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天然气多少钱一方

2.CNG加气站全国是否有统一收费的标准

加气站天然气价格最新价格走势分析_加气站天然气价格最新价格走势

<燃气在线>给您回答:

加气站的天然气价格是由定价的。可在物价局查询。

如果想看各地价格,燃气在线收录有全国各地区的燃气价格,并每日更新发布。

如有其他需要,请追问我或在燃气在线自助查询。

希望能够帮到您O(∩_∩)O

祝您生活愉快!

西安天然气多少钱一方

一一作答

1.加气站加车用CNG压缩天然气是按升收费吗?

不是按升,是按m?

2.一般什么价位?

新疆目前CNG最便宜,最低的只要0.8元/m?,一般是1.8元/m?左右,其次是重庆,目前是1.98元/m?,四川是2.7元,然后其他地方大概就是3块多

3.捷达车改烧气所有费用共多少钱?

改装的配置不同价格不同,相同配置也有一些地区差异,重庆目前普通自吸式的大概4千多5千,多点直喷7千多到8千多。

4.最大的容积的气罐加满能跑多少公里?

目前一般最大是80升(水容积)的缠绕瓶,装气大概是17方,相当于18升左右的油,18升油能跑多远就多远。

5.改烧CNG压缩天然气后发动机就得总修理吗?

天然气和汽油都是燃料,烧汽油也会出问题也得修啊。严格的讲天然气中碳的含量比汽油还少,发动机更不容易积碳,对发动机没什么影响,只要按正常状态保养,跟烧油一样的,不会随便坏掉的。

想挣你的分还真不容易,这么多个问题。。。另外,欢迎你加入环保省钱CNG大军的行列,呵呵

CNG加气站全国是否有统一收费的标准

西安管道天然气一立方1.75元:一. 根据陕价价发[2006]31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3月15日起,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天然气客户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客户类型居民、暖锅炉用气商业、加气站标准站用气价格1.751.95二.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和财政厅陕价行发[2005]186号文件以及西安市物价局市物发[2005]46号文件规定,目前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天然气等管道设施维修费用执行以下标准:

工程类型收费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备注调压器维护维修居民客户元/年.户12.调压器维护维修锅炉客户(不含壁挂锅炉)元/年.吨1500不足整吨的按实际吨位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锅炉每年调压器维护维修费=吨位数*1500元调压器维护维修其它客户元/年.台1500其它客户(如餐饮、工业等)以调压器为单位,按1500元/年.台收取,或进行气量折算后按锅炉标准收取(气量折算标准:1吨锅炉小时耗气量按88立方米计算)燃气表维修居民客户元/块130含换表费、合格表费用、校验费和IC卡工本费,并对更换的燃气表保修一年。燃气表更换居民客户元/块10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用,但不含燃气表费用。燃气表更换(非居民客户)25立方米以上表元/块300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用,但不含燃气表费用。燃气表更换(非居民客户)25(含25)-10立方米以上表元/块200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用,但不含燃气表费用。燃气表更换(非居民客户)10(含10)-6立方米以上表元/块90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用,但不含燃气表费用。燃气表更换(非居民客户)6立方米以下表元/块60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用,但不含燃气表费用。燃气表校验居民客户元/块20.燃气表校验(非居民客户)6立方米以上表元/块500.燃气表校验(非居民客户)6立方米表元/块150.燃气表校验(非居民客户)4立方米表元/块100.燃气表校验(非居民客户)2.5立方米表元/块50.更换阀门安全自闭阀元/个45含阀门费用、人工费及材料费更换阀门铜嘴阀元/个15含阀门费用、人工费及材料费更换阀门表阀元/个23含阀门费用、人工费及材料费户内燃气管道改装居民客户元/米15只限于燃气表后部分,并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管道改装每米15元,不足1米按1米计收,材料费按实收取。户内燃气管道拆除居民客户元/户80其它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或改造费用按工程量套用工程定额取费计收。IC卡工本费CPU卡元/卡50.IC卡工本费其它卡元/卡9.8

没有,CNG加气站,全国各个地方收费是不一样的!比如晋城的2.79元/方。到郑州就3.4元左右了!建议你半个加气卡,加多少气他就只能收你多少钱。一分钱都不能多收!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已经省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

二、 授权市辖区人民比照行使县及县级市的管理权限(市统一定价的项目除外)。

三、 价格管理权限调整后现行定价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序开展。

四、 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4月25日印发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同时废止。

说明:

一、本定价目录不包含中央定价项目内容,省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二、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定价、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四、本定价目录所称“市”指设区市、自治州,“县”指县及县级市。由县及县级市改革为区的,比照行使“县”的管理权限。授权部分市辖区人民实施本定价目录的部分定价权限,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定价目录另行确定。授权市、县、区人民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定价、指导价,由本级价格主管部门或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五、 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在省内消纳的水电、气电等电量上网电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等优先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高可靠性供电费、系统备用费、岸电服务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六、 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暂授权市人民管理,条件成熟后适时放开。城镇燃气企业供CNG加气站的配气价格授权市、县人民制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七、 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属于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