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河北燃气补贴政策

2.河北省农村天然气补贴政策

3.范县千安社区交天然气费在几楼

4.张家口物价局然气初装费的规定包括各区县吗

5.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少用户

6.河北燃气最少充多少立方

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最新消息_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最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使用与器具管理、安全与设施保护、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人工煤气的生产,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普及燃气,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障供应,规范服务,严格自律,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安全和服务水平。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于燃气安全有宣传教育的义务,对于燃气安全方面的公益性广告应当免费播放或者刊登,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第六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编制全市的燃气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应当征求市、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书。第八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市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在已批准的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区域内,除特许经营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服务本特许经营区域的供气、储气设施,已建成的停止使用。第十条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施工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经批准的居民住宅区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告知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住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管道通过。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物、道路、绿地等的损坏部分恢复原状。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确定燃气应急储备的布局、总量、启用要求等,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完善燃气供应应急措施,根据需要建设应急气源储备设施,确保燃气应急资源储备所需的数量、质量和设施的安全运行。第三章 经营使用与器具管理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活动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燃气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经营许可由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经营许可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事液化天然气经营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经营许可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到市、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2021年河北燃气补贴政策

补交费用是收房时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很多业主会被要求补交房款、补交物业费、燃气初装费等等。其实,有些费用要缴纳,有的则不需要缴纳。今年7月份,河北省明确规定,河北省新建商品房的燃气初装费由开发商缴纳。

河北省新建商品房 燃气初装费由开发商缴纳

河北省物价局对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发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城市燃气初装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其中,新建商品房燃气初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相关政策及既有住房燃气初装费标准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执行。天然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河北省的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授权设区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管理。

河北省物价局明确,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各地可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选用经营期定价法或成本加成法从紧制定配气价格。对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各地应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用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同时,可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气价格变化时及时通过销售价格的调整予以疏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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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天然气补贴政策

(1)设备购置补贴70%

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采暖期用气补贴

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4)支持建设储气设施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具体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其他政策补贴有哪些?

(1)凡列入“电代煤”或“气代煤”实施方案的农村、农户,在期限内未实施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2)禁煤区农村公办卫生所、学校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电代煤”或“气代煤”,市、县可参照以上投资补贴标准,自行筹措资金给予支持;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由县(市、区)督促用户自行负责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

(3)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由市、县组织企业提出需求,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解决。

(4)禁煤区“电代煤”或“气代煤”涉及的变电站、LNG撬装站和储气设施、LPG供气站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

(5)禁煤区不再推广洁净型煤和炉具,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鼓励已建成的型煤企业转型升级,各级政府要优先给予支持。

(6)对采用空气(地)源热泵、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可按“电代煤”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用地热、沼气、生物质、轻烃等清洁能源替代,可按“气代煤”投资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企业商农户承担。

(7)为保障设备供应和运行维护,加快工程建设,支持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在省内建设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8)为加快禁煤区实施“煤改电”和煤改气,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天然气入村入户管网及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一律由有关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范县千安社区交天然气费在几楼

法律分析:农村“电代煤”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 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给予50元补贴。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张家口物价局然气初装费的规定包括各区县吗

范县千安社区交天然气费在3楼,我们也可在支付宝、官网等进行缴费。

以河北省为例,依据《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依法进行检定。

燃气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检定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检定费用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并退还多收取的燃气费用。

扩展资料:

燃气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本省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经营的,应当向省燃气管理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3、设区的市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部门应当自核发许可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核发情况告知同级燃气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核发情况报省燃气管理部门,并告知燃气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少用户

不完全包括,张家口市物价局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主城区管道燃气初装费标准的通知》(张价[2011]90号)主送单位是:“市主城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主要规范张家口市主城区管道燃气初装费标准。

张家口市物价局

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张价[2011]90号

关于规范我市主城区管道燃气初装费标准的通知

市主城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

为促进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管道经营企业燃气初装费收费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规范我市主城区管道燃气初装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燃气初装费由公共管网建设费和庭院管网建设费构成,其中公共管网建设费主要用于小区红线以外管网设施建设,庭院管网建设费主要用于小区红线以内至用户灶前阀的建设(含燃气计量表)。新建居民住宅用户公共管网建设费收费标准为1500元/户,庭院管网建设费收费标准按工程定额予以核定。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初装费由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按照工程定额协商确定。

二、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燃气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对按工程定额核定的庭院管网建设费,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燃气公司共同确认,并鉴定燃气工程建设安装合同。

三、既有住房管道燃气初装费中的公共管网建设费按1500元/户标准收取,庭院管网建设费由燃气公司按工程定额核定,并将工程定额预算向业主进行公示,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认同后合并收取。

四、本通知下发前已销售的商品房,管道燃气初装费未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的,可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五、燃气初装费计入房价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六、既有管道煤气用户在天然气置换煤气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收取燃气表复置费。在天然气置换煤气后,取消燃气表复置费。已交燃气表复制费未达到更换时间的,在燃气经营企业更换新表时,从更换费用中冲抵。

七、本通知自2011年6月20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河北燃气最少充多少立方

省内50余家。拥有长输管线千余公里,城镇管网六千余公里,为省内50余家市县、万余家公福商业用户提供天然气供应,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7日,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一家从事天然气输送、销售及综合利用、危险货物运输、液化天然气进口等业务的现代化燃气企业。2010年,公司联合建投新能源公司资产,纳入河北建投集团旗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其H股上市公司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归A股,成为国内首家A+H风电及天然气运营上市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香港中华煤气(河北)有限公司持股43%、赣州茂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注册资本19亿元,公司始终秉承安全供气、改善环境、致力民生、服务大众”的社会承诺。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拥有长输管线千余公里,城镇管网六千余公里,为省内50余家市县、万余家公福商业用户提供天然气供应,为河北省的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立方米。即用户至少需要购买5立方米的天然气才能进行充值。河北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燃气公司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原来的1.93元/立方米含税上调至2.05元/立方米含税,不足5立方米的部分按照5立方米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用户只购买了3立方米的天然气,则实际计费时会按照5立方米进行计费,即1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