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农村天然气的入户费规定是多少

2.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天然气价格制定_国家对天然气价格的规定

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国国家发改委将取消城市天然气开口费,即城市天然气用户不再需要支付开口费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减轻城市天然气用户的负担,降低生活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应用和普及。燃气管道初装费政策是指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初装费实行指导价。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城市居民用气成本,促进城市燃气供应的普及和发展。总的来说,这两项政策都是为了促进城市天然气的普及和发展,降低居民用气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城市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升级。

相关规定

部分相关“煤改气”乡镇和村委会与燃气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燃气计量表以下户内支管1米以内不收费,1米以外,燃气公司收取工程建设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收费的管件(如弯头、接头、软管等)属市场调节价,价格由企业根据成本和合理利润自滑正主确定。

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家庭“哪让轮煤改气”优待政策,根据《宁李信晋县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由民政部门指导各乡镇兜底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国家对农村天然气的入户费规定是多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4〕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院关于深化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现就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必要性  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近年来,部分城市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气特点,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分档气量的确定。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  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2、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3、关于独立暖。各地可结合当地气候、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也可综合考虑暖用气和非暖用气情况,将独立暖用气纳入统一阶梯价格制度。确定分档气量和气价时,应统筹考虑不同住房面积用气数量差异,以及天然气独立暖与集中供热等不同方式(以煤炭为燃料集中供热的,应考虑煤炭的环境成本)、天然气与电力等不同能源的暖成本衔接,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暖需求。  4、实施范围。居民生活用气为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所有燃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妥善研究解决办法。  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5、计价周期。阶梯气价可以月为周期执行,也可以季度或年为周期,具体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6、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生活用气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档气量和气价。  7、收入用途。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居民切身利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工作步伐,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市县的省份,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平稳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用气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档气量、分档气价、计价周期等,尽快制定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妥善处理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三)做好价格论证和听证。各地在制定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档次划分、价格安排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应按《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四)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家庭,要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国天然气现状、实行阶梯气价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3月20日

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法律分析:由于农村天然气用户分散,管网配套部完善,安装表前供气管线长,导致安装成本较高。按照物价部门对农村天然气安装收费安装费的审批,农村天然气安装收费为企业与用户双方协商确定,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目前实际收费情况是:在安装服务范围内的农村天然气用户按4500元/户计算,管道超长仍按4500元/户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八条 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经省同意,现将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自2021年9月22日起,将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调整后的供各城市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见附件。陕西发改委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也应按相关办法规定加快理顺。

二、从严核定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要抓紧开展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工作,综合考虑本次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将省内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要加快推进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在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市县要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市县要缩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差。按规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气价格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部分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汇报国家和省上相关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三、有关要求

省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同时做好舆情应对,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陕西发改委。

附件: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省内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