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安装规范要求

2.什么是能耗监测系统?

3.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4.能源计量的我国企业的能源计量现状

5.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15修正)

6.拆除mt法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球罐上安全阀的可行性分析发表?

7.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2014修订)

8.燃气检查有什么依据

天然气动态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是什么体系的_天然气在线监测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海洋石油条例》,为保障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简称油(气)生产设施)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以防止造成海域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管辖海域内建设或使用的油(气)生产设施及设施所有者、作业者以及油(气)生产设施检验机构。第三条 在《海上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编制和油(气)生产设施的设计、建设、安装以及海上油(气)田生产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进行油(气)生产设施检验和安全监督检查。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主管油(气)生产设施检验和海上油(气)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简称安全办公室)是能源部实施油(气)生产设施检验监督和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机构。

根据需要,安全办公室可设置地区监督机构。第五条 油(气)生产设施检验实行发证检验制度。发证检验依照本规定由作业者委托经能源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进行。安全办公室对发证检验实施监督。

海上油(气)田的安全监督检查依照院石油天然气主管机关颁发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第二章 检验机构第六条 凡具备本规定第七条要求的检验机构均可向安全办公室申请《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资格证》。经审查批准后,该机构即为能源部认可的油(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简称发证检验机构)。第七条 发证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检验机构注册证书;

2.具有本检验机构制订的有关油(气)生产设施设计、建造、安装和检验的规范和标准;

3.拥有与承担检验项目的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拥有与承担检验业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分析和计算手段;

5.有良好的服务信誉。第三章 油(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第八条 油(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包括:

1.建造检验;

2.作业中定期检验;

3.临时检验,即当发生事故或遇自然灾害对油(气)生产设施原有技术条件造成损害和影响安全需进行恢复和修理时,或为改变原有技术条件进行改造时,以及安全办公室认为必要时所进行的检验。第九条 油(气)生产设施的发证检验应在能源部批准《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和《油(气)生产设施安全分析报告》后进行。第十条 作业者应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发证检验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国的发证检验机构。但第十一条中第4、6、7项由中国的发证检验机构检验。第十一条 油(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的主要内容:

1.结构;

2.石油、天然气专业设备;

3.消防设备;

4.救生设备;

5.起货设备;

6.无线电通讯设备;

7.航行信号;

8.监测和报警系统;

9.机械、动力、电气设备;

10.锚泊装置和系泊系统;

11.直升机甲板及其设备;

12.居住舱室。第十二条 发证检验机构应依照国家、能源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和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检验。第十三条 油(气)生产设施按本规定检验合格后,由发证检验机构向作业者签发最终检验报告和证书。第四章 检验管理第十四条 作业者应向安全办公室提供与发证检验有关的下列资料:

1.油(气)生产设施建造工程开始时,应提交工程建造进度表及作业者与发证检验机构签定的检验协议书复印件;

2.油(气)生产设施全部工程最后验收阶段检验发证情况的报告;

3.临时检验情况的报告;

4.安全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五条 发证检验机构应向安全办公室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后拟定的发证检验工作;

2.油(气)生产设施的设计审查结论;

3.油(气)生产设施建造期间每工程阶段结束时的检验报告;

4.安全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六条 安全办公室对发证检验机构保留有不定期抽查的权力。安全办公室应作业者请求或为发证检验所必需时,可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作业者应为监督检查人员免费提供为检查直接发生的食宿、交通和工作方便。

燃气安装规范要求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使用、设施管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产、生活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经国家鉴定合格的新型燃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但不包括沼气和秸秆气。

本条例所称燃气企业,是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第四条 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并对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燃气工作进行直接管理。市燃气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燃气管理机构对本市燃气行业实施日常管理。

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人民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燃气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种气源协调平衡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燃气的经营和管理应当做到安全规范、保障供应和节能高效。第六条 鼓励开展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先进技术。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第八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辖区燃气专项规划。

燃气专项规划应当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九条 经批准的燃气专项规划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第十条 城市建设和旧区改造时,规划、国土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燃气设施的,由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保护设施的,燃气设施与燃气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经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依法批准的燃气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四条 燃气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按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经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特许经营权经市燃气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决定。特许经营权最长不得超过30年。第十五条 燃气企业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确定的经营内容、区域、期限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项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四)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有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的生产设施。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成份的,应当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七)有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八)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以及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什么是能耗监测系统?

天然气管道施工技术要求1本技术要求是对所用规范的补充说明。除本技术要求外,还应按《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技术要求必须下发到每个参与施工的施工单位。2用的标准和规范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2)《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2002年版);4)《原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SY/t0015.1-98;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95;6)《埋地钢质框架聚乙烯复合管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ECS131:2002;;7)《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15558.1-2003;;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63-95;;9)《燃气用埋地网状钢带聚乙烯复合管》CJ/T182-2003;10)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126-200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12)钢制法兰的尺寸GB/t9113;;13)《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天然气管道与公路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78)交公路698号、华友管道452号)。3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3.1进行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3.2承担燃气钢质管道和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工(焊接)焊工资格证书。4施工作业区为了避免或减少对原有地貌特征的破坏和对交通的干扰,施工区用少占土地的原则。对于特殊地段,可根据管沟深度、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法,适当加宽陆域宽度,但必须经业主同意。在繁华街区,由于施工区域狭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沟渠、管道、电杆、树木等。施工区域内妨碍施工的,应由业主、施工方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后方可施工。必要时,施工区的宽度可以减小。4.1地下隐蔽物清单施工方应在开工前检查施工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和与管线相关的构筑物。为确保万无一失,必要时挖一个测试坑进行验证,并得到主管部门的确认。4.2施工区域的清洁施工方应清除作业区内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如农作物、树木、混凝土路面、临时围墙、花坛等。在保证正常施工和安全的前提下,拆除工作量可适当减少。施工方应向业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各种情况下的保护措施,包括管线、电(光)缆、架空线、道路、水渠等地上或地下构筑物,经业主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4.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管沟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繁忙路段和城市主要道路应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施工路段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无路灯的路段沿线应设置照明灯。在牢不可破的路面上,应取措施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安全员应该日夜巡视施工现场。施工中使用吊车吊装时,应注意管沟上方的高压线等设施。5管道敷设的一般规定5.15.1.1聚乙烯和聚乙烯钢骨架复合管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63-95的规定。管道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确定连接方式、连接条件、焊接设备和工具、操作规范、焊接参数、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方法。5.1.2管道连接前,根据说明书检查连接设备,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5.1.3管道连接前,应检查预连接管道和管件的规格和压力等级,并检查管道表面,不得有磕碰和划伤。疤痕深度不应超过管道壁厚的10%。5.1.4连接后,接头应自然冷却。在冷却过程中,禁止移动接头、拆卸紧固工具或对接头施加外力。5.1.5管道在沟底标高和管座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沟。5.1.6管道安装时,应排干管沟内的积水,并在每次工作结束时临时堵塞开口管端。5.1.7不要用金属材料直接捆绑和起吊管道,防止管道下沟时划伤、扭曲和强力拉伸。5.1.8穿越公路、河流和城市的主要道路,应减少接口数量,并在穿越前对连接管段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5.1.9管材和管件从生产到使用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超过存放时间的,必须重新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1.10钢塑过渡接头的金属端与钢管焊接时,过渡接头的金属端应取冷却措施,但不得影响焊接接头的机械性能。该防腐部位严禁使用明火加热的防腐材料。5.1.11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完成后,金属部分应除锈至Sa2.5或St3,并刷两遍硼钡酚醛防锈漆和两遍调和漆。5.1.12当管道阀门安装有管道附件如直径大于DN100的阀门时,应提供支架。5.1.13聚乙烯燃气管道的用户入口管应距建筑物外墙0.7m,带钢塑过渡接头;调压管应距箱体0.7m,用钢塑过渡接头。支线钢塑过渡接头应安装在距干线2m处。5.1.14地下燃气管道的最小覆盖厚度(从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在巷道下,不得小于0.9m;2)埋在非车行道(包括人行道)下时,不应小于0.6m;3)埋在庭院(指绿地和货车不能进入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3m4)埋在水田下不得小于0.8m.5.2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5.2.1管道在施工现场破裂时,其横截面应垂直于管道轴线,断面应进行塑封(材质与母材相同)和热风焊接。禁止使用未密封的管道。天然气是指所有的天然气,包括大气圈、水圈以及岩石圈中各种自然过程形成的气体(包括油田气、气田气、泥火山气、煤层气和生物气)。长期以来被广泛使用的“天然气”的定义是从能量角度的狭义定义,是指地层中天然含有的烃类和非烃类气体的混合物。在石油地质学中,通常指油田气和气田气。其成分主要是烃类,并含有非烃类气体。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能耗监控系统是为耗电量、耗水量、耗气量(天然气量或者煤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与其他能源应用量的控制,可以进行能耗数据自动集、集中监测、大数据分析,以满足企业能源供应、消耗全过程的实时监测,加强企业能源集约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双碳”推进急速的当下,多数企业所分布的数量众多,所分布范围广泛,所以如果用传统集模式,无法做到在短时间内集多个企业的能耗数据,多数所取得数据具有延时性,无法获取准确能耗。“能耗双控”的目标是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也促使一些高能耗行业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升级。

针对各个能耗进分类、分项、分户的进行计量,对数据远程传输、数据集、统计分类、发布远传等多种功能。帮助提高节能意识,从而能够实现有效的节能,提高自动化水平,实现国家能耗指标,达到合理用能、节约能源。

能耗监测系统功能介绍:

数据集:可对整个范围内的用户进行实时监测,能够对于能耗使用进行能耗实时反馈。

数据分析:可对各回路的用电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记录,并可以通过表格的方式来展现,通过多元化的图形进行显示,可以通过更换图形图表方式对数据进行比较。

能耗数据统计:对用户提供分类分项能耗统计和报表打印,能够对用电情况(可根据年、月、日)进行打印和统计。

故障报警:如果能耗超出限定值,就会发出语音提示、系统提示、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

通过 2D、3D 等可视化的手段对用能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有效管理。包括配电照明、空调、供热、建筑物的供水和排水等。Hightopo搭建多种轻量化的能源可视化管理系统。每个模块分离独立开发然后集成,减少循环依赖和耦合。从而统一监管各计量点,优化建筑管理模式。一方面找出低效率运转的设备或对应的楼层区域,另一方面找出异常能耗,降低峰值功耗水平,并根据数据分析给出合理化建议。

2D 可视化面板展示关键指标,通过对空调、照明以及特殊渠道的用电统计,对接后台数据实时更新,监测建筑能耗,同时展示对节能减排做出的贡献统计,并基于数据库,给出各类分析报告,为节能优化改造提供可靠依据。

煤矿能耗监测

支持基于空间、时间、质量等多维度数据,对矿井生产系统各能耗部署动态监测,当超过安全临界值时立即触发告警,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且合理分析制定节能降耗措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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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节能工作的管理水平,达到节约能源、供需互动的多种能源耦合目的,实现集中监控、管理以及分散控制。

建筑能耗

集成楼宇内外的照明系统,用 HT 智慧园区可视化平台对楼宇内的照明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可调整不同时段的灯光效果模式,对环境照度以及照明能耗通过数据趋势图进行分析展示,对室内外照明检测运行状态进行实时更新,让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处理照明系统问题。通过系统接入可视化,让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帮助运维人员及时处理照明设备的维修问题,提高楼宇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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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能耗

减少能源管理环节,优化能源管理流程,建立客观能源消耗评价体系。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可实现在能耗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能源使用的流程优化再造,有效实施科学有效的能耗考核体系,提升能源节约的意识,提高能源管理的效率。并且能够及时了解真实的能耗情况,从而提出节能降耗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能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当前,降低制冷系统的能耗是数据中心规划建设的基本准则,且影响着数据中心建设效益。用可视化节能策略,利用系统提供的智能算法,计算当前设备和环境温度,自动给出各个制冷设备的合适功率。优化数据中心空调气流,达到降低能耗,有效制冷的科学应用。

通过智能化、可视化手段,进一步发挥能源优势,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能源发展全局和绿色构造做出贡献。让能耗直观可视、清晰透明,也便于分类统计。使全运营管理人员对楼宇耗能情况掌握更加全面及时,确保系统可以运行在最佳节能状态,获得节能收益。

能源计量的我国企业的能源计量现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以下简称石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石油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是指对石油管道的勘察、设计、制造、施工、运行、检测和报废等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与管理。第四条 院石油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石油管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制定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监督石油企业贯彻执行。第五条 石油企业负责所辖石油管道的安全运行,落实安全职责,并及时向及有关部门反映管道受到外界破坏的情况。第二章 管道勘察设计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取得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等级,并在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规定范围内从事石油管道勘察设计工作,同时承担石油管道安全的勘察设计责任。严禁无证、越级勘察设计。第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石油管道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责任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设计文件负责,同时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第九条 工程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卫生预评价评审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第十条 新建的石油管道在勘察选线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沿线地质及社会环境等情况对管道安全可靠性的影响,以及石油管道跨越公路、铁路、航道时对有关设施安全可靠性的影响。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当同时审查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和环境保护专篇,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三章 钢管制造第十二条 钢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国家规定的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石油管道用的钢管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石油管道用的钢管。第十三条 钢管生产企业在生产石油管道用的钢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钢管生产技术标准。第十四条 钢管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完善的钢管生产、试验与检测条件。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第十五条 生产钢管用的原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能使用。第十六条 钢管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按照钢管制造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第十七条 钢管生产企业生产钢管应当严格按照钢管检验标准进行试验和检验,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须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第十八条 钢管制造应当实行监理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监制。凡未经监理单位监制的钢管,不得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第四章 管道施工第十九条 承担石油管道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取得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资质认证,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不得越级或超范围承接工程。第二十条 石油管道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第二十一条 石油管道施工质量应当实行施工单位领导负责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负责人等承担的质量责任。第二十二条 石油管道施工应当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第二十三条 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压力试验,经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第二十四条 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资料应当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第五章 管道运行第二十五条 石油企业对新建或停运后再启用的石油管道,在投入运行前应当编制投产方案,并严格按投产方案组织投产。第二十六条 石油企业对运行中的石油管道,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指挥系统的统一调度下安全合理地组织生产。第二十七条 石油企业应当根据输油(气)量的改变和季节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管道运行的各项工艺参数。第二十八条 石油企业应当与管道途经地区的城建规划、公路、铁路、气象、水文和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避免或减轻因建设施工、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15修正)

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的统一要求,国家计量相关部门于11月初开始赴广东、广西、天津、河北、河南进行计量工作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冶金、有色、建材、石油石化、电力、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计量状况。调研组走访了韶钢、唐钢、天津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坚美铝材、广东新明珠陶瓷、唐山惠达陶瓷、广西三环企业集团、广西玉柴机器、中石油华南公司、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渤天化工、唐山三友碱业、中铝郑州分公司和中州分公司、托肯衡山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羊城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重点耗能企业和能源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召开了十余次重点耗能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质检部门代表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能源计量、取水计量工作情况的汇报,取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

广西质监局积极开展能源计量试点工作,针对陶瓷行业高耗能、高污染的特点,选取全国最大的日用陶瓷企业----广西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节能降耗试点企业,运用标准、计量手段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工作。据初步统计,该企业通过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改进后,吨瓷耗(标准)煤下降4.5%,耗气下降1.87%,耗电下降3.53%,耗水下降9.52%,耗泥下降7.4%,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效益。该局为推动节约用水、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争取重点取水企业的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用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0%,检定率达100%,水利用率达到85%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的取用水计量工作,选取广西有代表性的制糖企业----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在试点工作中,贵糖集团对水的使用严格计量管理,在各独立核算单位安装了水表、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等计量器具,增加了计量监控点,进行成本核算,促进各分厂、车间改进工艺流程,充分循环利用水。仅对蒸汽凝结水的回收利用一年就可产生约1500万元的效益。

广东韶钢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始终把计量管理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节能降耗、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重要基础工作,该公司1991年荣获“国家一级计量合格单位”,1996年通过“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今年11月又率先通过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的现场审核。该公司从2003年起分两期共投资3100万元,完成了“计量数据集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由分布在公司内的43个集子站、1319个集点对公司的一、二次能源量、物资量进行实时集,将集到的水、电、气、蒸汽和煤、焦炭等能源的供应(生产)、消耗情况随时统计、贮存、分析、处理后,组成了生产调度、节能监督管理等16个子系统,实时在局域网发布,供公司各部门应用。据统计,2004年与2003年相比,吨钢耗水下降6.5 m³,年降低成本5166万元,吨钢耗电下降12.9kwh,年降低成本2483万元,可利用剩余氧气3000万m3³,可创效1405万元,其他利用实时计量数据改进技术与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等取得的间接效益也在亿元以上,该系统的建立和应用在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唐钢、唐山建龙、广东珠钢、广西柳钢等钢铁企业也都建立功能相似的能源计量信息管理系统,把能源的生产、消耗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为生产决策提供依据,使能源的调度更加及时合理,为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成本奠定了基础。

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专业生产陶瓷墙地砖及卫生洁具的大型企业,也是高耗能企业,能源成本约占生产成本的三分之一。近几年来,该公司取了一系列节能降耗措施,一是使用煤转气代替燃油,能源利用率大大提高,降低能源成本约50%,又减少了废气排放,降低了环境污染;二是开展技术革新,对机电设备全面使用变频装置,节电约20%;三是取使用大吨位球磨机、加宽窑炉宽度、余热利用等技术,提高了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唐山惠达陶瓷等陶瓷企业能源计量和节能降耗工作十分重视,不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而且注重技术进步与改造,通过改建燃气隧道窑、用高压注浆、低压快排水、机器手施釉等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工效,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天津渤天化工是具有近七十年历史的老化工企业,企业把完善计量基础工作作为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基础,多年以来每年计量投入都在百万元以上,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计量管理体系,在企业节能降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0年公司年耗水1500万吨,到2004年公司产量翻一番,而年耗水下降到了1400万吨,2005年前十个月烧碱综合耗能达到了1413kg/吨标准煤,居全国领先水平。

焦作万方铝业公司利用我国“九五”重点科技攻关成果,于2001年建立了我国第一条280KA大型预焙电解槽,使吨铝直流电耗下降1046kwh,吨铝节约电费约345元,其技术指标居全国前列。中铝中州分公司利用国家“九五”科技攻关成果在2002年6月至2004年底先后建成了两条“选矿拜尔法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形成了年产145万吨氧化铝生产能力,不仅降低能耗约35%,还为我国低品位一水硬铝型铝土的利用找到了途经,可使我国现有铝土矿服务年限提高三倍以上。中铝郑州分公司是亚洲最大的氧化铝厂,年耗能200万吨标准煤,能源动力占生产成本的40%左右,属高耗能行业,公司把计量工作作为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建立了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建立了24项企业最高标准,其计量校准实验室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该公司也是我国首家通过4A级标准体系良好行为示范企业,氧化铝产量2004年比2001年增加了38.32%,而耗能仅增加21.02%,能源利用率逐年提高。特别是世界一流技术装备的70万吨氧化铝项目2005年底全面建成投产,公司的能耗水平还将大幅下降。

在调研中也了解到企业在能源计量管理、节能降耗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中型企业虽然普遍重视能源计量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计量检测保证体系,但信息化程度普遍不高,能源计量数据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只有韶关钢铁、珠江钢铁、唐钢等钢铁企业建立了功能比较先进的能源计量、统计、实时监控的计算机网络,在其他行业能源计量信息化建设水平还比较低,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建立节约型社会、实现科学计量、节能降耗的需要。

第二,中小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普遍比较薄弱,装备水平低,工艺落后,单位产品耗能高,如广西北流市有陶瓷生产企业30多家,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落后,没有资金进行节能设备改造,耗能高,污染严重,效益低。

第三,企业普遍感到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方面的信息渠道不畅,对一些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可信性、可靠性不了解,使企业在选用节能产品时无所适从,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地提供节能技术方面的信息服务。

第四,大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缺乏熟悉计量工作的专业人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不高,企业迫切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与服务,加强对企业计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帮助企业建立比较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特别是能源计量体系的建立。

第五,国家对鼓励企业进行节能设备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与生产工艺,限制能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缺乏相关政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一些强制性的标准、提高企业准入的耗能、环境标准条件,对一些达不到标准条件的高耗能、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强制关闭。

第六,企业对节能降耗在技术、信息、人才培养、检测评价等方面有迫切需要,但我们质检部门也缺乏熟悉能源计量工作的人员及开展能源平衡检测的技术与设备。

第七,在调研中企业反映国产的计量仪器仪表质量不稳定,不能满足能源计量工作的需要,不得不购买进口计量检测设备。进口设备不但价格高,而且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给企业在使用过程造成许多不便,给企业的计量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第八,部分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能源计量工作重视不够,或者仅停留在口头上,认为能源计量工作是只投入不产出的工作,没有认识到能源计量工作的基础保证作用,舍不得在计量方面投入,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分厂、车间等二级以下计量器具配备率低和不能定期溯源的现象。 节能监测是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的手段,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是原国家计委设立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机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我国开展节能计量的最高技术机构。为了配合国家的节能工作,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在线、动态和远程校准及检测技术的研究工作。例如,拟开展地环境污染动态在线检测与远程监控系统的研究,将系统地研究烟气和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在线动态检测方法,通过数据无线远程通讯或者网络系统,建立环境污染远程监控体系,从而可以真正做到实时监测,为环保执法行政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手段。拟建立的高压电能在线动态计量及其溯源体系,将打破传统的电能计量方式,研究高压(1kV~30kV)电能在线动态计量方法,并建立相应的高压电能表检定装置,制定相关的检定校准规程。建立量值传递和溯源使系。保证量值的准确统一。

5年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完成科研成果近100项,有7个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如: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的“可倒置抗震高精度标准电池”,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模/数、数/模转换(CAD、DAC)静态测量标准”、“光电比较仪(或高温计)系统非线性测量装置的建立”、“建立光纤损耗/光纤长度和光纤时域反射计(OTDR)检定标准装置的研究”、“激光功率能量计量标准装置与新型激光测量仪器系列研究”等,这些项目为推动计量科学的进步有着重大的贡献。另有近20个项目获得省部级奖励,如:“电磁兼容计量研究:30~1000MHZ天线校准装置。功率吸收钳校准及骚扰功率测试系统”、“国家三项电能标准”。“建立太阳能电池光伏计量基标准”,“空间遥感器积分球辐射定标系统的系列研究与实施”等。许多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高新技术领域,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如“模/数、数/模转换器静态特性测量标准”,解决了模/数、数/模性能的准确测量和量值统一。

然而,目前为环境保护和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要求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计量测量。为满足这些环保与节能的技术要求,计量测量正变得更加困难和更为更要,成为解决环保与节能难题的关键技术。下面以流量计量为例。

对于高压天然气和液态烃(石油)的贸易来说,流量测量的作用已经公认非常重要。目前正在有各种新技术被开发出来以是执行这些流量测量任务,如精确和可靠的超声流量计和科氏力流量计,它们都用非常高级的计算机软件。如:

(l)用于废气全排量的流量计量,这既避免了有害气体含量控制的偏颇,亦避免了CO2总排量靠消耗燃料推算的不尽合理;

(2)为用于车辆尾气排放量测量的流量测量技术。

与用汽油机的汽车相比用柴油机的汽车在能量利用上将史有效,然而柴油机的尾气污染将史为严重。柴油机尾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等的含量要比汽油机的尾气多。特别应指出的是,悬浮颗粒物被认定为是癌症的可疑诱因。

如今大多数的机构一方面提倡使用柴油机的汽车,而另一方面则取史加严格的控制尾气排放的手段。特别是将发动机的瞬时测试模式列为柴油机的新的型式批准内容。机构认为这个型式批准内容是实际城市交通必须保证的条件。

为实现对汽车尾气排放生更严格的管理,由目前的稳态测试模式过渡成瞬时测试模式,这一标准的改变对流星计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要想测量汽车尾气的流量是十分困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它是一种温度高达摄氏五百度以上的高温气体;

(二)它是一种非常强烈的脉动流;

(三)它是一种高湿气体,它的湿度大于百分之十五;

(四)它是一种含尘的脏污气体;

(五)要求进行的是快速响应的流量测量。

(3)环保化学分析中的标准气生产中的流量测量;

由于容易维护和维修便宜,大多数的环境监测仪表已由湿式改为干式。

然而,为了比较干式仪表中被监测气体的密度,需要有各种标准气体。被监测气体的种类逐年递增,而它们的密度或浓度则逐年递减。因此,是通过用一种基本气体,如氮气来稀释组份气体的办法在仪表中生产各种标准气体。为了能产生低密度的各种标准气体要求组份气体有很小的流量。为了校准一个监测仪表的稀释系统,还要研发一个稀释基准。组份气体和基本气体的流量分别要为3mg/min至

6mg/min和 3g/min至 6g/min。此系统的标准不确定度要为 0.35%至 0.4%。

(4)脉动流流量测量的新基准;

(5)极小气体流量的新基准;

(6)氢(H2)作为新一代的清洁能源,目前正有许多新技术正在开发之中,比如燃料电池。为了要评价燃料电池的性能则需要有测量氢(H2)的新型流量计;

各汽车制造厂目前都正在开发氢燃料的汽车,而作为基础设施同时也要求开发氢气的自动配售机。而为了在单位时间内能更加有效地添加氢燃料,有必要把氢气进一步压缩得比目前的天然气具有更高的程度。因此要求流量计能测量高达70Mpa 的H2流量,而同时该气体的密度却要比天然气小得多。

预期的燃料电池将是未来的一种清洁能源。目前,在许多国家都正在研发各种各样的燃料电池。在研发燃料电池上仍有三个主要的有待突破的技术难点:①长期的可靠案性;②低成本和低价位:③高效率。由于效率的提高通常都是很微小的因此,对燃料电池性能的测试都要求是尽可能的高的高精度流量测量。由于精确地测量燃料电池输入的氢气流量是十分困难的,因此精确的性能测试就很难于实现。

(7)核电厂的生产能力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应用和发展核电技术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它比火电厂排放的CO2要少得多)。随着核电生产能力的增加将提出一系列流量测量要求。

由于核辐射污染,虽然许多人不支持建造新的核电站,但是用排放大量CO2的燃煤或燃天然气的火电站来取代所有现有的核电站也是不可行的。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将现有的核电站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将是目前减少CO2排放量的一个有效的办法。

通常,是通过检测给水流量来控制一个核电站的输出。目前,在人多数情况下是利用流量喷嘴来测量给水流量。由于流量喷嘴的个确定度约在2%左右,因此,由于安全原因,都将核电站的最大输出功率设定在低于设计最大输出功率2%处。如果用一个超声流量计取代喷嘴流量计,则能实现更准确的流量测量,通过试验可证明其不确定度可减小二分之一。

这里有一个难题,那就是流量计的标定(校准)装置的问题。原因是该流量计工作在高雷诺数(Re约为1.4×107)区间。目前世界上尚无如此之大的水流量校准装置。

计量和单位

·国际单位制(SI)

–包括SI单位和SI单位的倍数单位,其中SI单位又包括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 取强有力的节约能源措施势在必行,而这些措施的落实都离不开计量。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是减少消耗、保护环境的最有效途径,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内容。能源计量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在工业生产领域,从原材料集、运输、物料交接、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都需要通过测量数据控制能源的使用,涉及到热工量、化学量、力学量、电量等诸多科学测量参数的应用,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必不可缺的基本条件。离开计量数据管理,就不能量化各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各项节能措施就无法实施。工业企业作为能源消耗大户,增强节能意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保障经济发展后续能力,建立节约型社会和节能型工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提倡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计量。能源计量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进出厂的能源量的计量,而是伴随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之中,通过计量的量化跟踪和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技术潜力和管理漏洞,及时加以改进提高,促进技术进步,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建立能源计量的组织机构、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领导的职责和能源计量队伍的建设等。

(1)合理设置能源计量的组织机构是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和节能管理的关键。要建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能源计量网络,实现计量数据化管理。

(2)制定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计量器具的选型、购、入库、流转、报废等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

(3)企业领导要重视能源计量工作,应熟悉国家能源和计量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政策,组织协调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领导重视的程度体现在狠抓落实,支持节能项目改造,特别在实施新工程、新项目时将能源计量作为新工程、新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以免造成没有计量保证的隐患。

(4)要加强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能源计量的发展,关键在于造就一支掌握现代化计量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队伍。只有切实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现代化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量智能型的计量仪表逐步替代能耗高、准确度低的传统仪器仪表,这对计量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知识要求。目前急需进行大规模、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

(5)要加强对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监督管理,提高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质量。

要强化能源计量仪表的制造许可证制度。通过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组织后续监督抽查等手段,强化对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要坚决淘汰,净化能源计量仪表市场。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强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科研开发,为企业提供现场计量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机构要扩大能源计量仪表的检定校准覆盖范围,保证能源计量仪表有计量溯源的依据和途径,尽快建立新型能源计量仪表的计量标准、校准装置和技术规范。要针对能源计量仪表的综合性、难以拆卸性,引进、研制能源计量仪表在线检定校准装置及研究出在线检定方法。

拆除mt法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球罐上安全阀的可行性分析发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生产、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使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开、液化石油气炼制及其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生产、运输、消防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第四条 发展燃气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利用、配套建设、保障安全、规范服务、节能高效、有序竞争、依法监管的原则。第五条 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和改革、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环境保护、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民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进行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播放、刊登燃气安全使用的公益广告。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燃气专项规划,征求上一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当地燃气发展方向,管道燃气的生产和输配系统,燃气储存基地、瓶装供应站点和燃气汽车加气站的规模、布局等内容。第八条 城市建设应当按照城市详细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第九条 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配套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经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燃气工程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当年竣工项目档案。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实行经营许可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期限和规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第十五条 申请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和燃气技术规范的储存、输配、充装、抽残等设施;

(三)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证书的操作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营管理制度和燃气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专业技能的抢险抢修人员和抢险抢修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销售瓶装燃气的站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瓶装燃气站点规划布局;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与居民住宅及周围其他建筑物安全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四)有健全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2014修订)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南京分站建设的mt法高压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装置的构成、工作原理、技术指标和作用,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压力容器上设置安全阀的要求;然后对原级标准操作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分析和介绍;最后,结合实际操作过程中安全阀对原级标准计量性能的影响和国内外现有同类标准装置没有设置安全阀的事实,说明了拆除mt法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球罐上安全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mt法高压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介绍

mt法原级标准装置是南京分站天然气流量量值传递体系的源头,是国家天然气流量计量基准,用于复现高压天然气的质量流量量值,对临界流文丘里喷嘴进行校准。该标准装置在压力为(5.0~8.0)MPa,质量流量为(0.1~8.0)kg/s的范围内,复现的质量流量的扩展不确定度为0.1%(k=2),校准临界流文丘里喷嘴流出系数的扩展不确定度为0.15%(k=2)。原级标准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原级标准作为国内天然气流量计量基准,在量值溯源图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广州分站、武汉分站、乌鲁木齐分站、塔里木检定点、育检定点、武汉检定点等检定机构的标准装置均溯源至南京分站原级标准装置,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国内80%的天然气贸易交接准确性,影响力巨大。

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mt法原级标准装置称重球罐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应符合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其中9.1.2条款明确了超压泄放装置的装设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本规程使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超压泄放装置,压力源来自容器外部,并且得到可靠控制时,超压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组织结构时,应当符合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易爆介质或毒性维护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毒性介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当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调节阀的低压侧,应当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使用单位应当保证压力容器使用前已经按照设计要求装设了超压泄放装置。

三、原级标准操作危害因素分析及安全措施

南京分站依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原级标准装置日常操作、维护进行了详细的危害因素分析,识别作业活动29项,危害因素65条。针对每条危害因素均依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相关措施如下:

1、自建站以来,西气东输一线干线来气压力基本在5.3MPa~7.6 MPa之间,受西二线投产影响,近些年来气压力、流量呈逐步降低趋势,从运行情况来看不存在超压问题。

2、原级计量撬上设置有一个先导式安全阀,距离球罐距离约5米,作用也是保护计量撬整体不会超压;且原级标准装置用途是校准临界流文丘里喷嘴,喷嘴属于节流件,工作时上下游间至少需要15%的压降。因此,从工艺角度分析,喷嘴下游(即球罐入口处)不存在来气压力超压问题。

3、原级厂房内设置有4个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信号接入计量中心火气系统,用于检测天然气泄漏情况。一旦发生天然气泄漏时,系统会发出警报,提醒值班人员进行处置,同时通过联动功能自动启动风机系统进行应急排风,降低厂房内部可燃气体浓度,消除危险可能性。原级球罐处于相对密闭空间内,罐体四周配有4个自动灭火器,当球罐周边出现火情时,灭火器检测到火灾温度,会自动爆破,将灭火阻燃水剂喷洒到罐体及其周边,可以快速扑灭火情,并使球罐温度检定,从而消除因火灾造成球罐压力升高的可能性。

4、原级标准装置称重球罐不做长期充气的储气罐使用,仅在很短的测试时间内有天然气充入,测试后管内天然气立即放空。依据设计规范及工作原理,称重球罐只有在工作时充压,每次作业完成后会向球罐内加注适量氮气,并关闭进口球阀,确保罐内不存在易燃易爆气体。

5、严格执行原级标准操作规程。南京分站为确保原级操作规范,降低作业风险,组织人员编制了《原级标准操作维护规程》。依据作业风险及防控措施,详细明确了具体操作步骤,明确拆装作业必须使用氮气置换,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XP3110、XP3180)进行现场检测(注:甲烷检测合格标准为0.5%,氧气检测合格标准为2%),确保天然气不会和空气直接接触。作业时,操作人员严格依据规范操作,消除天然气遇到火源发生着火、爆炸的可能性,自2012年原级标准投产以来未发生过事故。

6、原级标准使用时有专人监护。依据《南京计量测试中心流量计拆装管理办法》,原级标准操作时会指定一名人员作为现场监护人,由其对现场所有操作进行监督确认,并填写相关记录。作业时,即便发生特殊情况,也能及时发现,确保第一时间按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7、原级标准周边无可燃物。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原级称重球罐周边必须杜绝可燃物。南京分站严禁将任何可燃物存放于原级操作小屋,擦拭砝码用的酒精只允许在原级厂房内空旷的操作台上进行,并且在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至危险品库。日常管理及检查时,也将其作为重点必查内容。

四、安全阀对原级标准装置的影响分析

1.安全阀泄漏直接影响原级计量标准准确度。原级标准装置用mt法复现天然气流量,球罐本身作为称重用装置,其密封性能对计量精度的影响起决定作用,原则上来说应尽可能减少可能造成泄漏的不必要部件,球罐顶部安全阀是一个可能的泄漏点。目前发现的微漏问题对原级标准测试而言是致命的,是一个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危害因素。2016年安全阀送检时,发现原级球罐安全阀存在泄漏。

2.每年安全阀拆卸送检可能会对电子秤造成影响。原级球罐安全阀属于压力容器附件,根据规范每年需送检一次。鉴于其安装在球罐顶部,送检时需搭建脚手架,以便于拆装安全阀。搭建脚手架时搬运材料可能会磕碰陀螺仪及球罐本体、管道、秤台等,对陀螺秤刀口伤害较大。此前曾出现过因磕碰造成刀口跑偏,直接影响陀螺秤精度,最终导致计量性能偏差。

3.安全阀放空管对原级标准性能有一定影响。安全阀泄放口通过管道穿越厂房顶部向室外排气,排气管与套管间间隙很小,不直接接触。此前,开展原级标准测试,室外风力较大时,空气会延排气管与套管间隙流动,造成电子秤示数异常;近期检查时还发现排气管直接与套管发生轻微摩擦,影响原级标准计量性能。

五、国内外其他计量机构原级标准球罐安全阀设置情况

南京分站先后对国内外多家拥有原级计量标准的计量机构进行调研,其中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美国西南研究院(SwRI)、沈阳606所、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量测技术中心(CMS)等机构等四家计量机构原级标准装置用mt法,其组成原理与南京分站原级标准基本相同,包括称重球罐、电子秤、换向阀等。因原级球罐工作特殊性,必须确保零泄漏,并未配置安全阀。

因此,国内外检定机构的原级储罐由于计量精密性要求,均未配置安全阀;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1.2条款明确:当压力源来自容器外部,并且得到可靠控制时,超压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所以,南京分站原级标准储气罐取消安全阀在国内外同行业是符合规范要求且有先例的。

综上所述,根据对mt法原级标准计量性能要求、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控制措施的分析结果,拆除原级标准称重球罐安全阀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拆除mt法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球罐上安全阀的可行性分析发表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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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检查有什么依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与使用安全,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和建设,燃气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保护和燃气燃烧器具管理,燃气安全和应急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燃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经营和使用、节能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燃气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燃气供应保障机制和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确定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鼓励科技创新,加快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进行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市、县(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配套建设的燃气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高层住宅、在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新建的住宅小区和需要使用燃气的商业建筑或者公共建筑,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

管道燃气设施已覆盖的区域,在住宅小区内不得新建气化站、瓶组站。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市、县(市)燃气专项规划。

对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规划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购,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敷设地下燃气管道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在覆土前(用非开挖方式施工的,应当在接驳前)进行跟踪测量、竣工测绘;竣工测绘成果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报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本市工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十二条 瓶装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许可证制度。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许可条件:

(一)符合燃气专项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健全的经营方案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燃气定义

标准要求: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

燃气设施定义

标准要求: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燃气燃烧器具定义

标准要求: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用气设备定义

标准要求:以燃气作燃料进行加热或制冷的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直燃机等较大型设备。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第2.0.10条

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分级

标准要求:低压燃气管道:P<0.01MPa;中压A燃气管道:0.2MPa<P≤0.4MPa;中压B燃气管道:0.01MPa≤P≤0.2MPa;次高压A燃气管道:0.8MPa<P≤1.6MPa;次高压B燃气管道:0.4MPa<P≤0.8MPa;高压B燃气管道:1.6MPa<P≤2.5MPa; 高压A燃气管道:2.5MPa<P≤4.0MPa;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6.1.6条

二、安全管理

具备安全条件使用燃气

标准要求: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效力:强制

燃气使用禁止行为

标准要求: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依据条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效力:强制

健全制度与人员培训

标准要求:单位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