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2.天然气交付点价格和配气价格区别

3.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价格形成机制

工业天然气价格定价依据有哪些依据_工业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826号),目前国内煤层气气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不实行国家定价。这给煤层气带来更大的定价空间。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目前国内煤层气气价基本上还是参照天然气气价。因此我国天然气定价中存在的问题也将影响到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我国天然气需求构成是城市燃气、工业原料、化工和电力。国内天然气需求增加最快的是城市燃气,由于这种需求的价格弹性很小。因此,国内天然气消费是卖方市场。

我国现行天然气价格仍然由国家统一定价,实行国家直接调控管理的体制。天然气气价由出厂价和管输费两部分组成。目前,我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天然气出厂价格、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城市输配价格三部分组成。天然气出厂价格目前实行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厂基准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下1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跨省的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省内的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和城市输配价格由各省省级物价部门制定。

我国天然气价格的管理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地方物价部门。天然气出厂价、管输费由发改委制定,城市配送服务费由地方下属的物价部门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完全由决定,主要用成本加成法。天然气价格长期背离市场价值。根据广东燃气商会的统计资料,2006年我国天然气管道井口价仅为同期美国、日本的压缩天然气到岸价的29%;终端销售价约0.28元/kcal,比同热值进口液化气终端销售价格低45%。按热值计算,我国天然气价格大大低于替代燃料,如电、原油和液化气的价格。据测算,天然气热值为8000cal/m3,与原油、液化气的热值别为1∶1.15∶1.38。2006年,我国原油一、二档平均价格为1020元/t,内液化气价格为1200元/t。按照同等热值计算,与原油的比价,天然气价格应为887元/1000m3;与内液化气的比价,天然气井口价格应为870元/1000m3。我国现行天然气井口价格仅仅比煤价略高,明显低于同等热值的原油、液化气价格。天然气非市场化的低价格导致了对天然气的过度使用和不合理配置,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浪费。如果直接进口化肥或进口氨生产化肥可能更便宜。使用天然气生产化肥而不是用它替代高成本的或进口的天然气,会附带有很高的机会成本。依靠进口的天然气发电,同时拒绝进口较便宜的氨,而且氨更容易储存。天然气生产商被迫以最低的价格把气卖给化肥厂,也打击了生产商的经济性[156]。如我国对现行化肥用气实行低价和配额政策,导致天然气企业亏损。2002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供应化肥生产用气406586×104m3,和工业用气相比减少销售收入5.48亿元,当年该公司亏损6.41亿元。由于化肥用气配额限制了天然气向高附加值行业流动,是该公司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生产成本平均已在1200元/t左右,化肥厂生产1t尿素耗气约在600m3。2007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了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将工业用户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供化肥用气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所以化肥生产企业将继续使用相对便宜的天然气。以川渝气田为例,在未调价之前,工业用气和化肥用气的出厂基准价分别为875元/1000m3和690元/1000m3,调整后工业用气基准价已达到1275元/1000m3,而化肥用气仍然为690元/1000m3(表8-1),二者相差585元/1000m3[157]。

表8-1 全国主要油田化肥用气基准价[157] 单位:元/1000m3

国际上尿素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占80%,因此国内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企业和国际化肥企业比较,美国的尿素吨耗天然气成本在182.3美元,国内的为82.8美元,二者相差近100美元。

近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已逐步提上议事日程,价格信号是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天然气使用以及供需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现行天然气价格较低,造成目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供暖季节,因此,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依据国际上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化趋势分析,我国天然气出厂价格也将逐步市场化。同时可以预计,天然气管输价格在一段时间内仍将实行管制。自2007年10月以来,国际天然气的价格在不断上升,我国关于能源价格改革也提到议事日程,预计国内天然气价格也会上升。随着天然气价格的改革,煤层气价格会作出相应调整。从长远看,国家应当建立天然气和原油价格适度联动的定价机制,以推动煤层气产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中国天然气价格的构成,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管输费用。中国天然气管道输气收费一直由国家定价。16年开始,按输送距离确定输送费用,即国家规定了不同运距下输送单位体积天然气的运输单价,乘以管输天然气体积总量即为总管输费用。以后经过了多次调整,目前沿用的是按国家计委19年3月颁布的管输费。对于1995年及以后新建的天然气长输管线(如陕京线、鄯乌线、西气东输线等),国家实行了一线一价的政策,即按照“新线新价、老线老价”的原则执行,新线价格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进行测算,经批准后执行。

(2)门站价格。天然气从气田经运输后到分输站点的价格。一般为出厂价格与管输费之和。

(3)最终用户价格。因用户的类型不同、运输距离不同等原因,最终用户价格也不尽相同。最终用户价格的确定主要基于成本加成法,同时也考虑最终用户的支付能力、天然气替代能源的价格、热效率、配气费等因素。配气费由国家和当地确定。

天然气交付点价格和配气价格区别

法律分析: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限于管道运输企业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发生的直接费用以及需要分摊的间接费用。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管道运输服务的合理需要,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法律依据:《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第三条 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限于管道运输企业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发生的直接费用以及需要分摊的间接费用。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管道运输服务的合理需要,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第五条 管道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定价成本监审要求建立单独账目和相应成本核算制度,形成年度成本报告,完整准确记录、单独核算管道运输业务成本和收入;建立健全内部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按照公允水平确定内部关联方交易费用项目价格。管道运输企业应当于每年 4 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成本报告和其他定价相关数据报院价格主管部门。

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价格形成机制

天然气交付点价格和配气价格区别有定义不同、计算方式不同、影响因素不同。

1、定义不同:交付点价格是指天然气从输气管道进入终端用户的价格,也称为末端价格或市场价格。而配气价格是指天然气从输气管道进入燃气公司的价格,也称为出厂价格或供气价格。

2、计算方式不同:交付点价格通常是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由市场上的供需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的。而配气价格通常是由燃气公司和输气公司通过定价方式或协商确定的。

3、影响因素不同:交付点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而配气价格受到天然气购价格、输气成本、管道运营成本、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价格相对比较稳定。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和消费量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和提高节能减排成效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以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发展。但受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的价格政策仍处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理清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背景、方向、路径和一些争议,有助于凝聚共识,更好地推进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促进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价格信号是市场运行最重要的信号,也是调控市场供需最重要的“指挥棒”。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如何确定价格信号。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中就提出“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指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显然,我国调整天然气价格和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是沿着逐步市场化的方向在稳步推进。

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一直非常明确,但由于受市场结构、供应结构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际上取了“准市场化”和“稳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办法来推进。

“准市场化”体现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在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作为确定天然气价格的主要选择。在确定与天然气价格挂钩的可替代能源产品时,基本选择了市场竞争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即通过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这也表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在目前国产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的情况下,取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办法定价既坚持了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取向,也有利于激励生产者,因此有利于鼓励天然气供应。

“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是通过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逐步增强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性,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创造条件。近年来,国家在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在页岩气等领域开始引入新的竞争主体。2011年,国家已将国产海上天然气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同时,国家还将积极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实行市场价格的气源可委托管道运输企业代为输送,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支付运输费用。从未来发展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完成,仍需要更加重视市场准入等配套改革,引入新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性。 作为重要的、而且是发展速度最快的基础能源产品,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广为关注。理清一些广为关注的问题,将有助于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一,短期上调价格与中长期价格稳定的关系。由于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近年来的价格调整一直是上调价格。价格上调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成本,但必须看到,价格调整是调节供求最有效的方式,价格上调将有利于增加天然气行业的投资,这将有利于天然气供应量的持续较快增加,从而有助于天然气价格在中长期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从美国天然气价格变化的历程看,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曾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过限制,但结果是造成天然气行业投资的下降和供应的紧张,并一度造成大范围的“气荒”,价格控制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此后美国放开了对天然气的价格控制,天然气价格短期内也出现了上涨,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带来了投资的增加进而增加了供应量,天然气价格并未呈持续上升态势。近年来美国由于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天然气供应量的显著增加是美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因此,理清短期价格变化和中长期价格变化的关系,将有助于正确认识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和稳定物价的关系。从2005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和价格调整情况看,受国内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实际上并未严格按照已出台的定价机制执行,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频率和幅度实际上均未达到2005年12月公布的定价机制所确定的要求。在宏观经济和物价等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进行有控制地调整,短期内虽有助于减少面临的物价上涨压力,但也会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同时也会影响到市场对未来价格改革趋势、进程等的判断,也无法向市场传递长期、准确的价格信号,客观上就会对能源产品的供需带来不利影响。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供给结构和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仍将持续。因此,有必要及早理顺天然气价格水平,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近期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抓住了国内物价水平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在不对整体物价形势带来明显冲击的情况下,实现了增量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直接挂钩,向市场传递了较为明确的价格改革信号,为今后的价格调整和价格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

第三,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合理调整各方利益的关系。天然气价格上调必然会增加用户的负担,因此,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需要合理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由于不同行业和群体对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历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国家都非常重视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建立补贴和救助机制,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以适当的补贴。从未来发展看,在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