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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价格调价通知书如何写_燃气调价通知2019年9月

答上海燃气开出整改通知书不执行,那就只有停气供应。因为燃气运用那是很认真地对待,一旦出现管道,开关失灵或腐烂会造成漏气,一遇明火就会燃烧,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一般人家都会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和维修的。对接到整改通知不执行的,应是极少数或极个别现象。只有停气,强制整改后再启用。

燃气保险综合保险客户通知书有公章吗

尊敬的相关负责人,经过我们的监理部门实地检查和验收,发现您的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未完成燃气施工监理通知单。为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我们强烈要求您的公司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并尽快完成监理通知单。在此,我们提醒您,请认真对待该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后果。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配_

2018年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有。太事洋保燃气保险综合保障客户告知书(家庭用户)在进入现代化以后,民用燃气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安全问题也受到社会的关注。为此,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民用燃气综合保险客户通知书。燃气整改通知单没有盖章无效,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

2019太原供暖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指南

2018年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

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节约用气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省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编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批准并备案。

第七条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应当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第九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及时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燃气供应,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经营与服务

第十一条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管道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三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燃气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

(七)相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压力容器使用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残液处置方案及措施(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八)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

(九)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

(十一)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变更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的,应当在3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原核发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用户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应当有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

第十六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管道施工、检修等非突发性原因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48小时将降压或者暂停供气及恢复供气的时间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居民燃气用户恢复供气的时间不得安排在晚10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

因突发性原因造成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尽快恢复供气。

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因燃气用户的原因不能按通知或者约定时间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再次约定入户检查时间。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人员上门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燃气用户可以拨打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电话确认其身份。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对燃气用户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燃气用户整改,燃气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燃气用户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十九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二)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三)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四)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五)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六)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燃气汽车加气站不得向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不得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质监、工商行政管理、燃气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实施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向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供气服务,并与燃气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者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或者停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燃气价格、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燃气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并与燃气用户约定支付期限。

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第二十六条为用户安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民用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测试。经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燃气计量装置合格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合格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其多收取的费用应当及时返还。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安全、供气质量、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当地燃气使用要求,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气源适配性进行检测。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气质成分以及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目录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得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

第三十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燃气。下列行为属于盗用燃气行为:

(一)在供气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供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的;

(二)绕越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三)私自移动、改装、损坏、拆除法定燃气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者不计量的;

(四)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的。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并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告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指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检查燃气用户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

第三十四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用气管理的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

(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用气规则使用燃气,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三)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维修;

(四)发现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及时取相应措施。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操作维护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和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确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应当由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燃气用户必须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燃气事故抢修车辆应当有明显标志,并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通行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二)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三)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向未经使用登记、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或者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每台1000元,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七条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2月27日起施行。1999年3月20日省令第57号公布施行的《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分送:各市、县人民,省人民各部门。

请问,国家对燃气禁止收初装费的规定

北方现在在慢慢降温,所以供暖时间也开始确定下来了,在太原供暖时间从下个月就开始了,一直持续5个月,至于供暖的费用,不同区域的价格会不一样,下面是具体介绍。

供暖时间

从2019年11月1日起到2020年3月31日结束,共5个月。

缴费标准

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60元(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80元),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50元。(不包括电力、燃油、燃气等其他能源方式供热)

室温达到18±2度为合格。

怎么缴费

目前为市民提供供热服务的有4家企业,由于缴费程序和方式各不相同,请按照您所在供热区域的服务企业对号入座,用适合的方式及时缴费。

1、国电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

如果您家的暖气由国电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提供服务,每个用户都会拥有一个编码卡号,手机上网就能实现轻松便捷缴费。

登陆该公司网站://.tyderl.cn、建行网站或者在太原市第二热力公众号,输入用户编号自主网上缴费。同时,也可以前往就近收费站点,进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

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

用户须已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如已发放缴费卡忘记卡号热用户,可查看往年交费收据。还未领取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可来电咨询客服电话

6091699,获取供热缴费卡号。

1、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登录建行网站:hppt://.ccb进行缴费。

2、建行手机银行缴费:登录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选择“悦生活”平台缴费。

3、支付宝缴费:进入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太原第二热力公司,输入用户卡号缴费。

4、微信支付缴费:在太原本地宝对话框输入:供暖即可缴费

办公地址:

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长风西街千峰南路口西南角山西晋联大厦十二层)。

小区物业代收暖费。

服务电话:

0351——6091699

逾期缴费:

截至11月15日未缴热费用户,自11月16日起每日将加收应交热费总额1‰的逾期费用。

截至11月15日未缴热费用户,将对其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仍不缴费的,将对其限制供热,关闭供热阀门。

因欠费或其它原因被关阀的用户,热用户在缴纳完所欠费用后重新申请开阀的,热力公司将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为用户开阀。

开具:

需要开具热费的用户,请在暖期(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前)凭太原第二热力公司收据到千峰南路长风西街西南角晋联大厦15层财务部办理换取,逾期不予办理。通过网络平台交费的用户凭电子凭证办理换取。咨询电话6091699

温馨提示:

为了节省您排队等候的时间,已有供热缴费卡号的用户,您可以选择建行网银、建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缴费;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您尽量选择刷卡缴费。

2、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

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用户缴费,分为两种情形:

作为单位或个人用户,如果您没有与供热企业签订“三供一业”合同,需由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代收热费,再交给供热企业。

如果您与供热企业签订了“三供一业”合同,就会有一个用户编码卡号,可登录.tyrl,进入公司供热缴费栏目,输入用户卡号和姓名,实现网上自助缴费。

还可手机上网关注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热付通”输入用户编号和姓名,完成缴纳热费。也可以在太原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输入:供暖

即可缴费

另外,还可登录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输入用户卡号自助缴费。

查询用户卡号,可与小区物业或与所属辖区供暖分公司联系查询,获取相应的用户编号。

3、太原市城北热力公司

太原市城北热力公司的用户,由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代收热费。目前,还无法实现网上缴费。

4、太原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

太原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的用户,目前由所在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代收热费。

供暖服务覆盖范围

1、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服务范围

第一供热分公司

汾河以东服务区域:西起滨河东路,东至解放路、柳巷、解放南路、寇庄西路,北起府西街、府东街、钟楼街,南至南内环街;

汾河以西服务区域:东起滨河西路,西至西中环路,北起小井峪街、迎泽西大街,南至南内环西街,局部延伸至长风西街丽华苑一带。

第二供热分公司

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河东、河西和迎新街三个片区。

汾河以东:滨河东路以东,北中环街以南,北同蒲铁路以西(紧靠建设北路东侧铁路),府东街、府西街以北;

汾河以西:千峰北路以东、北排洪渠(北中环街北侧)以南,滨河西路以西、彭西四巷以北;

迎新街地区:东至新兰路,南至迎新南一巷,西至大同路,北至南寨公园及阳兴大道。

第三供热分公司

体育路、体育南路两侧及以东,太榆路两侧及以西,龙城大街以北,亲贤北街以南区域

第四供热分公司

南内环街以南、滨河东路以东、体育路以西、电子街以北。

第五供热分公司(东山分公司)

北起北中环街、南至学府东街、西起五一路、东至东山边界。

第六供热分公司(国锦)

小店区电子街以南、太茅路以东、大运路以西,清徐县城部分负荷及晋源区姚村镇集中供热区域。

第七供热分公司

东起普国路,南至虎峪河,西至官地、杜儿坪矿,北至西机路机修厂。

城西供热分公司

二电热源服务范围,北起西张、南至北中环街、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柴村。

太古热源服务范围:北起北中环街、南至南内环西街、东至滨河东路、西至普国路。

城南供热分公司

迎泽大街以南,南中环街以北,解放南路、长治路、体育路以东,东中环路以西。

太古供热分公司

低海拔一级网:北至兴华西街、南至南内环西街、西至上庄北路、东至西中环路。

高海拔网:北至玉泉山脚下、南至虎峪河、西至小西铭、东至绕城(西环)高速公路。

晋源供热分公司

东起滨河西路、西至晋阳大道两侧、南起姚村镇、北至蒙山街。

2、太原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服务范围

南中环街以南、滨河西路以西、晋源南边界以北、绕城高速公路以东。

3、太原市城北热力公司服务范围

胜利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绕城高速东山过境公路以西、迎新街以南及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为杏花岭、尖草坪两城区约1900余平方公里内的居民和工商企事业单位提供运行、维护、抢修、抢险等供热服务。

4、国电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服务范围

北起南内环西街、南至原一电厂、东起滨河西路、西至绕城高速公路。下设晋源区和万柏林区两个供热管理部,两个部又分设五个中心站。

咨询电话

1、太原数字城管中心

用户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咨询反映;或手机上网关注太原数字城管微博、太原微城管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反映,获得最新供暖服务资讯。

2、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

用户可登陆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在线互动咨询反映;拨打所在辖区各供暖分公司服务电话咨询反映:

第一供热分公司7776025、7776026;

第二供热分公司3334629、3334786;

第三供热分公司2770200;

第四供热分公司2411567;

第五供热分公司2770609;

第六供热分公司5281060;

第七供热分公司7782795;

城西供热分公司2837661;

城南供热分公司2418017;

晋源供热分公司2791661;

太古供热分公司52251。

3、太原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

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7031018咨询反映。

4、太原市城北热力公司

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2863023咨询反映。

5、国电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

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6091699咨询反映,手机上网关注太原市第二热力微信公众号在线互动咨询反映。

6、太原市供热管理中心

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3350259咨询反映。

常见问题

今冬供暖季持续多长时间?室温达多少度算合格?

答:依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太原市暖期的起止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五个月时间。

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室温达到18±2度为合格。

今冬集中供热收费价格是多少?

答:目前还未接到供热价格调整的通知,依旧是根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08]301号、[2009]281号文件规定的用热收费标准执行,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60元(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80元),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50元。(不包括电力、燃油、燃气等其他能源方式供热)

城乡居民低保户如何缴纳暖气费?

答:太原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方米以内的,按现行供热收费标准负担15%的供热费,其余85%由财政负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按现供热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在规定时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本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民政下载填好的信息表,到所属供暖分公司(或热力站、所属单位)认证、核算、缴费一次完成。

房产证要求是低保本人,如果不是请先到社区开具表明二者关系的证明。建议有需求的市民向民政局咨询,热力公司只是办理单位。

区域供热和其他能源供热按什么标准收费?

答:《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明确,区域燃煤锅炉供热收费标准是参照太原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对用燃油、燃气、用电等其他方式供热的收费标准,因成本较高一般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产权单位将此项费用强加给业主个人,市民认为不合理可拨打12358价格服务热线反映。

对挑高、超高户型如何计算收取暖气费?

答:居民建筑层高超过2.8米、非居民建筑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按供热面积计算热费3%。文化、教育以及保护建筑等公益性设施加收至百分之百为止。

挑高户型计算公式:一层的建筑面积*1.85(系数)*0.75*4.8元/平方米*5个月;或一层的建筑面积*1.85(系数)*3.6元/平方米*5个月。

收费依据是2010年下发的《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

供热效果不达标如何核减暖气费?

答:造成供热效果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如果由于热源厂或供热站原因导致居民不能正常供热的,在供热结束后产权单位可向热力公司经营部门提出申请,用户需填写申请表,填明具体情况,经核实后核减部分暖费;若属产权单位的管网设计不合理或管网失修,跑、冒、滴、漏、管道堵塞、私自改动以及阀门未打开,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则不在核减范围之列。

逾期未交暖气费,被限制暂停供热如何解决?

答:《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当在每年1

1月1日前交纳热费。对已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供热;对逾期未交费的,由供热单位向热用户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仍不缴费的,供热单位有权限制或者暂停供热,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用户应及时足额交纳供热费,才可以正常享受供热。

空置房屋申请停暖,按多少比例缴费?

答:根据并城乡管发201040号及并价商字2012169号,空置房停暖申请后,应按30%收取供热费。

用户如果房屋空置应向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已实行分户控制的在每年10月10日前、未实行分户控制的在每年9月30日前),物业公司再向所在区域的热力站申请,热力站先期审核,并为居民家热力管网阀门打上铅封,然后居民所提出的申请将由热力站上报供热公司经营处,由监察大队审查后再反馈给经营处,经热力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整个申请工作才完成,这样用户可只需缴纳30%的供暖费。但对于危害其他用户热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能办理停止用热。

市民反映投诉家中暖气不热,需要提供哪些必要信息?

答:对集中供热用户,需告知具体地址及供热服务单位,现状为暖气不热还是没有、是否缴纳暖气费,周围邻居是否也有类似情况。

对区域供热用户,需告知具体地址及供热服务单位,小区取的哪种供热方式,包括自备锅炉、燃气供热、电力供热、污水供热等方式,现状为暖气不热还是没有、是否缴纳暖气费,周围邻居是否也有类似情况。,核实清楚后进行记录,并派单所属城区进行协调督促处理。

2021燃气公司员工工作总结三篇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1年06月19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

3.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扩展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收入分配行为,进一步扩大和培育内需,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性基金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经院批准,决定公布取消部分性基金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取消的部分性基金项目,包括院以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目前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性基金;院其他有关部门越权设立的性基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门和省级以下人民及其所属部门越权设立的性基金,共计277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公布取消的部分性基金项目,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对公布取消的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三、部分性基金项目取消后,其资金结余全部上缴同级国库。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有关性基金票据管理的规定,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性基金票据缴销手续。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好取消部分性基金项目后有关事业发展和建设项目出现的资金缺口等问题。

五、财政部将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公布取消性基金项目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六、今后,除法律、国家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国家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性基金项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性基金项目,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或由财政部审核后报院批准,严禁未经院或财政部批准越权设立各种性基金项目。

七、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市场经济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凡属于企业生产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解决或通过资本市场筹资解决;凡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事务,都应逐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由各级人民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和保障,不再通过建立性基金筹集资金。各地区、各部门安排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突出重点,避免重复建设,严禁通过设立性基金的方式筹集各种建设资金。同时,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

八、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逐项落实取消的性基金项目,并将有关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2年7月31日前报财政部。

参考资料:

法律图书馆-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燃气自检自查报告5篇

?当我们的工作告一段落时,回顾自己工作发展的过程,一定会感慨万千,这时候就可以通过写 工作总结 的方式记录下来。下面是我和大家分享的2021燃气公司员工工作总结三篇,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 2021燃气公司员工工作总结1

?XX中燃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狠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基础管理着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总结经验教训,以隐患为主线,加大班组和公司标准化建设,力争11财年创造全新的安全管理景象。下面就上半年的安全工作以及下半财年的 工作 汇报如下:

?一、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1、制定完善安全 规章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收集整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基本规范》、《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2、5月6日,安委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会议总结了10财年安全生产工作,对10财年发生的事故进行了深刻反省,指出了11财年工作目标和方向,并签定20xx财年安全生产责任书;会上还对10财年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控制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财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营造全新的安全工作氛围,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美好的未来,公司下发了《XX市燃气有限公司二0xx财年安全隐患工作方案与》,决定利用一个财年的时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目前,隐患上报分类工作已完成,安委会召开专题讨论会,按轻重缓急定责任人、定责任期限进行整改,确保安全运营。

?4、为了深入贯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包安委会(20xx)8号通知要求,并通过企业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规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司安委会决定从20xx财年8月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为真正做好达标工作,公司先期选派两名干部参加了相关培训班,并召开了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专题动员培训会,要求公司全员参与,争取20xx年达到二级标准。

?5、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尽可能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基层一线员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心和使命感,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我公司特为34名一线兼职安全员发放聘任书,并启动专项安全资金为兼职安全员发放特殊岗位津贴。

?二、重,有步骤,扎实开展安全工作

?财年初,公司制定了全年安全工作,并分解细化到周,使全年安全工作有条不紊按进行。

?1、根据国家和总部安全月宣传工作部署,结合公司11财年安全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达到了营造浓厚的学习、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文化氛围的目的,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强化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公司制作了大量横幅、安全旗,发放安全活动宣传资料、学习资料、挂图400余套。6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高层管理干部参加的《如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暨标准化建设》为主体的专项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

?经过培训,与会人员基本了解了国家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及未来发展前景、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如何理解主体责任、根据国家标准和要求,如何做好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等相关内容。6月28日,公司成功举办了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来自公司各部门的18名选手在演讲中,紧扣主题贴近实际,联系生活中、岗位上的所见所闻和切身感受,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紧紧围绕安全月主题,用生动、精练的语言阐述了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精神。

?2、为确保公司所属输配系统正常运营,公司加强对各运营系统的检查,尤其是节日、季度以及专项安全检查,均制定检查和安排,有组织、有、有步骤的进行,上半财年共进行节日检查2次,专项检查3次,季度检查1次,不定期安全检查、抽查、夜查46余次,并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跟踪复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汇总。

?3、六月份,公司组织一次室内外燃气泄漏无预案演练活动。此次演练,本着事先无预案、无时间安排、无演练内容随机进行,达到了热线接警、应急程序启动、应急人员到场,应急处置程序操作、工器具使用等演练程序的基本检验,从中发现问题,总结分析,为下半财年有预案应急演练打下基础。

?4、上半财年,根据总部工作安排,共办理各类安全员资格证、消防证、上岗证73个,更换到期报废灭火器74具,组织各类安全管理知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培训380余人次,为加强基层班组消防基础知识和防火能力,公司选送十六名基层班组骨干参加我市举办的全封闭消防知识培训。

?5、为加强用户安全宣传。公司于6月19日在万达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的开展是为了响应20xx年院提出的“全国安全生产年”文件精神,同时做好20xx年3月1日国家颁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燃气使用安全常识,降低天然气使用事故发生率等诸项工作。市安监局、建委、公司个部门领导和员工参见了活动,市电视台、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参加并报道此次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于文艺表演,中间穿插了对燃气安全知识的有奖问答,观众踊跃回答问题,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当天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00多份,现场解答问题数百次。

?上半财年,公司有组织的在老小区用户群开展两次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分别对乌兰小区、钢11#街坊、迎宾小区老用户进行入户安检、普查、现场维修以及安全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普查用户3672户;现场维修475户;发现并处理阶段性居住户主立管漏气2户;发放宣传单2900余份;现场受理业务咨询人数260余人次。

?6、全国中会于7月16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中运会的顺利召开,避免安全用气无责和有责事故的发生,公司要求客户服务部、生产运营部和稽查大队分别于6月、7月两次对比赛场馆和运动员下榻酒店燃气设施进行安检及宣传工作,此次检查共发现漏气3处,安全隐患4处,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公司目前发展速度快,经营区域逐年扩大,安全管

?理模式也应相应进行转变,作为中燃集团特有的个例,希望集团公司不但在管理模式予以支持,在相关申请报批程序上予以大力支持,并给予一定政策,如:安全资金投入、改造项目批复、安全管理硬件投入等等。

?2、根据上半财年室内维修数量来看,用户室内漏气维修数量较大,并多集中在天然气置换前老用户群中,其中设施漏气点多为表前旋塞阀、表后考克、过期服役表、活接垫等,因此,如何改造老用户群室内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隐患,是我公司面临的安全工作当务之急。

?四、下半财年工作重点

?1、按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拟定XX燃气公司达标工作考核细则,并进行全员培训。

?2、依据《安全隐患工作方案与》开展全面隐患治理工作,并把隐患治理当做长效工作来抓,发现一项解决一项。

?3、开展一次有预案应急处置联合演练,目前,演练方案、演练地点、联合演练合作单位均已落实到位,时间拟在10月上旬进行。

?4、分批次进行全员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总之,我公司将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不遗余力的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走进集团公司先进行列。

? 2021燃气公司员工工作总结2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成绩斐然的,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xx。过去的一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一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进入xx集团的大家庭里,体会到一线工作人员是艰辛而伟大的职业,在工作时间上,白天到黑夜忙碌的影子穿梭在每个小区里,进入客户家,如何有效的和客户进行沟通,耐心的解释客户的疑问,争取抓住进户率,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任务,从一名抄表员到现在安检员的工作,更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总结在进户后从而进行排查燃气管道,管道环境,炉具热水器安全隐患等,如有隐患及时上报,最终完成安全事故0隐患,同时感谢董班长以及领导工作种给予帮助,在明年,改正自己的不足,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不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我想我应该努力继续奋斗,就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总结:

?1、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安检人员。

?2、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反思,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力争把工作做到最好。

?3、不断充电,增强自己的实际管理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管理水平。

?4、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希望在崭新的20xx年中,我们能够继续拼搏向上,奋发图强,同时也希望在xx这个大家庭能够蒸蒸日上。

? 2021燃气公司员工工作总结3

?20_年,在董事会和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全体员工团结一心,精诚合作,在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取措施、杜绝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圆满完成了年前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铺设中压PE管道23351.4米,安装钢管31580米,入户安装民用户3655户,公福餐饮22户。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3亿元,其中销售天然气4160万m?,销售收入1.12亿元,上交税款383万元。

?回顾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多方奔走,几经周转,要回各种补贴款。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祁县经济开发区迅猛发展,受此影响,公司领导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于20_年8月要回经济开发区管网贴息款71万元;去年从祁县土地局领取了加气站土地证,由于天然气属于惠民、利民工程,公司积极向打申请报告,董事长亲自找县长签字,年底要回门站、加气站土地返还金82万元;2011年,祁县县城东外环和东风路实施改造拓宽工程,当时天然气管道铺设资金都由公司出资,近几年公司领导积极联系交通局等有关部门索要资金,于年底要回道路管网费62万元;由于天然气陆续调价,而居民用气 不变,祁县居民用户冬季暖使用壁挂炉者居多,而上游省公司指定的居民用气远远不够祁县居民冬季暖使用,形成价格倒挂,年底公司向打报告补贴居民气差价300万元,目前正等待的批复。

?二、不断努力,坚持不懈,完善各种手续。自从加气站运行开始以后,各种手续不断完善,规划、施工许可等已经办理,城建、消防验收合格,20_年8月领取了土地证,目前,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也正在积极的申报中;20_年公司向省发改委申报惠民、利民的祁县天然气利用扩建工程项目,省发改委于20_年10月13日以晋发改地区发20_1378号文件批复核准建设,并于年底办理了该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

?三、吸取精华,精益求精,完善设备检验。从2008年天然气运行开始,祁县天然气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区已基本覆盖,不断向农村延伸,燃气表的使用也不断增多,为了达到燃气表使用精准,误差出现为零,领导多方考察,最终在门站建起燃气表流量检定检验室,为用户安全、精确使用燃气表建起了一道天然屏障。

?四、精打细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了节约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对门站、加气站的用电进行调整,避开高峰用电,开机打压、干燥脱水等在平峰低谷进行,尽可能节约用电成本,同时对门站、加气站250W高耗能路灯更换成45WLED路灯,从而降低了成本,提高站内经济效益。

?五、不断创新,加强管理,运用新技术。最近几年公福餐饮及工业使用流量表的用户不断增多,对其加强管理迫在眉睫,以前的远传由于系统瘫痪不能使用,公司领导多方考察,最后决定运用北京盈正远传技术对公福企业的流量表进行管理,同时对表内传感器进行更换,能第一时间对公福企业使用的天然气进行管理、统计,从而提高对燃气流量表的管理效率。

?六、完善机制,根据实际,实行新制度。为了稳定货源渠道,降低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购管理水平,发挥价格调整机制的作用,公司实行购制,加强货物管理,提升管理层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之所以取得以上成绩,主要缘于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员素质

?企业员工的素质高低才是决定企业命运成败的关键,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技术过硬、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是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天然气这个新型产业显的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一是继续“每周一题”的学习,员工结合部门的特点,以企业和自身发展提高为目标,坚持每周一题的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燃气知识水平,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努力创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天然气行业一流企业;二是聘请厂家技术人员来公司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山东斯柯达公司技术人员就流量表的日常使用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邀请江苏大丰厂家技术员就调压箱器的原理,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判断和处理进行专项培训,并在现场进行了调压箱的切断阀调试讲解和实际操作;三是员工自学,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为了在中压管网不停气的情况下进行常压操作,年初公司购买了一台夹管机,员工通过用废旧管不断做实验操作,且和厂家进行技术沟通,最终在冠中高层等小区进行带压力夹口实际操作,在不停气的情况下顺利完成连接工作;四是聘请安监局的讲师对员工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20_年国家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并于12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为了能在工作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罚力度,特意聘请县安监局的专业讲师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指导,从而能使员工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准确的执行和运用新安法的规定和要求,为企业保安全、解忧愁;五是聘请专家来公司授课,今年公司聘请市特种设备协会樊世龙老师来公司授课,专业讲解燃气压力管道安全知识,移动、固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和气瓶充装等方面的知识,全面学习燃气管道和设备的技术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公司燃气设备和管道安全运营。20_年有五人参加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燃气技术人员证书年检培训,十人参加晋中市特种设备协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培训。

?二、编制新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全员工作行为。

?为了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本质安全 水平,务实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止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公司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新编制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员工责任意识,通过责任分工、权利明确,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精神,同时“实施安全生产法,事事保安全”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因此,把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

?三、加强制度创新,提高企业文化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有了规章制度,同时还在于狠抓落实。制度落实是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也是体现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风向标。所以公司积极推行新制度,年中以田工为首的编制组编制了新《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顺利发展,维护企业社会荣誉。同时为明确天然气管网安全责任,安全运行部把全县管网分成四片,东、西、南、北城区各一人负责,东观镇设专职巡线人员,城郊管网设置了两名巡线人员,坚持“谁巡线谁负责”的原则,区分区域责任,避免安全管理盲目造成安全隐患而互相推诿责任,从而提高了巡线效果,保证了全县管网安全运行。

?四、严把质量关,加强燃气安全建设。

?质量和安全是企业之魂,想要立足竞争激烈的市场潮头不败之地,就必须把好质量和安全关,把质量安全管理理念落到实处,这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一是对全县居民用户制定详细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分小区到人强化责任,认真核对用用户的用气量,仔细检查用户的用气设施,对软管老化、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全年共安检7000余户,整改250余户;二是对全县调压箱进行了一次维护、保养,对公福、企业所用的调压箱每三月倒路一次,对其使用的流量表、涡轮表每一个半月加油一次,对罗茨表视油位进行加注;三是在全县范围内补充警示桩200余根,警示牌100余个,对全县阀井进行清理加固、开关灵敏度试验等的维护保养;四是对压缩机进行大修,更换了活塞环、曲轴箱机油等,对加气管道、阀门、水冷器及门站撬装设备进行除锈防护喷漆,对切断阀和调压器进行了测试,对压缩机高压报警和卸载压力报警进行了调试等、保证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存在问题:

?一、20_年面临城区热力管网施工点多、面广等特点,安全运行部做到事先多沟通,事中现场看护,事后总结的管理办法,员工随叫随到,加班加点保证了天然气管网安全。然而由于某些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与我公司沟通,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存在侥幸心理,共挖断天然气管网4次,比去年减少60%。特别是在东观商贸园在有我公司巡线员现场看护下造成管网挖断事故,反映出公司员工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低等问题,来年还有待加强。

?二、9月19日下午在物资回收公司宿舍进行停气后送气,因违规操作,导致调压箱前后压力一致,由于员工处置及时,幸好未造成重大事故。事后公司成立调查组,并及时开总结会以警示员工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操作技能,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凭空想象、凭借经验,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20_年工作重点:

?20_年是全新的一年,公司以“加强用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公司形象,争创燃气一流企业,全年销售天然气 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亿元,新增工业用户 户,公福及餐饮用户 户,居民 户,铺设管网 公里,实现全年安全运营无事故,主要有:

?1、对门站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天然气门站作为城市天然气供气的入口,肩负着保障城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以及天然气流量计量等职能。加强对燃气管网调度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20_年要对门站系统进行改造,设定进出口压力范围,增加语音提示、声光报警等。

?2、实行设备管理和工单管理。运用现有公司管理系统,加强对公司设备和工单的管理,减少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3、实现远传系统对工业的全覆盖。为加强公福餐饮、工业流量计的管理,运用远传技术对其进行时时监控,及时、准确地了解用户用气情况,提升公司数字化信息管理水平。

?4、加强班组建设。班组建设是企业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良好的班组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加强班组管理进而打造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班组员工队伍,对企业持续快速有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领导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聘用有注册安全师资格证的人员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6、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公司领导与各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与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性,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重要保障。

?时光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_年的工作已经结束。新的一年,又有新的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共创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为“气化祁县”添砖加瓦,为祁县的经济发展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然气壁挂炉价格以及如何使用

#报告# 导语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自查报告。以下是 整理的燃气自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1.燃气自检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文件指示精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小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公司xx输配站、加气站进行了全面安全自查。

 一、自查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

 各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完整,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及上墙制度完整,职工能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严重违章现象。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的各站站长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有责”的思想,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2、安全宣传和教育情况

 各站通过安全生产会议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每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参加消防演练及天然气泄漏的处置演练,并利用横幅、标语时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公司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使全体员工明确各自岗位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3、设备、设施检查情况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掉漆、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主要位置阀门开关正常。各类压力表、安全附件均在有效鉴定期内。各种消防设施合格有效,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清晰,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电气设备的安装由专业电工操作,对易发生事故的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并检查了线路和一切电器设备,都设置了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设备防雷、防静电检测在有效期内。

 4、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情况

 加气站车辆充装现场,充装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充装前检查车载CNG钢瓶是否有有效证件,气瓶表面有无明显损伤。根据现场《充装安全禁令》规定,对不合格钢瓶以及无有效证件的车辆做到禁止充装。并对外地车辆进行充装前登记工作。

 5、管网巡查和管理情况

 管线巡查记录完整。针对我公司xx输配站2.1Km高压管线,要求做到一周一次的管线巡查工作,并记录相关巡查内容,由站长及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在巡查工作中要及时发现为保护管道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标示是否有移动现象,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有无开挖、取土现象,以及有无建筑物和种植根深植物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公司检查小组共汇总以下问题隐患。

 1、个别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培训待进一步加强。

 2、输配站外线高压管网存在管道占压情况。输配站至管线接口600处(西部水电正门南侧),在管网上方修筑活动板房共计725㎡,此处存在重大隐患。

 3、管道沿线设置的标示、标志桩有部分损毁情况。

 三、整改措施:

 根据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司检查小组对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继续取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要求等。加强员工安全形式、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提高员工规范化操作技能。时刻常抓警示教育,教育要注重成效,不达标不放过。

 2、针对管道占压情况,我公司当时给对方下达了通知及隐患告知书并上报至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配合此次输油输气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门积极做到隐患排除工作。

 3、在管线巡查工作中发现有损坏的管道附属设施,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工程部门,做到标示、标志桩的恢复。

2.燃气自检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总公司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实行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生产上通过齐抓共管,营造了全体员工优质服务的工作局面,切实保障了我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安全生产上下重视,措施有力

 20xx年是工程建设的关键性时期,在公司领导瞩目下,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今年以来,公司领导对于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充分保障公司各项生产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坚持“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截止长输管网敷设工作。由于我们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各岗位的尽职尽责,至今我公司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及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安全生产态势保持平稳。

 二、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各项活动、提高安全生产

 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拉横幅、设展板、发传单的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天然气基础知识、绿色能源、节能环保及安全使用等的宣传,受到了的肯定和市民的好评。在活动中累计发放安全宣传单2000余份展出展板20余块;并在安全月活动中组织员工观看事故案例,以各种形式激发职工自觉参与安全月活动的热情,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职工心中,提高了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快速、有效的作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镇燃气正常供应,分别于20xx年2月、9月,组织公司全员员进行了两次现场应急演练活动。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突发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同时清楚了当突发发生时做到遇事沉着冷静,按照演练的预案果断的行动。通过这次应急演练,达到演练预期效果,并要求全员必须加强领导、指挥、协调能力,提高员工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的应变能力及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迅速消除事故隐患。

 以今年以来多起事故为教训,深刻讨论分析多起事故,反思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对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重新认识、重视与自我剖析。以事故为“镜子”,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种提醒,一种鞭策,一种警示,一种思想意识的净化。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积极获取相关证件

 我们注重抓教育培训,加大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开展了安全管理人员取证、特种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教育等一系列培训工作。截止到月份,为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经营有序稳定的发展,公司现依法取得等相关证件。

 四、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抓好班组日常管理

 我们大力加强专业管理,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重点对我公司加气站、在建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尤其是主抓从业人员《三违》行为的发生,内的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做到了班班点检、严格确认。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班组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对所查隐患及时整改。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保证。

 五、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长远发展

 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我公司虽然在540多天的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依旧会不懈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1、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签定安全责任书,交纳安全抵押金。

 2、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督促外协单位对所用员工进行安全考试,做好备案,严格持证上岗。

 3、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4、加大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使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更上一层楼。

 5、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各项活动、提高员工及群众燃气安全知识。

 6、紧密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努力实现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努力实现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努力实现从以控制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真正全覆盖、长周期的实现安全生产。为我公司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3.燃气自检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哈燃办[20xx]8号)精神和省公司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燃气安全检查的通知,我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开会宣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接到通知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立即召开员工大会,传达市燃气办下发的通知内容和省公司的安全要求。会上,姜景和经理通报了辽宁中石油大连分公司油渣罐爆炸、黑龙江中储粮火灾、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火灾等重大事故,提出全体员工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从行动上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排查,剔除死角,排除隐患,确保运营顺畅无事故,并成立了以经理姜景和任组长,经理助理丁洪刚为副组长,运营班长李显军为安全责任人,工程、运营全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要求全体人员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抓好此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排查,杜绝隐患”的方针和岗位责任制,做到认识深刻、排查细致到位,真查实做,不走过场。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细致排查,剔除隐患燃气安全稳定,是企业长足发展的基本保障,也和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此,检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会后,燃气安全工作管理检查小组按区域,以点带面,分区域开展了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如下:

 (一)场站、加气站:

 煤龙化场站内的我公司的加气站,加气记录齐全、书写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在建的我公司场站,围栏工整,作业规范。对平整场地作业再度要求碾平、压实,工程人员现场管理监督。管理检查小组强调工程施工一定要佩戴安全帽,遵章操作,杜绝安全生产隐患发生。

 (二)中压管线:

 1、中煤龙化至龙泰商城,铺设管线地面无施工作业、无杂物堆放,阀门井工作良好。龙泰商城一侧,调压箱被砌到小区门卫室内,需进行迁移或拆除门卫室,否则不予供气。

 2、龙泰商城至南一街,铺设管线地面齐整,无塌陷,无施工作业,无物品堆放,阀门井工作良好。

 3、南一街至北一街,铺设管线地面齐整,无塌陷,无物品堆放,无施工作业,阀门井工作良好。

 4、北一街至农林路,鑫鹏小区附近铺设管线地面有小面积塌陷。已责成施工单位秦皇岛工程实业集团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侨城组团工地我公司管线附近无挖掘作业,强调巡线员要经常性与开发商、施工沟通,主动了解工程进度,每天巡查不少于6次。

 5、北一街至三中至幸福家园至世纪华庭,铺设管线地面无施工作业、无杂物堆放,阀门井工作良好。

 (三)小区庭院:

 清华翠园、龙兴小区调压柜运行正常;聚丰、同庆、同飞、绿色仁和、协和等小区调压箱工作正常。小区阀门保护箱锁具完好,警示标志齐全。个别小区立杠油漆剥落,已由工程人员负责联系施工单位处理。

 (四)运行开栓流程检查:

 运营人员自觉遵守操作流程,接到用户开栓通知书,首先对用户户内管线进行气密性测试,达到供气标准,检查燃气表运转良好后,方可连接灶具为用户供气。

 在开栓过程中,语言文明、自觉保持用户室内卫生,主动向用户讲解使用安全知识,耐心细致,用户反映良好。

 管理检查小组强调:燃气管线经具备燃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也是运行安全的保障,严禁对管线进行私自拆接、改动,否则一律不予供气。

 (五)运营归档检查:

 运营工具摆放整齐,抢险设备完好,可以应对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操作流程等悬挂上墙,巡线等记录工整、齐全。

 (六)值班值宿等管理制度执行:

 每日巡线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工作明确,责任清晰;值宿人员排列清晰,按时值班,无空岗、漏岗现象;接听电话及时,语言文明,回答得体;全员手机测试,无关机、停机现象。检查小组重点强调了安全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负责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遵章守规,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勤检查勤督促、勤整改、勤落实,认真负责,把各种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了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缺陷,经过事后的认真整改,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安全生产时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年工作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4.燃气自检自查报告

检查时间:2x16年10月25日

 检查小组成员:

 检查单位:头屯河农场天然气总站、头屯河农场供气站、三坪农场供气站、五一农场供气站、机电市场供气站、西山农场供气站、九鼎批发市场供气站。

 检查结果:

 一、头屯河农场天然气总站:

 1、拖车接地线未按规范连接。

 2、防护栏、防护网数量少,未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3、新员工安全教育记录不完善。

 二、头屯河农场供气站:

 1、减压撬体内有杂物(纸箱板)。

 2、空压机油污大,液位看不清。

 3、部分干粉灭火器软管老化龟裂,不能正常能够使用。

 三、三坪农场供气站:

 1、空压机油污大,液位看不清。

 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内容不全,需完善。

 四、五一农场供气站:

 1、减压撬体内卫生差。

 2、空压机油污大,液位看不清。电源线*露在外,尽快修复。

 3、生产台帐不全,需完善。

 五、机电市场供气站:

 1、卸气软管使用中未取保护措施。

 2、拖车未连接静电接地线。

 3、生产区杂草定期清理。

 4、锅炉房电源线未做防护处理。

 5、空压机油污大,液位看不清。

 6、生产类台帐未及时更新。

 六、九鼎批发市场供气站:

 1、生产区设备卫生差,定期清洁。

 2、减压撬内防爆接线盒未安装盖板。

 3、卸气软管使用中未取保护措施。

 4、《撬站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日志》未按要求签字,审核。

 5、7月份无会议培训内容。

 6、生产区未配消防沙。

 七、西山农场供气站:

 1、减压撬周边杂草多,定期清理。

 2、进出站区路面需硬化。

 3、暖气水管线腐蚀严重,存在漏水现象。

 4、部分干粉灭火器未取保护措施。

 5、杂物间工具,物品摆放混乱,需归类摆放整齐。

 6、会议记录无签到表。

 7、巡检记录无内容。

 8、设施、工具、消防台帐未及时更新。

 总结: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各场站基础资料工作有待于完善,需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现场存在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情况。各单位针对以上检查内容,以报告形式下发各单位进行学习,即报告下发之日起,限期一周整改,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整改完的单位进行复查,复查过程中对未整改的问题,将纳入季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

5.燃气自检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政公消(20xx)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的发生,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陕西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从4月19日开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全市《“20xx。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杜绝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领导小组按照活动总体安排,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意识

 本次活动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符合规定。在职工中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和《陕西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按照公司年度职工培训,6月20日公司安全保卫部就如何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范文写作分别从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演练、制度完善、消防值班室的建立、消防双人值班交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学习。通过学习和宣传,职工认识了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了“消防工作有责”的观念,增强了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了职工消防能力。

 三、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消除隐患

 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坚持“不放过一台设备,不放过一个环节,不漏掉一处隐患”的'原则,对照《陕西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严格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整改”的管理制度,责令相关责任人,积极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一查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查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的完好有效程度和工艺装置、管道的色标、安全警示标志完好、醒目程度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四查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和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消防应急灯的使用、完好有效情况及灭火设施、器材配置的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的齐备充足情况。五查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的情况,有无违章动火情况。六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七查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我们发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泵房每天24小时双人值班检查没有按时进行。

 2、消防泵房操作人员无专业操作证。

 3、消防泵房无应急照明装置。

 4、消防系统未配备应急备用电源。

 5、消防泵房门前堆放其它工程材料,出入不畅。

 6、厂区距离围墙以外西南边的民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过近。

 五、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措施,做到按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不留隐患。

 1、消防泵房双人值班的问题,安排维修人员和门卫人员在7月5日前到岗,并制定操作规程和日常值班记录,班班严格按照“三交,三不交”制度进行面对面交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消防泵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已与市消防支队取得联系,培训。

 3、消防泵房的应急照明在7月10日前安装到位,确保正常使用。

 4、消防系统应急备用电源准备购买75KW的玉柴发电机,合同已签订,等待厂家安装。

 5、消防泵房门前堆放的其它工程材料落实专人及时搬离。

 6、厂区围墙以外西南边存在民房、建筑物、构筑物的问题,在城建、城 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解决。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及时解决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应对燃气消防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走向一个新的台阶。

燃气检查日期是

天然气壁挂炉是一种利用天然气为主要的能源,可以同时起到取暖、沐浴功能的电器。在北方人们利用天然气壁挂炉来洗澡、取暖,而在南方则利用天然气壁挂炉来沐浴等等,无论南北都可使用。天然气壁挂炉的功能多,再加上是利用天然气这种新兴的能源,为此消费者在购买天然气壁挂炉的时候都会担心它价格很贵。一般天然气壁挂炉价格是多少?

天然气壁挂炉价格(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1.万家乐L1PB26-15U1参考报价:¥85。

2.小松鼠SD24-B3plus参考报价:¥9070。

3.艾诺基L1PB24KW-BK1参考报价:¥9999。

4.史麦斯L1P24-BV6III参考报价:¥8500。

5.戴纳斯帝DL/DO20M5—FD参考报价:¥7999。

天然气壁挂炉怎么用

第一步,先检查燃气壁挂炉的水压,确定水压在0.5-1.5bar以内,再检查燃气管路所有阀门、开关,全部开启后插上电源;

第二步,接好电源后,要确保散热器的热水管道都有打开,将控制按钮拨到散热器和生活用水档,然后再控制散热器或者生活用水的稳定即可。

第三步,如果室内温度比较低的话,可以调节炉子的温控数字档位,9档是温度最高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调节。

天然气壁挂炉使用寿命

家用燃气壁挂炉使用寿命一般是根据产品的质量好坏来看的。一般燃气壁挂的使用寿命都比较长,但是壁挂炉产品在国内的使用寿命比国外短。

就国内而言,家用燃气壁挂炉的平均实用寿命在10至15年,欧美的使用年限是15至20年。这主要的原因是国内在使用家用燃气壁挂炉的时候混入了很多杂质,降低了使用效率,容易出现故障。

天然气壁挂炉简介

燃气壁挂式暖炉最早起源于欧洲,已有上百年历史,现在,由于欧系血统的壁挂炉发展历史悠久,技术成熟、质量好而成为市场的宠儿。“壁挂炉”全称是:“燃气壁挂式暖炉”,中国的标准叫法为:“燃气壁挂式快速暖热水器”,但它与热水器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燃气壁挂炉具有强大的家庭中央供暖功能,能满足多居室的暖需求,燃气壁挂炉的保暖功能受当地气候条件以及建筑物保温状况这俩个因素影响。

天然气壁挂炉价格是多少?天然气壁挂炉的价格受品牌、系列等方面因素影响,价格差异是比较大,你在购买天然气壁挂炉的时候可以先去问清楚它具体的内容,然后再问问价格,这样才能在买卖的时候更加透明直观的了解到它的价格。购买天然气壁挂炉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每一个好的品牌,品牌好才能提供优越的售后服务,希望大家都能清楚这点内容。

发布单位上海市

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发布日期2007-10-10

生效日期2008-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院法制办公室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正)

(1999年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 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公布 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

本条例所称燃气企业,包括燃气生产企业、燃气输配企业和燃气销售企业。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配置与调度、供应与使用、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市政局所属的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南汇、奉贤、青浦、崇明等区、县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区、县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业务上受市市政局领导。

本市发展和改革、建设和交通、规划、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本市燃气管理遵循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节能高效和方便用户的原则。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和市市政局、市燃气管理处以及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安全和节约使用燃气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和节约使用燃气的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和节约使用燃气的公益性宣传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市政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和燃气专业系统规划,分别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燃气专业系统规划相衔接。审批部门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市政局的意见。

第八条 本市燃气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燃气专业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项目、工业园区项目或者其他建设项目涉及使用燃气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新建燃气设施,需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报批的,规划管理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征求市市政局的意见。

年度用气量在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型用气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本市审批部门应当征求市市政局的意见。

第十条 本市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后十五日内,将有关验收合格文件抄送市市政局。

第三章 配置与调度

第十二条 本市应当按照国家对能源配置的总体要求,建立燃气供应和需求的调控机制。

市能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局根据本市燃气发展规划,制定燃气中长期供求,组织并监督燃气企业的生产和购活动。

第十三条 市能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局根据燃气中长期供求和燃气购量,制定年度燃气分配。

市市政局根据年度燃气分配,组织制定月度燃气分配。

第十四条 市燃气管理处应当按照年度和月度燃气分配,组织制定月度燃气生产供应调度方案。

燃气企业应当根据月度燃气分配和月度燃气生产供应调度方案,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燃气的生产、输配和销售。

燃气企业之间对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生争议,可能影响正常供气的,市燃气管理处或者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以不中断供气为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市燃气管理处应当建立燃气供求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燃气供求信息,确保燃气稳定供应。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程序,将燃气供求信息报送市燃气管理处。

第十六条 市人民应当建立燃气地方储备制度。

市能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市政局制定燃气地方储备方案,确定燃气地方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启用要求等。

燃气企业受委托,按照前款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燃气地方储备所需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第十七条 市市政局应当组织编制燃气应急调度预案。

燃气企业应当根据燃气应急调度预案,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管理制度,确保燃气应急储备所需的数量、质量和设施的安全运行。

燃气企业因不可抗力或者发生突发故等紧急情况不能正常生产或者供应燃气的,应当根据燃气应急调度预案取相应措施,并立即报告市燃气管理处。

燃气企业因执行燃气应急调度预案、启用燃气应急储备所增加的成本费用,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因燃气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四章 供气与用气管理

第十八条 从事燃气生产、输配以及销售活动的,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或者有生产符合标准燃气的能力;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且与经营规模、经营类型相适应的燃气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服务人员;

(六)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以及燃气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八)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应当有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生产设施、残液回收处置装置;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按照上述条件向市市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市市政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八年。需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市市政局提出申请。市市政局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设立燃气供气站点除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取得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

申请燃气供气站点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燃气专业系统规划或者站点布局规定;

(二)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三)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四)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五)有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

燃气车辆加气站、燃气储存充装站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申请燃气供气站点许可的,应当按照上述条件向市燃气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市燃气管理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市燃气管理处提出申请。市燃气管理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条 燃气企业应当向用户持续、稳定和安全地供气,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

燃气企业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应当在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九十日前向市燃气管理处提交书面报告。市燃气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当会同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组织有关燃气企业提供供气服务,并监督、协助做好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燃气企业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燃气企业与非居民用户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燃气设施工程施工或者燃气设施维修等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燃气企业应当在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三日前予以公告;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超过二十四小时或者涉及三千户以上用户的,燃气企业应当取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并向市市政局或者区、县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燃气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用户,必要时可请用户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同时还应当向市市政局或者区、县燃气管理部门报告,并取不间断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

燃气企业应当在恢复正常供气前通知用户。

第二十二条 禁止燃气企业从事下列行为:

(一)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

(二)为不合格的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液化石油气;

(三)用燃气贮罐、槽车罐体直接充装气瓶,或者在燃气车辆加气站内充装民用气瓶;

(四)以上门等形式向用户推销燃气器具和相关产品;

(五)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器具和相关产品,或者限定用户委托其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燃气器具;

(六)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损害用户利益的其他供气行为。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遵守用气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或者损坏燃气设施;

(二)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用户设施;

(三)倒灌液化石油气或者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涂改瓶体标记,损坏瓶体及附件;

(四)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和使用燃气;

(五)危及公共安全的其他用气行为。

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的,应当委托燃气企业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计量装置的,应当向供气的燃气企业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四条 用户应当按时支付燃气使用费,不得拖欠、拒绝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燃气企业应当向用户发出支付燃气使用费的催缴通知。用户自燃气企业催缴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仍不支付燃气使用费的,燃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但应当在中止供气的十五日前书面通知用户。

用户支付所欠燃气使用费后,燃气企业应当及时恢复供气。

第二十五条 燃气供气站点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企业不得供气。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须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供气站点和用户,应当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测。

本市提倡居民用户使用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

第五章 用气服务与安全

第二十六条 燃气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有提供普遍供气服务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燃气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服务营业场所公示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受理、报修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

(二)对用户申请用气、增加用气量、变更用气用途、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

(三)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基本知识的宣传;

(四)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以瓶装方式销售燃气的,还应当检查用户存放和使用燃气场所的安全条件,并向用户提供供气使用凭证。

第二十七条 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符合标准。

市燃气管理处和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的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燃气企业应当加强对用户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市燃气管理处和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计量装置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企业负责维护和更新;在维护和更新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燃气计量装置出口后的用户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燃气企业应当每两年对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装置出口后的用户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燃气企业对居民用户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事先告知用户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检查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必要时可请用户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协助。

非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装置出口后的用户设施,由用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的单位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燃气企业应当为居民用户整改提供帮助;非居民用户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

燃气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户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九条 燃气企业应当二十四小时接受用户报修,接到报修后,应当按照其承诺的时限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派人到现场维修;对燃气泄漏的报修,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取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第三十条 燃气企业为用户安装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过依法设立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标识。用户对无检定合格标识的燃气计量装置可以拒绝安装使用。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抄表,抄表人员入户抄表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用户的用气量以燃气计量装置显示的数据为依据。用户对用气量有疑义的,燃气企业应当进行核对,有误差的应当予以纠正。用户或者燃气企业对燃气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性有争议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量方面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按照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或者相关服务费,并为用户查询燃气收费和服务提供便利。

市市政局应当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对燃气成本费用、调价收入分配实行监管。

第三十二条 市市政局、市燃气管理处和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地址和电子信箱,并受理有关燃气安全、质量、收费标准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收到举报和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对用户举报和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或者投诉人。

第六章 燃气器具与泄漏报警保护装置

第三十三条 在本市销售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本市推广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的燃气器具,提高燃气器具标准化水平,淘汰安全性能差、低效高能耗的燃气器具。

本市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的市场监管。

第三十四条 在本市销售的燃气器具、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应当经过依法设立的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测;燃气器具还应当经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当提供检测报告。燃气器具、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生产者或者委托的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气源适配性检测报告和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文件向市燃气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