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阳市天然气气源标准多少

2.办理天然气需要什么资料

河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_河南省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要开通天然气,首先需要确保燃气企业的合法性。根据河南省的相关法规,《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相关手续要求。

根据第十二条,任何燃气经营者必须先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燃气企业资质证书,获得批准后,再凭此证书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这确保了燃气市场的规范运营,个体工商户则被禁止涉足燃气经营业务。同时,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每年需要进行年审,未通过年审的企业将无法继续营业。

对于用户来说,根据第十八条,单位和居民在使用燃气前需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用户需要变更燃气使用信息,如过户、地址变更或停止使用,也需到燃气企业办理相应手续。此外,燃气企业不得强制用户购买特定的燃气用具,但可以委托用户所在单位或物业代为抄表和收费。

在服务过程中,第十九条指出,管道燃气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入户抄表、维修或进行安全检查时,需提前通知用户,且必须出示有效明,并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与用户交流,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安全。

总的来说,开通天然气涉及企业资质、用户申请和合法操作流程,务必遵循《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信阳市天然气气源标准多少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规定天然气初装费的收费标准,只是要求各地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在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对涉及燃气的规定中,并没有说“取消天然气安装费”,只是取消了“暖气集资费”,并明文提到了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两管三线”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等相关价格的管理,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各个地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天然气的初装费,如河南省南阳市确定初装费为2570元/户、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确定初装费为1860元/户。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办理天然气需要什么资料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信阳市民用天然气价格有所上调。此次价格调整分两个阶梯,第一阶梯价格(每户每月50立方米以下气量)为2.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每户每月50立方米以上气量)为3.19元/立方米。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本次价格不做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2011年12月10日起执行。此次调整仅限信阳市区,各县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再做决定,车用燃气价格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需要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河南省为例。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凡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的,必须按规定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凭资质证书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燃气企业不得向无资质证书的燃气经营者提供气源。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燃气。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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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 单位和居民需要使用燃气的,应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时,应到燃气企业办理变更或停用手续。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燃气用户购买指定的燃气用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用户所在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抄气表和代收燃气费用。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入户抄表、维修燃气设施和安全检查时应事先通知用户,入户时还应出示有效的明,并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用户应予以配合。

百度百科-《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