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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铁道兵工程学院,1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第四条 学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1号,邮政编码051130;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安区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1%的,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如分数、等级均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

3.浙江省、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须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优惠分)和统(联)考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仍相同则全部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英语语种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可同时获得石家庄铁道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助政策体系完善,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院名称: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07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20亩。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现有专任教师633人,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445人,占70.3%,高级职称占28.1%。

学院有47个招生专业(含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18000余人。现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训基地1个;省级骨干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7个;各级精品课程、精品共享课程189门;校内实训基地9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6个。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安排专业, 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及免疫性疾病,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无明显生理缺陷。其中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要求身高:女生160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

(2)报考“旅游管理(华航订单班)”专业的考生要求:

a.女生:身高(cm)162-174 ,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0.92(正负10% 范围内);

b.男生:身高(cm)172-184,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0(正负10%范围内)。

(3)报考“旅游管理(海航订单班)”专业的考生要求:

a.女生身高(cm):163-174; 男生身高(cm):174-184;

b.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0.1(正负10%范围内);

c.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d.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严重违纪记录。

7. 各省市分专业招生,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为准。

8. 我院认可生源省份的加分、降分项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依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9.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1. 学费: 5000 元/年。

2. 住宿费:800 元/年。

四、学历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 邮编:050035

联系电话:0311—85327001 85327002

网址:://.sjziei

电子邮箱:zhaosheng@sjziei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158。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

第三条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八条 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费为12000元/年/生,医学影像技术学费为9800元/年/生,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学费为88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住宿费:各专业住宿费均为8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我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2020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和人数、各专业详细介绍,详见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网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一楼。

学校网址: ://.sjzrmyz/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5349858 83818098 85933950

邮编:050091 传真:0311-83819018

Q Q咨询:1729876356 744212229 1683675681 160866896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校名称: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213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位于石家庄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类科研机构近邻咫尺,大中型知名企事业单位云集,师资优秀,管理规范,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实习、就业、创业条件得天独厚。主要培养医药化工、铁道运输、经济管理、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信息工程、公共艺术等高级应用型人才。

一、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 考生入学后学校组织面试,不合格者转入其它专业。

二、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 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为英语。

5.新生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的,取消入学资格。

6.对符合加分和降分招生政策的考生,学院依照省政策执行。

7.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结果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也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三、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

2.住宿费:4人间1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

四、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和助学金,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品学兼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经济困难的特殊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且可申请生源地助学8000元/年。同时,学院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学历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3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2165 联系电话:0311—88357531、83099882

学院网址:://.sjzkjxy.net

学院邮箱:skjzsb@163

石家庄保障房政策 取消户籍限制提供多种户型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070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236号

六、招收专业、层次、学制及收费: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内招生的省属民办高校。2020年招生专业有: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民航运输(商务服务方向)、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3D打印)、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护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2个专业。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学制三年;住宿费:七人间1100元/年/生;六人间1500元/年/生。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最后当还有专业未录满时,则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依分数进行适当调剂。对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如出现同分考生,按语数外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并安排专业。

4.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考生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7.对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最新规定。

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民航运输(商务服务)、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奖励政策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对于勤奋好学,家庭贫困的同学,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311-85201001、85201002 、85275050

传真:0311-85201002

邮编:050061 网址:.hebcj.cn

咨询QQ:800185666

E-mail:sjzcjxy@163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日前公布,将取消户籍限制,提供多种户型的保障房,小编和您一起解读石家庄保障房政策。

保障房申请

取消户籍年限限制

“我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从最早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人群扩大到中低收入人群,虽然保障人群扩大了,但还有一个就是需满足在我市户籍3年以上的条件。而如今,户籍限制也取消了。”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说。

今后,凡是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均可向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部门提出住房保障申请。住房保障实行常态化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困难程度、申请类型及相关需求提供相应住房保障。

《细则》规定城镇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取消户籍年限限制,单身申请人须年满法定结婚年龄;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收入、户籍限制,取消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年限限制条件。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可由单位统一向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申报。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进一步拓宽了我市保障房的覆盖人群,还将提供多种户型供住户选择。日前,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60至90平方米户型增加到三分之一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保障房家庭三口以上的占大多数,还有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弟弟在外地打工,每年回家都来我这里住,还有年迈的父亲需要照顾,现在也被接到了家里一起住。”住在建华家园公共保障房的赵女士说,“2011年刚搬进来还觉得房子挺大的,现在人多了,觉得越来越小了,如果能换个大面积的房子就好了。”随着保障范围的逐年扩大,解决了越来越多的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的迫切需求也越来越显著。

为了满足三代同堂、双子女结构等家庭的需要和购买的意向,《细则》规定扩大建设面积。“今后的保障房将增加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的户型,并增加两居或小三居户型比例。”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由租赁社会闲置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房,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符合相关标准的职工公寓、人才公寓及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周转用房等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

根据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建设总套数统一建设,套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为主,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要控制在总量的三分之一以内,实现户型多样化,满足不同保障家庭的居住需要。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取消保障资格

《细则》规定,未购买或未取得保障房全部产权的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取消其保障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利用租住的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已购买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其他违反住房保障政策的行为。

“为了高效率利用有限,凡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住户将坚决清退。”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退租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由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终身不得申请

《细则》还明确规定了对骗取住房保障行为将进行处罚。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在购买其他商品住房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应要求其先办理保障性住房退出手续。申请人持市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保障性住房退出证明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商品住房产权登记手续。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退回住房,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退出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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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英文名称为“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 Sifang College”,国标代码为:13593。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

第五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按要求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持去年招生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在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报到率等,做适当微调,经学校招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的落实需经河北省教育厅以及投放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预留数及使用原则。普通本科招生不超过相应数的1%,艺术类不超过相应数的15%,用于调节我校在各省(区、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主要安排在报考我校人数较多且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同时参考报到率高低的因素。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十条 学院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进档考生各专业录取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各省市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市规定执行,对于各省市的优惠政策学院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相应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应省份相关招生要求;并认可相应省份优惠加分政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按规定比例提档。在执行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各专业按该省的综合分数排序进行录取,综合分数的计算方式同该省招办规定相同。综合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在未执行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各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各省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要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关于2020年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标准:600元/年·生,8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学院资助体系完善,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生源地)、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网站。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为:

联系电话:0311-84576096。

学院网址:://.stdusfc.cn。

://.stdusfc.edu.cn。

学院现有南、西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南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

西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邮编050228。

第十八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交通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到我院西校区,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到南校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2020年4月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85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制:三年

六、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石家庄市重点建设的低碳、生态、智慧新区——正定。创建于1924年,始称“直隶第八师范学校”,1953年改名为“河北正定师范学校”,2007年改建为“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七、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体检合格。

2.空中乘务专业只接收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工作安排详见学院网站,志愿填报时在专科提前批填报。该专业要求考生思想进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容较好、形象气质佳;要求女生身高1.63~1.74米,男生身高1.74~1.85米;要求体重(千克)为[身高(厘米)-110]×90%~[身高(厘米)-110]之间;视力要求无色盲、无夜盲,双眼矫正视力在C型表上不低于0.5;身体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腋臭、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史;要求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

3.考生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护理、助产专业在我院护理学院就读。

八、录取原则

(一)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并适用于投档、分专业等录取环节。

(二)执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投档规则。

(三)录取时不卡专业,对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其第一专业志愿。因考生体检身体条件不符合其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要求时,即录取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均不符合其填报所有专业要求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适合专业予以录取,均不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要求时予以退档。非艺术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专业总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新生报到后,学院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关于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的特别说明:

平行志愿中的投档规则是各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将考生档案投档到学校的具体办法,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省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我省艺术文件执行。

录取原则是指考生档案投到学校后,学校对所投档到自己院校的考生档案依据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来录取考生,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考生的专业。

投档规则解决的是省教育考试院如何向学校投档的问题,而录取原则解决的是学校对进档考生如何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的问题,在主体和时间顺序上是不一样的。

九、具体招生专业及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500元。

学费减免或资助办法:详见学院学生处网站。

十一、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二、****

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正定华安西路29号(邮政编码:050800)

护理学院地址:石家庄裕华区太行大街202号(邮政编码:050035)

咨询电话:0311-83706172、83706111、83706112、83706128、83706173

官方咨询QQ:800026672,咨询QQ群号:3746590

学院网址:://.sjzkg.edu.cn

电子邮箱:sjzkgyzb@qq

一、学校全称: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代码:14328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 制:三年

六、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

2020年招生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校企合作)、科学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招生详见各省公布的招生或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还应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4、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认可河北省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以河北省规定为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5、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不进行专业志愿调剂。

6、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7、我校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

8、男女比例不限。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优惠加分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弄虚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

学 费:学前教育、科学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校企合作专业: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专业,收费及其他详询学校。

住宿费:600元/年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由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

招生咨询电话:0311-83930335 83932281 83930835 83930816(传真)

在线QQ咨询:1142764071 1439486204 582317758

电子邮箱:sjzyzzsb@163

学校网址:://.sjzysgz

邮政编码:050228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御园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