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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经营服务与使用、燃烧器具管理、设施保护、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原料的使用,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沼气、秸秆气及新型燃气的生产,不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市区人民城市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自然和规划、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发展智慧燃气。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低效高耗能的燃气器具和设备。第五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进行燃气安全知识的公益性宣传。

燃气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燃气经营服务活动中应当主动宣传燃气使用知识,引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

学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市人民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

在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第七条 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时,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及燃气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配套建设的燃气设施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工程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工程,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规划许可申请时,应当书面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应当按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使用第十条 燃气经营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第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并落实经营者安全管理制度、用户服务制度;

(二)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其组分、热值、压力等指标;

(三)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四)不得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用户供气;

(五)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额外费用;

(六)不得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或者限定用户委托其指定的单位安装燃气燃烧器具;

(七)暂停供气、调整供气应履行相关义务;

(八)不得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立并公布二十四小时用户服务电话,并为用户缴纳、查询燃气收费和其他服务提供便利;

(二)公布管道燃气报装、改装流程、收费标准、时限等,不得拒绝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报装、改装申请;不得拒绝向已经备案的管道燃气设施供气;

(三)对非居民用户的室内燃气设施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安全检查,对居民用户的室内燃气设施每两年至少提供一次安全检查;入户安全检查要提前预约,发现燃气泄漏等重大隐患要及时处理,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安全检查时,不得搭售商品和服务,不得打扰用户正常工作和生活。

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根据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 的消防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 人民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

第六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主管燃气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应当设立群 众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单位用户应当确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 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

第八条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等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选址审查时,应当征求城建、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燃气工程设计时,应当有城建、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参加,并对 燃气安全设施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可靠。竣工验收时,应当组织城建、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及燃气安全方面的专家参加。凡验收不合格的, 不准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城市燃气工程的通气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配合下进行。

第三章 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和输配

第十三条城市燃气生产单位向城市供气的压力和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无臭燃气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加臭处理。在使用发生炉、水煤气炉、油制气炉生产燃气及 电捕焦油器时,其含氧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于制气和净化使用的原料,应当按批进行质量分析;原料品种作必要变更时,应当进行分析试验。凡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用的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设备,必须符合劳动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建立档案,并定期 检验;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凡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城市,必须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站。气瓶定期检 验站和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运行。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不落 实的充装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业务。气瓶定期检验站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城市燃气管道和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气密试验和置换。在置换过程中,应当定期巡回检查,加强监护和检漏,确保安全无泄漏。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 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并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备品备件以及抢修人员和 工具,保证其灵敏可靠。

第十七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的动火作业应当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作业审批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按级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取 得动火证后方可实施。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取保证安全的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单位应当按照设备的负荷能力组织生产、储存和输配。特殊情况确需强化生产时,必须进行科学分析和技术验证,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或技 术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调整设备的工艺参数和生产能力。

第十九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停气、降压作业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气、降压的审批权限、申报程序以及恢复供气的措施等,并指定 技术部门负责。涉及用户的停气、降压工程,不宜在夜间恢复供气。除紧急事故外,停气及恢复供 气应当事先通知用户。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确需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附近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时,必须符合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及消防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凡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附近进行施工,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营的,施工单位须事先通知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经双方商定保护 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进行 现场监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明火,保护施工现场中的燃气管 道及设施。

第二十二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对燃气管道及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管道和设施有破损、漏气等情况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四章 城市燃气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燃气必须向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使用。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气、使用合同协议。

第二十四条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批准。

第二十五条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提供咨询等服务;居民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 规定。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对单位用户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其操作和维修人员的 技术培训。

第二十六条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严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或用其他不正当 手段使用燃气。

第二十七条用户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卧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残和拆修瓶阀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

第五章 城市燃气用具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八条城市燃气用具生产单位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时,必须取得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受颁证机关的安全监督。

第二十九条民用燃具的销售,必须经销售地城市人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并在销售地城市人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下方可销售。

第三十条凡经批准销售的燃气用具,其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站点,也可以委托当地城市燃气经营单位代销代修,并负责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气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对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燃气用具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重点部位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六章 城市燃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燃气事故是指由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后,必须立即切断气源,取通风等防火措施,并向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报告。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 、经营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对于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 劳动部门和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并立即切断气源,迅速隔离和警戒 事故现场,在不影响救护的情况下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故发展。

第三十四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齐 抢修人员、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并预先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修方案 ,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修。

第三十五条对于城市燃气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依照劳动、公安部 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城市燃气事故,应当在城市人民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做好 善后工作,由城建、公安、劳动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向上报告。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维护城市燃气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城 建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 有权加以制止,并限期拆除违章设施和要求违章者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有权加以制止,责令恢复原状,对于屡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气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可以报经城市人民城 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暂停供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劳动、公安部门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批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多地将掀起新一轮气价调整吗?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维护燃气生产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行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生产、储配、运输、经营、使用,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昆明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规划、工商、价格主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燃气行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投资、公平竞争、多种气源协调发展的原则,并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本市燃气行业的管理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高效、方便用户、保障供应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五条 本市燃气发展规划,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经市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实施,并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前款规定的审查,其条件及程序按市人民的具体规定办理。

第七条 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应当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建设工程,其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燃气公用设施及用户庭院、户内设施的建设,由燃气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织实施,其费用实行定价、指导价的,由燃气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标准,向申请使用燃气的用户收取,并接受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建立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条 燃气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生产、储配、运输、充装、计量设施和安全设施;

(三)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四)有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并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经营服务责任书》;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六)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装备;

(八)新型气体燃料应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试运行合格的证明。

第十一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燃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应当由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经营,并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

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条件。其中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置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的布点要求,总存瓶容积不得大于30立方米,房屋达到二级以上耐火等级,放火、防爆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总存瓶容积1立方米以下的瓶装燃气供应点,站内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其中瓶库房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设置时其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店铺、配变电、烧焊工场等火灾危险场所及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50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园和重要公共建筑:有相互毗邻并用防火墙有效分离的管理房和瓶库房;

(三)总存瓶容积1立方米以上,30立方米以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站内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设置时其周围60米范围内不得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店铺、配变电房、烧焊工场等火灾危险场所及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园和重要公共建筑。

第十三条 申请燃气供应许可证,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审批情况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除管道煤气生产、经营企业外的燃气企业需要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90日向发证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落实有关用户继续用气的相关措施,并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燃气企业需要分立、合并的,应当提前30日向发证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并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承包、租赁燃气企业,已具备许可证的,应当提前30日向发证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无许可证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

燃气企业变更经营场所、名称的,应当提前30日向发证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的质量、压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安全、持续、稳定供气;

(二)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

(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完善的自检自查机制和完整的安全记录:建立健全钢瓶、设备档案和用户档案;

(四)向用户公布并执行《安全经营服务责任书》,接受社会监督;

(五)负责燃气使用的宣传、指导,每年对用户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六)执行劳动保护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七)按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报表等文档材料;

(八)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十六条 瓶装燃气企业除遵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充装和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二)在用钢瓶充装前,应当抽取残液并集中处理,不得混入其他液化气贮罐或乱倒残液;

(三)应当对钢瓶充装前、中、后等工序进行检查,漏气瓶、超装瓶不得出站;

(四)钢瓶充装、销售净含量符合以下规定:YSP-2、YSP-5、YSP-15、YSP一50型钢瓶净含量分别为1.8-2千克、4.8-5千克、14.5-15千克、49-50千克,重瓶有合格标志;

(五)燃气瓶装供应站(点)不得经营燃气、燃气器具以外的其他商品,不得将钢瓶置于户外经营,不得在钢瓶之间相互倒气;

(六)瓶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或有明火等火源;供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符合国家防火防爆规定;

(七)不得擅自设立瓶库。

第十七条 瓶装燃气的汽车运输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承担;

(二)有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押运人员;

(三)车辆设置警示标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防爆工具和堵漏工器具;进入充装等生产区内,必须戴防火罩;

(四)运输的钢瓶YSP-15型最多堆放两层,Y50型堆放一层;

(五)发现燃气泄露及其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企业因施工及检修需要停气、降压作业,可能较大范围影响用户正常用气的,应当书面报告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并将停气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新闻媒体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供气时,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燃气质量的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经营者提供燃气经营场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不得在燃气车辆加气站充装非燃气车用钢瓶。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户使用管道燃气,应当向管道燃气企业申办用气手续,由管道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规范的书面供用气合同,明确供用气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管道燃气企业发放的《燃气使用手册》的规定供应和使用燃气。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用,自逾期之日起30日不缴纳的,燃气企业可以停止供气。

第二十二条 管道燃气企业工作人员入户抄表,安装、检修燃气设施及器具,或者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证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的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在卧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包裹燃气器具和设施;

(四)将燃气器具和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施的接地导体;

(五)管道燃气用户首次通气自行点火或者擅自过户;

(六)擅自倒灌瓶装燃气,倾倒残液和拆修瓶阀等附件;

(七)倒、卧、加热燃气钢瓶,自行改换燃气气瓶检验标记和漆色;

(八)用胶管过墙或者穿门窗使用燃气;软管连接时使用三通接头,形成两个支管;

(九)燃气器具储存、放置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公共用户和工业用户在设置管道燃气计量器具房间内堆放杂物,或将其作为办公室、卧室使用;

(十)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燃气器具和设施。

第二十四条 管道燃气的用气量,以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为准。

用户或燃气企业对管道燃气计量器具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

经检定的燃气计量器具,其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可以继续使用,检测费由委托方支付;其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由管道燃气企业支付检测费,并负责校正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用户当月燃气费按前三个月用气量平均值计收,已收费的,多退少补。用户对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设施与器具管理

第二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国家和本条例规定的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规划、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堆放物料,倾倒、排放腐蚀性或者易燃的气体、液体;

(三)擅自拆除、损坏、覆盖、迁移、涂改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擅自挖沟渠、挖沙取士、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擅自在燃气设施上牵挂电线、设置广告标牌;

(六)其他损坏、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经燃气企业同意,并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取安全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确需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企业协商后,先经所在地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由燃气企业组织施工,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 因抢修燃气设施,确需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燃气企业可以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同时通知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抢修室内燃气设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影响抢修的违规装饰装修物:用户不拆除的,由燃气企业负责拆除。

第二十八条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购置、安装燃气设施和器具,燃气设施和器具的理、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并作出记录。

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进行施工、接管、检查和维护时,当文明作业,确保质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第二十九条 管道燃气计量器具及其用户出资建设的道、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和新发生的费用,按照相关的价格政策向用户收取。所收费用当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专款专用,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销售、安装的燃气燃烧具,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及高原应性检验合格,并在燃气燃烧器具明显位置粘贴合格标志;其它燃气器具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国家标准、适合当地气源的燃气器具产品目录,供用户选用。

第三十一条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因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二)有2名以上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4名以上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装维修人员;

(三)有必备的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及交通、通讯工具;

(四)有质量保证体系及安装程序文件;

(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标准。

第三十二条 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由申请人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安装维修;

(二)安装完毕并经检测合格的,应当给用户出具合格证书;

(三)负责指导用户安全使用所安装、维修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建立用户档案;

(五)按照规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费用;

(六)定期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七)不得聘用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八)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医疗卫生等部门制定当地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证、燃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供气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许可证进行审验。

第三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燃气行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燃气企业的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充装、运行操作人员;

(二)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人员;

(三)燃气供应站(点)的操作人员;

(四)使用燃气的公共用户、工业用户的主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事由当立即报告燃气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公安消防等部门。

对报告燃气事故或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燃气企业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八条 燃气企业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燃气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燃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十九条 燃气企业发现燃气设施损坏以及燃气泄漏等情况,或者接到燃气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时,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

燃气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取保障措施,排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生产。

发生重特大事故,燃气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上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同时停止事故涉及范围内的供气。待事故处理结束,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及设施,并可对储存容积1立方米以下的燃气工程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燃气工程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四)、(五)、(六)、(七)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七)项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设备,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再次违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100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八)项、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规定之一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接受转让、冒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许可证的,处以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再次违反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四)、(五)项、第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规定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要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及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规定之一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或者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一)所审查同意的燃气工程项目不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许可证的;

(三)未按规定时限核发许可证,或者是不同意核发许可证、又不按规定说明理由的;

(四)接到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发现违法行为查处不当或者不予查处的;

(六)不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能的。 附则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经批准使用的新型气体燃料(用于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除外)。

(二)燃气企业,是指生产、储配、供应燃气的单位。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

(三)燃气设施,是指用于生产、储配、供应燃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储存站、储配站、灌瓶站、供应站、调压站(箱)、输配管网、管道阀门和聚水井等。

(四)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的建设工程。

(五)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灶具、公用燃气炊事器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冷暖机等);燃气储存器具(钢瓶、储罐等);燃气输送器具(胶管等);燃气计量器具、燃气调压器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怎么写

7月9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7月10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7元/立方米;发电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1元/立方米。

这背后是国家发改委天然气改革的落地。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并轨理顺后,近期北京、陕西等多地掀起新一轮的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有关部门表示,据测算,对一般市民家庭来说,此次气价调整总体影响不大。

今年以来天然气改革继续推进。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在此之下,全国多省陆续调整公布天然气最新基准门站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

目前多地已经或者酝酿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将统一按照调整额进行调整。此次上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依照联动公式计算,各档用气价格调整额度为每立方米0.35元。

燃气工作总结及工作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1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过去的一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一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力度不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想我应该努力做到:

1、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认真学习城镇燃气专业基础知识,深入研究燃气专业的课题,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合格工人。

2、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反思,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探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3、和谐班组团结们每一位。班组团结,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团结每一位同事,是我们工作的前提,我将每一位员工作为我的

兄弟姐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帮组和关心每一位并肩做战的同事。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和一些新的知识,把它们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为长天美好的安全生产蓝图添上自己自信的一笔。

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2

客服部在燃气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部门员工齐心协力,较好的完成了客户服务、用户置换通气、中压管网的巡护和维抢修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客服工作

客服部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昆仑燃气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文件的深刻内涵,在此思想的指导下,我部门本着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的原则,接线员24小时接听客服热线,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客户咨询热情解答,对待客户咨询报线电话,耐心听取及时记录并予以解决,电话解决不了的及时通知客服人员上门解决,与客户有预约,无论刮风下雨及时赶到,绝不拖延,尽力做到让用户满意,今年共接到客服电话多个,上门处理问题800余次,电话解决1200多户,客户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用户置换通气工作随着城市燃气事业不断的发展,新增燃气用户和燃气管网也在不断增加,为了能按期安全为用户,客服部在接到燃气公司下达的通气指令后,立即前往通气现场,熟悉分布、走向、阀井位置、调压箱的布局,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编制置换通气方案,安全的把气送到用户家中,今年通气小区25个,通气户数4020。

2、客户回访及安全宣传工作对通气用户进行回访及安全宣传也是客服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与客户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的重要渠道,对于回访工作,客服人员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为用户的切身利益着想,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回访过程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是用户对燃气管道的私拆、私改、私接等违章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客服人员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安全使用燃气灶具及异常情况处理常识,并耐心向其讲解不能乱拆、乱改管线的原因,从而杜绝室内因擅拆管线引起的安全隐患,今年共计回访用户4000。

二、管网巡护工作

1、天然气管网巡护

随着燃气用户的不断增加,天然气管网及用户已遍布两区的大街小巷,中压管网长度已达100多公里,用户两万多户,阀井370多个,调压箱400多台,商业用户35户因而管网及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中压管网及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在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客服部对原有的巡线方案进行了调整,客服部把运营管网分成两个片,实行专人巡查,专人承包,专人负责。巡线人员对自己巡查区内的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用户安全用气负全部责任,并要求巡线人员对各巡查区内的调压箱、阀井、阀门实行月巡查签字制,对调压箱、阀井每月清扫一次。每月都要对调压箱的出口压力、切断压力进行检测,每月对商业用户的流量计进行检查并抄用气量一次,对巡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正是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加之巡线人员的努力工作,才确保了管网安全平稳不间断的向用户供气。

2、燃气设施维护保养

本年度客服人员对所管辖区的所有调压箱整体进行了清洁处理,对调压箱的过滤器进行了吹扫清洗,对有腐蚀现象的箱体、阀门进行防腐、刷漆、除锈处理,对中压管网的阀井、阀门进行了清扫、除锈、防腐等维护保养。

3、维抢修工作

客服维抢修人员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于高度警惕状态,无论上下班,电话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保证有突发情况时随叫随到,对于维抢修工作更是不敢有一丝懈怠,巡检、查修一丝不苟,对用户的维修电话机管网设施的一场情况都能及时赶到现场维护抢修,从而实现的燃气公司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突发事故,维抢修人员都在第一时间接报,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并进行了维护抢修,这也充分体现了维抢修人员快速处理突发的快速反应能力。

4、用户安装工作

客服部接受了燃气公司部分用户户内安装及全部燃气热水器三通的工作,安装人员进行入户安装时,能够实事求是地解决各种问题,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在任务重,安装难度大,工期紧的情况下,安装人员不怕热、不怕脏、不怕苦,任劳任怨,努力工作,按期完成了安装任务。

本年度通过我部门员工的努力,使城市管网、用户用气安全无事故运行,但是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理论学习挂的还不够,实践经验缺乏,技术理念淡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每个员工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燃气公司组织的义务劳动,学习培训及其它各项活动,认真学习燃气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每次会议精神,并将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使客服部的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从而确保燃气公司的安全生产。

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3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经历,是我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年里,得益于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同事的照顾关怀,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的进步,积累了更加丰富的工作经验。以下将今年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在座的领导和同事做以下汇报,请领导和同事们多多指正。

一、思想进步情况

在科学技术不断改革创新的今天,只有与时俱进,才能适应发展需要。因此,在工作中加强学习;在工作之余抽出时间,关心时事政治,学习先进理论。通过学习,使自己的观念得以更新,业务知识不断丰富,管理水平有所提升。我始终以敬业不息为信念,把宽以待人、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做到自尊、自重、自律。时刻以公民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关心同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凡是要求遵守的规章制度,我自觉遵守;凡是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我积极参与。

二、年度主要工作成绩

气工程日常的工作,以解决现场气工程方面的问题为主。针对套压高、油套内气体含硫化氢、油套环空保护液不合格等情况,深入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使套管压力得到有效控制。对普光气田气井套管进行监测,共安排套管取样285次,实际完成套管取样247井次,实际完成取样的87%,为解决气井套管异常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避免套管腐蚀,加强环空保护液对套管的保护作用,共对10口井进行了环空保护液的加注施工,有效改善了套管异常情况,取得较为明显的治理效果。针对普光1井压力异常现象,对普光1井进行了泄压及压力恢复实验,证实技套压力来源于技套内部本身,油套压力来源于陆相层位渗漏,风险在可靠范围内。针对p102—3井筒堵塞造成不能正常生产的问题,参与对该井的注热水解堵施工和连续油管施工,使p102—3井恢复正常生产。参与对p303—3井气树壁厚检测施工,对前期确定的气树腐蚀速度较快的部位进行检测,重点监控气树各检测点腐蚀速率,是否出现坑蚀、冲击异常腐蚀、敷焊层是否出现脱落(气泡)等异常腐蚀情况,以了解气树内腔腐蚀状况。对井下压力计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井下压力计接入scada系统进行数据远程传输查看,并达到数据自动记录并保存在中控室的服务器上。对p104—1井下压力计出现两次数据异常情况进行维护,保障了井下压力计正常使用。参与申报并获批专利一项,获得普光分公司qc成果三等奖一次。

三、存在的不足

在工作中,我也还存在很多不足,首先是工作经验仍很欠缺,工作上很多时候考虑不够周全,在工作的编排和工作的轻重缓急的把握上不够到位,导致工作开展困难,延误一些重要工作的开展时机,为此还需要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认真学习和借鉴经验。二是工作中吃苦和钻研精神不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时不能够及时跟进、解决,导致工作滞后。三是综合协调能力较差,在与领导和同事沟通中不能很好的把握交流、沟通的技巧,在协调各同事配合的时候没能做好沟通,很多时候把握不住沟通的重点,导致在与其他同事配合上存在漏洞。四是工作中存在心态浮躁、失衡的现象,工作中存在偏激的情况,不能做到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工作,还需要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个人修养。五是业务水平仍显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往后还需要加强工作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四、工作目标

普光气田开发进入新的篇章。在这一年里,作为气工程技术员,切须加强井况问题分析研究及气工程难题攻关,加强新技术的引进,及时解决井况问题,为气井安全、平稳生产作出努力。普光气田作为国内首个“三高”气田,是个出成果、创新技术的好地方,自我要求今年完成科技成果和qc成果各一项。针对自身不足,还需要努力学习和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加快自身成长,力求成为普光气田一名优秀的技术员。

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4

20__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20__年燃气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燃气应急预案。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阜阳市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滤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太和县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来指导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的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在年初与平安液化气站和团结液化气公司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企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于6月13日参加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大戏院广场设咨询台,设置彩虹门,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

(四)突出重点,严格管理,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我县燃气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取多种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做好燃气市场管理工作。

1、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燃气办负责。对照燃气站点进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做好工作。根据市建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规范城镇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我局转发了有关文件,制定我局《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整治时间为半个月。为做好工作,我局成立了组织,抽调5个人,一台车,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坚持每天二次上路巡查。经过治理,基本上遏制乱倒气、乱充气的势头,共收缴导枪15把,送检过期钢瓶100多只。

3、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开展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将两个重大危险源,团结液化气公司和平安液化气站进行了登记,及时掌握情况,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将在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加强燃气市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快办理证,使燃气市场合法运营

与各业务单位积极配合,按照燃气经营企业办理证程序,尽快完善手续、发放证件,使我县燃气市场合法运营健康发展,以利于我们的管理。

(三)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在明年,我局将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工商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在规划布局、经营点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出一套新的管理模式,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四)继续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我局将做到双管齐下,一边加强管理,一边加强宣传教育,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扎实、广泛、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条幅、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及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观念,正确引导,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监督液化气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燃气公司年终工作总结5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我现在就我公司__年度至今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给大家做一个总结汇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取措施、杜绝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按照四川省燃协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实现一个目标、健全两个体系、突出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与生产相一致,“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认识,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按部门划分了安全管理责任区,层层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签定责任书,形成了一个安全管理,领导有力、组织健全的管理体系。其具体工作如下:

一、健全两个体系、实现一个目标

安全工作对于我们这种特殊行业的企业来说,责任重大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绝不可掉以轻心。虽然安全工作本身不产生经济效益,但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才谈得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会有公司的健康发展。从总经理到部门职工,我们始终都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应该把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目标置于全体员工的控制下,首先在公司内部从公司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抢险应急预案,然后实行分级管理,使其达到各尽其责的目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由于公司员工多数是各单位调动而来,相对来说专业技术知识还需要不断提高。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今年年初公司制定了培训,分期分批派出人员到外地系统地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取证,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日常维护的业务技能,增强了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我们还经常开展一些有关安全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并进行了达标考试,合格率为100%,使全体员工做到了懂安全、事事重安全。为了在出现安全事故时公司员工均能第一时间关闭相关地下控制阀门和总表阀门,除了正常值班人员外,其他员工也人手一把总表房钥匙,使其能就近及时排除安全事故,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有责,负责的管理体系。天然气的安装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通气的每个环节,我们都严格按照城市燃气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决不通气,坚持“一票否决制”,对各个环节的技术资料存档备案。为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严格实行动火制度,分管领导签字后方能实施。对天然气管网及用户的后期管理,今年公司新添燃气泄漏巡检仪和智能管线控测仪各一台,实行专人长期的巡回检查,对供气设备定期保养,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按日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存档备查。为了解决突发故的发生,抢险队、抢险车,每日24小时值班为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事故提供了可靠保证。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实现了三无目标。

二、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和“一岗双责”的落实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公司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所以形成了雷打不动的安全检查制度。

今年对全市天然气主管网再次进行了安全评估检测,对发现的15个泄漏点及时的进行了整改,使事故防患于未然。对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违章建筑压管等状况,我们严格执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并限期进行整改。为杜绝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我们特别注重对全市大、中、商业、工业用户以及居民小区的安全检查。今年公司又投入十万元对全市天然气主管网再次进行安全评估检测,对发现的泄漏点和防腐层破损点及时的进行了整改,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在公司内部,我们对各部门和各生产岗位,分季度、半年、年终实行“一岗双责”考评制度,让全体员工懂得既要对本岗位的生产工作负责,也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由于坚持了安全检查,就能够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发生,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加强技术管理,使用新型材料,更新供气设备确保安全

为了更好的对全市天然气管网进行管理,在发生事故时能用最短的时间解决、处理问题,计算机管网系统(从配气站——门站——市区管网——各调压器——各用户)真正做到了方便、快捷、准确、可靠。从过去的经验管理向高科技管理迈进了一大步。今年我公司针对我们本行业的特殊性,普遍存在供气管网设备老化,跑冒滴漏等现象。对全市的超期服役运行的供气设备,如用户的户内煤气表、调压设备等逐步进行更换,对主管网及其阀门井也逐步更换为方便、快捷、经久耐用的新型阀门,另外对我市新安装主供气管道及庭院管道全部用新型材料PE管,对老管线也将逐步更换,确保供气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为整个城市的天然气供输系统的稳定、安全提供了保障。

烟台燃气收费标准2022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燃气工作总结及工作范文合集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气工作总结及工作范文合集3篇1

 20年,是公司充满希望的一年,也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这一年来,我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各级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依靠公司全体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强化生产经营管理,打牢生存根基,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企业环境;我们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努力拓宽市场空间,积极培育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市场体系。一年来,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下面,就我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做以下简要汇报: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

 作为公司经理,我深感自身肩负的责任重大,因此我在工作和生活别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同时工作作风严谨踏实,把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深入下属各单位,熟悉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扎扎实实做好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规章,廉洁自律,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紧抓实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加强市场开发。今年,为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我们一是明确市场开发目标。针对城区新建楼群分工包片、责任到人,集中力量,签定合同,落实市场开发任务到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文艺演出和发放宣传资料,让人们充分了解使用天然气的好处,促进市场的开发。三是全员参与市场开发。挖掘每个员工的潜力,每个人都将市场开发作为一项份内任务,共同开发。

 (二)强化工程建设。一是加强对现场管理员的培训。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施工管理手册》、《业务流程》等内容,使员工明晰职责权限,懂得岗位技能要点,熟悉操作流程,了解工作内容和控制过程,能够独立制定本岗位的工作及时总结成绩和不足。二是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大了对施工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是每个程序都到位,着手培养了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了对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加强工程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实行了工程管理例会制和项目经理负责制,每周召开一次工程调度分析会,及时总结工程施工中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合理的解决各种矛盾与难点。

 20年,根据市场开发和用户实际情况,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工程建设得到了较快进展。全年外网铺设中压管线长度约公里,完成工程总投资万元,完成内部办公楼及给排水、电、道路、围墙等工程,完成投资约万元,完成新建项目餐厅、洗浴间、锅炉房等附属主体工程,完成投资约万元。

 (三)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1、及时抢修维修。运行管网抢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及时率100%,管道压力合格率100%、灶前压力合格率100%,无投诉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检查力度。我公司针对两座首站及三条气源公里管网,个凝水缸,个阀门井以及个小区调压箱庭院管网等不间断的巡视排查、定期检查供气设备,定期保养维护,随时保障良好的工作生产状态,并按时做好检查记录,每日24小时值班,为在最短时间内处理事故提高了可靠保障,特别是在“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月”“奋战六十天”重点时段加强了检查,巡视保卫力度和密度,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稳定供气。

 3、优质安全服务。针对生产措施和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量化评分,并把其作为职工月度考核的依据;规范完善维修置换等工作记录,对出现的客户投诉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先后进行了四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查找问题排除隐患。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共有余人次派往调压器厂进行培训调压器的一般原理和知识,组织业务学习,提高了维修操作技能。

 4、狠抓质量工程。一是狠抓质量指标。安全无事故率100%,运行调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合格率100%,维修及时率100%,经营无气损率100%(我们对公司经营的三条管道气源,每天进行输出气量上下游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了经营中气损的发生,从经营以来没有因气损造成经营损失)。

 (四)狠抓安全指标。全年安全运行、车辆交通无事故。三是抓好质量安全管理。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明确责任,组织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对公司的安全问题全面指导监督公司制定周安全生产例会,随时处理解决安全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今年迎“国庆”期间,要求公司每位职工从思想上都要以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重视,在此期间未出现任何不安定的因素和安全事故。其次是普及了用户的天然气安全知识。加大对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及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先后共发放《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余份,避免了人为的安全事故。再次是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并进行了考核。月份中旬,分别对三种气源举行了抢险预案演习,增加了员工的实战经验和在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了全体职工政治思想及普法教育,提高了认识,全年没有一起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规范公司内部建设。一是健全规章制度。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宣传工作。搞好对内对外宣传,利用宣传栏张贴公司的重要文件,各种管理制度,好人好事等,积极向集团投稿,发表各类稿件及时报道了公司内部发生的好人好事、市场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内容。公司综合办、发展部、生产营部共同组织策划了“走进小区”发放宣传材料余份,扩大公司的社会知名度。三是提高服务质量。今年在不断完善服务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的服务培训,组织开展服务工作大讨论,提高了服务质量,为用户维修、灶具近千次,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和认可,树立了公司的服务品牌。

 三、存在的不足

 20年,我带领公司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全年管道天然气共发展民用户户,工福户户,销售液化气吨,销售天然气万立方米,销售焦炉煤气万立方米。总经营收入万元,全年实现主营利润万元,工程利润万元,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这不足和差距:一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经营的需要在市场开发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工商户的开发,还需要继续做好深入的调研开发工作。二是公司内部管理中还存在着劳动纪律松懈,执行规章制度不严等。三是各专业岗位的职工技能普遍存在能力偏低,需进一步提升岗位技能的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燃气工作总结及工作范文合集3篇2

 时光飞逝,不经意间我们的脚步已经迈到了临近某年的岁末。随着环境的变化,我工作、思想、生活上的转变也十分明显,所以感触亦多。某年有快乐也有艰苦,有目标也有迷茫,有充实,有成长。我很庆幸,在我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时,在我遇到困难时,有公司领导的理解体谅,有亲切的同事们帮助与照顾,让我在某年从容走过,也让我有信心积极面对到来的20xx年。

 某年我严格遵守了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尽职尽责的完成好了自己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了自己应尽的工作责任。现就今年我在公司的工作情况做一个总结,为公司领导交上一份答卷,请公司领导审阅。

 一、某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七月份来到公司后参加……的阀门开挖、接续、回填等工作,学习使用电熔焊机、热熔焊机及阀门焊接施工。

 (二)七月中旬至八月中旬对xx路中压管网铺设组织现场施工1180米,铺设警示带。

 (三)八月份对xx路及其xx路穿越组织现场施工1114米,进行资料整理记录。

 (四)对xx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户内主力管道进行设计并组织施工;对6号楼、2号楼、3号楼安装指导挂表共计131户。

 (五)今年上半年我们工业、公服用户开发了xx公司食堂、xx豆浆等2处,对这两个公服用户进行现场勘查、设计施工图纸,并进行现场施工安装指导。

 (六)对xx饭店附近小区壁挂炉暖的7户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并组织施工挂表。

 (七)对工业园区管网铺设工程进行前期调研,现场勘查、设计施工图纸4812米,目前已铺设完成2812米。并对xx工业园区内的四道穿越组织施工并记录资料796米。

 (八)进入某月中旬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某年全年工程验收工作,截止到x月x日,实地验收测量穿越工程5203米;挖沟工程4314米;工程公司焊管工程8347米。

 (九)处理完成其他工作以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鉴于我以前工作的方式和内容都与现在的燃气工作有很大出入,很多东西都是来公司后从新学习,并且一人身兼技术员和资料员两个岗位,所以一开始不能跟上公司要求。但是公司领导给了我足够的适应时间,并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让我能一步步的熟悉起来直至能完成公司交给我的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我体会到仍有许多的不足之处需要提高:

 1、作为技术人员,我需要加快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等业务能力,同时抓住机会多去现场将理论规范同实际情况联系起来以便有更好、更深刻的理解;

 2、在设计图纸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错误,设计图纸仍然不能在较紧张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3、作为技术员兼资料员平时身兼两个岗位,工作繁琐杂多,不能深入施工现场拿到一手资料,对工程施工资料记录有纰漏。

 三、下一步的打算及要求

 1、增强责任心

 发扬技术人员吃苦耐劳精神,提高自身责任心。在工作之余加强学习,正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保证能够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技术工作没有止境,技术领域内我仍然是一名年轻的技术员,经验不足,所以对待工作丝毫不敢怠慢。

 2、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1)、工作方法:把工作中的得失和每次出现的问题记下来以便吸取经验教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查阅相关资料并与他人沟通,耐心的听取他人提出的建议。

 (2)、工作方式:在进行每一项工作任务前,先摆正自己态度,树立工作目标,然后再投入到工作中去,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提醒自己不能犯错。

 3、不断创新,积极进取

 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积极听取合理化建议,多请教行业前辈,大胆进行技术革新,抛弃旧观念,不断创新。

 20xx年是公司展关键的一年。某年的工作实践给我带来了很多提高同时也伴随着许多教训,在20xx年我要竭尽全力,迅速执行,及时完成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同各部门同事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实现公司美好未来。

燃气工作总结及工作范文合集3篇3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回想一下自己这一年的工作,其实快乐的事还是蛮多的,学到的东西也蛮多的。我对自己过去的一年当中的工作基本上还算是满意吧,

 当然,也有很多地方还是需要有待提高的,这是不可缺的。

 在这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我是担当的是前台工作,这几个月才插队到网络部,在淘宝网上当客服,我到在网络部担当客服工作已有好几个月了,在这几个月里,我对客服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在没有当客服工作之前,总认为客服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坐在前台接接电话,解决一下售后问题就行了。但通过这几个多月的学习和有关客服之类的培训后,我深刻体会到客服的工作是一个人与人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工作,以及同事对我的帮助使我不论在技术上还是工作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在这感谢帮助过我的同事。

 作为客服人员,我深刻体会到理论学习不仅是任务,而且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境界。我坚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强化思维能力,注重用理论联系实际,用实践来锻炼自己。

 作为客服人员,我始终坚持把每一件事做好就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作为普通人,在大量的.时间里基本上都在做一些小事,怕就怕连小事都做不好,也做不到位。大部分一些人很不屑做小事和细节,只会盲目的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孰不知可以把自己所在地岗位上的每一件事做成功,做到位了就已经很不简单了。工作中无小事,每一件事都值得我们去做,即使是最最普通的,我们也不应该敷衍应付。相反,应该付出我们的热情和努力,多关注怎么样把工作做好,自己是不是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去做了。

 作为客服人员,在工作中不要把自己放在客户的对立面。不要和客户之间发生争吵之类的问题,凡事都要从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站在客户的对立面来解决问题,否则问题是永远都不能解决的。其实,客户对我们的态度,就是自生言行的一面镜子,我们不能总挑剔镜子的不好,而是要反省镜子里的那个人哪里做的不够好,哪里是需要改进的,每次我们遇到很难缠的客户时,就会想,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毕竟网上形形的人都有,有好说话的,也有不好说话的,遇到不好说话的,就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耐心的解答,有技巧的应对。但,每次我们为客户解决了问题时,我们心里就会有很大的成就感。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客户当然是希望能够及时解决问题的,如果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我们应该给客户一个期限承诺,而且在这个期限中出现什么问题,应及时向客户联系和沟通,做到让客户满意为止。例如下面这段对话:

 “您好,专柜正品佐丹奴giordano146—01圆形黑盘多功能男士手表,这款表还有优惠吗?”

 “您好,我们现在做活动,单比订单满450元减90元哟,而且还送您20元的优惠卷哟,现在买很划算哦。”

 “你们店铺的优惠卷怎么使用,还有就是你们首页写着全场六折,这六折体现在哪里?运费的话是你们包的吗?”

 “这20元的优惠卷就是您下次购买我们家的表的时候可以给您减掉的,我们首页写的全场六折是我们店的手表以从市场价打完折之后标上去的,就是您看到的450元,如果您的订单符合满450元减90元的要求的话,还可以给您减掉90元,也就是说您出360元就可以买到这款表,运费也是我们这边承担的。”

 “好的,那发到山东滨州几天能到?”

 “我们发到快递公司是ems或者顺丰快递,一般3—4天可以到的。”

 “好的,那我拍下了。”

 我们常常会遇到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客户,然而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细心的回复,要给客户一种信任感,不要让客户觉得你是在敷衍他,就算你当时很不开心也绝对不能表现出你对顾客很不耐烦,就算最后交易不成功,我们要相信好的服务是可以换取更多的客户的,何乐而不为呢?

 在工作中,必须按照“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对顾客提出的咨询,做到详细的解答;对顾客反映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就积极、稳妥的给予解决,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如实反映,争取在最短的时间给顾客回复;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和解决与否,做到登记详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错忘遗漏的事情发生。

 以上这些都是我在工作中体会到的,可能只是接触到了客服工作的皮毛吧。在客服这一行里还有更多的东西需要我去摸索和学习,希望能在以后的工作中能为顾客服务得更好!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解读

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气。燃气用户缴清所欠燃气费用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气。天然气是没有关于接口费的相关规定的。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使用易燃气体作燃料的厨房,必须定期检查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杜绝因设施带故障运行造成安全隐患。检查泄露时,一般用肥皂水的方法,严禁用明火试漏。发现易燃气体泄露,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用明火和开、关电器设备。天然气费用怎么收的问题,一般都会选择阶梯计算价格的方式进行,各地不同,大致会分成几个阶梯来进行收费;

1.第一阶梯用户,年用气量在0~300(含)立方米左右的,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2-3元左右;

2.是第二阶梯用户,年用气量在300~500立方米左右的,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4元左右;

3.就是第三阶梯用户,年用气量在500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5元以上。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燃气用户应当按照供用气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燃气费,不得拖欠或者拒交。燃气用户逾期不缴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合同约定追缴燃气费;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户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燃气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这部条例规范了燃气的使用,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全文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条例》中所称的燃气主管和执行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建设主管部门,我市主管部门是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行部门是湘潭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鼓励节能环保

 《条例》中所称的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暖器、空调器等器具。《条例》提出,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燃气经营者不得擅自停气

 《条例》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应当及时取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规范燃气使用

 为了保障燃气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条例对燃气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是对燃气用户的用气行为予以规范。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单位用户还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同时,还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禁止性行为作出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用户的权利。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查询和投诉。

 三是确立燃气燃烧器具的标识制度和安装、维修制度。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燃气燃烧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应当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安装、维修人员。

 保护燃气设施

 为了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条例对燃气设施的保护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取安全保护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同时,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

 三是确立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并明确对改动方案的要求。

 确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减少损失,条例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确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了有关制度和措施。

 二是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是明确对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是明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启动预案,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还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完善规划和应急保障制度

 燃气发展规划是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前提,燃气应急保障措施是燃气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条例对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同时,还明确了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

 二是加强对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批时,应当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三是完善燃气应急保障制度。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应当及时取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燃气提价应征求用户意见

 针对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条例对燃气经营与服务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提出燃气提价要征求用户意见。

 一是确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明确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等服务义务,并不得有拒绝供气、擅自停气等行为。

 三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有关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暂停供气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取相应的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四是完善燃气定价机制。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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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 总结 是对一年工作的总结和归纳,要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哪些地方需要强化,这样才能将工作做好,让公司想着好的方向发展!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燃气半年 工作总结 报告 范文 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吧

燃气半年 总结报告 1

200__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 法》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200__年燃气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燃气应急预案。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阜阳市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滤布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太和县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来指导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的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在年初与平安液化气站和团结液化气公司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 责任书 ,要求企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压滤机滤布 (三)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于6月13日参加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大戏院广场设咨询台,设置彩虹门,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

(四)突出重点,严格管理,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我县燃气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取多种 措施 ,规范经营行为,做好燃气市场管理工作。

1、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燃气办负责。对照燃气站点进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做好工作。根据市建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规范城镇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我局转发了有关文件,制定我局《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整治时间为半个月。为做好工作, 我局成立了组织,抽调5个人,一台车,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坚持每天二次上路巡查。经过治理,基本上遏制乱倒气、乱充气的势头,共收缴导枪15把,送检过期钢瓶100多只。

3、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开展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将两个重大危险源,团结液化气公司和平安液化气站进行了登记,及时掌握情况,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将在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加强燃气市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快,使燃气市场合法运营

与各业务单位积极配合,按照燃气经营企业程序,尽快完善手续、发放证件,使我县燃气市场合法运营健康发展,以利于我们的管理。

(三)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在明年,我局将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工商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在规划布局、经营点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出一套新的管理模式,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四)继续加强宣传 正面引导

我局将做到双管齐下,一边加强管理,一边加强宣传 教育 ,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扎实、广泛、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条幅、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及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观念,正确引导,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监督液化气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2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过去的半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半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 经验 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力度不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我想我应该努力做到:

1、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认真学习城镇燃气专业基础知识,深入研究燃气专业的课题,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合格工人。

2、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 反思 ,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探究,不断探索新 方法 ,新途径,努力把工作做到。

3、和谐班组团结们每一位。班组团结,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团结每一位同事,是我们工作的前提,我将每一位员工作为我的

兄弟姐妹,尽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帮组和关心每一位并肩做战的同事。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和一些新的知识,把它们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为长天美好的安全生产蓝图添上自己自信的一笔。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3

公司在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快速、优质、高效完成了项目立项、气站选址、建站敷管等工程事项,并于去年9月成功投产点火,让市民用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气,完成了多年来恢复使用管道气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用管道气的希望,办了一件顺民心、得民意的大好事,也为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通过一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网180余公里,签约用户30000余户,通气用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气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燃气行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确保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从创建伊始并始终如一地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借此次抢修应急演练的机会,我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短汇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立起来的制度能有效实施并执行到位,不致于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字中,或躺在柜子里,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臵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3名。设臵专职巡线员、专职抢修员和兼职宣传员。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员工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国家燃气安全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教育 及培训制度”、“安全考核制度”、“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三、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胜于消”的安全理念,在工作中“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保证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及节日、气候变化、季节交替等特点每年进行6次以上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气站、管线、燃气设施、施工现场、燃气用户进行严格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月度安全例行检查,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突击检查。每年组织进行1-2次用户户内安全检查,对燃气用户调压装臵、表具、灶具、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确保居民的用气安全。各类检查使用专用检查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无法整改的上报安委会备案并加强巡视。

四、加大人力、物力、设备的投入

遵照建设部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精神,根据市建设局的要求,我司加大安全管理的各项投入。公司成立安全运营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安全运营部下设巡线班、抢修班、运行班、专职安全员共13人,负责气站的运营、管线的巡查、燃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及隐患的发现整改、燃气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

为了处理各类应急事故,公司购臵了专用抢修车辆,电焊机、PE管焊机、防爆电机、防爆工具、各种警戒设备等抢险、抢修工机具;按国家公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了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能满足处理各种燃气突发事故的需要。

五、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

为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部门不少于一次。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安全教育及培训,公司还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对各个相关岗位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每年5-6次外派学习,分别参加市和总公司的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 安全知识 学习和培训;组织对其他公司安全管理经验的学习。每年3-4次请相关专用安全管理人员和厂家技术人员上门授课。

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所有新 入职 、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上岗。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日常维护的业务技能,增强了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

公司用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用气常识,做到家喻户晓。通气前公司与用户签定《安全用气责任书》明确供用双方的责、权、义。每户发一册图文并茂的《天然气使用手册》,告知用户燃险电话,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节期间在电视台播放提醒用户安全用气的温馨提示,使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警钟长鸣全生产月”活动中,公司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张贴各种宣传画,张贴宣传 标语 ,制作宣传板报,上街发放安。针对冬季燃气用户易发安全事故,公司每年对用户进行1-2次入户安全检查,发放安全宣传单,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在每年“全国安全用气、安全知识宣传单共万余份。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用户。

七、建立、完善抢修应急预案

城市燃气做好充分的思想、设备、工具准备,及时取果断处理措施,高效、有序、妥善地处臵燃气突发事故,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应急抢修预管网遍布大街小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燃气设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故障或事故。为了保证员工随时案,并每年根据预案进行1-2次预案预演。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好有关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坚持安全工作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坚持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工作本身就会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也能为我公司的发展壮大,为市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4

一、 安全工作回顾

稽查大队的安全工作在上一任领导班子及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深入开展“安全工程”、强化安全管理为目标,针对稽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队积极调整内部管理,与各科队签订《关栓、摘表安全责任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巡检投牌、清理占压、值班待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总公司安全稳定供气提供了保障,并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指标,为大队进一步开展安全越冬工作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二、____年—____年安全越冬工作安排 根据总公司安全越冬工作目标,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大队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越冬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任务,并结合安全越冬期间对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经大队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强责任制落实,严格工作程序 刚才,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订了安全越冬责任状。今年总公司安全越冬方案和实施办法都突出强调了责任制的落实,今年的安全工作大队也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并且大队将不断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我们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首先要做到,大队将把中层干部在安全越冬期间的工作表现列入干部考察范围,作为今后干部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稽查”制度,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燃气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准则。为此,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稽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其次,针对食堂、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加强调度室的管理与值班值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制定值班值宿制度,从提高稽查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入手,通过安全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及职业道德水平,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 第四,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并有的进行事故处理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越冬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取有效措施,加强稽查管理 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首先,大队将继续加强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燃气设施的投牌抽查工作,增强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第二,加大清理占压工作力度,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第三,加强同各供气管理部门沟通与协作配合,做好对加装防盗封用户的抽查工作,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疑难问题,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在开展安全越冬期间,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为确保安全越冬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教育基础。

(五)安全越冬工作与中层干部考核相结合 ,为干部聘用提供依据 为了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不断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大队领导班子将取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形式,按德才兼备标准、群众公认程度、工作实绩选人用人,通过考核评出政治可靠、求真务实、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中层干部,为下一步的干部聘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六)加强领导、分兵把口,确保安全越冬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安全越冬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起来,领导班子取分兵把口的工作方式,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岗位轮换,通过岗位轮换,使稽查员不断地超越自我,增强沟通,提高业务及执法水平,为竞争上岗的推进做好铺垫。 (七)加强纪律建设,塑造大队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打赢安全越冬这一仗,就必须有铁的纪律做保障,特别是中层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 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带动大队职工,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的安全越冬工作。 要注意树立大队的良好形象,鉴于现有工作环境的制约,大队职工要注意扰民矛盾的发生,注重保持办公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为大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铺垫。 同志们,安全越冬工作序幕已经拉开,能否打赢、打胜安全越冬这一仗,关键在于在座各位干部职工的努力和拚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确保越冬期间安全稳定供气保驾护航。

燃气半年总结报告5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过去的半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半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力度不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我想我应该努力做到:

1 、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认真学习城镇燃气专业基础知识,深入研究燃气专业的课题,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合格工人。

2 、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反思,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探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3 、和谐班组团结们每一位。班组团结,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团结每一位同事,是我们工作的前提,我将每一位员工作为我的

兄弟姐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帮组和关心每一位并肩做战的同事。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和一些新的知识,把它们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为长天美好的安全生产蓝图添上自己自信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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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工程建设、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与燃气燃烧器具管理、燃气设施保护、液化石油气气瓶管理,以及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确定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燃气管理内设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引进燃气专业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住建、质监、安监、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燃气主管部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的费用,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六条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燃气发展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七条编制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城乡统筹原则,将燃气输送管网设施向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

第八条城市道路进行规划建设时,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应与城市道路实行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第九条新建燃气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同时设计、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第十条燃气工程经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燃气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且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二条在城镇燃气输送管网覆盖的区域内,不得建设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单点供气站。

第三章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三条燃气经营者依法取得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为管道燃气经营者划定经营区域,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者从事充装业务的,需要办理气瓶充装许可。

燃气经营者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除外)。

第十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负责涂覆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钢印。

鼓励燃气经营者积极用智能阀气瓶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做出妥善安排,并在九十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不得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九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供应站)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经营的燃气;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

(三)在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中掺混其他物质;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设置咨询服务电话,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解答用户咨询,并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技术指导。

第二十二条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当符合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并向燃气用户出具票据。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保障供应预案,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保障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举报或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或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四章燃气使用与燃气燃烧器具管理

第二十五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具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和具有检验合格标志的气瓶。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和气瓶等。

单位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操作维护人员,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接受燃气经营者安全技术指导。

第二十六条燃气用户变更户名、扩大用气范围,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为燃气用户安装合格的燃气计量装置,并粘贴检测合格标识;对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及时更换。

因用气量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性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计量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接地引线,或者擅自包裹、遮挡燃气管道;

(二)从事危及室内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燃气用户指定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单位和燃气燃烧器具品牌。

第五章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有关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供气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者或者规划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协商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燃气设施。

燃气用户需要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燃气设施的,须经燃气经营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由燃气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因其他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燃气设施,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燃气设施、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安全性评价,做好日常巡查、检查、检测、维护和维修。

燃气设施腐蚀损坏严重、遭遇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较大事故的,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取维护、维修、更新和报废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液化石油气气瓶置换、检验与报废

第三十五条鼓励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户,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将自有气瓶作价转让给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经营者。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名录。

第三十六条气瓶转让价格由液化石油气经营者结合气瓶出厂年份、气瓶检验结果、报废年限等综合因素与自有气瓶用户协商确定。

气瓶产权转移后,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液化石油气经营者的送气服务人员,统一送气到户。

第三十七条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应当对回购的气瓶进行分类处理。

对超期未检但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气瓶,应当经依法核准的气瓶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已达到报废条件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当报废处理。

第三十八条县(市、区)人民财政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者两年产权置换期内回购报废气瓶的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补助办法和标准,由燃气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质监部门共同制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实施。

第三十九条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报废与处理,由质监部门指定的单位实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第七章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四十条燃气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实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开展燃气应急演练费用,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抢险抢修车辆、通讯设备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四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用户户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安检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对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对非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在入户检查时,发现燃气用户因装修、包裹、遮挡、私自改动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计量装置等行为,违反安全用气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协助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燃气用户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暂停对燃气用户供气;安全隐患消除并经燃气经营企业验收合格后,应当恢复对燃气用户供气。

燃气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燃气经营者入户进行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暂停对燃气用户供气;经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应当恢复对燃气用户供气。

第四十四条汽车加气站充装车用气瓶须取自动充装控制系统。

汽车加气站应当在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对车用气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未办理登记、超期未检、无检验标志、破损、泄漏等情形的,应当告知车辆驾驶人员并不得充装。

燃气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正确使用车用气瓶和燃气专用装置,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四十五条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气瓶充装、送气车辆和送气服务人员等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燃气主管部门可以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相关燃气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燃气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务费用,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七条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取措施予以消除。

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等相关部门、单位报告。

第四十九条鼓励和引导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投保燃气安全责任险。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二)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三)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暖器、燃气空调器等器具。

第五十四条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渡区,按照规定职责履行燃气管理职能。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市《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1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