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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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一、苏州平均工资标准2020年最新

1、2020年度苏州的平均工资标准还未发布,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08年发布的平均工资标准,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58333元,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是94124元。

2、这里说的从业人员指的说在该单位工作且由该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的人员,该人员因为学习、病伤、产等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依然要支付报酬。

3、按行业划分的话,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网络游戏行业,第二位是信托、担保、拍卖、典当行业,有二十多个行业的涨幅是负数,包括保险、酒店餐饮等行业。

二、苏州平均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1、按岗位排名的话,销售经理的平均工资是7170元,销售工程师的平均工资是4985元,销售代表的平均工资是4861元,业务员的平均工资是3613元,仓库管理员的平均工资是3084元。

2、按行业排名的话,研究院的平均工资是36000元,能源行业的平均工资是25000元,设计院的平均工资是25000元,航空行业的平均工资是12499元,医药行业的平均工资是12049元。

3、苏州市以平均工资4755元占据全省平均工资的第一位,接着是南京平均工资是4620元,扬州的平均工资是4414元,镇江的平均工资是4385元,常州的平均工资是4064元。

三、苏州最低工资2020年标准

1、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月工资是20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工资是每小时18.5元。苏州执行的是一类最低工资。

2、利用课余时间工作的在校学生的报酬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按非日制就业劳动_j小时工资来支付工资的。

3、加班工资,中夜班、高低温、井下、有毒等特殊工作环境中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等是不列入最低工资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需要另行支付。

2023年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精神,经昆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996名教师(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本次教师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标识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A、B两类岗位

(1)2021届、2022届、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限昆山生源(或昆山籍);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各奖项或荣誉称号均以提供证书为准),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3)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阶段就读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各奖项或荣誉称号均以提供证书为准),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4)2023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音乐专业、心理学类(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5)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B类相应岗位。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限昆山生源(或昆山户籍)。

*昆山生源指考生进入高校前为昆山考生或具有昆山户籍的考生。

(五)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六)《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信息集

1.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8:00~2023年2月18日下午18:00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集系统”(/bm.ksedu.cn)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23年3月4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3月7日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集系统”(/bm.ksedu.cn)的公告。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带好网上信息集时打印的《报名表》,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

3.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需有板书演示)。

考生备课30分钟,微型课(含板书)8分钟。

音乐学科面试时还须用钢琴(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

4.面试按岗位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市人民网”(/.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

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

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53129。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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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3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苏北”、“三支一扶”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2),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3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1月1日前毕业)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方可报考。

(六)报考《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周三)9:00-2023年3月3日(周五)15: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人,面试费10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联系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电话:0512-65330737。

五、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

《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站(/.gus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中国姑苏”网站(/.gusu.gov.cn)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gusu.gov.cn)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面试通知书发放形式、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站(/.gu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均安排在各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工作需求、岗位匹配度等原则进行首次分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交流及相应值班安排。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582305。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1.《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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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2年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二、2020年现行标准表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吗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除此之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2016年12月13日,XX在其更新了最新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吗。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三、2022年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1、用人单位在节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0%。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报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