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体制改革将迎升级版了吗?

2.天然气灶价格须知燃气灶的品牌有哪些

3.相关的天然气龙头股排名前十(名单)

4.燃气开口费的国家规定

5.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6.年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

7.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修订)

8.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第八章 附则

广东省天然气价格调整标准_广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编制与设施建设,燃气经营管理,燃气供应与服务保障,燃气使用及器具管理,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发电、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的生产和使用以及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负责协助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燃气便民服务部经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以及负责辖区内燃气非法经营者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告知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协助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燃气质量、燃气充装单位充装作业的监督管理。

(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法律规定对燃气道路运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负责燃气公交车、燃气出租车等燃气车辆营运的运输监督管理。

(三)公安机关负责燃气经营和使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和破坏燃气设施行为。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燃气安全督查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并督促落实。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查处违反燃气管理的行为。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有关许可时,应当告知需要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在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安装使用管道燃气;对餐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 本市普及燃气,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本市燃气设施建设。

市、区人民应当将燃气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六条 燃气行业自治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障供应、规范服务、严格自律,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安全和服务水平。第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燃气安全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和节约用气的公益性宣传。

学校应当结合教育活动进行燃气安全知识教育。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第八条 市燃气发展规划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批准后实施。

编制市燃气发展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经贸、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燃气行业自治组织和燃气经营企业的意见。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据市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燃气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技术规范,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环境景观和方便用户的要求。

建设项目配套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除跨区域输气需要以外,不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间的燃气管道不得交叉铺设。第十条 在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不得新建瓶组站、小区气化站,已建成的应当停止使用。

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而尚未安装燃气管道的民用建筑、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安装燃气管道并使用管道燃气。

新建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气体燃料的,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燃气供应设施。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设施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并对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质量负责;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外的燃气管道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设。鼓励以代建等方式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统一建设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

燃气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

建设单位在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前,应当将燃气管道接口衔接相关的施工图纸征求相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意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应当在投入运行前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并签订移交管理协议,明确营运、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接管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时,应当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予接收及供气。

能源体制改革将迎升级版了吗?

1150块/户。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天然气安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块/户。台山市,广东省辖县级市,由江门市代管,是著名的“排球之乡”、“广东音乐之乡”。

天然气灶价格须知燃气灶的品牌有哪些

能源体制改革将迎升级版 油气改革进入施工高潮期

电改超预期加速推进 油气改革进入施工高潮期

能源体制改革将迎“升级版”

随着2018年能源体制改革迎来升级版,相关红利将加速释放。《经济参考报》记者访了解到,在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实体减负目标下,电改超预期加速进行,试点升级。今年上半年增量配电试点将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有望启动试运行,市场化交易比重将大幅提高。同时,油气改革一揽子政策也将出台,相关试点工作启动,进入施工高潮期。

电改超预期加速推进

作为工商业用户的一项重要生产要素,近年来电价议题在工作报告中屡次被提及,2018年更是首次提出具体目标: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其中,输配电价改革无疑是重要突破口。2015年3月15日,中央、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作为关键一环的输配电价率先动刀,到2017年6月底国家发改委完成了对全国所有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

“去年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电铁还贷电价等措施,共降低客户电费支出737亿元。”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访时表示,今年要进一步把电改深化完善落到实处。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全国大概再降800亿元,国家电网将承担80%左右,另外一部分是降低附加在电价上的性收费。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曹志安也介绍说,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市场化交易和减税降费,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545亿元。2018年将继续积极释放改革红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首先就是持续完善输配电价机制。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日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印发了《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核定了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两部制输电价格水平。业内人士指出,区域电网输电电价的核定完成,比原来业内预期的快,将电改节奏又往前推了一大步。

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

大幅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是用电成本下降的另一条途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持续完善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进一步推进电力服务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加快推进配售电改革,完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套政策,加强售电侧市场规范与引导,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推动新疆、内蒙古等地区能源综合改革。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在第一批106个、第二批8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的基础上,目前多地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望近期公布,按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同时,电力市场建设也在加速升级。舒印彪表示,2017年国家电网区域内电力市场化交易量将近1万亿千瓦时,今年要超过这一数字,进一步压减电量,使更多的电量在市场交换。同时,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得实现跨区调配,也能够平抑电价。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也在大幅增长,全年五省区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南网售电量的30.1%。同时,建立起“+市场”跨省跨区交易模式,并在交易规则中引入清洁能源优先交易、水火电置换、火电长期备用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今年将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增加交易方式,扩大交易范围。”曹志安透露。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8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中,南方区域(以广东起步)建设进入实质阶段,南方电网首个现货交易品种——“调频服务”已经进入试运行。曹志安表示,2018年底南方区域(以广东起步)要具备开展集中式统一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试点条件。

川财证券分析认为,随着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明晰,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望加快,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预期将继续扩大,预计202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5.5万亿千瓦时。

油气改革进入施工高潮期

作为能源改革的另一重头戏,油气改革也将进入施工高潮期。《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理顺省级管网体制,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完善油气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推进四川、重庆、新疆、贵州、江苏、上海、河北等地方油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及专项试点。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237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3%。“而往年增速普遍在5%以下,迎来爆发式增长,直接造成天然气供应形势严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王宜林表示,这背后的因素包括天然气需求的爆发式增长、管网储运等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政策亟待进一步完善等。

在他看来,天然气供需矛盾在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2018年天然气消费增速约为15%-16%,预计今冬明春天然气供需矛盾仍将比较突出。建议首先加强保供基础建设,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税费扶植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开发力度,增加产量,从根本上保证天然气供应。其次,加强天然气储运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建设。此外,实行进口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全额先征后返”政策,促进进口并有效降低国内用气成本;取消天然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双轨价格机制,实现价格并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马永生也建议,加强天然气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加快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开发,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储运设施建设和布局完善,加快推进全国管网互联,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与国际天然气价格接轨,优化调整国内天然气门站价格公式,避免形成进口到岸气价与国内门站气价倒挂现象。

相关的天然气龙头股排名前十(名单)

现在的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在物质的质量上要求也很高,其实我们在家中在主要的厨房用具也是数着燃气灶了,但是现在的人们都在用天然气灶,你们对这些都有了解吗,接下来我们为大家来介绍天然气灶价格须知和燃气灶的品牌有哪些,希望大家在购买的时候参考。

一.天然气灶价格须知

1.SUPOR/苏泊尔qs505燃气灶嵌入式天然气灶煤气灶双灶台式液化气灶,参考价519元。

2.华恩莎燃气灶嵌入式煤气灶双灶天然气灶液化气灶台式猛火灶具炉具,参考价298元。

3.SUPOR/苏泊尔DB2Z1定时燃气灶煤气灶双灶天然气灶嵌入式炉灶台式,参考价899元。

4.SUPOR/苏泊尔QB506燃气灶天然气灶煤气灶液化气灶嵌入式台式双灶,参考价559元。

5.Setir/森太T001燃气灶嵌入式天然气灶煤气灶双灶台式液化气灶,参考价329元。

6.Midea/美的Q216B燃气灶煤气灶双灶家用天然气液化气灶具台嵌入式,参考价599元。

二.燃气灶的品牌有哪些?

1.先来说说,华帝Vatti:上市公司,广东名牌,高新技术企业,它是中国燃气灶领导品牌,北京奥运会燃气具独家供应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接下来说说,方太Fotile:成立于1996年,曾获中国名牌,高端厨房电器行业领导品牌,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之一,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3.其实老板Robam:也曾获中国名牌,亚洲品牌500强,中国厨电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之一,在厨电行业龙头企业,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还有的是,万和Vanward:上市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在国内燃气热水器领导品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最后来说说,万家乐:它始创于1988年,上市公司,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燃气热水器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其实现在好多的家庭,都在用天然气灶,但是都有哪些品牌那,上面的文章中说的就是关于天然气灶价格须知和燃气灶的品牌有哪些,小编那里说的不太清楚的。

燃气开口费的国家规定

相关的天然气龙头股排名前十(名单)

天然气概念股行业的龙头股,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应用。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储备,我们为客户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天然气解决方案。下面小编带来天然气龙头股排名前十,希望大家喜欢。

天然气龙头股排名前十

1.中国石油601857:最新股价为4.67元,总市值为8547.08亿。

2.海南矿业601969:最新股价为8.55元,总市值为167.13亿。

3.广汇能源600256:最新股价为3.23元,总市值为218.16亿。

4.安彩高科600207:最新股价为6.59元,总市值为56.87亿。

5.中油工程600339:最新股价为2.82元,总市值为157.44亿。

6.道森股份603800:最新股价为8.82元,总市值为18.35亿。

7.大通燃气000593:最新股价为4.84元,总市值为17.36亿。

8.宝莫股份002476:最新股价为4.01元,总市值为24.54亿。

9.雪人股份002639:最新股价为7.40元,总市值为49.88亿。

10.广安爱众:天然气龙头。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总营收5.5亿,同比增长5.43%;净利润8236万,

进口天然气股票龙头股是什么?

发改委宣告,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各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这也是我国价格改革中,初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同时,本年将全面树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准则。

现在不少地方都下起了雪,气候渐冷的状况下,供暖问题肯定要及时跟进了,而为了呼应环保,天然气供暖成为干流,据了解,大部分的天然气都是经过进口而来。

许多进口美国天然气获益股许多,首先集中于603223恒通股份,300228富瑞特装,600860京城股份,300540深冷股份,300471厚普股份等

恒通股份:主营LNG交易事务,说白了便是直接卖LNG气体的;

富瑞特装,京城股份:主营为LNG存储运送设备,说白了便是直接卖那些LNG瓶瓶罐罐的和建造一些加气站等;

深冷股份,厚普股份:看布告都有持股5%以上的小非要减持股票,先暂时逃避;

卖LNG气体好一点,还是卖存储运送设备好一点呢?对于这个问题,想了一想,那由于运送贮存方面都是能够循环使用的,并不是一次性的,加气站方面的投入非常的高,并且要很长一段的时刻才会回本,所以说后者相对来说要好一点。

天然气概念股龙头股有哪些

天然气股票龙头

1、ST金鸿(000669)业务覆盖湖南、河北、山东的燃气供应商,拥有长输管线12条,约1100公里,并取得了超过40个城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17年销量约为6.6亿方,取得相关收入36.2亿元,主营占比超95%.总市值:11.36亿元流通市值:11.36亿元

2、泰山石油(000554)公司控制人为中国石化集团,是国内石油化工的龙头企业,是国内仅次于中国石油的第二大石油、天然气生产商,也是国内及亚洲最大的石油产品生产商及分销商之一,公司背靠这一实力强大的企业,在未来的经营中有望得到石化集团的鼎力支持。公司是中石化旗下最大的成品油销售上市公司,旗下拥有加油站数百座,价值超过33亿左右。总市值:23.9亿元流通市值:18.02亿元

3、ST升达(002259)13年收购四川中海天然气转型清洁能源,现已初步形成“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一天然气管道一液化夭然气运输一城镇燃气(管道输配)一加气站与调峰站”的产业链格局;17年生产LNG37.92万吨,取得相关收入11.72亿元,主营占比超95%。

总市值:19.18亿元流通市值:19.18亿元

4、德龙汇能(000593)优质清洁能源供应商,全年售气2.3亿方、贸易NG9万吨,LNG槽车30台,拥有上饶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17年取得相关收入3.亿元,主营占比81.7%。总市值:20.33亿元流通市值:20.32亿元

5、南京公用(000421)南京天然气龙头,全年天然气销售总量687亿立方米,较16年增加0.29亿立方米,新建及改造危旧管网共计约130公里,期末管网长度达到3786公里,17年相关业务收入18.7亿元,主营占比51.8%.总市值:27.18亿元流通市值:26.91亿元

6、胜利股份(000407)战略转型天然气。优质清洁能源提供商;近几年共收购13家天然气下游企业,拥有民用及工

商业户数约七十万户;17年取得相关业务收入32.6亿元,主营占比85.1%。总市值:31.77亿元流通市值:31.61亿元

7、珠海港(000507)2019年12月,由公司下属企业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珠海横琴首条向中国门供气的市政天然气管道正式开通。总市值:51.32亿元流通市值:50.35亿元

8、石化机械(000852)中石化旗下勘探设备公司,年产固压设备400台套、高压管汇件20万件、钢管60万吨(天然气用)以及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销售0.94亿方;17年相关业务收入11.2亿元,主营占比28%。总市值:62.76亿元流通市值:51.87亿元

9、四川美丰(000731)公司深入研究国内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产业链高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寻求多元化发展渠

道。公司尿素产品以天然气为主要原料,预计位于四川的普光天然气田的探明储备量将进一步增加。此外,中石化西南分公司在四川德阳地区勘探也取得了新的突破。中石化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储量丰富的气田对公司天然气能源供应方面提供了保障。总市值:53.54亿元流通市值:53.54亿元

10、陕天然气(002267)2018年中报公司天然气销售量31.08亿立方米。陕西省唯一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省属运营商,拥有天然气长输管道33条,总里程超过3300公里,具备135亿方的年输气能力,最高供气量突破3000万方大关;17年天然气销量82亿立方米,取得销售收入74.7亿元,主营占比超95%。

与天然气有关的股票有哪些

天然气概念股有以下几个:

1、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2、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综合能源节能、环保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以及能源金融业务.其产品主要有电力、加气混泥土、煤炭、油品、天然气等。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

3、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大型液化石油气冷冻储运批发基地的合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纯度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有工业燃气、民用液化气、车用燃料、烯裂解原料等。

其产品作为燃料广泛应用于对燃烧品质要求较高的工业领域。公司连续多年占据中国进口液化气市场4.8%以上的份额,进口液化气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七名。

4、中天能源: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包括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储运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海外油气资产的并购、投资及运营,海外天然气及原油等相关制品的进口分销。公司主要产品有天然气储运设备、天然气汽车改装设备、天然气。

5、杰瑞股份: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油田专用设备制造与油田服务提供的企业,业务涵盖油田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含矿山设备)、配件销售(含矿山设备)和油田技术服务等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于油田专用设备制造,油田、矿山设备维修改造及配件销售和海上油田钻平台工程作业服务。

6、远兴能源: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化工产品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经销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工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是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等天然气化工产品;纯碱等天然碱系列化工产品;煤炭能源产品。

天然气哪个龙头股票是上市的?

1、深圳燃气:2020年报显示,公司的营业收入150.1亿元,同比增长7.06%,近3年复合增长8.54%。深圳本地燃气小龙头,第一国内上市的燃气公司。

2、贵州燃气:2020年报显示,贵州燃气的营业收入42.44亿元,同比增长3.95%。拟不少于1000万设立公司负责锦屏管道天然气建设经营。

3、新疆火炬:公司2020年实现总营收6.77亿,同比增长18.06%。喀什天然气优质供应商,拥有喀什市、疏勒县和疏附县的燃气特许经营权,拥有18座加气站。

4、陕天然气:2020年营业收入81.96亿,同比增长-15.93%。陕西省唯一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省属运营商。。

5、洪通燃气:2020年报显示,洪通燃气的营业收入7.亿元,同比增长-10.74%。

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是没有关于开口费的相关规定的。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一、天然气开口费取消的政策规定:

天然气开口费的取消是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

(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二、天燃气初装费和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气初装费的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

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

2、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

定,报市人民批准后执行。

3、其他天然气经营性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

的有关规定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四、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年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

法律分析: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当前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其中压减高耗能行业产量、调整生产结构是主要的实现方式,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认为“碳中和”将带动周期行业展开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

作为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行业,钢铁产量的压降成为今年“碳中和”行动中的较明确目标。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部长表示,“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2月8日,工信部发表文章《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开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进一步强调要“确保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在全国的号召下,重点地区迅速跟上脚步。唐山在3月初发布了《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提出3月10日前要“关停燕山钢铁、唐钢不锈钢、华西钢铁、荣信钢铁共7座450立方米高炉”、“关停新宝泰钢铁全部生产设备”等。此后,唐山进一步出台《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7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限产50%的减排措施;7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其余16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直接对全年钢铁行业排放情况作出约束。

除钢铁之外,各地对电解铝、烧碱、水泥、甲醇等高耗能产业的监管和限制措施也正提上日程。例如,内蒙古表示若非必要,2021年起不再审批20种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山东在2月22日新闻发布会上则提出,将对高耗能行业分类划定加严“标准线”,对达不到标准的产能限期关停,加速落后产能市场出清。

除了直接压降、禁止新增产能外,差别电价改革也是多个省份进一步收紧碳排放的重要措施。比如,江苏直接对钢铁企业进行电价调整。20年10月,江苏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

再比如,内蒙古2月4日发布《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继续对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 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甘肃省2月24日发布《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通知》,要求2021 年3 月31 日前完成本地区首次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确认工作。对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水泥等八个高耗能企业,按照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执行差别化电价。

除了对制造业部门碳排放提出要求外,建筑业也是重要的压降对象。根据2020年7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在住建部行动方案的框架下,各地也均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目标,比如山东在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0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00万平方米。”;河北省要求,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将达90%以上”。

能源替代

站在当前的时点看,要加快减少碳排放,去除周期行业过剩产能是短期可行高效的选择。但新能源行业目前仍处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随着行业走向成熟和扩张,能源替代将有望在中长期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第一驱动力。

首先,对于减少煤炭消费的重要难题,不少省份立下了“军令状”。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推进煤碳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碳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浙江提出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山东直接要求“2021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上海则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研究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

而新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各省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在各省披露的2021年工作报告中有超过10个省市把发展新能源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内容。比如辽宁指出要“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广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吉林“加快风电、光伏制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群。”等等,海南更是直接要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而在最高行动纲领的指导下,多地的清洁能源细化工作方案也陆续出台,尤其是禀赋天然具有优势的地区。山西省早在20年11月和12月就先后发布《山西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年)》和《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年)》;辽宁也已制定出到2025年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方案。

与消费端更为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也是各地十四五、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比如上海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产值占汽车行业比重达到35%以上。”;北京的“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目标为“推动存量燃油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氢能源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江西省两会报告中提出“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海南要求“推广清洁能源汽车2.5万辆,启动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等。

部分发达地区先行一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具体发展。上海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浙江的目标则是,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5%左右;北京更是率先制定推广更为清洁、高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

技术升级

要实现碳中和,除了节能减排、能源替代等降低碳排放的做法外,还需要增加碳吸收,也就是增加碳汇、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等,最终实现碳排放和吸收量的平衡。事实上,短期来看,依靠减少碳排放能够更快实现“碳达峰”,而中长期来看,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强碳吸收能力才是关键。因而地方更需要提前布局,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通过科技赋能向最终目标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能源局在今年1月召开协同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双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议。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提出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前沿技术攻关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海南则直接在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施碳捕集应用重点工程”。部分企业,如国家电网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也指出,要“推动氢能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

此外,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也能够有效提升减排效率。山西已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2月2日,山西省朔州市就原则同意《朔州市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方案(草案)》。天津更是先行一步,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在去年底已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而除了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科技企业也陆续做出了气候承诺。比如,腾讯在今年1月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腾讯也已加快推进碳中和规划。我们还将加大探索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在应对地球重大挑战上的潜力,大步推进科技在产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应用。”

生态碳汇

另外,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也可以增加碳吸收。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碳固碳能力。对此,部分省份也已提出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目标,比如北京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要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2%“;辽宁在《工作报告》中称要”营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等。

健全配套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在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要更好地实现“碳中和”目标,搭牢碳中和配套设施,推动并完善碳交易市场、输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

全国碳交易将于6月底前启动。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9省市签署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由上海市牵头承担全国碳交易系统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过程中,于2021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交易。

多地明确将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宣告了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中,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在2021年报告中均提及要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广东则强调深化碳交易试点。同时天津在2020年新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严格对于碳交易市场的管理。

国家电网发布行动方案,将完善输电设备建设以适应能源结构的优化。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到将加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推动建立跨省区输电长效机制,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国网规划,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

2、我国碳中和推进路线特点

总结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来看,碳中和在我国的推进将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首先,碳中和作为全国性的中长期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推进上必然存在节奏的前后。从各地政策重心看,近两年为实现“碳达峰”,节能减排领域的政策力度明显更大,比如工信部今年要求压降钢铁产量,多地严禁新增高耗能产能,可以说对于传统周期行业的影响类似一轮供给侧改革。而能源替代也在同步推进,风电、光伏等有望在未来五年迎来加速发展期,但由于目前新能源产业仍在成长期,能源替代或将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发挥作用。新能源汽车的加速发展则主要从几个较发达省份开始,逐步拓展到更多地区。相比之下,技术升级才是长期能不能实现目标的关键,但从政策上看,布局仍在初期,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和力度。

其次,由于各地区的碳排放现状差异较大,各省乃至各城区预计将分批次、分行业实现目标。比如上海、海南、江苏等地宣布,要在全国表前率先实现碳达峰;而北京的十四五目标已提前定位为“碳排放稳中有降”;天津则提出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还有部分省份,如福建已经开始探索试点先行,要求部分城市率先实现碳达峰。

再者,受禀赋以及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差异的影响,各省当前的政策重心也各有不同。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大量笔墨着色在煤炭行业,抓好煤炭消费是其当前的“碳达峰”行动重心;东北地区则拥有一定优势,也较早地为风电光伏行业发展定下具体发展目标;汽车消费大省北京、上海等均制定了更细化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实践方案,甚至开始推广氢燃料汽车;浙江则是首个提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的省份等等。

法律依据

《欧洲气候法》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标;到2021年6月,评估并在必要时建议修订所有相关政策,以实现2030年的额外减排量;从2023年9月开始,此后每5年评估欧盟和各成员国取的措施是否与气候中性目标和2030年—2050年行动路线保持一致。此外,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向行动不符合气候中性目标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适当考虑这些建议或提出解释;各成员国也应制定和实施适应战略,增强气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修订)

一、国内外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状况

截至2009年底,世界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为187.49万亿立方米(表1),比上年增长1.0%。按当前开水平,世界天然气剩余储量可供开年限为62.8年。主要集中在俄罗斯和中东地区。按地区来说,中东是世界上天然气最丰富的地区,拥有76.2万亿立方米,占世界的40.6%。从国度来看,俄罗斯天然气探明储量为44.3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23.7%,居世界第一位;伊朗天然气探明储量为29.61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天然气储量的15.8%,居第二位;卡塔尔的天然气储量为25.37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13.5%,排名第三位。以上三国占世界天然气总储量的53.0%(图1)。同时,根据2009年度各国生产量计算,俄罗斯的剩余可年限为84.1年,是主要天然气国中剩余可年限最长的。已有数据显示,目前世界天然气储量基本保持增长态势,但增幅不大,近10年的平均年增幅不超过3.0%。

图1 2009年世界天然气探明可储量分布

表1 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天然气储量分布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7

(二)我国天然气状况

截至2009年底,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为3.7万亿立方米(其中,剩余经济可储量为2.8万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8%。天然气出量840.7亿立方米,新增探明技术可储量3861.6亿立方米。新增探明技术可储量主要来源于中石油长庆苏里格(1127亿立方米)、中石油塔里木塔中Ⅰ号(888亿立方米)、中石油西南合川(501亿立方米)、中石化西南新场(484亿立方米)、中海油深圳荔湾3-1(344亿立方米)和中石化华北公司大牛地(111亿立方米)。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态势,2009年度比上年增长8.8%。但我国天然气储量具有分布不均匀、品质不理想的特点,勘探开发难度较大,生产成本较高(表2;图2)。

2009年度全国主要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研究

图2 2009年我国天然气剩余经济可储量分布

表2 2009年我国天然气储量分布单位:亿立方米

图3 2000~2009年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变化

我国天然气开发在近几年一直处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天然气的勘探投入逐年增加,并不断发现新的储量,2009年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比上年增长8.8%(图3)。从现有的情况看,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天然气的储量还会进一步增加。一方面,我国天然气的勘查程度低,还有很大的勘查前景;另一方面,我国能源需求的潜力巨大,而且在油气体系内部,石油缺口大,天然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这个缺口,同时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本身具有很好的开发潜力。

二、国内外生产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生产状况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世界天然气产量出现下降趋势,总产量约为2.99万亿立方米,同比减少2.4%。美国和俄罗斯仍然是主要天然气生产国,2009年两国的天然气产量占世界总量的37.5%。但俄罗斯在2009年度的产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高达12.3%,而美国仍有3.3%的上涨幅度。主要原因是俄罗斯是天然气输出大户,境外需求占其总需求的比重较大,因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境外需求乏力,导致国内产量下滑。而美国的天然气供应部分需要依靠进口,所以国内天然气产量受影响较小。另外,在产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国家是伊朗和卡塔尔,分别达到12.8%和16.0%(表3)。

表3 2004~2009年世界天然气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

从区域上看,中东和亚太地区仍为主要增长区域,2009年度中东地区天然气产量达到407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5%;亚太地区产量为438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2%,增长点主要来源于印度和澳大利亚,两国分别增长28.9%和11.0%。

(二)我国天然气生产状况

我国天然气产量一直保持增长的势头,2009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830亿立方米(表4;图4),同比增长7.7%。从地区分布看,我国天然气产量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数据显示,中国石油集团的长庆、塔里木和西南三大气田(企业)为天然气主要供应地,合计占全国总量的62.7%,而且国内天然气产量80%以上集中在中国石油集团,2009年度中国石油集团天然气产量共有683.2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7%。另外,中国石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有83.28亿立方米和74.77亿立方米的产量。

表4 2004~2009年我国天然气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注:“全国合计”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略有出入。

图4 2000~2009年我国天然气生产和消费变化

从近几年天然气产量增长趋势看,我国各地区表现不一。在2009年,三大产地之一的长庆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增长31.8%,连续几年保持高增长态势;另外塔里木气田也呈现较好的增长态势,但2009年的增长幅度放缓,只有4.1%;排名第三位的西南气田,近几年产量基本保持稳定,2009年有小幅增长(1.3%)。而其他生产地区产量相对较小,部分气田(企业)已呈逐年减产的态势。从全国的产量变化趋势上观察,近几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增幅在逐年放缓,已从2005年的21.9%下降到2009年的7.71%。

三、国内外消费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消费状况

2009年,世界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9404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3%。在此前的2001~2008年中,世界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增长的态势,平均增幅2.78%。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仍为美国,2009年消费天然气6466亿立方米,比上年略有下降。俄罗斯作为天然气生产大国,其本国消费也有38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二位。排名第三位的国家是伊朗,2009年消费量为1317亿立方米,增长幅度较大,达10.4%(表5)。

表5 近年世界天然气消费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

从区域上看,欧亚大陆和北美是全球两个主要天然气消费地区,2009年各占全球消费总量的35.9%和27.8%。但因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比上年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分别下降6.8%和1.2%)。而亚太和中东地区仍保持增长势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3.4%和4.4%。

(二)我国天然气消费状况

200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874亿立方米,增长8.3%。加上国内经济继续保持稳健的步伐,能源消费需求也将不断攀升,作为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天然气消费量也将进一步增加。“九五”期间,天然气的消费增长量是101.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为9.57%;“十五”期间消费增长量已高达246.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高达12.91%。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占全部消费量的65.4%,这个巨大的消费量主要由其下的制造行业产生,达到337.92亿立方米。其次是掘业,达到109.67亿立方米,但从发展趋势看,掘业在消费中所占比重已在减少。除工业部门外,生活消费领域也有170.12亿立方米的消费量,同比出现很大幅度增长(27.54%)(表6)。从天然气消费领域的比重上分析得出,除建筑业消费比重在降低,其他领域的消费量都在增长。从消费地区结构上看,我国天然气消费以产地消费为主,主要集中在西南、东北、西北地区,即四川、黑龙江、辽宁、新疆,占全国消费量的80%以上。目前,随着管道建设的开展,北京、天津、重庆、成都、沈阳、郑州和西安等许多大中城市都用上了管道天然气。

表6 2003~200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单位:亿立方米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2008

人均消费量稳步提高,但消费量依然很少,2008年,人均消费量为12.8立方米(中国统计年鉴),比上年增长17.43%。同时,我国天然气总消费量在世界上所占份额也很少,与我国众多的人口极不相称。200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占世界天然气总消费量的3.0%(BP数据),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

四、国内外贸易状况

(一)国际天然气贸易状况

2009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创历史新高,贸易总量高达8765.4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和LNG(液化天然气)贸易量分别为6337.7亿立方米和2427.7亿立方米。LNG贸易量创历史新高,其中亚洲增长潜力最大,贸易量达1522.7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贸易依然以欧洲地区为主,2009年其贸易量为4443.8亿立方米,占管道天然气贸易总量的70.1%。

2009年,受世界经济不景气影响,排名世界前三位的LNG进口国日本、韩国和西班牙,贸易量都有6.0%左右的下降幅度,但其合计进口量仍超过全球进口总量的60%。美国经过2008年的低谷后,LNG进口量开始回升。增长势头较好的国家是印度、中国和英国,中国和印度作为新兴经济体,近年对外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未来还有增长的势头;英国作为西欧大经济体,国内能源供应不足,能源进口的压力长期存在,发展LNG进口可能是其一个重要选择(表7)。

表7 2004~2009年世界LNG主要进口/入境国家和地区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在管道天然气贸易进口方面,2009年进口量最多的是美国、德国和意大利,分别达到930.3亿立方米、888.2亿立方米和664.1亿立方米,三个国家合计占全球管道天然气进口量的39%。另外,法国、俄罗斯和英国都有300亿立方米以上的进口量。年度增幅最大的国家是加拿大和阿联酋,分别达到24.8%和12.0%。在2009年,管道天然气进口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国家是美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和比利时,降幅都在10%以上,其中,比利时下降幅度高达17.8%(表8)。

表8 2004~2009年世界管道天然气主要进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管道天然气出口方面,俄罗斯依然是最大的出口国,在2009年达到1764.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4.3%,占管道天然气出口总量的27.8%。其次是挪威和加拿大,分别有957.2亿立方米和922.4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加拿大近年来出口量一直在1000亿立方米左右,2009年比上年下降10.6%。而挪威的出口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另外,2009年荷兰、阿尔及利亚和美国分别有496.7亿立方米、317.7亿立方米和294.6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分别排在世界的第五、第六、第七位。土库曼斯坦正在实施天然气出口多元化战略,出口势头发展较好,在2009年度管道天然气出口已达到167.3亿立方米,增幅较大(表9)。

在LNG出口方面,2009年全球出口总量是2427.7亿立方米,与管道天然气出口趋势一样,LNG的全球出口量一直保持增长的态势,年度增幅达7.2%。在2009年世界LNG出口中,卡塔尔的出口量最大,达到494.4亿立方米,增幅也最大,高达24.6%。其次是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LNG出口量分别达到295.3亿立方米和260.0亿立方米,分别居二、三位,但是从出口发展趋势看,两国未来增长空间较小,印度尼西亚基本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另外,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LNG出口国受到较大的影响,其中表现较为明显的是尼日利亚,降幅高达22.2%(表10)。

表9 2004~2009年世界管道天然气主要出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表10 近年世界LNG主要出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二)国内天然气进出口贸易状况

2009年,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简称液化石油气,下同)进口量达969万吨,比2008年增长63.0%;进口金额为约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4%;减去出口317万吨,2009年我国液化石油气净进口652万吨。我国石油气主要以进口为主,在近十几年,只有19年出现了净进负值,主要是由于1996年经济泡沫的影响,此后几年中净进口量总体上保持增长的势头(表11)。近几年我国LNG进口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2006年我国首批进口的液化天然气进入广东省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终端;2007年广东LNG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年我国进口LNG291万吨,是2006年进口量的3倍多,其中248万吨为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项目的长期合同供货,约占进口总量的85%,平均价格为206.16美元/吨。2009年我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达553万吨,同比增长65.8%,进口金额为12.87亿美元,同比增长38.2%。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供应中有49%来自进口,其中39%将来自液化天然气进口,10%来自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管道天然气进口。

出口方面,2009年,我国天然气出口232.5万吨,比上年下降1.1%,出口金额近5亿美元,同比增长4.3%。

表11 2006~2009年我国石油气进出口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6~2009从进口国度上看,我国2009年石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国是澳大利亚、伊朗、卡塔尔、马来西亚和阿联酋,从以上5个国家进口的量占进口总量的77.5%(表12);澳大利亚是我国石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进口量达到385万吨,占总进口量的39.7%,比上年增长36.0%;卡塔尔是我国石油气进口增长幅度最大的国家,2009年的进口量比上年增长323%;俄罗斯则实现了零的突破,未来增长潜力较大;科威特则出现逐年下降的态势,2009年从其进口26万吨,比上年减少49.0%。

从进口的区域看,除了澳大利亚这个最大进口源以外,其他具有重要地位的进口源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和非洲的阿尔及利亚等地,亚洲的主要进口对象为印度尼西亚。从进口的对外依存度上评估,澳大利亚所占比例过重,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其他地区的进口量,以降低对外进口集中度,降低供应风险。根据目前的进口区域分布情况,我国应加强与这些地区的政治外交,扩大与中东和中亚国家的油气合作,并结合国内LNG接收站的建设发展,逐步分散进口区域,降低风险。

表12 2006~2009年我国石油气进口主要来源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6~2009

五、天然气价格走势分析

1990~2009年,世界LNG价格总体上呈上升态势(图5)。2008年,国际天然气价格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之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天然气贸易受到冲击,价格回落,回归到理性水平。以日本LNG到岸价格为例,2009年为9.06美元/百万英热单位。随着2010年全球经济回暖,未来LNG进口价格将会保持增长势头。

图5 ~2009年日本LNG到岸价格

2009年,管道天然气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全球四大天然气交易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其交易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加拿大的亚伯达和美国的亨利中心价格下降幅度最大,基本回到2003年的水平。相比之下,欧盟的到岸价格下降幅度稍小些,主要是因为欧盟地区是天然气进口大户,缺口较大,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价格基本面(图6)。

图6 ~2009年世界天然气价格

我国天然气行业现行的定价政策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随着天然气行业的不断发展,根据天然气供不应求的现状和市场结构的变化,天然气定价政策几经调整,基本呈现出在监管下市场定价的基本特征,从考虑天然气生产企业成本水平,又适当考虑市场用户承受能力的角度出发,我国天然气行业现行定价政策被概括表述为: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适当考虑市场需求的定价方法,出厂价为定价,天然气管道输送价格为指导价并取老线老价、新线新价的定价政策。为了改变现有价格体系,已着手开展天然气定价改革,改革方向是与国际接轨。

六、结论

(一)世界天然气供需趋势

世界天然气的供应,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基本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全球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天然气探明储量的不断增加,又给天然气供应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1990年,世界天然气供应量只有19918亿立方米,到2008年供应量已达到30607亿立方米,增长53.7%,虽然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供应量有所下滑,但未来仍呈增长态势。同时,在当前石油能源供应紧张的形势下,天然气的勘探与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促使天然气在21世纪充当重要能源角色,使其供应量持续增长。

在需求方面,随着全球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天然气因其具有洁净、环保等优势,需求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成为能源消费结构中的重要角色。1990年,世界天然气需求量只有19817亿立方米,到2009年已达到29403亿立方米。

在供需平衡上,天然气一直较为平衡,例如,2009年世界天然气有466亿立方米富余量。预计未来几年内,天然气的供需依然能保持平衡。

(二)我国天然气供需趋势

近几年,我国天然气的供应能力有所加强,天然气的生产量和进口量都在不断增加,2001~2009年,供应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3.34%,增长势头较好。在需求方面,我国天然气近几年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2001~2009年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5.24%,2009年达到880亿立方米。

从近10年的进出口情况看,我国的天然气净进口量在不断扩大,进口方式有了扩充,特别是LNG进口有了较快的发展,2006年,LNG进口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与境外合作进入新的阶段,2009年度我国LNG进口553万吨,同比增长65.8%。管道天然气进口也取得了突破,2009年12月14日,我国首条跨国天然气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投产,引自土库曼斯坦等国的天然气将达300亿立方米/年。

天然气消费区域继续扩大。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的天然气管道长度达3.8万千米,初步形成了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西段)以及陕京线、忠武线等管道为骨干,兰银线、淮武线、冀宁线为联络线的国家级基干输气管网;同时,江苏LNG和大连LNG项目进展顺利,浙江LNG项目获国家核准,进口LNG不断落实,形成了天然气供应的新格局,天然气消费市场扩展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从未来的能源消费结构及发展趋势看,我国天然气依靠本国生产供应的压力较大,必须结合进口及境外开等方式,来保障我国天然气的供应平衡与市场稳定。从进口的源头与方式上看,我国在近几年有了新的突破,管道进口方面,与俄罗斯和中亚等国有了新的协议与合作,LNG进口方面,沿海地区接收站点建设步伐较快,发展势头良好,相信在未来的能源供应格局上可以起到促进全局合理化的作用,一方面拓宽沿海城市的供应方式,另一方面缓解远途管道供应的压力。

(余良晖)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编制、燃气设施建设与保护、燃气经营与服务及燃气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

天然气开、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燃气的槽车(船舶)运输和港口装卸,近海天然气终端,作为发电、工业生产原料的燃气使用,以及沼气、秸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安全便民、节能高效和保障供应的原则。第四条 省人民应当建立全省燃气储备制度。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燃气供应应急保障机制。第五条 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第七条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依法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维护燃气经营者合法权益,督促燃气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结合全省燃气总量供需情况,组织编制全省燃气发展规划并报省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修编的,应当按照原编制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并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供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和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等。第九条 燃气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依法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征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管道燃气已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第十条 新建燃气管道设施在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并且属于建设项目使用部分的,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其中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应当依法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四)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考核合格;

(六)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城市的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个体工商户需要继续经营瓶装燃气供应的,应当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作为该企业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并纳入该企业的燃气经营和安全管理体系。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是指燃气经营者供给燃气用户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二)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庭院燃气设施和共用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三)燃气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19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