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测绘工程的关键节点管理?

2.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3.信息技术在某某行业的应用情况~~~~

4.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22修正)

燃气行业平台_燃气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范文最新文件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财产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秘、机要、保密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基础数据体系;负责城乡建设经济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我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指导性建议。

(三)住房规划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及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协调、监督和资本金监控;负责市人民组织的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的业主招标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长沙地区住宅产业化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测绘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后续监管和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权属登记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地产权属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评估、转让、抵押监管;负责房地产测绘和参与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监管;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和租赁合同的备案;按规定权限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房地产咨询机构、经纪机构的备案及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管理市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县(市)房屋登记工作。

(六)房屋安全管理处(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缮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危旧房屋的改造并组织实施;负责特种行业经营性用房的安全鉴定和危旧房屋鉴定工作;组织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和危旧房屋巡查,排查房屋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危旧房屋治理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负责拆迁拆除工程的安全指导;承担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物业监管处(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拟订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建设单位物业管理用房的确认、移交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管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的承接查验工作;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组织推广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指导和协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参与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承担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建筑行业管理处

研究制订全市建筑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行业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引导、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型;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负责协调建筑业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负责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管理;负责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委属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组织力量参与全市工程抢险、房屋安全抢险、防汛抢险等应急活动;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建设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指导、协调和监管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负责外来、外出建筑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

(十)工程建设管理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政策、规章、年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牵头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精细化管理体系;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和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等质量管理;指导城区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勘察设计处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城镇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行为;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活动;负责深基坑、高挡墙及边坡支护工程的设计审批和技术指导;指导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负责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与绿色低碳建筑推广的相关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科技重点项目和绿色工程示范项目;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化再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建筑墙材革新工作。

(十三)总工室(长沙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技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与中央、省在长重大项目前期技术工作的对接;负责拟订全市城市雕塑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编制城市雕塑建设规划;负责城市雕塑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验收备案工作;组织行业重大技术专项研究;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前期工作、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及重大建设项目专家咨询论证;参与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并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重点工程管理处

承担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组织各行业和区、县(市)按行业重点、投资规模分类筛选提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及下达目标责任书;负责调度和协调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度,提供项目统计报表与数据分析,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负责国家、省在长重点工程项目的任务分解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轨道建设管理处

拟订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开展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的相关责任和安全监管;协调城市地铁、轨道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站场的物业开发;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十六)燃气热力管理处

拟订全市燃气热力发展规划及管理规章并监管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负责拟订燃气与热力行业服务标准并督促实施;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负责对县(市)燃气行业进行指导;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承担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燃气汽车推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拟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指导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村镇建设重点项目补助政策,协助制订下达年度补助项目,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村镇建设与建筑设计适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村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信息处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责任;编制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与信息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法制处

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承担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信访处

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和办理市复核事项;负责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督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行业稳定。

(二十一)财务审计处

负责统筹安排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年度资金;负责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城建资金投融资工作;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的编制;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委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各类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委属单位做好上级部门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委属企业资产评估和审核委属改制企业资产核销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白蚁预防费、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十二)宣传教育处

负责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委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有关认定、评审工作;负责拟订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考核发证工作。

(二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委系统和归口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党建、组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调整、配备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委系统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燃气测绘工程的关键节点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经营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用气管理、应急保障、安全管理及燃气燃烧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交通运输、价格、新闻出版广电、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第四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和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应当覆盖乡(镇)村。

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应当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燃气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信息化平台统一要求,纳入规划信息数据库。

经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燃气管理、发展改革、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法审查、审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第六条 燃气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燃气工程建设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

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七条 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工程及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需要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将燃气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一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燃气设施应当在管线覆土前向规划部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竣工规划核实资料应当纳入燃气工程设施工程档案。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根据供气规模设立相应的应急气源储备。第九条 自治区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制定燃气中长期供应和年度燃气分配,组织协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燃气年度供应。第十条 发生燃气供应严重紧缺、供应中断等情况时,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恢复供应,燃气经营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燃气供应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用气、集中供热用气以及医院、学校、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用气。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燃气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第十二条 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经营管道燃气。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充装、配送设施、设备;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的,应当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测绘工程的关键节点是怎么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如何?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

论述了燃气工程测量中关键节点的重要性,对特殊工程运用影像等信息化手段来解决常见的测绘现场回溯问题。介绍了综合信息化平台用于测绘关键节点管理的功能模块,并对今后管理的完善提出了自己进一步的看法。

地下燃气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人身上的血管一样,日夜担负着储存和运送能源的工作,它是城市的生命线之一。地下燃气管线又是隐蔽工程,如果测绘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都会给后续的输配运维管理和急抢修管理乃至长远规划带来不确定性,所以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输配部一直十分重视测绘管理工作。

对于我们输配部测绘档案科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测量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记录工程管线及设施的相关属息,反映管线完整的逻辑情况,为后续的数字化工作(燃气地理信息系统)打好基础。如何有效控制管线测绘的质量和进度,如何有效地对测绘员的图纸进行审核,如何及时回溯测绘现场的情况,总而言之,如何做好燃气测绘工程中关键节点的管理是摆在我们测绘管理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测绘工作中的关键节点管理

1.1关键节点的定义

燃气工程测绘中的关键节点,既有时间上的,又有空间上的,时间上的关键节点主要是紧跟工程进度,空间上的关键节点我们指的是管线工程施工之中的镶接点、管道的穿越工程、工程中的桥管、以及工程中针对某些管道敷设过浅或过深而加以特殊保护的工程等,种类较多而不易管控。这些数据都应记录下来,但如果不加以收集、整理,就不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1.2关键节点的重要性

燃气管道施工中节点非常重要。例如大型马路的“跳浜”,因为车流量大,是主要的交通要道,所以工程为夜间施工,白天铺设临时钢板以保障道路正常通行,为此对测绘员的测量工作造成不便。这时候就需要借助照相机等信息化设备,留下施工过程的照片与影像,便于对工程施工进展与施工质量进行监控。如果忽视了关键节点的重要性,就很可能会对管道的定位或者是管道是否改到位做出错误的判断。比如某工程为钢制口径DN325管道0.4MPa压力的道路排管,突遇地下管道拥挤难以正常管径通过,这时需要管道变径通过,需要两端放置钢制大小头DN325×219RED。

这时如果将大小头忽略不计的话,今后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等需要及时处置的情况时,会造成抢修人员对燃气管线的理解错误,对地下管道的事故估计不足,影响抢修进度,造成后果。又例如小区改造工程,因为二次改造工程的特殊性,会产生管道的改造未到位,未改进道路红线等问题。比如某小区低压DN150承插燃气管道改造,因镶接点红线处有违章建筑导致管道未能改到位。这些情况光听口述不行,用文字记录也不行,必须借助现场照片等数字化方式将关键节点以影像文件的形式记录下来,如果今后遇到突发时也有据可依,不会再纠结于未改到位是什么原因等问题。

铁路穿越工程、同口径管道的穿越、桥管的架设、对过浅或过深管道的保护等等,都是我们测绘工作中的关键节点,容不得半点马虎。对管道工程关键节点的重视是避免燃气事故的关键所在。同时如果用科技手段对关键节点加以管理,将普遍提高测绘员的责任心和减少施工人员的侥幸心理。

1.3对关键节点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安全用气要求对测绘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新的目标。测绘技术也随之得到新的突破。从原始的皮尺测量到现在的电子测距仪再加上GPS定位(今后的北斗卫星系统),整个测绘工作使用工具有了本质的飞跃。测绘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测绘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对关键节点的管理也开始用信息化手段。

2关键节点信息化管理介绍

我们尝试通过输配综合管理平台对关键节点进行管理,随时可以通过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查询与记录施工过程以及关键节点、停通气情况等。它将工程管理系统的工程内容融合在内,将阀门、调压器等设备也纳入其中。它拥有便捷的操作页面,可以正确、及时、完整、清晰的反馈给查询人需要的信息,给燃气安全运行带来了的保障。

2.1关键节点信息的上传

工程中的关键节点的照片等信息可以通过平台(如图1所示)上传。我们的测绘员在工程施工现场将第一手最准确的工程关键节点信息及照片收集完整后,及时地上传;让大家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程情况、工程的镶接工艺、工程的变更等情况有清晰的了解,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

2.2测绘信息

测绘信息包含了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竣工等一系列流程的节点信息,测绘员可以将CAD竣工图上传平台。测绘信息能提供施工过程的情况信息,测绘员及时反映出了工程的进展情况。在现场测量的工程数据绘制成CAD图,及时的上传。遇到重要工程部分通气的情况时,测绘员也会及时的上传施工简图,把第一手资料及时反映给有需要的人员。设备卡的上传,可以让站点及时对竣工的阀门等设备进行巡视与维修保养;可以更完整的提供工程的一系列资料。通过测绘信息的上传,还可以及时了解工程的变更情况,提高了测绘工作的效率。

2.3桥管信息

桥管在测绘工作中也是关键性的问题,如何分清报废与使用中的桥管?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老问题”。如(图2)所显示其中一座桥管为报废桥管。为了更好地分辨出桥管的性质,就必须在桥管工程的施工中加以照片影像等信息化手段,作为工程的依据。作为测绘管理人员来说,我们要做个“有心人”,及时了解工程进展中的桥管状态对今后的保养与维护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我们测绘员也应尽可能地将现场桥管施工情况记录下来,以照片的形式上传到桥管信息中去,让大家能够及时了解桥管的状况。综合共享平台系统能够很好地整合测绘工作中的信息。

系统可以实现测绘相关信息的集中管理、分散操作,具有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和成本低等优点。这些优点极大地提高了测绘信息化管理的效率,也是今后管理的方向。对测绘关键节点信息化管理的操作,给工作带来了便捷,与以往的工作流程比较,大大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对工程施工的关键节点照片、桥管管理等功能基础上,还能对综合共享平台做出简易的分析。通过一段时期关键节点照片信息化的操作以及综合平台的试用,我们对今后测绘成果管理更有把握,对燃气的安全运行更有信心。

3结语

综合共享平台的开发建设标志着企业信息化建设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体现了输配管理的特色,同时也为一线的工作人员带来了便捷和高效的工作效率,但整个系统功能还有待完善,还应针对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善:(1)关键节点等照片第一时间(无线互联网)上传,提高效率。(2)与桥管等系统的整合运用。(3)继续丰富平台内容与工程管理系统的完美衔接,使管理系统成为部门间沟通、交流的平台。综上所述,利用信息化平台使测绘中的关键节点管理更加快速高效,我们测绘管理者要进一步用好、管好,使测绘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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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在某某行业的应用情况~~~~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建设、燃气经营与应急保障、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四条 燃气事业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稳定、公平竞争、规范服务、依法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提高燃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第六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公安、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急、商务、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旅广电、房产、气象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燃气安全治理体系,组织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燃气经营者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燃气安全意识。

市和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燃气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燃气安全的公益性宣传。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鼓励燃气经营者建设智慧燃气平台,通过智慧燃气平台实时监测燃气设施运营。

鼓励管道燃气经营者为居民用户逐步更换智能互联燃气计量装置和远程阀控,实现远程抄表和安全检查。第二章 发展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市和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等主管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变更或者调整的,应当按照前款程序报批、备案。第十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市或者区、县(市)自然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本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十二条 在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应当依据规划建设燃气管道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划建设瓶组站、天然气的供应站、气化站等非管道燃气供气设施。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市或者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移交建设档案资料等。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应急保障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类别、区域、规模和期限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经营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

燃气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变更燃气经营许可。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22修正)

1 施工企业运用信息技术的现状

我国用20 年左右时间从工业发达国家引进项

目管理的概念、理论、组织、方法和手段, 取得了不

少成绩。但是应认识到, 在项目管理中最薄弱的工

作环节是信息管理。至今多数业主方和施工方的信

息管理还相当落后, 主要表现在对信息管理的理解

以及信息管理的组织、方法和手段基本上还停留在

传统的方式和模式上。

很多企业对信息技术的运用还停留在20 世纪

70 年代的程度, 即仅仅是单项程序的应用, 没有形

成一个系统, 信息化的优势并没有得到体现。而信

息化的根本优势在于信息的集成和共享。

目前国内施工企业信息化的进程参差不齐。一

些大型企业已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招投标系

统、设计计算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 初步实现了企

业的信息化管理。但多数施工企业的信息化程度还

比较低, 很大一部分工作还依靠手工, 信息基础平

台不健全, 应用专业软件的范围较窄, 主要集中在

财务、预算软件上, 且以单机版为主, 没能实现信息

的共享和自动传递。例如做个报表, 有的人是

把各种数据都算好了再一个个录入电脑, 似乎用电

脑做只是为了美观, 效率反而更低了, 殊不知Excel

软件本身具有极强大的计算功能和数据库功能, 而

且还能进行判断、分类汇总、排序、形成图表等。这

还只是对单项程序运用的不到位, 至于各部门之间

的集成共享就更谈不上了。还有一些企业由于基层

的管理较为混乱, 使得专业软件很难发挥作用, 出

现软件用了没效果, 或是软件有人买没人用的局

面。究其原因, 一是对信息化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是认为配置了电脑等软硬件设施就是信息化了。

2 运用信息技术的必要性

那么是不是说作为一个施工企业, 现有的管理

模式已经很好了, 并不需要那么高深的信息技术

呢? 事实并非如此, 传统管理方式存在业务流程混

乱、沟通不畅、信息迟滞等问题。据国际有关文献资

料介绍,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中2/3 与信息交流( 信息沟通) 的问题有关; 建设工

程项目10%~33%的费用增加与信息交流存在的问

题有关; 在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中, 信息交流的问题

导致工程变更和工程实施的错误约占工程总成本

的3%~5%。由此可见, 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2.1 施工管理信息化是有效利用信息的需要

信息是一种, 如不能进行有效存储、处理、

传递, 便是对的浪费。如, 建筑物建造过程中,

混凝土浇筑之前的数据除了混凝土的强度标号、数

量外, 其他信息几乎全被忽略。而被忽略的水泥、沙

石等原材料物理、化学品质, 混凝土的搅拌情况, 出

厂时间, 出厂时的天气情况, 运输时间及道路交通

情况等都可能影响混凝土的质量。浇筑之后除了浇

筑部位和浇筑方量之外的数据也几乎全被忽略; 而

被忽略的混凝土振捣情况、试块情况、养护情况、钢

筋制作情况等同样也关系着工程质量。信息化过程

处理是将这些数据及时、有序、成批的储存。这里强

调, 可追朔性、可公示性和可传递性是对信息化过

程特征的要求。可追朔性就是信息具有一定的正向

或反向查阅功能; 可公示性表明数据有条件查阅功

能, 不是个人行为管理; 可传递性表明所有的情况

不局限在某地, 有能在网上传输能力等。

2.2 信息技术能使项目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管理的过程同许多系统的运行过程是一

样的, 应该是一个PDCA 的循环过程。这中间最重

要的是一个反馈机制, 工业生产之所以能实现自动

化, 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反馈机制, 能够及时把运

行过程的偏差反馈到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才能及时

进行调整, 从而保证生产过程相对稳定和受控。但

实际工作中, 有时大家都不清楚系统的运行状态,

无法实现控制生产过程。例如, 混凝土的量差问题

是一个老问题, 但往往是工程结束后才知道出现量

差。对这个问题, 理想的状态应是现场人员在向混

凝土生产系统要混凝土时, 就应具体、准确知道混

凝土将要浇筑的部位及用量, 如一个基础预测需浇

筑混凝土10 m3, 如果浇筑12 m3 仍没完工, 就要考

虑是不是什么地方有问题了。这样每次浇筑后马上

就可以知道量差的多少, 就不会积累到最后差几千

方还不知道差在哪里。

在成本、工期、质量的互动影响及工程中众多

的不确定因素等问题中, 对项目成本管理者而言,

最重要的问题是不能“实时”掌控准确的项目成本

信息, 等成本核算后, 再对项目管理进行决策为时

已晚。因此, 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能

及时反馈使项目处于受控状态是极其重要的。

3 信息技术在施工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方面

良好的项目管理必须具备以下3 个因素: ①对

项目的认知: 通过信息系统的实施, 将项目进行工

作分解、流程重组, 使项目结构更加清晰、重点更加

突出, 有利于对项目的整体认知和把握。②为项目

提供良好的协同环境: 通过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各部门、各参与方对自身的职能以及在整个项目中

的位置都有清晰的认识, 有利于分工合作。③进行

有效的控制。信息系统的最大优点是共享和反

馈及时, 有利于实施有效控制。具体来说, 信息技术

在以下方面可发挥其作用。

3.1 工程管理方面

( 1) 投标。工程量计算、投标标书制作。

( 2) 施工组织。施工平面图; 网络, 丰富的、

准确的信息, 先进的分析方法, 是决策、的前

提。现在的许多网络, 往往编的时候不是通过

很准确的计算, 仅凭经验, 过程控制也只是针对几

个大的节点, 甚至是否科学也不得而知, 相应的资

源配置也不清晰; 钢筋翻样; 模板及脚手设计、

计算及配置; 深基坑围护方案、设计、计算等。

( 3) 过程控制。预决算、成本控制; 财务管理; 质

量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监控; 统计报表等。

( 4) 管理。人力、材料、设备配置; 合同

管理; 图纸管理。

3.2 办公自动化

办公自动化涉及财务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办

公信息管理、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 作用包括

信息传递、电子邮件、公文流转、工作日程安排、协

同办公、工作流程自动化等。对于大量的信息沟通、

交换及共享的需要来说, 无论哪种形式的办公自动

化系统, 都应该包含办公过程所需要的信息的沟

通、交换、共享等基本功能, 需要建设一个高可扩充

性、高可靠性、高性能的网络通讯平台。因此, 实施

办公自动化, 应当从建设一个高可扩充性的通讯平

台着手, 从基本的事务处理层应用开始逐步实施。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一个日常办公系统、

一个信息服务系统、一个有效的文秘档案自动化信

息管理系统, 实时处理各种业务数据, 并将处理结

果进行传递, 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3.3 企业管理数字化

企业管理数字化就是利用计算机信息处理能

力和网络传输数据的能力将企业在管理、工程、造

价、成本、物资、、统计、技术、质量、安全、行政

等方面的信息, 经集成并综合处理为企业管理者所

需要的信息, 如: 施工进度、物资供应、成本核算等,

以利于进行实时管理、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增强自

身的竞争力。各子系统间密切协作, 使各个业务部

门都能及时、准确地查阅所需的相关信息, 从而使

企业达到“管理工作信息化、复杂工作简单化、发现

问题及时化、成本核算科学化”的目的。

4 进行施工管理的信息化的手段

4.1 切合实际的指导思想

信息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不能贪大求全、照

抄照搬, 而应结合企业实际逐步完善。比如ERP( 企

业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MIS

(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这

些大型的系统固然好, 但其投入也是巨大的, 实施

起来比较困难, 最好是立足现有的, 通过一些

局部的改进, 积累经验, 逐步完善。

首先是意识的转变, 要通过宣传、培训树立信

息化的观念。信息化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 需要

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其次, 是应充分发挥现有的潜力。现有资

源包括硬件、软件、人员。关键是把这些优化组

合, 进行业务流程的系统设计, 使信息的收集有的

放矢, 使信息的查询有迹可寻, 充分发挥作用。

4.2 领导重视的持续保障

信息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 需要投入一定

的人力、物力、财力, 还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理

顺业务流程, 同时信息化在短期内不可能做到很完

善, 也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 只有领导重

视才有可能坚持下去。

4.3 统一规划, 理顺业务流程

在用好单项程序的基础上, 统一规划, 理顺业

务流程有个重要的思路, 那就是数学中的反向推

导, 也就是我们希望得到什么结果, 就反向去寻找

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投标过程为例来说明如何运

用信息技术来提高效率:

( 1) 拿到图纸以后, 要进行工程量计算。①涉及

软件: 工程量计算软件、钢筋计算软件( 如清华斯维

尔三维算量3DA2006, 工程量及钢筋一体化计算) 。

②输出: 工程量( 可以导出为Excel 表格, 也可以导

出定额数据库, 直接为套价软件运用) 。

( 2) 报价。①涉及软件: 如宏业清单计价专家,

可以从斯维尔三维算量中直接导入数据。②需要数

据: 工程量; 材料价格→材料价格信息库( 企业自建

或参考信息价) 、市场询价→供应商目录; 企业定额

( 人工、材料的实际消耗水平和先进水平; 措施项目

的实际消耗; 各类型工程造价的参考数据) 。③输

出: 工程造价, 包括人工、材料等各项的用量

( 可输出定额或清单表格、Excel 表格) 。

( 3) 商务标。①涉及软件: 专业标书制作软件或

Word 软件。②需要数据: 工程造价( 企业实际消

耗) 、证照及业绩资料、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类似工

程合同。

( 4) 技术标。①涉及软件: 专业标书制作软件或

Word 软件、专业平面图制作软件或AutoCAD 软件、

项目管理软件P3 或Project。②需要数据: 工程量及

需要量( 用于排定进度) 、人力数据

( 项目经理简历、各类管理人员简历) 、工程信息数

据( 在建及已完工程数据) 、施工机具数据( 设备型

号、产地、功率等) 。③输出: 场地布置、设备选型、进

度、施工方法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任何一项工作都不是

孤立的, 其输入和输出都与其他工作息息相关。

而信息化的意义, 就在于使各项工作的信息传递

更为顺畅, 使各项工作中产生的信息都能存储下

来, 在今后工作中随时调用.

通过这样的需求分析和反向推导, 就可以明确

哪些是有用信息, 需要哪些软件, 各部门需要收集

哪些数据。据此对项目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 设计

出一套系统的表格分发到各相关部门, 用以收集日

常工作中有用的数据, 然后将这些数据以电子文档

的方式进行传递和存储共享, 最后汇总给决策者,

为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4.4 持续改进

数据只有不间断地收集并且积累到一定数量

以后才具有参考性和代表性, 才可以作为预测的依

据。系统的建立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需要在实施

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从而不断进行完

善。

综上所述, 信息化管理作为一个较为新生的事

物, 在建设过程中难免会走些弯路, 随着竞争的加

剧, 施工企业急需利用信息技术来加强科学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燃烧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机制,统筹解决燃气事业发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推广清洁能源,促进燃气科技进步,提高燃气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新闻媒体等单位应当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第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燃气管理部门和自然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第八条 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第九条 对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的燃气工程,自然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自然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第十四条 在城乡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乡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乡燃气管网。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五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禁止个人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立燃气供应站点、车船用燃气加气站的,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其燃气设施、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第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取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立燃气用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服务档案;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实名制销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充装安全追溯管理。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完善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安全。