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开口费哪一年取消的

2.这个冬天哪些行业在变“暖”?

3.燃气费,是由开发商承担,还是业主自已承担

4.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

天然气涨价通知2020_天然气价格调整通知函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经商院相关部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9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等14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9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1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

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计标[1985]352号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

银行2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商储[粮]字[1992]211号商业部3关于发布《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煤办字[1995]151号煤炭工业部4

关于发布《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通

知电安生[19]239号

电力工业部

5关于发布《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7号国家计委6

印发《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

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的通知计价检[2000]226号

国家计委

7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等4部委第31号令

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

总局、国家经贸委8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9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第4

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

局、质检总局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43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1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的通知能源电[1988]18号能源部2

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

能源节能[1990]11

49号能源部

3

关于颁发《能源部电力企事业单位抗震防灾工作规定》的通知

能源办[1991]253

号能源部

4

关于查处乱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价检字[1991]561

号国家物价局

5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的通知

价费字[1992]112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6

关于发布测绘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176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7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

知价费字[1992]179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8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

知价费字[1992]196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9

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

价费字[1992]349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0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新闻出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的通知价费字[1992]402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1

关于瓦楞纸箱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价费字[1992]317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2

关于对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收费的复函

价费字[1992]618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3

关于溶解乙炔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价费字[1993]135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4

关于药品行政保护收费的复函

价费字[1993]143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5

关于中药品种保护审评收费的通知

价费字[1993]178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6

关于制止新疆自治区擅自征收铁路建设费的通知

计物价[1993]1254

号国家计委

17

关于废止《关于自筹投资认购重点企业债券的紧急通知》等文

件的通知计办政研[1993]55

0号国家计委

18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电计[1993]567号电力工业部19关于中沧输气管线输气费的批复计价格[1994]55号国家计委20

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4]794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1

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4]795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2

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4]796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3

关于调整药品审批、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5]340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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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开口费哪一年取消的

关于阜阳天然气安装价格问题,你可在百度搜索一下:

“阜阳天然气安装价格为什么是2380元?”

安徽省物价局文件

皖价商〔2005〕164号

关于严格执行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政策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皖价商〔2005〕96号)下发后,各地上报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执行情况:合肥、巢湖市经批准执行每户不超过1600元的标准;阜阳、宿州市物价局明确每户不超过1600元,其他地区均为市在招商引资时承诺,并经市批准,高于省定每户1600元标准的。为严肃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政策,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经过市批准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不超过1600元的,必须按照市批复意见抓落实,对企业擅自提价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未经市批准的,尽快完善审批程序,按不超过1600元省定指导意见上报市批准执行。

三、因招商引资承诺,并经市批准,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超过1600元的,按照合理补偿,不重复计价收费的原则由当地决定。

四、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皖价商〔2005〕96号)下发后,各地天然气新增用户价格均不得再突破1600元。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企业自己定的价格为无效价格

阜阳市网站百姓热线:阜阳市物价局明确答复:"目前,我局正积极组织对阜城天然气建安价格的成本认证和成本监审工作,届时将按程序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制定阜城天然气建安价格。"阜阳市物价局 2008年12月26日

也就说现在国祯公司的安装收费价格2380元/每户为企业私自定价,未通过价格听证,未经过物价部门批准,为无效价格。

同时,国祯公司收费2380元建安价格只开收据,不开税务。

这个冬天哪些行业在变“暖”?

天然气开口费已取消现在的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管道天然气费(及天然气开口费),然而,此费用早在2001年就已被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所取消,该通知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也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供热建设集资(省计委、财政厅92鲁计财字第1257号)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文件(指鲁价费发2001301号)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对此问题,众多报刊、电视等媒体例如“焦点访谈”、“为您服务”等节目均有报道。因此,所谓的各种暖气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等费用早已被明文取消,而将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然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商品房开工之前就已经应该缴纳,并已经计入开发商的商品房的成本之中,否则开发商无法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而开发商却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转嫁风险、推卸责任,是将其开发建设成本转嫁给业主的违法行为。暖气的开口费暖气的开口费是行业内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东西,目前没有规定的接口收费标准,国家曾经要取消该项收费,但在实际的执行当中,因为与实际不符,无法落实下去。但这个开口费不应该直接向商品住宅的住户收取。我认为应该是包含在商品房的造价之内的。因为商品住宅是一个成品,这个成品包括了相关的配套设施,如上水、下水、电、供暖等内容,这在当地的住宅配套要求当中应该有所体现。建议到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去咨询下,应该叫市建委吧,他那的解释是权威的,他也有义务去管理开发商的不良行为。

燃气费,是由开发商承担,还是业主自已承担

在工业生产节奏加快、冷冬预期加强以及制造业订单转移等多方面因素的交织下,预计四季度部分行业将会面临需求提升且订单增多等局面,从而出现供不应求并引发产品涨价的现象。建议投资者关注近期需求好转且涨价较为明显的细分领域。

纺织业:传统旺季、冷冬以及订单回流加速行业景气度上行。 三季度纺织业产能利用率改善幅度高于整体制造业,销售额等指标好转显示行业景气度正在修复。10月以来柯桥纺织价格指数出现小幅上移,其中原材料价格指数上行最为明显。冷冬预期的形成以及国外纺织订单回流导致纺织品需求大大增加。国内消费者购买防寒衣物的需求出现增加。国外方面,由于中国拥有较为完善且安全的供应链,印度等地区疫情扩散后导致纺织类订单回流我国,部分厂商表示毛巾、床单等订单产量较大甚至订单已经排期至明年。

化纤:上游需求回暖叠加行业格局优化,多个产品价格上调。 受益于纺织品需求快速提升,纺织产业链上游化纤板块多个品种(如锦纶、涤纶、粘胶纤维等)价格迎来上调。

天然气:供暖提前叠加大气治理,能源需求反弹。 北方气温下降叠加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九月末以来燃气价格显著回升,月初至今东北地区LNG出厂价格指数的上行幅度接近20%。若拉尼娜现象进一步加剧,我国大部分地区温度相比往年同期将会进一步降低,叠加煤改气政策的推进,四季度直至明年一季度燃气需求量将会进一步扩大且未来增长确定性较强。

种植业:农产品(粮食、蔬菜)涨价预期更加强烈。 根据美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发布的消息,目前拉尼娜在热带太平洋上持续加强;太平洋中东部地区可能会迎来干旱,影响大豆和玉米的生产;而在太平洋西部区域,可能会带来强降雨甚至是洪涝灾害,影响农作物生长和开,即我国南方发生强降雨和洪涝的概率大大增加而北方则是出现干旱。美国农业部10月展望报告表示2020/21年度大豆产量将会减少至42.68亿蒲式耳。九月以来大豆、玉米等农产品价格进入加速上行阶段。如若北方出现干旱而南方发生洪涝灾害等,种植业将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农产品价格涨价预期将会更加强烈。

造纸业:旺季来临,提价不止。 继8月中旬以来厂商陆续宣布对于白卡纸进行提价,10月以来多家纸企继续发布涨价函,白卡纸出厂价格中枢上移。白卡纸价格上涨的阶段往往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三季度末前后,同时供给端的相对刚性对价格上行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行业集中度提升更加有利于价格中枢上移;三季度造纸企业盈利已经出现明显修复,在持续提价的作用下,四季度继续改善动力较强。

轮胎:原材料涨价叠加车市场回暖促使其涨价。 海内外多家轮胎公司表示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经营成本压力增加,由此上调了部分轮胎售价。原材料价格止跌并开启上涨是本次轮胎售价上调的主要原因,三季度以来天然橡胶价格快速上行。乘用车市场回暖也是轮胎售价上调的驱动因素之一。

风险提示:疫情反复,经济数据低于预期,业绩超预期下滑

目录

01 冷冬预期叠加经济修复,部分领域将面临需求提升

按照 历史 规律,在“金九银十”背景下,三季度和四季度往往是我国的传统生产旺季,下半年产值往往高于上半年,且工业生产的产能利用率通常在四季度达到全年高点。而疫情对于全球经济活动带来较大的干扰,同时极端气候出现的可能性提升也将会对生产活动带来冲击。 与往年冬季相比,今年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今年四季度生产活动节奏可能会进一步加快。 由于我国疫情控制相对较好,目前多项经济指标显示国内经济处于快速恢复中,基建和地产投资已经出现明显改善,伴随着三季度企业盈利加速上行,预计四季度制造业投资也将会迎来较快修复。整体来看,四季度宏观经济依然处于改善中,工业企业也处于向上修复阶段,尤其是顺周期板块的生产活动进一步加快;目前部分行业如 汽车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板块已经开始释放利润,预计四季度这一趋势将会得到加强。

其次,今年冬季可能会形成一次拉尼娜,影响之一是冬季气温偏低。 进入十月后,我国多个地区出现明显降温,部分北方地区提前进入冬季。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指出,赤道中东太平洋8月进入拉尼娜状态,指赤道中东太平洋海面温度持续异常偏冷的现象。统计显示,1954年以来,拉尼娜影响年份里,我国冬季偏冷的比例超过80%;2008年初我国发生了50年一遇的雨雪冰冻遭害,为春运、电力、能源、供水、农业等带来了及其严重的影响和损失。

最后,海外疫情蔓延而国内部分产业拥有完整的生产产业链,倒逼部分制造业(如纺织、医疗器械、半导体等)订单回流。 由于海外疫情控制效果有限,每日新增确诊人数依然处于较高区间内,因此国外部分工厂处于停工状态。出于对供应链安全性和完整性的考虑,部分零售商可能将订单从国外转移至中国。

以医疗防护用品行业为例,疫情爆发初期,从上游设备生产商(机械设备)到中游原材料供应商(如能源类公司)再到生产代工企业(口罩、防护服)以及医药生产商,疫情以来产业链各个环节均处于积极生产状态,且接收到较多的外贸订单。 印度作为第二大纺织品生产消费国而近期累计确诊人数仍在攀升中,多家纺织企业表示因疫情原因为无法按时交货,而中国拥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且供应链安全性较强, 预计四季度越来越多的纺织品订单将会投向中国,这将会对于国内的纺织制造产业链带来正向驱动。

在四季度工业生产节奏加快、冷冬预期加强以及制造业订单转移等多方面因素的交织下,预计部分行业将会面临需求提升且订单增多等局面,从而出现供不应求并引发产品涨价的现象。下文中将会对近期需求好转且涨价较为明显的品种进行总结和分析。

02 哪些行业正在变“暖”?

1、纺织业:传统旺季+冷冬+订单回流加速景气度上行

三季度纺织业产能利用率改善幅度高于整体制造业,销售额等指标好转显示行业景气度正在修复。 与Q2相比,纺织行业Q3产能利用率提升3.5个百分点至76.2%,成为产能利用率环比改善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8月服装鞋帽纺织品类零售额已经转为正增长(4.2%), 四季度冬季的到来以及“双11”促销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纺织品的需求。 从纺织行业景气指数来看,10月以来柯桥纺织价格指数出现小幅上移,其中原材料价格指数上行最为明显。

冷冬预期和国外订单回流将会加速纺织行业景气度上行。 除了前文中提到的传统旺季等季节性因素对于纺织板块需求的提振以外,冷冬预期的形成以及国外纺织订单回流导致纺织品需求大大增加。 国内需求方面,由于极端天气的逐步形成增强了冷冬预期, 消费者购买防寒衣物的需求出现增加;同时纺织品销售较为适合“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叠加“双11”等购物节等纺织品销售额将会出现明显提升。 国外需求方面,在中国疫情控制较好且具备纺织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印度等地区疫情扩散后导致纺织类订单回流我国 ,部分厂商表示毛巾、床单等订单产量较大甚至订单已经排期至明年。

由于印度是仅次于中国的世界上第二大纺织品生产和消费国且纺服业也是其支柱产业之一,根据Ministry of Textiles此前的预测,2023年印度纺织品市场规模将达到2260亿美元,2009年至2023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7%。而印度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而跨国公司将会在全球范围内调整订单生产以及国际购商也会根据生产能力来选择供应商,因此大量的纺织业订单将会流入供应链完整且安全的国家。

2、化纤:上游回暖+行业格局优化,产品价格上调

受益于纺织品需求快速提升,纺织产业链上游化纤板块多个品种价格迎来上调。

锦纶: 本周锦纶丝DTY华东市场主流价提升了500元/吨、锦纶丝POY华东市场主流价格提升了25元/吨、锦纶丝FDY华东市场主流价格提升了100元/吨。一方面,锦纶的上游生产材料价格上行明显,原油价格10月份以来涨幅超过5%,国内己内酰胺现货价格进入十月份国内从9100元/吨多次上调至9500元/吨。

涤纶: 目前全国FDY150D涤纶长丝的市场价相比9月底增长了4.01%,涤纶短纤的市场价增长了10.90%。而在下游纺织业需求增长的拉动下,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的高库存迅速被消化,涤纶短纤的库存甚至已经降到负区间,出现供不应求的状态。后续来看,原材料价格的高位支撑,和下游需求拉动叠加目前库存低位,涤纶产业链仍将维持高景气度。

粘胶纤维: 近期粘胶短纤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行,目前1.5D/38mm粘胶短纤市场价10450元/吨,双节之后增长了16.43%,相比8月份增长了25.90%。由于前几年扩产过多,粘胶短纤产业链自2017年开始进入下行周期,2019年下半年行业进入严重亏损阶段。而本轮供需双向的支撑带来行情的拐点从8月份出现。

一方面,下游需求的提升,带动产业链价格上行。 由于海外疫情仍然严峻,我国纺织产业链产能恢复较块,印度订单向我国转移,叠加金九银十的旺季,纺织服装需求强劲。粘胶纤维是重要的棉纺织材料,下游需求的火爆带来粘胶纤维价格的上涨。根据隆众资讯,粘胶短纤行业开工率逐渐提升,目前约77.56%。 另一方面,今年以来棉花价格持续攀升,使得纺织生产成本较高,而粘胶纤维是较好的棉花替代产品,随着棉花的不断提价,粘胶纤维的价格也得到进一步的支撑。

后续来看,由于前一两年的持续亏损,很多中小企业已经逐步退出粘胶纤维的生产,而且经过2018年和2019年的扩产高峰,行业基本已经没有新增产能,在下游纺织服装高需求的推动下,粘胶纤维的供需格局有望得到改善,价格方面具有较强的保障性。

3、天然气:供暖提前叠加大气治理,能源需求反弹

北方气温下降叠加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九月末以来燃气价格显著回升。 目前中国LNG出厂价格全国指数上行至2950元/吨,本月以来的反弹幅度达到10.2%,相比9月初已经上行了14.9%。四季度以来全国多地迎来降温,北方部分地区提前开始供暖,月初至今东北地区LNG出厂价格指数的上行幅度接近20%。9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强调推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并加快推荐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2020年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在以上因素的推动下,近期国内天然气价格出现快速上行。

若拉尼娜现象进一步加剧,我国大部分地区温度相比往年同期将会进一步降低,叠加煤改气政策的推进, 四季度直至明年一季度燃气需求量将会进一步扩大且未来增长确定性较强,可关注燃气需求反弹带来的机会。 由于海外天然气价格偏低且我国天然气进口依赖度相对较高,部分能够接收LNG的公司将会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

4、种植业:农产品涨价预期更加强烈

根美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10月17日发布消息,目前拉尼娜在热带太平洋上持续加强,到了今年11月至明年1月期间,可能会逐渐加强为中性强度,并且有75%-80%的可能贯穿北半球。 太平洋中东部地区可能会迎来干旱,影响大豆和玉米的生产;而在太平洋西部区域,可能会带来强降雨甚至是洪涝灾害,影响农作物生长和开,即我国南方发生强降雨和洪涝的概率大大增加而北方则是出现干旱。

在2010年末至2011年拉尼娜现象逐渐走强时, 大豆等农产品期货结算价波动率明显上升且价格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1年我国和美国大豆产量均出现明显下降。 根据美国农业部10月展望报告,2020/21年度大豆产量将会减少至42.68亿蒲式耳,大豆期末库存也将下降至2.9亿蒲式耳;同时将其对于2020/21年度平均农产品价格预期大幅上调至9.8美元/蒲式耳;目前对于巴西和阿根廷大豆产量的预测值仍维持不变。

二季度以来大豆、玉米等农产品价格开始企稳回升,九月以来进入加速上行阶段。 由于目前冷冬预期加强,如若北方出现干旱而南方发生洪涝灾害等,种植业将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农产品(粮食、蔬菜等)价格涨价预期也将会更加强烈。

5、造纸业:旺季来临,提价不止

8月中旬以来晨鸣集团、APP金光纸业、博汇、万国太阳等陆续宣布对于白卡纸进行提价,10月以来多家纸企继续发布涨价函 ,如万国纸业(华南)白卡纸出厂价已经由7月末的5350元/吨上升至目前的6350元/吨;白卡纸出厂价格中枢上移。

三季度以来数家纸企陆续发布了文化纸提价函,如晨鸣集团在10月15日的涨价通知中的说明:受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影响,为确保给客户提供持续、稳定的高品质产品及服务,决定于11月1日起,铜版纸系列产品价格上调300元/吨。博汇纸业、山东华泰、太阳纸业、APP等多家企业均对文化纸或白卡纸进行提价调整。

白卡纸价格上涨的阶段往往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三季度末前后,开学季和双节驱动白卡纸需求出现增多,同时供给端的相对刚性对价格上行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行业集中度提升更加有利于价格中枢上移; 三季度造纸企业盈利已经出现明显修复,在持续提价的作用下,四季度继续改善动力较强。7月文化用纸市场价格企稳回升,进入9月之后加速上行,如目前华夏太阳(华南)的双胶纸和铜版纸相比6月分别上行700元/吨和500元/吨;岳阳纸业发布业绩预告,表示造纸板块利润稳步提升,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55亿元到2.75亿元,累计同比增速为122%到139%。进入四季度之后,纸企继续发布涨价函,文化纸和白卡纸涨价不止,预计造纸板块盈利继续改善动力较强。除此之外,今年下半年以及明年将会是党政类书籍出版印刷的集中时期,文化用纸需求将会得到较强的支撑。

6、轮胎:原材料涨价+车市回暖促使其涨价

海内外多家轮胎公司表示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经营成本压力增加,由此上调了部分轮胎售价。 日本轮胎制造商优科豪马近日宣布,自12月1日起,美国市场部分商用卡车和客车轮胎的价格提高6%;普利司通美洲轮胎业务部于11月1日将在美国销售的所有凡士通品牌的子午线卡车和客车轮胎的价格平均提高5%以上,部分价格则提高8%以上。在此之前,全球轮胎巨头之一正新橡胶宣布,因为轮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自8、9月份起陆续对豪华轿车轮胎、高性能运动休旅轮胎以及机车轮胎和自行车轮胎的售价上调3~5%之间。随后建大轮胎表示将会跟进轮胎调涨,供不应求是产品涨价的原因之一。和达(山东)橡胶于8月8日发布了价格调整通知,由于近期天然橡胶、炭黑、钢丝等轮胎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运营面临现实压力,决定自9月1日开始取逐步调价的方式,对部分产品价格上调1~3%。建新轮胎也针对某一型号轮胎进行价格上调。

部分A股轮胎公司也发出涨价函, 如10月1日,赛轮轮胎发布涨价通知,由于轮胎制造所需的相关原材料不断涨价,成本上升的压力越来越多;自10月1日起,对赛轮集团各乘用车轮胎品牌的价格和促销政策进行调整,对应尺寸分别上调3%-7%。在此之前,8月24日三角轮胎宣布对商用车轮胎个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上调,具体价格调整时间和幅度另行通知,同时表示天然橡胶、钢帘线及谈给等原材料价格正在不断上升。通用股份也于21号发布调节通知,自8月29日起16寸以下涨3%,16寸及以上涨2%。

原材料价格止跌并开启上涨是本次轮胎售价上调的主要原因,三季度以来天然橡胶、炭黑、钢材价格走出低谷。乘用车市场回暖也是轮胎售价上调的驱动因素之一 ,由于上半年疫情干扰国内整车厂复工生产,下半年整车厂将会加速生产节奏从而完成年初时设定的全年产销目标,因此下半年国内乘用车市场产量将比上半年出现明显增多,那么轮胎需求量及订单也会具有较强的保障。

03 结论与建议

在工业生产节奏加快、冷冬预期加强以及制造业订单转移等多方面因素的交织下,预计四季度部分行业将会面临需求提升且订单增多等局面,从而出现供不应求并引发产品涨价的现象。 建议投资者关注近期需求好转且涨价较为明显的品种。

与往年冬季相比,今年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今年四季度生产活动节奏可能会进一步加快。由于我国疫情控制相对较好,目前多项经济指标显示国内经济处于快速恢复中,基建和地产投资已经出现明显改善,伴随着三季度企业盈利加速上行,预计四季度制造业投资也将会迎来较快修复。其次,今年冬季可能会形成一次拉尼娜,影响之一是冬季气温偏低。进入十月后,我国多个地区出现明显降温,部分北方地区提前进入冬季。最后,海外疫情蔓延而国内部分产业拥有完整的生产产业链,倒逼部分制造业(如纺织、医疗器械等)订单回流。

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

1. 燃气费,由开发商承担。?

2. 燃气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

(1)对居民用户,收费名称统一为“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包括民用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和工程材料安装等费用,不包括燃气灶具费用,下同)。

试行收费标准为:已建成小区为每户2500元(IC卡气表,下同),别墅住宅按上述标准2倍收取,新建小区按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元收取,计入房价,与开发商进行结算,不再向居民另行收取。

(2)对府苑小区等交纳过“管道液化石油气建设费”的管道气用户,在你公司接管后进行天然气供气置换时,不再收取“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对府苑小区等原已铺设供气管网的小区,物业公司接管后,住户新申请安装管道天然气的,如无需进行管网改造,其建设工程、材料费按市场物价局原规定标准执行。

(3)对工商团体用户,根据庭院管网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由申请安装单位支付。

(4)对公司所收取的收费收入,应由市建设、物价等部门监管,实行专户存储,专门用于管道建设。

(5)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为企业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试行一年。一年后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3.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房价外收取水、电、燃气等配套。

扩展资料:

1. ?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该通知还指出,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按照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 ?燃气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3. ?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坐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在中央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费胜诉案以后,全国许多城市都相继取消了费。

4. ?国家在2001年就规定水电气等上户费不用交了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委员会发布日期:2001/04/16实施日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1年06月19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门: 近年来,各级针对住房建设领域收费混乱的问题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住房建设收费过多,仍是当前影响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

5. 为深入贯彻《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报请院批准,决定进一步开展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工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

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燃气紧急: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取非正常措施的,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3.1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2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3.3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

 3.5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3.6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3.7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4.2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4.4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供气安全

 6.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紧急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供 气质量 和服务标准

 7.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收费

 8.1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报告,年度经营。

 9.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如五年或十年经营);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 违约

 10.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或情况。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12.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13.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标准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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