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个人意向书5篇

2.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

3.为什么俄罗斯和格鲁吉亚会发生战争

4.俄罗斯天然气公司的经营情况

5.俄乌天然气争端的发展过程

6.2000亿美元目标有望提前达成价值1000亿美元的问题

7.中俄开展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欧盟天然气价格上限协议达成条件有哪些_欧盟天然气价格上限协议达成条件

这一次,德国和卡塔尔签订了天然气大单的消息,在网上曝光之后,还是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但是却被波兰痛骂自私。之所以会这样呢,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签订的日期是从2026年开始的。合同有效期为15年,但是在这个期间随时都可能撤销。卡塔尔是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之一,他们这个国家的天然气可以说是非常的丰厚,经常会给各个国家输送天然气,所以这个国家的经济条件是非常的发达,另外这个国家的石油也是相当的多,最近一段时间的世界杯是在卡塔尔举行的,还是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而且这一次的世界杯场地装修的也是相当的豪华。

就连我们中国的天然气也是需要卡塔尔来输送的,曾经,中国就和卡塔尔签署了为期27年的液化天然气长期协议,卡塔尔每一年都要向中国新增出口40多万液化天然气,而且在此之后的份额可能还会继续增加,毕竟现在的天然气已经离不开我们大家的正常生活了。天然气的作用可以说是非常的多,它是一种优质的能源,它的发电率可以说是非常的高,比如说我们现在家中所使用的燃气灶,还有热水器等等,一些电器都是需要通过天然气来使用的。

所以天然气对我们来说还是非常的重要,但是天然气的价格是很容易波动的,签署长期协议之后,我觉得就能够获得一个价格的保障吧,并且也没有任何风险。卡塔尔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出口国之一,当地的能源还是非常的多,但是他们的工业基础还是非常的薄弱,但是中国的工业能力还是非常的发达,所以两国的经济结构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而且也有着坚实的基础

有关个人意向书5篇

虽然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既必要又具备可行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会合作,即便是最终双方在战略层面选择了合作,但是具体的合作过程中能否就合作方式达成一致?这一切都取决于双方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条件下博弈的结果。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的重要项目———中俄原油石油管道项目长达15年之久的艰苦谈判恰如其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博弈可以分为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和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当参与者的行为相互作用时,是否允许参与者之间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契约。非合作博弈研究的是利益冲突环境中相互独立和理性的个体行为以及这些行为间的交互影响。由于独立性要求,非合作博弈中的每个个体只对自己负责,追求个体决策最优,相互没有也不能缔结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同盟,其结果可能是有效率的,也可能是无效率的。与之相反,合作博弈允许个体间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强调团体理性,其结果往往比追求个体理性更有效率。考虑到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双方很难缔结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来提升双方的收益,因此,下面我们将重点运用非合作博弈理论来分析中俄双方在石油天然气合作方面的战略选择及中俄原油管道项目路线的选择。

一、中俄双方在石油天然气合作方面的战略选择分析

(一)基本博弈模型

考虑一个由中国和俄罗斯两方参与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博弈的基本式为

Gb={I,S,θ,q,π}

(1)局中人:中国和俄罗斯,定义为I={1,2},其中,i=1表示中国,i=2表示俄罗斯。中国和俄罗斯都是理性和自利的。在石油天然气合作中,俄罗斯拥有油气,在讨价还价中处于占优地位,中国相对处于劣势。

(2)策略集合:无论是中国还是俄罗斯,可选择的策略都只有两种:合作或不合作。定义行动Si∈{合作C,不合作N},i=1,2。策略空间为Sij,i,j=1,2。策略S11=合作,S12=不合作,S21=合作,S22=不合作。第一个下标表示第几个参与者,第二个下标表示第几个策略。例如S11=合作表示中国的第一个策略为合作。

(3)类型空间:定义类型θj∈{友善,非友善},j=1,2。如果参与者的类型是友善,那么他将取合作的行动策略,如果参与者的类型是非友善,那么他将取不合作的行动策略。类型空间为θij,i,j=1,2。类型θ11=友善,θ12=非友善,θ21=友善,θ22=非友善。第一个下标表示第几个参与者,第二个下标表示第几种类型。例如θ11=友善表示中国的第一种类型为友善。

(4)局中人的信念:P(θ11)=q1,P(θ12)=1-q1,P(θ21)=q2,P(θ22)=1-q2。联合概率分布为P(θ1,θ2),其中P(θ11,θ21)=q1q2,P(θ12,θ22)=(1-q1)(1-q2),P(θ21|θ11)=P(θ21)=q2,其他类推。q1,q2∈[0,1]。

(5)收益函数:定义完全信息下的收益函数为πi(S1j,S2j),j=1,2表示第几个策略。

设完全信息下中国的收益函数π1(S1j,S2j)(j=1,2)为:

π1(S11,,S21)=(合作,合作)=a1

π1(S11,,S22)=(合作,不合作)=b1

π1(S12,,S21)=(不合作,合作)=c1

π1(S12,,S22)=(不合作,不合作)=d1=0

为便于分析,设俄罗斯的收益函数π2(S1j,S2j)(j=1,2)为:

π2(S11,,S21)=(合作,合作)=a2

π2(S11,,S22)=(合作,不合作)=b2

π2(S12,,S21)=(不合作,合作)=c2

π2(S12,,S22)=(不合作,不合作)=d2=0

由于中俄在石油天然气供需方面存在巨大的互补性,所以在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情况下,双方的收益均是正值,但由于俄罗斯在合作的博弈中拥有的优势,而中国又处于对油气急切追逐的状态,从而俄罗斯拥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其从合作中获取的收益要高于中国,即有π2(S11,,S21)=a2>π1(S11,,S21)=a1>0。如果双方都选择不合作策略,则收益相同,即有π1(S12,,S22)=d1=π2(S12,,S22)=d2=0。如果中国选择合作策略,而俄罗斯选择不合作策略,则选择合作策略的中国由于投入了合作的成本,却失去,被迫转向中东、非洲等地区寻,故其收益值为负。选择不合作的俄罗斯却可以选择同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合作,故其收益值仍然为正,即有π1(S11,,S22)=(合作,不合作)=b1<0,π2(S11,,S22)=(合作,不合作)=b2>0。如果俄罗斯选择合作策略,而中国选择不合作策略,中国收益值为0。选择合作策略的俄罗斯因为它投入了合作的成本,同时还可能丧失同别的国家合作的最佳机会,所以其收益值也为负,即有π1(S12,,S21)=(不合作,合作)=c1=0,π2(S12,,S21)=(不合作,合作)=c2<0。

根据上述定义,完全信息下各种策略下中国与俄罗斯的支付就可以写成表10-1的形式。

表10-1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在信息不完备条件下,参与者1中国的期望收益函数:

(1)当参与者1(中国)的类型为友善(θ11)时,参与者1(中国)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2)当参与者1(中国)的类型为非友善(θ12)时,参与者1(中国)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由上述期望收益,不难得出下述结论:

1)如果θ2=1,即在参与方2属于友善类型,完全取合作策略情况下,参与方1的收益会因自身的策略不同而不同。若参与方1也取合作策略,则收益为a1;若参与方1取不合作策略,则收益就变为0。由设a1>0可知,参与方1的最佳反应策略是选择合作策略。

2)如果0<θ2<1,则参与方1的收益会随着参与方2的策略变化而变化。若参与方2类型为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即参与方2选择合作性策略可能性越大。只要能保2a1+(1-q2)b1>0,参与方1的最佳应对就是选择合作策略;反之,若参与方2类型为不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即参与方2选择不合作策略可能性越大,当q2a1+(1-q2)b1<0时,参与方1的最佳应对就是选择不合作策略。

3)如果θ2=0,即在参与方2属于非友善型,完全取不合作策略情况下,若参与方1取合作性策,则收益为b1;若参与方1取不合作策略,与参与方2针锋相对,则收益为0。由设b1<0可知,参与方1的最优反应应当是针锋相对,取不合作策略。

在信息不完备条件下,参与者2俄罗斯的期望收益函数:

(1)当参与者2(俄罗斯)的类型为友善(θ21)时,参与者2(俄罗斯)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2)当参与者2(俄罗斯)的类型为非友善(θ22)时,参与者2(俄罗斯)的期望收益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同上面的分析相似,由上述期望收益,可以得出下述结论:

1)如果θ1=1,即在参与方1属于友善类型,完全取合作策略情况下,参与方2的收益会因自身的策略不同而不同。若参与方2也取合作策略,则收益为a2;若参与方2取不合作策略,则收益就变为b2。参与方2的最佳反应策略将视a2与b2的值决定是选择合作策略还是不合作策略。若a2>b2,选择合作是最优应对策略,反之,则不合作策略成为参与方2的最佳应对策略。

2)如果0<θ1<1,则参与方2的收益会随着参与方1的策略变化而变化。若参与方1的类型是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则参与方1选择合作性策略可能性越大。当q1a2+(1-q1)c2>q1b2时,参与方2的最佳应对是选择合作策略;反之,若参与方1的类型是不友善的可能性越大,即参与方1选择不合作策略可能性越大,当q1a2+(1-q1)c2<q1b2时,参与方2的最佳应对是选择不合作策略。

3)如果θ1=0,即在参与方1属于非友善型,完全取不合作策略情况下,若参与方2取合作性策略,则收益为c2;若参与方2取不合作策略,与参与方1针锋相对,则收益为0。由设c2<0可知,参与方2的最优反应应当是针锋相对,取不合作策略。

(二)中俄双方的具体行动策略分析

(1)中国与俄罗斯的类型分析。根据上述博弈模型,无论是对中国而言,还是对俄罗斯而言,其行动策略的选择都依赖于对另一局中人类型的信念。因此,在分析局中人的行动策略之前,我们先来讨论两个局中人的类型。对中国而言,基于国内经济发展对石油的巨额需求及石油安全的考虑,急于开辟新的石油供应渠道,以期实现石油进口的多元化,提高石油安全系数。因此,同俄罗斯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是中国的迫切需要。此外,如能与俄罗斯开展石油天然气合作还可以进一步夯实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改善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由此可见,俄方可以明确地判定中方属于友善类型的局中人,即俄方对中国是友善型的局中人的信念基本可以调整为1。但中国对俄罗斯类型的判断要复杂一些。尽管与中国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同样对俄罗斯具有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战略利益,但由于其拥有油气的优势,在选择合作伙伴方面居于主导地位,在美、日等外部因素的干扰下,为了最大化自身的利益,俄方在是否选择中国作为合作伙伴方面具有摇摆的动机和可能。因此,一个较为合理的定是:中国对俄罗斯的类型的信念调整为[0.5,1]之间。

(2)俄罗斯的行动策略选择。在将中国的类型的信念调整至1之后,俄罗斯在决策时面临的问题就简化为比较合作策略所获取的收益a2和不合作策略所获取的收益b2的大小。若a2>b2,则选择合作策略,反之,则选择不合作策略。因而,其行动具有不确定性。

(3)中国的行动策略选择。将对俄罗斯属于友善类型的信念调整至[0.5,1]之间后,中国面临的选择就是如何在保2a1+(1-q2)b1>0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为争取俄方合作而进行的投入。即中国唯一理性的策略就是促成双方在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作为促成俄方合作的策略之一,中方应积极主动地走出去,坚持石油进口的多元化战略,尤其应加强同中国陆路相通的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国家以及南亚缅甸、东南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合作,降低俄罗斯在石油谈判中的优越感;策略之二是要利用好俄罗斯同美、日之间的矛盾,降低俄方对与美、日合作的期望值;策略之三是加强同俄罗斯各阶层的接触和交流,消除俄方对中国崛起的担忧,进一步提升两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方只有通过上述举措的组合使用,才能更有力地促使俄方重新评估其在合作与不合作策略间的得益,坚定地实行同中国合作的策略。

总之,中俄双方在石油天然气合作上的博弈,俄罗斯居于主导地位,在国内政治因素或国际事态因素的影响下,其在博弈中的得益可能会出现变化,从而在决定取合作战略还是不合作战略之间会出现摇摆,进而表现出一定的行动机会主义。但是,由于中俄间在现有国际政治格局中存在着共同的巨大战略利益,因此,结合政治层面的考量,俄罗斯最终必然会选择合作战略。但是,中方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受国际政治、国内政治以及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其进程将是缓慢而复杂的,不会一帆风顺地向深层次发展。

二、中俄原油管道项目的路线变更分析

中俄原油管道项目在经历了15年旷日持久的谈判之后,终于在2009年4月21日随着《中俄石油领域合作间协议》的正式签订而尘埃落定,历经波折的中俄原油管道也在2009年5月进入了实质性的工程施工阶段。在这期间,中俄原油管道的走向也从最初的“安大线”变更为现在的“泰纳线—中国支线”。对于管道线路走向的变更引发了大量的讨论,观点各异。但就其实质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简化为俄罗斯在取与中国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战略的前提下的一个利益最大化的决策问题。

(一)中俄原油管道路线变更的简要回顾

中俄原油管道项目最初在1994年11月由俄方首先提议,在双方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石油股份公司会谈备忘录》后,便开始了项目前期工作。1996年4月,俄罗斯联邦代表团访华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议》,正式确认中俄原油管道项目。1999年2月,中石油与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签署了《关于开展中俄原油管道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协议》,双方根据此协议于1999年12月完成了预可行性研究。2001年7月17日,访俄期间,中俄双方经过谈判就原油管道走向、俄罗斯向中国供油数量、原油购销承诺方式和原油价格公式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和卡西亚诺夫总理会谈后,双方签署了《关于开展铺设俄罗斯至中国原油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原则协议》。协议规定该管道自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安加尔斯克经中国满洲里入境,终点为大庆,自2005年开始,每年输油量为2000万吨,到2010年达到每年输油量3000万吨,连续稳定供油25年。2001年8月,中国批准了中方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1年9月8日,在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时,双方签署了《中俄关于共同开展铺设中俄原油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总协议》。双方2003年7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并开工建设,2005年建成投产。双方已于2002年7月底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投资论证的报告,并分别报各自进行评估和审批。2003年5月28日,中石油和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签署了《关于“中俄原油管道原油长期购销合同”基本原则和共识的总协议》。就在中俄有关单位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俄石油管道前期准备工作的时候,由于日本方面的强力介入,中俄石油管道线路出现变化。2003年2月7日,在由俄罗斯能源部长优素福夫召开的会议上,与会的俄罗斯各方代表拿出一个折中方案:将“安大线”和“远东方案”两条线合并为一条线,在年运输量5000万吨的安加尔斯克—纳霍德卡干线上建设一条年运输量3000万吨的到中国大庆的支线,其中到中国的管道线路将优先开工。2003年3月13日,俄罗斯原则上通过了将“远东线路”和“安大线”合二为一的折中方案,该方案后来也成为《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的一部分。同时俄罗斯要求各部门和有关方面对石油管线方案再进行细化研究,于5月初再作决定。2004年12月31日,俄罗斯决定由俄罗斯国营石油运输公司修建一条从泰舍特至纳霍德卡的石油运输管道,预计该管道输油能力为每年8000万吨。2006年1月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俄罗斯将在2006年夏天开工泰舍特—纳霍德卡(简称“泰纳线”)的太平洋输油管道一期工程的建设。根据之前约定,率先开通中国支线。2008年10月,中俄两国总理在第13次定期会晤期间,就建设中俄原油管道达成重要共识。2009年4月21日中俄双方正式签订《中俄石油领域合作间协议》。根据协议,中俄双方同意共同建设和运营从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市经中国边境城市漠河到大庆的石油管道。该管道俄罗斯境内段已于4月27日开工,中国境内段于5月18日在黑龙江省漠河县兴安镇开工。整个管道于2010年10月竣工通油。

(二)中俄原油管道路线变更的原因解析

首先,我们设:

n为管道寿命期;

i(i=1,2,3)代表线路(其中,i=1表示“安大线”;i=2表示“泰纳线”;i=3表示“泰纳线—中国支线”);

ci为管道建设成本;

bit为线路i第t年的运营成本;

qi为线路i在寿命期内的年运输量;

pit(t=1,2,……,n)为线路i的原油在第t年的终端售价;

πit为线路i第t年的收益;

r为折现率;

si为线路i的其他收益(如政治层面的收益)。

则,各线路的总收益现值分别为

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

作为一个理性人,俄方必然会选择总收益现值最大的线路。即,当π1>π2时,俄方将选择“安大线”,反之,当π1<π2时,俄方将选择“泰纳线”。

俄方之所以摒弃“安大线”转而选择“泰纳线—中国支线”,究其因就在于“泰纳线”的总收益现值要高于“安大线”。因为,一方面“安大线”的运量远低于“泰纳线”,且不利于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开发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如果俄方选择“安大线”,管道建成投入运营之后,俄方面对的只是中国一个出口对象,且1/3的管道在中国境内,双方将形成一种双边垄断的局面,这不仅将使俄方丧失原油出口的主动权,不利于其能源出口多元化战略和能源外交战略的实施,扩大在亚太的影响力,而且,中方作为垄断买方将大大抵消俄方作为垄断卖方的力量,减弱俄方在原油价格方面的定价权优势;而如果选择“泰纳线”,由于“泰纳线”管道全程在俄罗斯境内,终点在俄罗斯的转运港口,俄方面对的客户将不再是中国唯一的买方,还有整个亚太地区。这将使俄罗斯处于一个单边垄断———垄断卖方的地位。这一垄断卖方的地位不仅可以保证俄罗斯将原油流向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便于其能源外交战略的实施,增强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还将保证其在原油价格的定价权方面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

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

有关个人意向书(精选5篇)

意向书其实公司或个人对为某项业务出具的非正式函件,那么你现在知道意向书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个人意向书,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有关个人意向书篇1

转让方(甲方):

号码:

顶让方(乙方):

号码:

房东(丙方):

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

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有关个人意向书篇2

编号: 出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的规划、地理位置、户型及单价后,就购房一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预购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预购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房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住房面积最终以国家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总房款多退少补。乙方根据国家有关住房的相关政策办理房产证。

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意向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在房屋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时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5、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意向金、预付款的或未能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期限内与甲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在一个月内退给乙方预购房意向金。

6、收取乙方预购房意向金后,如甲方原因将乙方预定的房屋销售给他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十日内退给乙方购房意向金。

7、其他详细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内容执行。

8、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售人):

乙方(买受人):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年___月____日

有关个人意向书篇3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的建设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注册)

二、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注册资本________万。

四、甲方投资________万,占股份37%。乙方投资________万,占股份63%。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建设资金进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公司公共账户后,资金使用期为3年(暂定),前两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三年底开始,甲方按央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给乙方,支付期暂定为一年。(具体资金合作及股东分红细则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细化)。

六、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七、公司合作成立后,甲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资金的监督使用、调配并提取按股份比例分红。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八、合作项目由乙方承包开发建设,每平方米建设开发的包干成本(包括每平方米所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下室和地面建筑的建安成本、附属工程、营销、税费等的所有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

九、甲、乙双方以项目前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垫付,不计入建设成本。

十、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一、甲、乙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共同成立公司的共关账户打入万保证金。

十二、乙方资金到位同时,应向项目投资咨询方一次性支付项目咨询服务费用。

十三、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有关个人意向书篇4

甲 方:

乙 方:

甲方分别在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承揽了部分风力发电机座和煤矿土石方剥离工程施工项目,为了确保工程按时开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由乙方投入一定数额资金,共同合作施工。现就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投资人民币壹佰万元给甲方,用于工程启动。具体支付方式为二0__年x月x日前先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其余伍拾万元根据甲方工程进展需要陆续到位。

二、工程施工完全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讲求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谋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利润分配:乙方投资人民币壹佰万元使用一年分得利润伍拾万元整,其余利润完全归甲方。甲方在施工运营过程中,无论利润率高低,乙方的投资本金与利润所得必须保证。如遇风险或造成亏损,完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但乙方收取投资与分红,只能以实际到位资金数额和到位时间来计算。如甲方经营效益较好,利润较高,可酌情增加乙方利润。

四、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即自二0__年x月x日至二0一x年x月x日。到期之日,甲方必须将乙方实际投资数额及其应得红利,全部付给乙方,不得拖延。到期如需要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宁夏机械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有关个人意向书篇5

甲方:

乙方: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签署: (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 ,邮编 (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 ,邮编 。

鉴于:

1、甲方作为唐山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2、乙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使用天然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 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

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

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第二条 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河北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 质量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意向书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__。

第四条 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甲方为乙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2.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

3.甲方在20__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乙方项目工地,以方便乙方20__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 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份。

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什么俄罗斯和格鲁吉亚会发生战争

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燃气紧急: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取非正常措施的,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3.1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2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3.3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

 3.5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3.6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3.7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4.2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4.4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

 6.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紧急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 气质量 和服务标准

 7.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收费

 8.1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报告,年度经营。

 9.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如五年或十年经营);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 违约

 10.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或情况。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12.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13.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标准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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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天然气公司的经营情况

实质上是北约与俄罗斯间的利益争夺

十几年来,两国剑拔弩张的危情时有发生。不过,每次都是只见“乌云密布”,“雨”并没有下来。

自打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与格鲁吉亚这两个新诞生的国家之间矛盾、冲突和对峙几乎就没有停止过,而且有越来越紧张的趋势。2008年4~5月间,由于格鲁吉亚无人驾驶侦察机接二连三被本国国内阿布哈兹军方击落,大动肝火,开始向与临近阿布哈兹的地区大量屯兵,而俄罗斯则向阿布哈兹增加维和兵力,声称要严厉回击格鲁吉亚可能发动的侵略。双方剑拔弩张,以致有人用“临近开战状态”来形容俄格关系的危机局面。十几年来,两国之间类似的情况经常出现。不过,每次都是只见“乌云密布”,“雨”并没有下来。

两国关系的基本底色

高加索山脉从西北向东南横亘在黑海和里海之间,构成欧洲和亚洲分界线的一部分。山脉南北两侧的民族之间、国家之间,关系复杂而特别。高加索山脉北边称为内高加索或北高加索,现在属于俄罗斯的南方大区,那里有与俄罗斯中央关系比较好的北奥塞梯—阿兰自治共和国、印古什共和国,也有与俄罗斯中央关系曾经不好的车臣共和国,另外还有卡拉恰伊—切尔卡什共和国、卡巴尔达—巴尔卡尔共和国、达吉斯坦共和国。高加索的南边称外高加索,也称南高加索,分布着三个国家——以东正教为主要信仰的格鲁吉亚、以传统基督教为主要信仰的亚美尼亚和信仰伊斯兰教并与伊朗关系密切的阿塞拜疆。高加索山脉把欧亚大陆分成了两部分,而它自己也被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分成两部分,被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大国势力所撕裂。

一个是与俄关系密切的阿布哈兹

在外高加索的三个国家中,与俄罗斯关系最紧张的是格鲁吉亚。格鲁吉亚是一个小国,国土面积是俄罗斯的0.41%,2006年初的人口总数是俄罗斯的3.1%。两个大小相差如此悬殊的国家为什么关系紧张?原因无疑是多层次的,其中,最直接的是格鲁吉亚的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与俄罗斯关系过于密切。

阿布哈兹是格鲁吉亚的一个自治共和国,位于格鲁吉亚西北的黑海之滨,首府是沿海城市苏呼米,距离俄罗斯南方疗养胜地索契非常近。苏联时期,斯大林等***都在索契建有别墅。在经济方面,苏呼米在沙皇俄国和苏联时期是茶叶和柑橘的主要产地。阿布哈兹与俄罗斯西南部黑海沿岸地区同属一个地区经济圈。另外,阿布哈兹人早在公元6世纪就皈依了基督教,11世纪奥斯曼帝国崛起后又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在历史、语言和文化上与北高加索人更为接近。阿布哈兹与俄罗斯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远远比与地处山中的格鲁吉亚中心第比利斯的交往更加密切。由于阿布哈兹人长期有亲俄倾向,格鲁吉亚在语言文化、民族政策等方面常常对其取压制政策。苏联解体、格鲁吉亚独立建国后不久,阿布哈兹也于1992年7月宣布独立,格鲁吉亚中央当局派兵进驻,由此引发长达一年多的武装冲突,造成上万人伤亡,一半居民逃离家乡。在俄罗斯和国际社会的调解下,冲突双方于1994年5月在莫斯科签署了停火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俄罗斯军队以独联体维和部队的名义进驻了阿布哈兹地区。从这之后,俄罗斯以各种方式加强与阿布哈兹的联系,如简化阿布哈兹人加入俄国籍的手续,重开通往苏呼米的铁路等等。格鲁吉亚则对阿布哈兹施行经济封锁和禁运。直到今天,这里仍是俄罗斯与格鲁吉亚的角斗场。

一个是有恋俄情结的南奥塞梯

奥塞梯与俄罗斯的密切关系与阿布哈兹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奥塞梯分为南北两部分。在苏联时期,北奥塞梯最初只是属于戈尔自治共和国的一个区,但其后地位不断提高,相继于1924年、1936年升格为自治州、自治共和国。苏联解体后,北奥塞梯更是升格为俄联邦的一个共和国。

南奥塞梯在地位上就远不如北方的兄弟了。苏联时期,南奥塞梯虽有自治的地位,但在行政区划上只是格鲁吉亚的一个自治州。格鲁吉亚独立后,它仍是一个自治州。因此,南奥塞梯始终谋求与格鲁吉亚平起平坐的独立地位,不服从格中央的管辖。早在1989年,南奥塞梯就和格鲁吉亚公开发生冲突,一直持续到1992年夏,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其间,南奥塞梯不仅于1990年1月通过全民公决宣布独立,而且提出要与俄罗斯的北奥塞梯共和国合并。1992年6月,俄罗斯、格鲁吉亚和南、北奥塞梯四方就和平解决武装冲突举行会谈,达成了停火、成立维和部队和监督委员会的协议。7月,俄罗斯、格鲁吉亚和南奥塞梯三方联合组成的1500人的维和部队在南奥塞梯和格鲁吉亚边界建立了安全走廊,实际上是把南奥塞梯从格鲁吉亚分离了出来。考虑到复杂的国际关系,俄罗斯既没承认南奥塞梯的独立,也没支持它同北奥塞梯合并,但明里暗里保持着同它密切的联系。比如,多数南奥塞梯人都持有俄护照,卢布在当地广泛流通。近十几年来,由于南奥塞梯的这种暗恋俄罗斯的情结,俄格两国不仅打嘴仗,有时甚至相互以武力威胁。

还有历史上的恩怨情仇

除了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的利益冲突之外,俄罗斯与格鲁吉亚的关系难以理顺还有历史原因。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有学者用“曾经的‘兄弟’、今天的‘冤家’”一语来形容。格鲁吉亚人建立自己国家的时间比俄罗斯还要早些。不过,到了19世纪上半叶,格鲁吉亚人的国家便被沙皇俄国兼并。十月革命之后,格鲁吉亚一度宣布独立,但不久就被苏俄红军占领。1921年2月,格鲁吉亚成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22年3月加入外高加索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同年年底作为联邦成员加入苏联。1936年12月,格鲁吉亚升格为直属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包括斯大林在内的苏联许多重要***出自格鲁吉亚。格鲁吉亚在沙皇俄国时期是被征服者,在苏联时期则是从属者,但是格鲁吉亚人总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自主情感。因此,在苏联还没有解体的时候,格鲁吉亚就于1990年11月4日发表独立宣言并改国名为“格鲁吉亚共和国”,1991年4月9日正式宣布独立。为了抹去往日的阴影,格鲁吉亚1995年8月通过的新宪法将国名定为“格鲁吉亚”。独立后,格鲁吉亚积极靠近西方。

又是大国的赌盘

影响俄格关系的还有更为广泛的国家因素,即格鲁吉亚实际也是西方大国与俄罗斯博弈的“赌盘”。格鲁吉亚国家不大,但地缘政治十分重要,西方国家把它作为从南方挤压、遏制俄罗斯战略空间的基地,而失去了中东欧、巴尔干和波罗的海等传统势力范围的俄罗斯当然不会轻易让西方的如意算盘得逞。大国之争反映在格鲁吉亚内部,那就是亲俄派和亲西派之间没完没了的政治斗争。在2003年的所谓“颜色革命”和2007年大规模反的示威游行的背后,都可以看到西方国家和俄罗斯的影子。为了挤压俄罗斯,北约在19年和2002年的两轮东扩把中欧、巴尔干半岛北部国家以及波罗的海三国接纳进来之后,今年又开始酝酿第三轮东扩,其主要对象之一就是格鲁吉亚,格鲁吉亚有近73%的民众希望加入北约。如果格鲁吉亚和乌克兰再加入,北约就把前沿阵地推进到了俄罗斯的西南和南部,在西南对它形成合围之势。俄罗斯深感危机,反应也比较强烈,认定这是“危险的信号”。因此,它不仅以恢复远程战略轰炸机在大西洋、北冰洋、太平洋、黑海海域及北极地区上空例行战斗值班飞行来示强,而且以向阿布哈兹增加维和部队和支持南奥塞梯独立来威胁北约和格鲁吉亚。现在看来,北约和俄罗斯谁都不肯让步,博弈还将持续下去,格鲁吉亚在内忧外患的局面下同俄罗斯的关系也就更加难以相处。

目前看来,俄格关系一时还很难得到根本改善,但彻底破裂和全面爆发战争也不太可能。格鲁吉亚与俄罗斯的经济联系比较密切,特别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基本能源的供应方面格鲁吉亚都要依靠俄罗斯。俄罗斯现正在谋求加入WTO,而格鲁吉亚已经是该组织的成员。俄罗斯也不能不有所顾及。外高加索地区的形势比较复杂,反映在这里的大国关系也很复杂。出于自身安全和利益的考虑,俄罗斯、西方大国和格鲁吉亚都不会简单行事,俄格之间的不和谐关系还将持续下去。

俄乌天然气争端的发展过程

俄罗斯的气田和凝析气田均由газпром开,其产量占俄总产量的95%以上。对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完全实行垄断。前苏联的统一供气系统十分庞大,包括200个气田和凝析气田;22.6万公里的输气干线;407座压气站,总安装功率达5900万千瓦;46座地下气库,总有效容量800亿立方米; 4500个配气站;6家天然气加工厂。统一供气系统的调度中心在莫斯科。苏联解体后,统一供气系统照常运行,俄罗斯以外的有关设施,由газпром租用。除独联体各国外,与欧洲、美洲、非洲等地区约70家公司进行合资经营。其中亚马尔-欧洲输气管道,从西西伯利亚北部亚马尔半岛横穿俄罗斯,经白俄罗斯、波兰到德国,全长5800公里,总投资需400亿美元,需要大量吸引外国资金,是一个跨世纪的项目。根据德国德累斯登本森银行估计,由于欧洲天然气市场竞争激烈,这个项目在30年内难以实施。

2010年2月24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同意为自己的最大客户,德国E.ON Ruhrgas公司修改长期以来将天然气价格同石油挂钩的价格政策。俄罗斯《商业咨询日报》的文章说,天然气工业公司已经明白,严格奉行之前的价格政策可能不仅无法扩大在欧洲天然气市场上的存在,还有可能丢失现有的份额。

据《德国商报》(Handelsblatt)报道,天然气工业公司已经同意为E.ON Ruhrgas提供更为灵活的天然气购买条件,包括购量和价格。E.ON Ruhrgas总裁Bernhard Reutersberg表示,部分天然气的价格将不再同石油价格挂钩。他指出,协议的细节还将进行研究,但基本条款都已经商定。

天然气工业公司出口到欧洲的大部分天然气都是按长期合同销售的,其价格同6至9个月前的石油价格挂钩。因液化天然气供应量增加,欧洲天然气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由于天然气工业公司严格的价格政策。

E.ON Ruhrgas不是天然气工业公司做出让步的第一家客户。俄罗斯副总理伊戈尔·谢钦上周表示,天然气工业公司正在同土耳其就降低天然气价格进行谈判。他说:“生意应该是互利的,应该达成妥协。意大利ENI SpA同天然气工业公司商定,将以更灵活的价格购俄罗斯天然气。

Veles Capital投资公司分析师柳佳金认为,天然气工业公司的打折行为是合时宜的,但该公司未必会放弃长期合同。天然气市场和天然气运输的特点仍将存在,即使液化天然气份额有所增长,未来仍将有60%至70%的天然气按照固定合同价格销售。现货交易为20%。柳佳金还表示,根据预测,到2012至2013年,天然气市场将恢复到经济危机前的2007年的水平。这将取决很多方面,包括美国和欧洲的页岩气开发和传统天然气生产国(挪威、卡塔尔、俄罗斯及一些中东国家)在天然气销售方面的政策协议。

Capital投资基金分析师克柳科夫认为,目前天然气工业公司的销售价格为欧洲最高,因此,为提高竞争力,有必要对用户做出一些让步。他表示,降低天然气价格对于天然气工业公司是非常敏感的事,因此这应该是小范围的和有选择性的,天然气工业公司不会对长期合同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2000亿美元目标有望提前达成价值1000亿美元的问题

(一)这次俄乌天然气争端缘起于两国能源经济的相互依存

根据最具国际能源统计权威性质的英国石油公司发布的最新年度报告——《BP世界能源统计2009》[1],俄罗斯是当今世界可与沙特匹配的“能源超级大国”,尤其是其天然气(43.3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剩余探明储量的23.4%,储产比为72年,为世界头号天然气大国,年产量超出6000亿立方米,并保持着占全球天然气出口总量约35%的份额,在目前世界天然气市场上拥有叱咤风云的影响力。而乌克兰则是天然气匮乏国,其储量仅为俄罗斯的1/47(0.92万亿立方米),且其产量最高也不过200亿立方米,远不抵其年均600~700亿立方米的年消费量,其中约250亿立方米通过从俄罗斯进口来弥补。同时,俄罗斯天然气占到欧洲天然气使用量的1/4,而这其中又有80%途经乌克兰的天然气管道。由 此,俄乌能源领域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铺就了双方天然气争端的基础背景。

(二)2006年俄乌“断气风波”开启两国天然气争端

在历史上,俄乌两国关系久远而密切。1922年乌克兰作为创始国,与俄罗斯联邦等一起建立苏联,以其辽阔的国土和庞大的经济规模,成为苏联的“粮仓”和仅次于俄罗斯的最重要加盟共和国。1991年苏联八一九事变后,乌克兰宣布独立,而后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共同宣布建立取代苏联的“独联体”。直至2004年乌克兰大选之前,总体上乌克兰还是保持与俄罗斯的睦邻友好关系。

俄罗斯念在昔日“兄弟”情分上,一直按补贴价格优惠供应乌克兰天然气。

但自2004年年底乌克兰爆发“橙色革命”以及随后亲西方的尤先科总统上台以来,乌克兰扭转外交基调,执行亲美倾欧政策,追求加入北约与欧盟,并与俄罗斯在克里米亚海军基地等问题上龃龉不断,矛盾日深。俄罗斯觉得再无必要为“疏俄倒西”的乌克兰经济埋单,便于2005年年末要求将供乌的天然气价格从每千立方米50美元提高至230美元。而乌方要求分阶段提高天然气价格,并按照市场价格计算俄天然气过境费。因谈判未果,2006年元旦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俄气”)切断对乌克兰的天然 气供应,形成举世关注的俄乌“断气风波”,直到1月4日双方谈判达成协议后方才恢复通气。根据协议,俄方以每千立方米230美元出售天然气给“俄乌能源公司”,该公司将俄天然气和来自中亚的天然气混合,再以每千立方米95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乌;而俄天然气经乌境内出口欧盟的过境费则由原来每千立方米/百公里1.09美元提至1.6美元。

(三)政治、经济动因刺激天然气纷争再起

2007年俄乌双方决定以三年时间,逐步将俄对乌供气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由于尤先科罔顾俄罗斯的一再警告,顽固坚持亲美和“去俄入欧”路线,俄乌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地缘战略上矛 盾日益恶化,俄国内教训乌的呼声愈益上升,尤其是在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刺激下,两国天然气争端更趋激化。

俄方迫不及待地要求提高输乌气价,乌方竭力抵制涨价,并要俄支付更多过境管道使用费,还提出让俄气直接向乌克兰消费者销售天然气[2]。

乌方认为,2009年俄对乌天然气售价应为每千立方米201美元。俄总理普京则声称,供应乌方的天然气成本约为每千立方米380美元,主要是俄方出于人道主义因素,考虑到乌在金融危机下处境艰难,而向乌提出250美元的报价[3]。又由于国际油价大跌、卢布贬值,俄罗斯急需现金支持国内经济,因而向乌方强硬追讨所欠的20多亿美元债务,其中6.14亿美元是乌石油天然气公司欠下的天然气债款。而经济衰退和信贷危机也加大了乌克兰及时还债的难度。俄罗斯还指责乌克兰不时截留输往欧洲的天然气,要求乌方保证天然气在乌过境运输的安全,确保俄罗斯天然气能够畅通无阻地运往欧洲国家。乌方则否认俄方指控,声称俄输欧的供气量不足。

(四)一波三折的冲突进程

(1)争议谈判受阻:早在2008年6月俄方就提出将向乌供气价格提高近两倍的要求。11月俄乌供气谈判因价格和债务问题受阻。该月20日,俄又要求乌支付24亿美元的天然气欠款。但 乌石油天然气公司声称与俄气没有债务问题。12月18日俄气宣布,因乌未能偿清欠费,俄方明年起停止供气。12月30日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当天访俄,试图解决两国间天然气供应问题而未果。

(2)断气殃及欧盟:2009年1月1日莫斯科时间10点起,俄气切断对乌供气。1月5日,俄乌“斗气”升级,乌克兰地方法院禁止过境输送俄天然气。1月7日,乌方表示因俄完全停止向乌境内天然气管道送气,“被迫完全停止向欧盟国家输送天然气”。以前欧盟将俄乌分歧视为“两国间贸易纠纷”和“经济事务”,表示不会介入。然而这次俄乌“斗气”时,欧洲恰遇罕见冰雪严寒,多个欧盟成员国出现取暖用气短缺和供电困难,对欧洲多国生产和民众生活形成严峻威胁。至此欧盟立场出现重大转变,强硬敦促俄乌迅速谈判,全面恢复对欧盟的天然气供应,否则“这一问题将上升到最高政治层面”。

(3)妥协化解争端:迫于国际压力,俄乌同意重开谈判,并接受欧盟就解决纷争在布鲁塞尔举行三方峰会的建议。经欧盟积极斡旋,1月11日俄乌就恢复经乌向欧供气达成协议,并同意欧盟派遣观察员监督过境输气。1月13日,在俄、乌、欧盟三方签署有关成立过境输气监督委员会的议定书后,俄方恢复过境乌克兰对欧洲供气。孰料随后乌俄又在输气线路和过境管道技术性耗气等 问题上发生争执与指责,过境天然气仍然未达欧洲。1月17日,由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倡议的天然气消费国“国际峰会”在克里姆林宫召开。会后经长达10小时的艰苦谈判,俄乌终于于18日凌晨宣布达成协议:在保持2008年过境费率(每千立方米/百公里1.7美元)不变的条件下,2009年俄方将在欧洲价格基础上给乌方供气价20%的折扣。同时约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俄乌天然气价格及过境费将完全按照欧洲价格公式生成[5]。1月19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和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在莫斯科签署协议,结束这场天然气争端,并承诺恢复向欧洲供气。1月20日,俄恢复过境乌克兰的对欧供气。至此,这次持续近三周,导致近20个欧洲国家在寒冬季节遭遇能源短缺危机的“断气”纷争告一段落。

2009年3月23日,乌克兰、欧盟委员会以及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关于乌输气系统现代化改造问题的联合宣言,希望不要再发生像2008年冬天那样的天然气危机。11月19日,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和俄罗斯总理普京在乌南部旅游城市雅尔塔举行会谈,双方同意修改2009年初签署的天然气协议中的一些条款。11月25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发言人谢尔盖·库普里亚诺夫说,2010年,俄罗斯将按欧洲价格对乌克兰出口天然气,全年平均价格预计约为每千立方米280美元。12月29日,俄罗斯和乌克兰石油企业在莫斯科就俄罗斯石油过境乌克兰输往东欧国家事宜达成协议,从而减缓了人们对2010年俄罗斯经过乌克兰向欧洲国家输送石油受阻的担忧。

2010年4月21日,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乌东部城市哈尔科夫举行会谈,双方在天然气价格和黑海舰队驻扎等一系列问题上达成重要协议。根据两国总统在会谈后签署的协议,俄罗斯同意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降价约30%向乌克兰出售天然气,而乌克兰同意把俄罗斯黑海舰队在乌境内驻扎的期限延长25年,并且在该期限届满后双方有权选择是否再延长5年。

乌克兰虽积极改善与俄罗斯的关系,却没有放弃加入欧盟的外交政策,对于加入由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组成的关税同盟问题一直含糊其辞。

2012年3月30日,乌克兰与欧盟草签了联系国协定,双方于2013年11月28日签署联系国条约。此举遭到俄罗斯强烈反对。此后,双方贸易摩擦不断。俄罗斯总统普京甚至警告说,如果乌克兰与欧盟签署联系国协定,以俄为首的关税同盟将被迫取保护性措施。

2013年10月31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董事会副戈卢别夫证实,如果乌克兰欠款问题得不到解决,俄将从11月开始对乌供气取预付款机制,届时乌克兰须在11月提前支付12月份的全额费用。俄乌天然气争端再起。据俄联邦新闻局消息,俄天然气工业公司至今未收到乌方8月份的天然气供应费,这笔费用总额达8.82亿美元,最后支付期限为10月1日。11月5日,俄气发言人库普里亚诺夫证实,乌克兰已开始向俄方偿还8月的供气欠款;乌克兰能源和煤炭工业部长斯塔维茨基7日表示,乌方已向俄气支付8月份供气欠款的20%,而2013年10月的天然气供应费用已结清。另有数据表明,乌克兰此前已向俄方全额支付了9月的供气费用。

2013年11月11日,俄罗斯媒体报道说,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已从11月8日起完全停止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俄气)购买天然气。

乌克兰2014年2月进口俄罗斯天然气大幅减少。俄罗斯与乌克兰又可能爆发类似2013年11月的天然气贸易战,当时乌克兰总理威胁如不修改天然气进口协议价就将终止向俄罗斯进口。昨日,受俄罗斯警告乌克兰必须偿还30亿美元债务及可能不再提供120亿美元影响,乌克兰货币格里夫纳兑美元汇价跌至创纪录新低。

路透由两位俄罗斯能源业人士处获悉,2月24日,乌克兰国有油气公司Naftogaz向俄罗斯最大天然气生产商Gazprom每日进口天然气规模已经降至2800万立方米,1月1日还多达1.47亿立方米。

两位消息人士称,Naftogaz二十余日里逐步减少了进口量,但他们没有给出Naftogaz进口减少的理由。

2013年12月下旬,俄罗斯宣布,为紧急援助乌克兰,将斥资150亿美元购买乌克兰债券,并暂时将向乌供应的天然气价格下调三分之一。但本周一,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Dmitry Medvedev)暗示,俄出口乌克兰的天然气价格可能回调。

俄罗斯是乌克兰第一大贸易伙伴。乌克兰每年天然气消耗量约550亿立方米,其中半数以上由俄罗斯进口。2013年Gazprom向欧洲出口天然气1615亿立方米。而就在2013年11月上旬,俄罗斯与乌克兰还因天然气协议价的严重分歧险些终止贸易关系。Naftogaz2013年11月8日已经完全中止向Gazprom进口天然气。截止8日,Naftogaz11月日均进口天然气仅有约900万立方米,远低于10月日均的1.04亿立方米。时任乌克兰总理Mykola Azarov当时表示,如果Gazprom拒绝修改天然气销售协议,乌克兰将不再向俄罗斯进口天然气。

根据前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2009年与Gazprom签署的进口天然气预付款协议,俄罗斯向乌克兰每出口1000立方米天然气平均售价约400美元,乌克兰在协议签署后就已指责这一进口价格过高,在欧洲地区属于最高水平。

2014.2.25日,在路透报道乌克兰与俄罗斯的天然气贸易关系再度紧张当天,俄罗斯财政部长西卢阿诺夫接受俄罗斯电道访时公开表示,没有发现乌克兰有任何理由不偿还俄罗斯为乌克兰欧洲债券投入的30亿美元。

同日,俄罗斯财政部副部长斯托尔恰克表示,俄罗斯没有法律义务向乌克兰提供2013年决定资助的120亿美元。俄罗斯当时承诺合计投入150亿美元,现剩余120亿美元未落实。

据俄塔社报道,斯托尔恰克说:没有这样的法律义务。 这里指的是,新一轮谈判和新的协议。谈判和协议的形式将由时间决定。当天,乌克兰3个月期债券价格急跌。乌克兰货币格里夫纳重挫6.8%,跌幅创2009年2月新高,格里夫纳兑美元跌至9.8,创最低纪录。

上周末乌克兰议会表决通过罢免亲俄罗斯的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亲西方的图尔奇诺夫此后任代理总统。乌克兰过渡本周一对亚努科维奇发布通缉令,并表示为避免违约需要350亿美元援助。

作为对乌克兰上周末事变的回应,昨日俄罗斯威胁将限制乌克兰粮食进口。俄罗斯进口粮食占乌出口粮食总量的25%。

2014.2.25日消息,欧盟以及IMF准备向乌克兰提供援助。

中俄开展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参考消息网1月21日报道据俄罗斯《观点报》网站1月16日报道,2022年俄中两国贸易额创新高,与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相距不远。2000亿美元原本是俄罗斯预定在2024年实现的目标,它会在今年提前完成。另一个历史性变化也会在今年发生:中国将取代欧盟成为俄罗斯的首要贸易伙伴。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2022年中俄两国贸易额创新高,增长约三分之一,约为1902.7亿美元。

要实现2000亿美元贸易额的目标,只需要再增加约10%,而近年来的双边贸易额增长速度比10%要高得多。即使在疫情期间的2021年,双边贸易额也增长了约三分之一,2022年又增长了约三分之一。“自由金融全球”公司的分析师弗拉基米尔·切尔诺夫认为:“2023年,中国调整防疫政策将推动能源需求增加,俄中贸易额肯定会超过2000亿美元。”

报道称,专家们认为,另一个重要的变化在等待着俄罗斯:2023年,欧盟作为俄罗斯首要贸易伙伴的地位将被中国取代。

有意思的是,2022年,欧盟仍然是俄罗斯的首要贸易伙伴,而且俄欧贸易额还出现了显著增长。至少在2022年前10个月,俄欧贸易额增长了近20%,约为2277亿欧元。切尔诺夫认为:“原因在于,在预期将实施禁运的背景下,去年欧盟国家急剧增加了对俄罗斯能源的进口,以补充和增加储备。而今年,对俄罗斯能源出口的所有限制已经生效,所以俄欧贸易额将大幅下降。相反,中国正在积极扩大对俄能源等商品的进口,可以预计,在2023年中国将成为俄罗斯的首要贸易伙伴。”

报道还说,2022年中国对俄罗斯的出口增长了12.8%,约为761.2亿美元;俄罗斯对中国的出口增长更多,达43.4%,约为1141.5亿美元。在俄罗斯对中国出口里,超过70%是石油、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煤炭和燃料油等。

2023年俄罗斯对华出口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将是中国经济本身的增长情况。切尔诺夫指出:“去年,在实施严格防疫措施的背景下,中国对石油产品和金属的需求相对减少。而在2023年,大部分防疫措施已经取消,因此经济增长、工业生产扩大以及由此催生对能源和金属的需求增加都是可以预期的。”中国从俄罗斯购买矿物肥料、木材、农产品和海产品,这方面也有增长潜力。

另外,考虑到来自欧洲的商品进口停滞,预计会有更多中国商品流向俄罗斯,主要是中国的消费电子产品、挖掘机、汽车、微处理器、服装、鞋和日用品。

切尔诺夫认为:“俄罗斯已经显著增加对中国制造的电子产品和汽车的购。但这方面的增长潜力依旧相当大,因为这些商品在俄罗斯市场上仍然短缺。”

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教授丹尼斯·佩列佩利察表示:“退出俄罗斯市场的大多数商品已被中国和俄罗斯的同类产品取代。然而,进口增长的潜力仍然存在,特别是考虑到俄罗斯积极推进工业化,需要大量的机床、设备、零部件等。”

延伸阅读

俄外长称中国“不是盟友胜似盟友”外交部回应

近日,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举行年度记者会,盘点2022年俄外交工作,对乌克兰危机、中俄关系等热点话题进行表态。作为每年度俄罗斯最重要的外交工作舆论场合,拉夫罗夫的种种表述也为中俄双边关系定调,并向西方释放强烈信号。

俄外长:“俄中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首先是对华外交。外界注意到,拉夫罗夫在谈及中俄关系时强调“俄中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他表示,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这正是国家间关系的理想形式。双方携手应对国际风险挑战,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舞台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欧亚经济联盟与共建“一带一路”对接,这都有助于加强俄中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有分析指出,这是拉夫罗夫代表俄罗斯对俄中两国关系作出的最高赞赏。为何说“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回顾一年来,在外交方面,中俄政治和战略互信更加巩固。在合作方面更是加速前进:两国贸易额增速创新高,重大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本币结算规模持续扩大,黑河公路桥、同江铁路桥建成通车,都为双方互利合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拉夫罗夫给予中俄关系的肯定也与中方不谋而合。在2022年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上,时任委员兼外长王毅用了“坚如磐石”这一关键词。他表示,中俄两国深化睦邻友好合作,全面战略协作更加成熟坚韧。

值得一提的是,拉夫罗夫还引用了中方曾评价中俄关系的一句表述“中俄两国不是盟友,胜似盟友。”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查阅发现,这一句话来源于2021年10月的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有记者就俄罗斯总统普京的表述——“俄罗斯和中国不会建立封闭的军事同盟或军事集团,关于这方面的猜测是没有根据的”,进行提问。

发言人汪文斌在回应中强调,中俄两国不是盟友,胜似盟友。

中方强调“不是盟友胜似盟友”

中国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但如何理解“胜似盟友”呢?

在中俄关系的议题上,中方曾多次强调,要寻求中俄关系长远稳定,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互利共赢的理念,而不是单纯的深度绑定。这一点在俄乌冲突的议题上也得以体现,近一年来,中方的立场始终是明确的,一贯的。

就在前不久,拉夫罗夫与秦刚外长进行会谈通话。秦刚在这一通话中也向俄方指出,中俄两国的双边关系建立在“三不”原则之上,也就是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

在中方明确表态之后,俄方也以非常主动的态度对双边关系给予积极评价、甚至是直接引用中方表述,更侧面证实了中俄关系的友好和信任程度处在一个高点。

汪文斌就俄外长的发言作出回应

在今天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汪文斌就俄外长的发言作出回应。他表示,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中俄关系走出了大国邻国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的崭新道路,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新的一年,我们愿同俄方一道加强战略沟通,深化务实合作,为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俄外长:俄方对美国的“游戏”保持警惕

俄乌冲突仍处于胶着状态。西方都在讨论着何时能迎来转机,俄罗斯是否能首先打破僵局。另一方面,自俄乌冲突发生以来,俄面临来自西方的种种经济制裁、能源禁运、设置价格上限等带来的处境。俄是否会调整对西方的态度?拉夫罗夫在会上的表态或许给了答案。

他首先称2022年最具悲剧性的词语是“战争”,并将悲剧的缘由指向西方,称“这是美国及其追随者为发动针对俄罗斯的战争而筹备多年的结果。西方国家声称没有在乌领土上与俄开战,只是帮助基辅。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援助规模清楚地表明,西方国家在这场战争中投入颇多。”

随即他指出,美国试图在其他国家的帮助下同时“遏制”俄罗斯和中国,但俄方对美国的“游戏”保持警惕。美国没有足够的力量同时遏制俄罗斯和中国,欧洲、日本和其他想追随美国的国家亦是如此。

而对于俄乌谈判前景,他表示,俄方愿考虑西方提出的关于谈判的严肃提议,但目前尚未看到这样的提议。

分析指出,当前俄乌谈判的可能性极小。一是由于俄乌双方缺乏互信、缺乏谈判条件的基础。在战场上,双方都无法在短期内取得绝对优势。

更重要的是,美国正在利用这场危机削弱俄罗斯推进,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因此其不会允许乌克兰与俄罗斯就停火进行谈判和对俄妥协。而从拉夫罗夫最新的表态来看,俄方在这场与西方集体交战中更不会先行妥协。

作者丨王贝妮,深圳卫视直新闻驻京记者

编辑丨张思南,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编

一、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必要性分析

(1)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有利于提升双方的石油安全系数。合理的石油价格和稳定的石油供应是石油安全的核心问题

1)油价过高或过低对石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是不利的。对进口国来说,在低油价时,企业并不注意能源效率,会大量使用石油,使经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增加,增强了经济对石油危机的脆弱性。在高油价时,油价上升直接导致进口国的支出增加,有可能使其国际收支恶化,并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对石油出口国来说,高油价虽然在短期内可增加收入,但高油价将会导致进口国的石油需求量萎缩,从而使出口国的石油生产能力过剩,负担高额的剩余生产能力维护成本,总收益下降。影响石油价格的因素主要有石油供需状况、干预、石油期货交易和科技发展等。石油供需基本面、干预、石油期货市场和其他临时性因素,共同决定着短期石油价格的走势。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决定石油长期价格和市场地位主要因素。

2)石油供应的不稳定对进口国和出口国来说也都是不利的。对进口国而言,当石油供应大于需求时,石油价格下降,诱使国内石油消费量的增加,导致经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增加,增强了经济对石油危机的脆弱性。当石油供应小于需求时,石油价格上升,外汇支出增加,对石油依赖度高的行业形成冲击,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当石油供应出现暂时或局部中断,导致进口国石油进口量锐减或进口中断时,还将危及进口国的政治和国防安全;对出口国而言,供应的不稳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外汇收入和企业生产的稳定性。当需求大于供给时,石油价格上升,企业将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出口,在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却导致长期内石油价格的下滑和消费国需求的萎缩,企业生产能力过剩,不得不负担高额的剩余生产能力维护成本。当需求小于供给时,出口减少,企业被迫减产,产生剩余生产能力,负担高的剩余生产能力维护成本,效益下降。

中俄两国是近邻,从俄罗斯产油区到中国的运输距离短,运输路线不需经过别的国家,因此,中俄石油天然气经贸合作具有价格优势和安全优势。

1)在一个长期协议下,俄罗斯对中国定价、定量供应石油天然气,有利于中国石油天然气价格的稳定和石油天然气供应的稳定。同时,中俄石油天然气经贸合作还有利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进口渠道的多元化。石油安全理论认为,长期石油安全主要考虑如何提供多渠道的石油供给,减少石油供给的风险,保证具有持续稳定的石油供给,即一国的石油天然气进口来源不能只集中在一两个地方,而是应该在确保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尽量使进口来源多元化,以尽可能分散由于突发因素而引起油气供应危机的风险。目前,中国原油进口来源和进口通道过于单一,石油供应的潜在风险很大。从中国原油进口的主要来源地构成来看,中国50%左右的原油进口来自中东,20%左右来自非洲。无论是从中东还是从非洲进口原油,都用海上集中运输,需要通过安全隐患突出的马六甲海峡,运输风险较大。这一构成对某地区石油的依赖度远远高于公认的不超过30%的安全标准,一旦中东地区发生危机,切断了向中国的石油出口,或者中国的海运路线被切断,中国很快就会陷入石油供应危机。而中俄石油天然气经贸合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中国油气供给的稳定性,促进我国油气进口来源的多元化,进一步增强我国的石油安全系数。根据业已达成的协议,无论是石油管道项目还是铁路运输项目最终能够落实,俄罗斯在以后十几年内每年都将为中国稳定供应2000万~3000万吨的石油,相对于中国2010年约1.5亿吨的原油进口总量,这2000万~3000万吨的潜在进口量对保障中国石油安全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2)俄罗斯作为石油天然气的大国和出口大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俄联邦约60%的税收来源于石油天然气工业,约40%的外汇收入来源于石油天然气出口。因此,维持稳定的石油价格,实现石油天然气出口的多元化,减少出口风险,对确保俄罗斯石油安全、保障俄罗斯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出口渠道过于单一,主要是通过管道出口到欧洲和独联体国家。2002年俄罗斯石油出口1.73亿吨,2003年达到2.26亿吨,其中70%以上出口到西方。主要产于俄罗斯东部的石油天然气,出口到欧洲,一方面运输距离长,另一方面,有的石油运输管道经过别的国家,需要缴纳过境费,既加大了出口成本,又受制于管道过境国,存在潜在的运输风险。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需要进口大量的石油天然气。可见,开展同中国的石油天然气经贸合作,在一个长期协议下,直接对中国定价、定量供应石油天然气,不仅有利于俄罗斯石油天然气价格的稳定,减少运输风险,还可以扩大石油天然气出口,实现俄罗斯出口市场的多元化目标,保证持续稳定的出口,增加俄罗斯石油安全系数。

(2)中俄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可以吸引中国到俄罗斯投资,促进西伯利亚和远东产油区乃至整个俄罗斯经济的增长。对一个国家来说,经济增长的源泉是多方面和复杂的,其中被人们广为接受的一点是“经济增长是与人均资本的增长相关的”。外国直接投资作为东道国人均资本增长的一个源泉,尽管对衡量其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方面至今尚未达成共识,但是至少普遍认为外国直接投资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的增长,是东道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特别是对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外国直接投资具有填补投资缺口的作用,这种填补有利于经济的增长。俄罗斯自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转轨以来,经济严重滑坡,直到1999年才开始好转。与此相对应的是投资能力大大下降,资本外逃现象严重,据统计近10年资本外逃的规模达到年均200多亿美元。投资能力的下降对俄罗斯的经济增长负面影响很大,因此,通过吸引外资弥补国内投资缺口,就成为俄罗斯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石油天然气行业作为俄罗斯经济的重要部门,虽然近些年的投资水平相对于俄罗斯其他行业仍然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但是仍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目前,石油天然气行业的设备老化现象严重,许多开、冶炼设备已超期服役;管道运输能力不足,急需改造原有的旧管道和建设新的油气运输管道,以扩大出口。俄罗斯要想维持目前的产出水平,稳固其在世界石油市场上的地位,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本,改造、更新旧设备,铺设新的油气运输管道,开新的油气田,这仅仅依靠俄罗斯石油企业自身的投资能力显然是不能满足的。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工业联盟尤里·沙夫拉尼科在2003年12月11日对记者表示,为了开俄罗斯地下的石油和天然气能源,俄罗斯至少还需要3500亿美元的资金投入。沙夫拉尼科声明,现在俄罗斯每年向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投资为80亿~120亿美元,为了保障俄罗斯地下能源开量的增加和开新的能源基地,必须增加投资。按照他的话说,现在俄罗斯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投资按专家的分析必须增加5~8倍,因为俄罗斯的石油开与以往最高纪录相比并没有增加,而是处于恢复阶段。沙夫拉尼科在莫斯科召开的“2003年俄罗斯燃料能源领域投资”的新闻发布会上同样表示了上述观点。中国对俄罗斯石油天然气领域的投资,不仅可以缓解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工业投资资金不足的窘境,还可吸引其他国家的投资,带动油气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开设备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增加税收,刺激俄罗斯经济的增长。以中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为例,如果“泰纳线”中国支线、科维克金项目(中俄韩天然气管道项目)和萨哈自治共和国向中国供气项目能最终落实,就将吸引中国近百亿美元的投资。仅科维克金项目的油田开发和管道建设费用就预计高达110亿~140亿美元。

(3)中俄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有利于俄罗斯融入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最近几十年来,俄罗斯亚洲区的远东和西伯利亚在经济上不仅脱离于亚太地区,而且脱离于自己的近邻东北亚国家,不能使其经济利用地区劳动分工带来的利润,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水平的提高。利用西伯利亚和远东的丰富自然,积极促进西伯利亚和远东加入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通过和东北亚地区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拉动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经济的发展,是21世纪俄罗斯既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东北亚的三个重要国家中、日、韩三国中,日本、韩国虽然拥有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日、韩也渴望得到其丰富的自然,双方有经贸合作的基础,但是由于双方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太大,容易形成垂直型分工,使俄罗斯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沦为单纯的原料供应国,而中俄两国不仅经济互补性强,而且发展水平相差不远,因此,推动同中国的双边经贸合作,优先实现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同中国的经济一体化,可以在两国间形成合理的国际分工,使俄罗斯最大限度地获得一体化所带来的好处,是俄罗斯尽快融入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唯一现实选择。石油天然气合作周期长、金额大,具有很强的贸易和投资带动效应,可有效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战略升级,缩短中俄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时间,是俄方目前最为现实可行的选择。

二、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比较优势论和相互需求论认为,国际贸易的起因是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不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认为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一个国家生产和出口那些大量使用本国供给丰富的生产要素的产品,价格就低,因而较有优势;相反,生产那些需要大量使用本国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产品,价格就高,出口就不利。各国应尽量利用供给丰富、价格便宜的生产要素,生产廉价产品输出,以交换别国价廉物美的商品。由此各国自觉不自觉地参与了世界生产的分工,更有效地配置和利用了本国的,从而使各国通过参与国际贸易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为了更清晰地解释中俄两国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可行性,我们利用要素禀赋论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借助于几何图形来分析比较中俄两国进行石油与纺织品贸易前与贸易后两国水平的变化,以论证中俄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是否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设1:Ⅰ国(中国)是劳动力丰裕型国家,人均石油天然气匮乏。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劳动力十分丰富。相应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轻纺工业)具有很大的低劳动成本的优势,较为发达。中国每年仅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就高达千亿美元。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每年需进口大量石油天然气。2007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额为1712亿美元,石油进口量接近2亿吨。

设2:Ⅱ国(俄罗斯)是丰裕型国家,劳动力匮乏。俄罗斯是世界上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大国、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拥有82.19亿吨的石油剩余探明储量,占世界石油总剩余探明储量的4.74%,居世界第8位,拥有47.57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占世界天然气总剩余探明储量的30.5%,居世界首位。石油产量和出口量仅次于沙特阿拉伯,位居世界第二位,天然气的生产和出口居世界首位。但是俄罗斯劳动力匮乏,轻纺工业落后,每年需要大量进口纺织品。目前,俄罗斯纺织工业70%的原料依靠进口。2004年俄罗斯进口商品总额中,纺织品和服装占到7.6%左右。

设3:X是纺织品,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Y是石油,属于密集型产品。

设4:两国的消费偏好相同,所以它们面临相同的社会无差异曲线。

在上述设的约束下,我们分别构建了图10-3(a)和10-3(b)两个模型,分别表示贸易前和贸易后两国的经济均衡。

图10-3(a)体现的是没有进行石油与纺织品贸易前的封闭经济均衡。由于两国消费偏好相同,所以它们面临同样的社会无差异曲线,相同的社会无差异曲线与两国不同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相切,各自达到自给自足均衡。CIC1与Ⅰ国的PPF切于A点,过A点的切线斜率表明此时X产品的国内相对价格为PA,CIC1与Ⅱ国的PPF切于A'点,决定Ⅱ国在贸易前的X产品国内相对价格为PA',很明显PA<PA',即X产品在Ⅰ国相对更便宜,因而Ⅰ国造X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它会专业化生产并出口X,而Ⅱ国则相应在Y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它会专业化生产并出口Y,贸易于是发生。

贸易后两国的水平如何呢?图10-3(b)反映了贸易后的情况。贸易后,两国按照统一贸易条件PE进行生产,而PA<PE<PA',即国际价格在两国国内相对价格之间,PE与Ⅰ国的PPF切于B点,这是贸易后Ⅰ国的生产点,与贸易前的A点相比,现在多生产了X,少生产了Y,实现了X生产的部分专业化,PE现在和代表更高水平的CIC2切于E点,这是贸易后两国共同的消费点。则Ⅰ国的贸易三角为△BCE,出口BC单位的X换取CE单位的Y进口。而Ⅱ国的贸易三角是△B'C'E,出口B'C'单位的Y换取C'E单位的X进口,Ⅰ国的出口就是Ⅱ国的进口,BC=C'E,Ⅰ国的进口就是Ⅱ国的出口,EC=B'C',故两个贸易三角相等。通过贸易,无差异曲线从CIC1提高到CIC2,这一水平的增进代表了贸易利益。

图10-3 贸易前与贸易后两国水平变化

由于贸易后经济均衡所达到的社会水平高于贸易前,显然在中俄间进行石油和纺织品的贸易符合双方各自的利益,可以实现双赢,自然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中俄进行石油天然气合作的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