流中心。依托临港工业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合作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依托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建设连结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依托福州、厦门软件园,发展软件服务外包、动漫游戏产业,培育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吸引台湾企业乃至世界跨国公司服务外包转移。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大力吸引台湾企业到海峡西岸经济区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购中心、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积极发展面向台湾及海外的会展业。以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旅游,加强旅游景点及配套设施建设,办好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丰富旅游产品,开拓旅游市场,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旅游精品。

(十五)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充分利用海洋优势,推进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等加快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沿海港口作为大型装备制造业项目布局的备选基地,合理布局发展临港工业。以厦门湾、湄洲湾等为依托,建设以石化、船舶修造等为重点的临港工业集中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建设生态型海水养殖和海水产品加工基地。加快渔港建设。加强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推动建立海上救援协作机制,完善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海洋科技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培育海洋药品、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形成若干以港湾为依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临港经济密集区。

五、统筹区域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

(十六)推进形成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发挥发展基础较好、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等有利条件,把海峡西岸沿海具备条件的地区作为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一步提高人口与经济聚集程度。在山区贯彻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域,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创新管理体制,强化陆海统筹、山海联动,优化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相协调。

(十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海峡西岸城市展的规划协调,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增强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统筹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就业、社会保障等的发展,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制度、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金等对农村的支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十八)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这些地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足优势和市场需求,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和特色深加工水平,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大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合理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沿海对山区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福建山区转移,促进这些地区加快发展。

(十九)推动跨省区域合作。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经济联系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发挥闽浙赣、闽粤赣等跨省区域协作组织的作用,加强福建与浙江的温州、丽水、衢州,广东的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江西的上饶、鹰潭、抚州、赣州等地区的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跨省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布局和协同建设,畅通海峡西岸经济区港口与腹地的通道。加强电子、机械、旅游、物流等产业的对接,推动产业集展和合理布局,形成产业对接走廊。加强市场开发,建设区域共同市场,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无障碍流动。统筹协调区域内对台交流合作的功能分工,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的对接能力。

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

(二十)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际出发,围绕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大力推进外贸、港口、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机制。

(二十一)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外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研究海峡西岸经济区范围内的国家级开发区扩区、调整区位和省级开发区升级,拓展开发区的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积极推进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支持在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海关保税物流中心试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

(二十二)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性产品出口。积极扩大对台进出口贸易。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进口。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参与海外开发,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带动商品出口和劳务输出。积极推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配送、购、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等业务。

(二十三)深化与港澳侨合作。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制,进一步提升闽港澳经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加强与港澳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引入港澳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吸引更多的港澳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参股,支持符合条件的福建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利用香港的融资渠道和营销网络,积极开展联合招商,推动福建企业到香港设立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扩大对港贸易和转口贸易。加强福建与港澳的物流业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网络。加强闽港澳旅游合作,推动旅游线路对接延伸。充分发挥福建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爱国爱乡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平台作用,积极引进侨智,大力吸引海外侨胞来闽投资,引导更多的华侨华人支持和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十四)大力推进人力建设。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创新人才,抓紧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加强人的能力素质建设,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调整高校学科设置,加快培养经济建设紧缺急需的人才,建立起与两岸产业对接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拓展两岸职业教育合作,支持开展两岸校际合作、职业培训、资格考试和认证、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和人力开发等试点工作。健全人才政策体系,鼓励台湾科技、教育等领域人才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创业,形成广纳群贤、充满活力的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好风尚。

(二十五)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放映等文化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整合文化,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海峡西岸风貌、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土地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等基础设施,妥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着力培育专、精、特、新文化企业,努力使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二十六)着力改善民生。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把义务教育重点放在农村,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区域协调的人力市场和平等的就业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力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特别要关注对困难台胞台属的救助,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八、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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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已经5月19日省人民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医疗纠纷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医疗机构所在地、患者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对负有责任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财政、民政、价格、信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相关工作。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保险机构规范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业务。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倡导文明、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客观、全面、如实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表医疗纠纷相关言论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

 第十一条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各市、县(区)应当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医调委日常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后,对家庭经济状况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患者,可以向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第二章 预  防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医患协商沟通机制,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医疗技术准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医疗技术使用和医疗设备配置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置制度,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预案,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职责,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定期分析医疗纠纷的成因,预防医疗纠纷的产生。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协商沟通机制,明确咨询、投诉管理部门,设置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咨询和投诉。在医疗机构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调委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三)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四)向患者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做好心理疏导。若如实告知患者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如实告知其近亲属;

 (五)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应当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书面同意;

 (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及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七)按照国家规定书写并保存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八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诊疗规范、常规,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二)使用与病情不相宜的诊疗技术、药物和医疗器械;

 (三)篡改、伪造、隐匿、销毁、丢弃病历资料;

 (四)接受患方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九条 患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和医疗秩序,尊重医务人员;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病史,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检查、诊疗和护理,并按照要求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面材料;

 (三)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四)配合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要求其转诊或者出院的安排;

 (五)对医疗行为有异议的,依法表达意见和诉求。

 患方不得强行要求医疗机构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执业范围的医疗行为。

 第二十条 患方有权查阅、复印或者复制患者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同意书、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客观记录诊疗活动的病历资料。

 病程记录、病例讨论、会诊意见等主观分析病历资料不属于患方可复印或者复制范畴。

 公安、司法、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第二十一条 患方依照第二十条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方在场。

 病历尚未完成,患方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对已完成的病历先行复印或者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印或者复制。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辖区内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信息共享和警情快速反应对接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应当在医院设立警务室,二级以上医院一律作为巡逻必到点,有条件的可以设立警务室或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医疗机构应当为警务室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逐级上报相应层级人民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并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第三章 处  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和解;

 (二)向医调委申请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五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置:

 (一)听取患方意见,向其告知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方法和程序,回答相关咨询和疑问,引导其依法解决纠纷;

 (二)告知病历复印、封存的有关规定;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告知有关尸体处置的规定;

 (四)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并将专家会诊意见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

 (五)需要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取措施,并迅速向所在地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报告,并告知医调委;

 (六)配合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和医调委做好调查取证和纠纷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病历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对病历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印(制)件或者原件。封存的病历复印(制)件或者原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可以对已完成病历的复印(制)件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病历的复印(制)件进行封存。

 自病历封存之日起满2年,患方未主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医疗机构可以启封。

 第二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器械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或者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应当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当事人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

 第二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未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遗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第二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患者家属应当立即将遗体移送太平间,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遗体存放太平间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医疗机构没有设置太平间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殡仪馆。

 对违反前款规定逾期未处理的遗体,经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医疗机构通知殡仪馆接收遗体。

 殡仪馆接到医疗机构通知后,应当迅速安排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按照规定办理接收遗体手续,并移送遗体到殡仪馆。

第三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二)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

 (三)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遗体,影响医疗秩序;

 (四)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

 (五)公然侮辱、谩骂、诋毁、恐吓医务工作人员;

 (六)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

 (七)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所列行为,以及因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重度人身残疾或者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重大医疗纠纷,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责成医疗机构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组织人员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二)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疏导等工作,引导医患双方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

 (三)通知患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置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接到医疗纠纷警情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二)开展教育疏导,甄别现场闹事人员身份,制止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

 (三)依法查处现场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等扰乱医疗秩序的,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法取强制措施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带离现场调查处理;

 (五)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协商调解

 第三十三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医患双方参与协商人数均不得超过5名,并出示有效明。超过5人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

 (二)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过激或者违法行为,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三)协商一致的,应当制作、签署书面和解协议。

 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医调委进行调解,选择医调委进行调解的,应当遵守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调解,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口头申请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获悉医疗机构内正在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医调委可以指派人民调解员赶赴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疏导工作,接受调解申请。

 第三十五条 医调委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

 (二)接待各方咨询,引导医患双方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解决医疗纠纷;

 (三)调解医疗纠纷;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六条 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应当为人公道、品行良好,具有医疗、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各市、县(区)医调委应坚持专职兼职结合,从医学、法学、心理学等专业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库。

 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对调解中获悉的患者及医务人员的隐私或者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 医调委应当建立由相关医学、药学、心理、保险和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技术咨询。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专家库的设立应当予以支持和指导。

 鼓励整合本省区域医疗纠纷调解专家,提倡有条件的医调委推广运用远程方式向专家进行咨询,参与医疗纠纷调解。

 第三十八条 医调委收到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决定受理的,及时答复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医调委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确定1至3名人民调解员作为调解人。超过1名调解员的,应当确定1名调解主持人。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且理由充分的,该调解员应当回避;

 (二)双方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委托代理人、推举代表参加调解,单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名,受委托人应当向医调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四)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第四十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分别向医患双方了解相关事实和情况;需要查阅病历资料或者向有关专家、人员咨询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配合。

 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第四十一条 对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医调委应当向其专家库中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征得专家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对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应当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医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签署调解书面协议。

 经医调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四十三条 医调委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终结,调解期限不包含鉴定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期限;超过约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调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一)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作出判决的;

 (三)纠纷与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无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调解的,应当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 医疗责任保险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务人员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第四十六条 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保本微利原则,科学确定保险费率,并根据医疗机构规模、不同临床专业的风险大小、以往年度医疗纠纷赔付情况,与医疗机构共同协商浮动费率。

 鼓励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

 第四十七条 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其医疗责任保险保费在医疗支出中列支。

 第四十八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报案,并如实向承保机构提供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九条 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医调委作出的调解协议、承保机构认可的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和解协议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及时赔付,并提供相关保险服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司法行政、公安、民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医疗纠纷激化,引发重大案件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违法干预协商、调解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者未建立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

 (二)未制定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三)未设置接待场所,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未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调委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诊疗规范、常规,实施不必要检查的;

 (二)使用与病情不相宜的诊疗技术、药物和医疗器械的;

 (三)隐匿、篡改、伪造、损毁、丢弃病历资料的;

 (四)接受患者及其近亲属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医患双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损坏公私财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新闻媒体或者新闻记者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的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或者报道中煽动对立情绪,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承保机构及其责任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本办法所指的患方,包括患者、患者近亲属及患者代理人。

 第五十九条 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医疗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 福州市

中国福建省省会。简称榕城,别名三山。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位于福建省东部,闽江下游沿岸,来福铁路终点。辖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平潭6县。市区面积1043平方千米。市区人口约130万。多归侨、侨眷,主要有汉、畲、满、回、苗等民族。汉初为闽越王都“冶城”所在地。西汉置冶县。东汉改名侯官县。隋改原丰县,后改为闽县,为建安郡治所。唐置闽州,后改为福州。五代改为长乐府,为闽都。宋为福建路治所。元末以后为福建省会。1912年置闽侯县,1946年设福州市。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低山丘陵,南部为福州盆地的大部分。市内温泉广布,有温泉城之称。年均温19.6℃,1月均温10.5℃ ,7月均温28.7℃,年降水量1342.5毫米,无霜期326天,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秋常受热带风暴(台风)袭击。境内有闽江、西湖等河湖。扩建后的马尾港与世界20多个港口通航,与50多个国家与地区开展经济贸易往来,年吞吐量达500 万吨。有高等院校12所,中等专业学校35所。年,被列为全国沿海14个开放的港口城市之一。1985年,马尾被列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矿产有叶蜡石、硅砂、明矾、高岭土、花岗岩等。郊区产水稻、甘薯、小麦、茶叶、蔬菜、油菜籽等;工业以轻工、手工业、机械制造、基本化工为主。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150亿元。

有被列为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52处。如建于964年的中国长江以南最古老的木构建筑华林寺大殿;立于906年,被誉为天下四大名碑之一的恩赐琅琊政王德政碑;李阳冰亲书的马石山摩崖题刻;闽侯县的新石器时代原始社会遗址等。主要游览点有鼓山、乌山、于山、西禅寺、闽王祠、林则徐祠堂、西湖公园等。

基本概况

福州市位于福建省东部、闽江下游,是福建省省会。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6~20℃,年降水量900~2100毫米,平均日照数1700~1980小时。全市总面积1.20万平方公里,辖5区2市6县和1个经济区,总人口660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43万人。福州盛产龙眼、荔枝、橄榄、福桔、花卉、食用菌等,寿山石、温泉久负盛名。主要矿产有叶腊石、石英砂、花岗石、高岭土、明矾石等;主要旅游有鼓山、西湖、华林寺等旅游景点。

经济社会综述

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5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财政总收入达167.6亿元,增长2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107.1亿元,增长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514.26亿元,增长23.1%。实际利用外资13.6亿美元,增长15.8%。出口总值达86.67亿美元,增长7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80.38亿元,增长18.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5%。全部工业总产值达2289亿元,增长18.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670.90亿元,增长25.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69.亿元,增长5.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436元,增长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815元,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57‰。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2004年安排在建重点项目、新开工重点项目、预备重点项目及前期重点项目160项,总投资1199.94亿元。其中:2003年结转续建的46个市级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65.67亿元。京福高速公路福州段、闽侯闽江大桥、洋屿台泥码头、二环路三期、火车站站房改造、浮法玻璃一期、金山生活区三期、金山文体中心二期、肺科医院扩建等22项市级重点项目年内先后建成或基本建成。56项新开工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1.15亿元,开工率达60.7%。温福铁路福州段、湾边大桥及接线工程、浦上大桥、松下港区康宏码头、华擎发动机、华映TFT-LCM项目、福州软件园三期、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片、金山生活区七期、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八一七路横街旧屋区改造、福州大学软件学院等34项正式或部分动工建设。

福州为什么被称为有福之州

满意答案 福州的由来 福州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名城。秦置闽中郡。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闽越王无诸都此,称东冶,武帝后为冶县,属会稽郡。三国吴永安三年 (260)属建安郡。晋太康三年(282)分建安郡立晋安郡,为郡治,属扬州,元康元年(291)属江州。南朝宋初领侯官、原丰、晋安、罗江、温麻5县, 泰始四年(465)改晋平郡,齐建元二年(480)复称晋安郡,梁天监(502-519)中分设南安郡,普通六年(525)属东扬州,陈永定元年 (557)属闽州,为州治。隋开皇九年(589)改为泉州,大业三年(607)州废,改为建安郡,领闽、建安、南安、龙溪4县,闽县为治所。唐武德元年 (618)改郡为建州,六年(623)复称泉州,八年(625)又改名丰州,置都督府,贞观元年(627)又称泉州,属岭南道,景云二年(711)改为闽 州,唐十三年(725)始称福州,治福州,天宝元年(742)属江南东道,乾元元年 (758)复称福州,领闽、侯官、长乐、福唐、连江、长溪、古田、尤溪8县。唐末,地为闽王氏所有。五代梁开平三年(909)王审知为闽王。闽长兴四年 (933)闽王王延钧称帝,改福州为长乐府,领14县,闽天德二年(944)号为东都,析出顺昌,三年(945)闽亡,属南唐,五代汉乾佑元年 (948),地为吴越所有,称福州威武军,分出尤溪、德化2县,五代周广顺元年(951)改彰武军。宋太平兴国三年(8)复称福州威武军,属两浙西南 路,六年(981)由闽县分立怀安县,雍熙二年(985)属福建路,为治所。景炎元年(1276)端宗即位于此,改福安府。元称福州路,领闽、侯官、怀 安、古田、闽清、长乐、连江、罗源、永福9县及福清、福宁2州,属福建行中书省。明洪武元年(1368)改福州路为福州府,属福建 布政使司,领闽、侯官、怀安、古田、闽清、长乐、连江、罗源、永福、福清10县,万历八年(1580)怀安县并入侯官县。清顺治三年(1646)仍为福州 府,属福建行省,领县仍旧,雍正十二年(1734)析古田县增置屏南县。1912年废府,设东路道(1914年改闽海道),领闽侯、长乐、古田、屏南、闽 清、永泰、连江、罗源、福清、平潭、宁德、霞浦、福鼎、福安、寿宁15县,为福建省省会。1925年废道。1933年11月20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 府”(即“福建人民”)及所属“闽海省”省会设此,为特别市。1934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驻长乐),辖长乐、闽侯、福清、连江、罗源、永泰、平潭。 1935年永泰属二区。1938年一区迁驻闽侯。1942年4月成立福州市政筹备处,1946年元旦划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警区,正式设福州 市。1949年8月17日解放后,为福建省省会、省辖市,市区仍设5区。1950年市区增设水上区,市郊设鼓山、洪山、盖山3区。1952年市郊增设新店 区。1955年撤鼓山、洪山、新店3区。1956年市区并为鼓楼、台江、仓山3区,市郊撤盖山区。1958年闽侯县划入,翌年划出。1960年市郊设鼓 山、新店、马尾3区。1961年市郊增设北峰、建新、琅岐、亭江及盖山区,1962年连江、罗源2县划入,1963年又划出。1968年9月鼓楼、台江、 仓山更名红卫、赤卫、朝阳区(18年4月复原名),10月设郊区。10年撤郊区,市郊设北峰、马江2区。13年闽侯县再划入。15年市郊 撤销北峰区,设郊区。18年马江区并入郊区,增设环城区。1982年环城区并入郊区,另设马尾区。1983年闽清、永泰、长乐、福清、连江、罗源7县 划入。福清、长乐分别于1990年、1994年撤县设市,1996年郊区改晋安区。

福州至今还保存相当一部分自唐宋以来形成的坊巷,成为历史名城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些坊巷中最为著名的

要算"三坊七巷"街区。

三坊七巷地处市中心,东临八一七北路,西靠通湖路,北接杨桥路,南达吉庇巷、光禄坊,占地约40公顷,现居民3678户,人口14000余人。

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旁从北到南依次排列的十条坊巷的简称。三坊是: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七巷是杨桥巷、郎官巷、塔巷、黄巷、安民巷、宫巷、吉庇巷。由于吉庇巷、杨桥巷和光禄坊改建为马路,现在保存的实际只有二坊五巷。即使如此,在这个历史悠久的居民区内,仍然保留着丰富的文物古迹,保存一批名人故居和明清时代的建筑。在这居民区内,坊巷纵横,石板铺地;白墙青瓦,结构严谨;房屋精致,匠艺奇巧,集中体现了闽越古城的民居特色,是闽江文习惯上讲,我们都先说三坊后讲七巷,其实,从建筑位置来分析应该是先有七巷后有三坊。唐代的先民们先是沿着城市的轴线--南街,建起了一组排列工整的"新村"。然后,再隔一条南后街,向西发展,建起一组坊巷,成为以南后街为中心轴线的"非"字形结构的街区。经过千百年的风雨变迁,大多于宋代定下坊巷之名,于明清时代形成今天建筑格局,成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

海西概述

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北部,青海省西部,南通西藏,北达甘肃,西出新疆,是青甘新藏四省区交往的中心地带。海西州现辖三县两市三个行政委员会,分别是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冷湖行政委员会、茫崖行政委员会。东部三县一市基本为农牧区,西部一市三行委为工矿区。自治州首府德令哈市。海西古为西羌地,东晋后期、隋和唐时,先后为吐谷浑和吐蕃所控制。明初东蒙古诸部进入,明末为西蒙古和硕特部所统治。二海峡西岸经济区,简称“海西”。

海西州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北部,青海省西部,南通西藏,北达甘肃,西出新疆,东临本省海北、海南藏族自治州,是青甘新藏四省区交往的中心地带,更因扼内地进出西藏之咽喉,在稳藏援藏方面作用突出,是巩固祖国西南边防的后勤保障基地,战略地位重要。

历史概况

海西古为西羌地,东晋后期、隋和唐时,先后为吐谷浑和吐蕃所控制。明初东蒙古诸部进入,明末为西蒙古和硕特部所统治。作为“丝绸之路”辅道,这里曾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国家重点文化保护单位都兰热水吐蕃古墓群和诺木洪塔里他里哈文化遗址,是海西悠久历史和先民优秀文化的见证,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地理

海西州域主体为中国四大盆地之一的柴达木盆地,北靠阿尔金山、祁连山,南依昆仑山。东西长约837公里,南北宽约486公里,总面积32.58万平方公里,占青海省总面积的45.17%。州内大部分地区在海拔3000 米上下,最高点是昆仑山的布喀达板峰,海拔7720米;最低点位于达布逊湖区,海拔2675米。全州年平均气温为-5.6C-5.2C度,年平均降水量16.7—487.7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353.9—3526.1毫米,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

行政区划

海西州现辖三县两市三个行政委员会,分别是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冷湖行政委员会、茫崖行政委员会。东部三县一市基本为农牧区,西部一市三行委为工矿区。自治州首府德令哈市。

民族概况

海西州总人口36.91万人,有汉、蒙古、藏、回、土、撒拉等29 个民族;其中蒙古族、藏族为主体民族,人口分别是2.47万和4.1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6.7%和11.1%。州域大部分地区少有人烟,平均每方公里1.16人。

矿产

柴达木盆地素有“聚宝盆”的美称。全州现已探明储量的矿产57种,矿产地281处,其中大型矿床72处,中型矿床61处。矿产的潜在经济价值约15万亿元,占全省矿产潜在经济价值总量的90.78%。主要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原盐、钾、硼、锂、镁、锶、溴、碘、芒硝、自然硫、铬、铅锌、金、银、石棉、石灰岩等,其中原盐、钾、镁、锂、锶、石棉、芒硝等矿藏储量居全国首位,溴、硼等储量居第二位。矿产具有储量大、品位高、类型全、分布集中、组合好等特点。全州共有草原1.67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场1.06亿亩;宜农土地553万亩,发展农牧业潜力较大。绿洲农业耕地72万亩,盛产小麦、油菜和优质牛羊肉等农畜产品。柴达木枸杞、山羊绒享誉海内外。

自然景观

世界屋脊和深居内陆的地理环境造就了海西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长江原头、雅丹地貌、茫茫戈壁、海市蜃楼、千年冰川、万丈盐桥、道教圣地昆仑山、西王母瑶池、二郎神洞、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唐代吐蕃墓葬群、都兰国际场等闻名遐迩,引起世人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向往。

基础设施

已经建成的龙羊峡至乌兰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正在建设的乌兰至格尔木330千伏输变电工程,使全州逐步纳入了西北大电网的覆盖范围。青藏、青新、敦格等国道干线公路在州内构成环形公路交通网;青藏铁路横贯州境536公里;格尔木机场开辟有格尔木至西宁——西安——济南——青岛航线。兰西拉和青新光缆贯穿州境,通讯实现自动化,并形成统一的本地电话网,城镇地区全部开通无线寻呼、移动通信业务。

经济发展

随着优势的开发,海西的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发展壮大起来。青海石油管理局、青海油田公司、青海盐湖工业集团公司、西部矿业公司、青海盐业有限公司、滩涧山金矿和内蒙古西联化工公司德令哈纯碱厂为主的工业企业成为海西州经济发展的主要带动力量。青海钾肥二期工程和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重点项目正在实施。农村牧区水利、“四配套”建设步伐加快,农牧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格尔木和德令哈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西部工矿区和东部绿洲农业区的城镇建设也有了一定规模。城镇地区二、三产业发展迅速,非农业人口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人口和经济的城市化特征日益明显,海西州已基本形成以工业为主的工农牧业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2000年,海西州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3.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2亿元,第二产业34.7亿元,第三产业15.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5万元;海西州一般财政收入6.0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24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924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教育体系逐步完善。适龄儿童入学率98.5%,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92.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78%。人口自然增长率12.51‰。州、市(县)、乡、村卫生医疗和防疫网络初步建立,全州“2000年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基本实现。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工作取得进展,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环境保护等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发展目标

1、“十五”经济发展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按2000年价格计算,到2005年达到107 亿元,比2000年翻一番。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全州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300亿元。

2、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左右,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左右。

3、科技教育目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加快,各族人民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全州基本普通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以上。

4、可持续发展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5‰以内。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

5、人民生活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经济布局

1、东部经济区:以德令哈市为龙头,依托青藏铁路和315国道的交通优势,重点发展特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盐化工业、建材业、中藏药加工以及商贸、房地产、旅游等产业,培育发展德令哈——乌兰——天峻和都兰经济带,德令哈——乌兰——天峻经济带,以培育和发展制盐业、盐化工、煤炭建材为主,同时发展绒山羊、藏系羊养殖与加工和中藏药材种植与加工。都兰经济带重点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和肉食品加工业,实施香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发有色金属、石墨、硅灰石等。

2、西部经济区:以格尔木市为龙头,重点发展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多金属加工、建材工业、煤炭工业、旅游业和商贸物资流通业。利用地区优势,培育发展格尔木——柴旦经济带,依靠自身优势,积极支持青海油田、盐湖集团公司、西部矿业公司和格尔木农场,推动龙头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大力发展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多金属加工、煤炭和建材工业,同时开发宝玉石、矿泉水、温泉等。冷湖——茫崖经济带,依托,大力发展盐化工业,开发芒硝、天青石等。

海峡西岸

海峡西岸经济区,简称“海西”。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指台湾海峡西岸,以福建为主体包括周边地区,南北与珠三角、长三角两个经济区衔接,东与台湾、西与江西的广大内陆腹地贯通,具有对台工作、统一祖国,并进一步带动全国经济走向世界的特点和独特优势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它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综合性概念,总的目标任务是“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基本要求是经济一体化、投资贸易自由化、宏观政策统一化、产业高级化、区域城镇化、社会文明化。经济区以福建为主体涵盖浙江、广东、江西3省的部分地区,人口约为6000~8000万人,预计建成后的经济区年经济规模在17000亿元以上。

海西概况

“海西”海峡西岸经济区,简称“海西”,是指台湾海峡西岸,以福建为主体包括周边地区,南北与珠三角、长三角两个经济区衔接,东与台湾岛、西与江西的广大内陆腹地贯通,具有对台工作、统一祖国,并进一步带动全国经济走向世界的特点和独特优势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它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综合性概念,总的目标任务是“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基本要求是经济一体化、投资贸易自由化、宏观政策统一化、产业高级化、区域城镇化、社会文明化。经济区以福建为主体涵盖浙江、广东、江西3省的部分地区,人口约为6000~8000万人,预计经济区年经济规模在17000亿元以上。它面对台湾,毗邻台湾海峡,地处海峡西岸,是一个肩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历史使命的特殊地域经济综合体,因此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截止目前海峡西岸经济区扩张,包括福建周边的浙江温州、丽水、衢州、金华、台州;江西上饶、鹰潭、抚州、赣州;广东梅州、潮州、汕头、汕尾、揭阳以及福建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共计23市。

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004年8月福建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批准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05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省第八次党代会对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内涵、意义和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了全省人民的思想与行动,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与热情,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成果来之不易,充分反映了福建人民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强烈责任意识,充分展示了福建人民应对风险的气势、攻坚克难的精神、谋求发展的意识和服务全局的合力。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中央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贯彻落实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伟大实践,是福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责任,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福建发展的战略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完善。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有力推进福建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区域协作,逐步形成从环渤海湾到珠江三角洲整个沿海一线的完整发展布局,凸显海峡西岸在东部率先发展、东中西部良性互动的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助于福建在新一轮发展中树立新理念、拓展新思路、开辟新空间,充分发挥沿海港口、外向带动、对台合作、生态和对内联接等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更高水平、更优效益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上新台阶,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有利于形成服务中西部发展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大型海港、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示范作用,为促进中部崛起、西部开发提供一条快捷顺畅的对外开放战略通道,并不断拓展福建发展空间。

——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紧密联系、互动联动、互利共赢,使福建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结合部、先行区和重要通道,提高台湾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贡献。

福建卢展工认为,建设海峡西区展示了祖国大陆对台湾的最大的努力和最大的诚意。海峡西岸经济区不仅会促进周边的浙江、广东等东部地区发展,从全国布局来看,对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也有拉动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这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

海西建设--造福人类

这个社会日月异,瞬息万变,每一‘变’都在无形中造福着人类。而海西建设,也给人类带来无数利益。

什么是海西建设呢?海西建设是以福建为主体,面对台湾,邻近港奥的建设。

海西建设范围涵盖台湾海峡西岸,包括浙江南部。广东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区,与株江三角形和长江三角

形两个经济区衔接。他依托沿海核心,区福州、厦门、泉州等五大城市为中心,所形成的经济圈构筑地域分工

明确、市场统一。

海西建设在优化结构和提交效益的基础上,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保持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提前3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行现代化。我国经济布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区域间你中有我,我中有

你,发展是共生共荣的现象。因此,亟待有一系列的理念转换、体制变迁、对策措和规划指导,以整合来高城市与区域经济的联动发展。应该说,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是把海峡西岸放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发展平台和发展空间上进行战略考量。几年前的“断裂带”之说曾弥漫在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发展

的忧患,深刻而又紧迫地把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升到了海西地区上上下下追求的新目标。海峡西岸的建设,就是要通过整合、协调和优化长三角、珠三角和台湾的经济,力争产生1+3>4的经济效应。

不说国家大事,就说说身边的事。你看,就我们福清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几年的光阴,陈旧的平楼蜕变成了气派的摩天大厦;一个个高档小区破土而出;泞泥的土路整修成了柏油马路;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世界天天在发展,科技时时在进步,今天是海西建设,明天又有新的政策。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的好,更加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